中国妇女发展:对实践的分析与再认识_社会性别论文

中国妇女发展:对实践的分析与再认识_社会性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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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化时期:社会动员下的妇女参与

如果我们把发展看作是为了一定的目标而实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过程与活动,那么中国政府的农村发展计划从掌握政权之日起就开始了:土地改革、粮食统购统销、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等,以所有制改造为主旋律的农村现代化运动贯穿着整个50年代。这个时期对中国农村妇女来说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在一系列的政治动员中她们从传统的“女主内”性别角色定位中走出来,开始挑起农业劳动的重担。自此开始了中国农村妇女大规模地参与发展的历史。

50年代这段历史非常有意思,在发展上它具有中国特色,奠定了以后30年的发展思路和模式。到80年代,它在所有制上的超前已经为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所替代。可它在妇女发展上的思路变化不大,一致延续到今天。因此,总结这一段历史遗产对我们理解今天的妇女与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50年代政府动员农村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出发点有两个:

一是基于妇女解放的需要。妇女解放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之一。遵照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妇女解放的前提,从40年代延安解放区起,发动妇女参加经济活动就已经成为妇联工作的中心。这一方针在共产党执政后继续得到贯彻。

二是基于中央政府对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认识。解放初期,面对战争所造成的重大创伤,政府面临着发展经济的极大压力。而当时国内外的条件又不允许中国走吸引外资的道路,迫使中国不得不依靠农业的积累来发展自己的工业化。当时的农业还处在自然经济状态,商品率极低,如何向工业和城市提供必需的粮食和原材料?当时中国领导人认为,向土地要粮食的最好办法是投入大量的劳动力。在这种思路指导下,妇女作为尚未开发的人力资源受到重视。因此,也才有50年代自上而下的妇女参加农业劳动的社会动员,并将它和妇女解放结合起来。

这场自上而下的社会大动员,借助于意识形态的力量和基层政权组织的介入,短时间内就取得显著成效,到50年代末,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妇女已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军。妇女参加农业劳动同时带来了农村生产活动分工的新变化:一是部分男性开始退出农业劳动,专门从事管理、社队办的工副业、饲养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新的工作。这些工作在农业社大都和权力相联系,相对农业来说更具重要性,技术要求高,劳动量小,劳动环境好,劳动报酬高,即农民说的“在凉房底下干的轻松活”。二是集体化时期大兴水利,一些轻壮年劳动力常年在水利工地劳动,致使妇女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军。当时除春播、夏收、秋种外,常年在地里从事农田管理的基本是妇女、老人和假期回来帮工的一些在校学生。中国农业的女性化从那时起就已显露。三是妇女尽管已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军,但由于农业社记工分的标准是“男10分、女7分”,这就使得妇女的劳动报酬低于同样从事农业劳动的男人,更低于前面所提的那些脱离农业的人。尽管工分制使妇女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明显化,但仍然无法做到与男性平等。

50年代自上而下的社会动员,使农村妇女由家庭走向社会,这使妇女自身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眼界较前宽了,对家庭经济的贡献明显化了。但是也必需看到,这场变革并没有挑战传统的性别分工(除58年的食堂化、托儿化等一些短暂尝试外),妇女的传统角色仍继续着,家庭里几乎所有家务劳动仍然由妇女承担。父权和夫权文化的特征,如婚姻的从夫居和以男性为户主等习俗继续保留,这使得妇女参加劳动后在以户为单位的分配方式中并没有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权。因此,妇女参与经济活动后并没有获得和男性一样平等的地位,她们在传统的角色分工之外又加上了新的经济活动,负担更沉重了。

改革时代:多种力量促成的多元模式

经过文革十年劫难之后,中央政府于70年代末又重新开始制定向现代化迈进的发展规划。这场变革是由农村开始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纠正了前30年在所有制上的超前,使家庭重新成为农村的生产单位。这一变化标志着国家和集体对农民控制的减弱,它使农民在生产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从而也影响到妇女参与发展方式上的变化。

