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价值相对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相对论论文,价值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对档案相对价值概念的阐释
档案相对价值概念的认识是直接关系到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实践成效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然而,迄今为止,在我国的档案管理应用理论研究成果中却对此没有较为深入的探索。与之相关的认识依然停留在对“档案价值的相对性”、“相对价值标准”的认知层面上。尽管档案学界的有识之士就此问题从讨论“档案保管期限表”中的“重要的”和“一般的”角度出发,较为深入地探讨了“比较方法”的应用,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性认识,也没有出现系统的方法知识体系。
回顾和分析目前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档案相对价值问题研究的认识。陈忠海教授编著的《档案鉴定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在阐述“档案价值的评价原理”时,总结了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档案学界对“档案价值相对性”的基本认识成果,并提出了“‘相对性’原理”。该“原理”的基本思想是:“档案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但其价值的大小却往往因某些因素的影响而增大或缩小,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相对性’原理就是从相对性的角度把握档案价值,以避免机械主义和教条主义。在运用相对性原理评价档案价值时,主要应该注意分析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的完整程度……在通常情况下,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保存的完整程度和绝对数量的多少,与每份档案文件的价值大小成反比关系,即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的完整程度越高、绝对数量越多,每一份档案文件的价值就相对降低,反之则升高。”[1]这种观点在其后出版的各种版本的《档案管理学》教材中均被普遍采用,并没有人提出质疑。所不同的是,具体的提法有些变化,例如,不称其为“原理”而称其为“标准”,即“相对价值标准”。如,陈智为教授等编著的《档案管理学》(第三版)教材中,作者将这种理论置于“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中予以介绍,认为“相对价值标准”从理论上讲,“每一份文件价值的大小是客观的,它取决于档案的自身属性及其满足利用者需要的程度,但在鉴定工作中,实际上还有一种被鉴定档案与其他档案相比较而存在的价值——相对价值,它是通过相互比较来衡量档案保存价值的一种标准。……根据档案价值相对性的特点,在开展档案鉴定工作时,一定要全面观察一个全宗和一个档案馆档案的整体状况……就某一份档案材料来说,其价值不大,但该时期的档案材料很少保存下来,这份档案具有‘样本’性质而应当保存。某些档案就一个全宗看具有保存价值,但从档案馆角度看,相关全宗已经保存,为减少重复而应当提出。”[2]傅荣校教授从“比较方法”的运用角度,阐述了档案的相对价值问题。[3]此外,孙凤梅也对“档案价值的相对性”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并从“地域相对性”和“时代相对性”角度出发,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她认为:“地域相对性即:在当地有重要价值的档案,在别地却不一定有价值;在当地看似极普通,无特别意义的材料,在别地却可能极有价值。时代相对性……历史越久远,留存下来的档案材料就越少,应优先收藏进馆。”[4]从这些理性认识成果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些结论:
首先,持论者均肯定了档案相对价值的存在,并从“原理”总结、鉴定标准确定、比较方法运用、时空对比等角度出发,说明了如何认识和判断档案的相对价值。
其次,持论者虽然存在说明角度的不同,但基本上都认同“全宗和全宗群”的完整性对“个体”档案文件价值的绝对影响,即“缺了朱砂红土贵”。
再次,持论者基本上均承认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的完整程度越高、绝对数量越多,每一份档案文件的价值就相对降低。
对于这些“共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残存档案的保存价值会相对提高”的认识,因为无论是从哲学角度还是从经济学、史学等角度考察,当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事物不足时,该事物的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即有用性)会相应提高。但是,如果因为有这种现象存在,我们就认定“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的完整程度越高、绝对数量越多,每一份档案文件的价值就相对降低”,则是一种十分有害的错误逻辑推论。如果依照这种逻辑去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往往会出现以下负面效应:
第一,损害对档案有机体的整体价值的认识和判断。就客观意义而言,只有当档案有机体保存相对完整的情况下,其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业务价值和文化价值)才会最大化;而当档案有机体遭到自然和人为因素破坏的情况下,其整体价值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并会严重影响其业务价值和历史文化研究价值。由于档案就个体来说,多数只是记录和反映了组织和个人业务活动的零星、片段性的数据和信息,任何个体文件都不足以满足业务持续性和发展性的需要,诚然也不足以为组织和社会留下相对完整的“记忆”。因此,过分强调残存档案的价值会相应提高“原理”和“方法”,而忽视对档案有机体“完整性”之重要意义的肯定,或者片面地强调“档案的完整程度越高、绝对数量越多,每一份档案文件的价值就相对降低”的思想,无疑都会将鉴定工作实践引入歧途。
第二,误导档案管理部门的鉴定方法的选择。传统档案价值相对论存在的主要缺陷就是在方法运用层面,过分强调对“档案个体”价值的判断,而忽视了对“档案有机体”整体价值的判断。实践表明,如果在档案价值鉴定工作中,过分地强调“个体”档案价值的相对性判断,则会严重影响档案全宗整体价值的相对性判断。我国档案价值鉴定理论之所以没有提出类似外国的“宏观鉴定理论”、“职能鉴定理论”等科学的现代档案价值鉴定理论,究其原因,我们应当承认以往的研究“切入点”存在严重的误区。
第三,损害业务证据的完整性。档案存在的第一价值就是对各种现实业务活动连续性的保障作用。如果将档案价值的相对性,首先应当强调的是:档案作为各种业务活动真实记录的相对完整性。即当档案有机体可以有效保证各种现实业务活动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其价值最大,管理档案的效益最高;而档案有机体不能有效保证各种现实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开展的时候,其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就人类历史文化、历史记忆的保存而言,完整的档案有机体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残缺不全”的零散档案文件的价值。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传统的档案价值“相对性”、“相对标准”、“相对方法”的认识,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为其错误的逻辑推演,使得其对档案有机体的整体相对价值判断出现了明显的误区。
2 如何选择认识档案相对价值的路径
路径选择对形成比较正确合理的理论认识成果至关重要,可以说,没有正确的路径就不会出现科学的理论认识成果。那么,如何选择认识档案相对价值的路径呢?
2.1 强化对档案概念的“有机联系性”特征的认识
对档案概念的“有机联系性”特征的认识,不能仅仅局限于“档案客体”对象本身,即只是注意到文件与文件之间、文件与文件组合之间、文件与系列之间、文件与全宗之间的“客体关联”(包括历史的和逻辑的关联);还应注意关注不同类型的“档案有机体”(包括“案卷有机体”、“类别(系列)有机体”、“全宗有机体”与相关业务活动(包括职能、活动、事件或项目等)等之间的关联,关注档案有机体同各种组织的使命、社会地位与存在价值、社会职责、社会制度之间的关联。在研究档案现象的过程中,目前急需调整的就是忽视档案有机联系性的不良倾向,重新认识档案的本质要求。档案是“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体系”,这种“文件体系”的主要特征就是“有机联系性”。文件是构成档案有机体的基本“因子”,这些基本“因子”就是形成于人类各种社会活动的“证据”(文件即证据——业务证据);每一种重要业务活动都需要人们自觉地留存其相对完整的“业务证据”,以保证其可持续性,为此只有留存的文件足够多时,才能保证各种重要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所以,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保存一个个相对完整的“文件有机连续体”是保证人类社会各种重要业务活动的连续性、持续发展性的必然要求。构建档案相对价值理论也必须从强化人们对档案概念的“有机联系性”特征角度出发,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否则,如果依旧从“档案个体”角度出发,“见木不见林”,就难以全面、系统、客观地认识和把握档案真正意义上的相对价值。
2.2 强化宏观鉴定策略设计思想
我国改革开放后取得的一个重要管理思想成就就是逐步认识到做事过程中“顶层设计”的重要性。从体制上说,我国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已经逐步确立了相对完备的“集中型”的国家档案事业管理体制。这为有效开展“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发挥这种体制的优势,如果一味地推行如“8号令”,即要求各种社会组织编制“文件材料规范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加以审核的政策,依然难以保证我国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健康进行。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按照档案价值相对论的要求,根据各种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职任和职能的重要性,由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从“全局”出发,明确提出各种社会组织形成的档案全宗之相对价值,并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个立档单位留存档案(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之参照标准,形成可以指导整个国家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框架性文件,则会极大改善目前我国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落后局面。