集体控制的减弱和靠工分吃饭压力的取消,使传统的两性分工得到加强;农村妇女相对低的受教育程度以及繁重的家务劳动和再生产任务,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后都突显出来,因此,在过去的20年中,妇女参与发展仍是一个不衰的话题。和50年代不同的是,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国家不再扮演主角,关注并推动妇女参与发展的力量来自社会多方面,主要的有妇女组织、妇女研究和发展机构三支力量。

1、妇联组织:“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由于中国妇女运动的传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妇女工作,妇联组织从改革一开始就关注着农村妇女的参与,在改革的不同阶段,推出了不同形式的旨在推动妇女参与的活动,其中规模和影响最大的要算89年至今的“双学双比”活动。

8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大批劳动力开始向非农产业转移。由于种种限制,在非农化转移中滞后的现状使妇女日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面对这一现实,1989年全国妇联联合农业部等12个部、委、办发出《关于在全国农村各族妇女中深入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的联合通知》(简称“双学双比”活动)。紧接着,各省妇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联合政府部门,推出了自己的“双学双比”活动规划。10年来“双学双比”活动在全国取得了丰硕成果相当多的妇女通过这一活动学会并掌握了一些农业、畜牧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方面的实用技术;不少妇女在这个过程中摘掉了文盲的帽子;一些贫困地区妇女找到创收致富的生产门路,培养了一批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走在前列的妇女带头人;“双学双比”活动拓宽了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的领域。

如果拿“双学双比”活动和50年代相比,就会发现无论是从思路还是形式上,妇联基本继承了50年代的传统,也是采取的自上而下的社会动员。但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政府对农民控制的减弱,妇联对基层政权的影响力也减弱,在这样的背景下,这种自上而下的运动在成效上就远不如50年代那样深入和广泛;还有,市场经济有自己的运作规律,妇联作为群众团体,由于资金、经验上的不足,使得一些培训不能有效地转化为经济效益,也影响了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和50年代不同的是,在那场运动中政府是主角,妇联是配角,而80年代的“双学双比”活动中,妇联是主角,政府职能部门是“配角”,妇联成功地协调并组织了众多的政府职能部门参与进来,不但有效地弥补了妇联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欠缺,同时,也促使职能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增强对妇女在发展中作用的认识,有利于促进政府在决策中考虑妇女的参与和发展。“双学双比”活动的成功经验,反映了妇联作为群众团体在中国妇女参与发展中的能动作用。

由于这一活动在思路上和50年代基本一致,因而也就保留了一些那个时代的不足:没有挑战传统的两性分工;缺乏自下而上的妇女参与。

2、妇女研究:引入性别分析框架

诞生于80年代中期的妇女研究,在它的初始阶段给予农村妇女的关注是有限的。这同中国改革的背景有关:80年代中期城市体制改革开始后诱发的一系列妇女问题,如企业拒收女工、女大学生分配难等,吸引了刚刚起步的妇女研究者的注意力,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带来的经济蓬勃发展在某种程度掩盖和隐藏了性别问题。90年代以后农村妇女研究活跃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95世界妇女大会。妇女研究对农村妇女与发展的贡献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引入性别分析框架。以往人们在分析农村妇女地位时,习惯于纵向比较,性别分析框架的引入把研究的注意力转向妇女相对于男性的社会位置,即不但要看到妇女的物质生活随着发展的进程而改善,还要看到在发展进程中妇女与男性相比的差距是否缩小和或缩小多少。这样就使得许多被经济蓬勃发展隐藏的妇女问题突显了出来,如非农转移中妇女滞后的问题、农业女性化问题、农村妇女土地问题等等。与此相关,还澄清了一些理论问题,如现代化和妇女地位的关系,即经济的发展会不会自然带来妇女地位的变化,妇女是发展的主体而不仅是发展的受益者等,这些研究成果无疑促进了国人对妇女与发展的再认识。

(2)大量翻译、介绍国外妇女与发展领域的研究成果。妇女与发展是诞生于70年代的一门年轻学科,由于它和实践的紧密相连,在过去的20多年中发展很快,有相当多的学术成果问世。这些成果对发展及妇女研究两个领域都造成冲击和影响:在发展领域,它对以男性为中心的、以西方观念和模式为主导的重物不重人的、自上而下的发展计划与战略提出了全面挑战;在妇女研究领域,它引起人们对第三世界妇女状况与地位的关注,以及日益全球化的经济、政治、文化对妇女的影响,推动了第三世界女权主义的崛起。

为了在理论和实践上推动中国的妇女与发展,海外中华妇女学会和国内妇女研究界联合,近几年花不少气力翻译和介绍了这方面的成果,内容涵盖了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理论方面重点介绍了妇女与发展领域中三个理论流派,即“妇女参与发展”(Women in Development,WID),妇女与发展(Women and Development,WAD)及社会性别与发展(Gender and Development,GAD)产生的理论背景和各自的主张与策略;实践方面重点介绍了不同理论流派下所产生的实践方案,如福利方案、公平方案、反贫困方案、效益方案和赋权方案,特别是近几年很有影响的社会性别计划。这些介绍扩大了国内学者和发展工作者的视野,使人们可以在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下审视、理解和发展中国妇女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

不足的是,妇女研究界对中国妇女与发展的实践关注很少,几乎看不到对发展计划、实践方案和操作性技术的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妇女研究对发展领域的影响和渗透,特别是对政策的影响,因而也制约了妇女研究对妇女与发展的指导。

3、发展机构、国际发展方案的移植与本土化

国内的发展机构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一类是国际援助机构以及他们在国内的合作伙伴,包括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等。本文主要指的是后一类机构。

国际发展领域在过去几十年的经验与教训中认识到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妇女不仅仅是发展的受益者,而且也是发展的主角,没有妇女参与的发展,既达不到发展的预期目的,也是不完整意义上的发展。到80年代,将妇女纳入发展已经成为几乎是所有国际发展机构的目标,一些发达国家和民间机构的双边及多边援助项目中,也都加入妇女参与和妇女受益的要求。当然,这一状况的出现也是与女权主义活动家的努力分不开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80年代中期在中国逐渐多了起来的国际援助项目,都在不同程度上强调妇女的参与。到了90年代,随着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和《行动纲领》的出台,国际援助机构对妇女的参与有了更多的重视。一时间,几乎所有的项目都在喊妇女参与。这促成了近几年国内发展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基层妇女参与的关注。

发展机构近些年对中国妇女与发展的贡献在:(1)介绍引进了国际发展领域关于妇女与发展的一些新认识和新概念,如“可持续发展原则”、“社会性别分层”、“以妇女为中心”、“以社区为基础”、“赋权于妇女”等等,加深了中国发展领域对妇女与发展的认识;(2)随着援助项目带进其他发展中国家一些成功的项目经验,如社区综合发展、小额贷款等,拓宽了国内妇女参与发展的思路;(3)培训了一批能和国际发展思路与实践接轨的发展工作者,如近几年从RRA(农村快速评估)到PRA(农村参与式评估)再到PME(参与式监测与评估)的培训,为妇女与发展的本土化打下了基础。(4)特别要提出的是,由于这些援助项目对妇女参与的强调,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政府职能部门,孟加拉小额贷款模式已被政府认可并推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正如上面所介绍的那样,国际发展领域存在着不同理论流派和不同的实践方案,而这些方案对妇女的影响也是各不相同的,其中有一些也有性别盲点。发展机构因各自的背景及他们对妇女与发展的不同认识,决定他们在中国的援助项目中包含着不同理论流派指导下的不同方案。可是国内发展领域了解这个背景的人不多,妇女研究界又没有人研究这些方案并作出分析与批评,因而这些方案有可能都被当作妇女与发展的成功模式而被接纳下来,这是一个让人担心的问题。还有,由于项目点的有限,一些成功的项目经验无法在更大范围推广;部分发展工作者对妇女与发展的意义并没有足够的认识,也缺乏社会性别分析的视角,因而出现在要项目时强调妇女,真正执行时又忘记妇女的现象;或者只看到妇女的再生产角色,而忽视妇女在生产和社区管理中的角色。这些,也是发展机构以后要注意的问题。