2.3 构建档案价值鉴定工作业务方法工具库
考虑到档案价值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动态性等方面的特征,组织专家研究和设计可以指导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业务方法模型就显得非常必要了。“模型”是具体开展档案价值判定和评估工作不可或缺的工具。在这些模型的设计过程中,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影响档案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有用性和有益性)的各种因素,科学赋值,努力为档案鉴定组织(鉴定小组和鉴定工作委员会等)提供有效的“档案价值鉴定工具”。值得说明的是:构建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业务方法模型,设计者应当综合考虑影响档案相对价值诸种因素的相对意义,避免主观武断。
3 档案相对价值判断方法的理性探讨
3.1 基于“来源”因素导向的档案相对价值判断方法
在影响档案相对价值的各种因素中,“来源”因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性“价值因子”。一般来说,档案的“来源”价值因子的主要呈现形式包括:形成档案有机体的“立档单位”的社会地位、责任者的职任与社会影响力、相关业务活动项目的重要性及其社会关注度等。在具体鉴定实践中,鉴定人员必须注重分析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比较分析“立档单位”的社会地位高低、责任者的职任重要性与社会影响力的大小、相关业务活动项目的重要性及其社会关注度的大小。根据已有的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经验,结合国外先进的理性认识成果,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些档案相对价值判定的基本标准:
其一,档案价值会随着单位地位的高低而变化,两者一般成正比关系。
其二,档案价值的大小与其形成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重要程度及其社会影响力成正比关系。
其三,档案价值的大小与形成档案的项目来源及其重要程度成正比关系。
3.2 基于“内容”因素导向的档案相对价值判断方法
档案的内容因素是影响档案相对价值的核心性“价值因子”。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替代性、稀缺性、保密性和时效性等“子因素”,均会对档案的相对价值产生重要影响作用。通过对档案内容因素的对比分析、真实性分析、完整性分析、替代性分析、稀缺性分析、保密性分析和时效性分析,理清档案内容所含数据和信息的集中性、独特性和重要性,将有助于人们合理判断档案的相对价值。实践经验表明,档案文件及其有机体所包含数据和信息的集中度高低、是否具有独一无二性、所设计“事件”的重要性和受社会关注的程度等,均会影响档案的相对价值。以往的档案鉴定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虽然已经对此有所认知,但多是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个体”档案文件上,缺乏对档案有机体的有效关注,所以对档案价值鉴定实践的实际指导意义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为此,将关注点和关注的重心转移到“档案有机体”层面,是深化我国档案价值鉴定实践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已有研究和认识成果的总结,我们目前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性认识:
其一,档案文件及其有机体所涵盖数据的集中度高低与其保存价值的大小成正比;文件内容反映的信息内容的新颖度与其保存价值成正比。
其二,档案文件及其有机体内容的独特性(独一无二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档案价值的大小。同样,档案文件及其有机体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也影响着其价值的大小。
其三,档案文件及其有机体内容的可替代性、保密性、时效性及所涉及事件的重要性和社会影响性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档案的保存价值。
3.3 基于“形成时间”因素导向的档案相对价值判断方法
档案的形成时间因素是影响档案相对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构成档案形成时间因素的“子因素”主要有档案文件及其有机体的形成时期、年代和产生的业务工作阶段。在档案相对价值的判定实践中,鉴定人员如果能切实分析档案文件及其有机体“形成时期的重要性”、“形成年代的重要性和久远性”、“产生业务工作阶段的关键度”,则会更有助于取得合理的价值判断成果。基于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三点结论性认识:
其一,组织确立后早期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尤其是支持和证明其存在合法性的文件价值较大。“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
其二,重要历史时期(如发生变革、转型时期)的组织文件及其有机体通常具有较高的保存价值。非常时期、年代形成的文件应多留存一些。
其三,关键性、总结性业务工作阶段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的保存价值较高。
3.4 基于“职能”因素导向的档案相对价值判断方法
档案及其有机体是围绕着有关组织的职能活动形成的。为此,职能活动的重要性无疑对档案的相对价值存在着重要影响。随着档案存在形态的日益数字化,传统意义上档案价值鉴定所要解决的“文件数量几何级数增长与人类社会有限的存储空间”之间的矛盾已经逐步化解,目前我们需要关注的新矛盾是“数字档案的质量与人们的业务需求和文化需求多样性、有效性、及时性”之间的矛段,即人们需要有较为充分的、高品质的档案资源来满足其不断增长的业务连续性需求和文化知识性需求。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组织对各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处置,更多地依赖文档管理系统,并以“批处理”的方式来加以实现,档案价值判断已逐步走向智能化的发展道路。而这种转变的关键是要求人们在文档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实践中,更为重视对诸如“职能重要性”、“任务重要性”、“事件或项目重要性”的分析与说明。那种认为现代档案价值鉴定更加“粗放”的观点是非常有害的,相反较为“精细化的职能活动分析”才是我们应当选择的正确道路。档案价值鉴定人员和鉴定工作组织,应当有能力编制和管理相关单位的“职能活动重要性分析地图”,言明各种职能、任务、事件、项目的相对价值等级,并对“地图”实施动态管理,以保证其相对合理性。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性认识:
其一,围绕单位重要或主要职能活动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的价值高于辅助职能活动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的价值。
其二,围绕重要工作活动、任务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的价值,高于围绕一般性工作活动、任务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的价值。
其三,围绕主要任务事项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的价值,高于围绕事务性任务事项形成的文件及其有机体的价值。
3.5 基于“形式”因素导向的档案相对价值判断方法
“形式”因素是影响档案相对价值的“价值因子”之一。通过分析档案文件的内在形式、外在形式特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解决某些通过上述“价值因子”分析无法最终得出结论的问题。在运用这种方法的实践中,我们应注意明确这样几个问题,即“是否为首次采用的形式”、“是否为独一无二的形式”、“形式与内容的关联度如何”。之后,我们可以依据下述标准来实施判断:
其一,含有首次出现之“形式”的文件,价值高于其后出现的相同“形式”的文件价值。
其二,特殊文种、形状、结构、规格的文件价值高于常规文件的价值。
其三,形式与内容关联度高的文件,价值高于形式与内容关联度低的文件。
综上所述,档案的相对价值问题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对“相对价值”概念的探讨层面,更应当深入到鉴定工作亟待解决的“方法”层面。从整体上(即从档案有机体)认识档案的相对价值,远比从个体上认识档案的相对价值更为有效、科学。在现实的理论研究实践中,我们既要考虑到传统纸质档案的鉴定工作需要还要考虑到电子文件的鉴定需要。对档案相对价值的判断,应充分考虑到“档案有机体”的存在意义,考虑到它与社会组织的职能活动之间的密切关联,确立宏观的、整体性鉴定思想意识。可以说,没有科学理论指导的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是盲目且无实效的。只有选择好正确的路径并依据合理的方法工具,才能使我们对档案及其有机体的相对价值认识更为清楚、明了。
4 几点结论
第一,档案价值具有相对性,档案价值鉴定组织和人员应首先从档案有机体的整体出发,充分认识和评价与之相关的组织职能、业务活动、项目、事件的重要性,才能较为准确地做出价值判断。档案文件个体相对价值的大小,仅具有局部意义,不能将其作为档案价值相对论的核心思想予以片面地强调。
第二,档案相对价值的鉴定,在电子环境条件下,可以通过建立案例库和确立价值判定规则等方式,实现智能化运作。档案行政部门应着力加强“档案价值鉴定案例库和知识库”的建设,切实编制和完善档案价值鉴定的业务规则标准,不断提升我国档案价值鉴定业务工作的水平。
第三,提升档案相对价值的鉴定实践效果的必要前提之一就是要加强理论和方法研究,构建合理的价值概念地图,厘清诸如“档案功能”(包括证据功能和文化记忆功能)、“档案意义”、“档案作用”、“档案相对价值”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完善各种门类档案的价值判断规则;充实指导档案价值鉴定的方法工具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