推动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1、关注宏观决策:将性别观点纳入发展主流

国家对发展进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妇女状况及地位的长远改善有赖于政府的干预,要通过国家的发展规划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来保证。'95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中不少行动是要求政府来承担的,并特别强调要将性别观点意识纳入立法、公共政策、法案和项目。全国妇联副主席黄启躁对此解释道:将性别观点纳入立法、公共政策、法案和项目“具体说来有两个方面,首先要求在法律、政策、方案、项目作出决定之前,进行性别分析,分别研究它们对妇女和男子各有什么影响,如果分析的结果对男女产生的影响是不平等的,就要避免作出这样的决定。……其次,是要求在政策、方案、项目已作出决定后,要定期审查其执行情况,评价就业政策和分配政策对男女带来的不同影响,以保证妇女是直接的受益者。如果审查的结果妇女不能直接从这些政策、方案、项目中受益,或者男性受益多而女性受益少,说明政策、方案、项目有偏颇。”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妇女的发展,1995年出台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对推进妇女参与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但是,也必须看到,在国家级的社会发展战略或规划中,社会性别指标是很少的,一些重大的发展政策出台时也较少考虑性别因素,更别说出台以后用性别观点定期审查了。这方面的问题与规划的制定者缺乏社会性别意识不无关系。因此,妇联组织、妇女研究者要继续扩大社会性别观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对政策制定者的宣传和培训;对发展进程中一些和性别有关的重大问题,要有意识、有目的地承担起调研任务,特别是对策研究。对一些发展政策、方案、项目的后果要有监测和评估。妇联组织,特别是省以上的妇联组织,既要有代表妇女参与决策的意识,又要有当好政府的性别与发展顾问和参谋的责任。只有当性别观点纳入决策主流之后,妇女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参与。

2、加强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探讨适合国情的妇女/性别发展计划

目前致力于妇女/性别与发展的三支主要力量,各自有着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发展机构的优势是有充分的资金保障,有一批有经验的专业发展工作者,当他们认识到妇女参与发展的意义和重要性后,可以在自己的发展项目中支持妇女/性别与发展计划。近些年也有一些成功的项目经验。不足之处是这些项目点有限,取得的经验难在面上普遍推开;还有,发展工作者中不少人缺乏社会性别意识,对妇女参与的理解还停留在将妇女作为一个变量纳入进来,或者只是看重妇女的再生产角色,真正赋权意义的妇女/性别与发展项目还不多。妇联是中国最大的妇女群众组织,从国家到地方及基层有着完整的网络机构,也有一批专职人员队伍,因而在社会动员方面极具优势。不足之处是作为群众团体,其缺少开展项目的经费;在过去几十年中形成的自上而下的思维定势较难突破;习惯于在自己系统内运作,对外来的信息和经验不敏感。起步于80年代的妇女研究近些年发展很快,她的长处是有女性主义理论作指导,对发展领域的性别问题敏感,不足之处是对妇女/性别与发展实践中的问题研究不够,因而缺乏直接的指导性。这三方面力量若能加强对话和合作,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取长补短,那将会使农村妇女的参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3、重视研究发展实践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

如果说在决策中能否考虑妇女与性别是个政治问题,那么如何保证妇女参与发展便可以看作是技术问题。但是这个技术问题若解决不好,妇女的参与仍然只能停留在口号上。尽管妇女参与发展目前已经叫得很响,可在实践中如何操作的研究或经验却很少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建立在本土基础上的、真正体现赋权思想的妇女/性别与发展计划还没有形成。为此,我提出以下几个操作性问题,希望推进妇女/性别与发展的实践进程。

(1)如何让弱势的妇女发出自己的声音。发展实践作为一种研究以及干预手段,确定目标人群的需求是很重要的一环。在某种意义上说,计划就是为满足需求而设计的一个过程,准确地确定需求是发展计划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妇女在家庭及社区中的特殊分工决定她们有自己的特殊需要。因此,从妇女的需求出发,是保证妇女参与发展的基础。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大多数妇女在男性面前不容易表达自己的看法,所以,要努力找到适当方法,以使妇女真正的声音被听见。近些年在发展工作中推广的PRA(即参与式农村评估)的方法,给农村妇女的发言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但也不是有了PRA,就一定能保证妇女发出自己的声音。这里要注意参与人群的权力结构。制造一个无等级结构的环境,是保障农村妇女发声的关键。换句话说,就是要防止权力关系不平等的人群在一起时,弱者的声音被掩盖,如干部和群众、男人和女人、富人和穷人等的在一起,后者的声音就有可能被前者掩盖。另外,妇女也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群体,由于阶级、种族、年龄、受教育程度等的不同,妇女中也存在着差异,也有权力结构的不平等问题。认识到这些并在实际中留意,才有可能创造出一个无等级结构的环境。

(2)从实用性需求向战略性需求的转变。正因为妇女的需求可能是各不相同的,有学者提出了妇女的“战略性社会性别需要”及“实用性社会性别需要”的区别,以便在计划中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

战略性社会性别需要是通过分析妇女相对于男性的从属地位而确定的需要。包括:消除性别的社会分工,减轻家务劳动及养育儿童的负担,消除在土地、财产所有权、获取贷款权等方面的制度性歧视,实现政治上的平等,反对对妇女的暴力和控制等。这种需要通常被定义为“女性主义的”,它需要女性意识的觉醒。妇女的实用性需要是指妇女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状况而形成的需要,源于传统的两性分工分配给她们的角色:如照料孩子、管理家务、照顾年老体弱者、帮助丈夫及其亲属,为社区提供服务等。与战略性社会性别需要不同的是,这是由处在这种状况中的妇女直接认定的,而不是通过外界干预得到的,是妇女为求生存而必须做的选择。它不具有要求平等或解放的战略目标,但却是她们的当务之急。

区分两种不同的需要,可以使计划制定者明白他们的干预是在哪个层面上的。针对实用性社会性别需要而做的干预,尽管可以改善妇女眼前的生活状况,但对缩小妇女和男性的相对地位却不怎么起作用。战略性社会性别需要可以直接作用于妇女地位的改善,但这种需要往往不会直接从妇女那里听到。因此,对发展工作者来说,如何区分两种不同的社会性别需要,特别是如何将妇女的实用性社会性别需要转化为战略性社会性别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和经验都很欠缺,希望能引起重视。

(3)赋权的原则在实践中如何操作和本土化。在妇女与发展中有一个极重要的概念,即英文empowerment,这个词在国内有多种翻译:“赋权”、“赋予权力”、“增强权力”等,意思是指人们对自己的生活和社团重新获得权力的过程。女性主义将权力增长看作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可以给予的东西,这一过程是个人也是集体的经历,通过“取得知识”、“获取资源”、“提高做出决定的能力”和“参加网络”等渠道来获取。如今增加妇女权力作为发展项目的一个目标已被国际机构广泛接受,可在发展的实践中如何做到赋权于妇女却还是一个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中国,如何将赋权的原则变成一系列可操作的计划步骤,还需要妇女研究者、妇女工作者和发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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