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解决农民问题的理论与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新经济论文,试论论文,时期论文,农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民问题,农村公有经济的发展问题,长期以来成为国际共运中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十分难以恰当处理的问题。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从改善农民生活、防止两极分化、加强对农民的文化教育等几个大的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是一份珍贵的遗产。
20世纪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农民占多数的经济落后的国家取得了胜利。因此,能否正确解决农民问题,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解决农民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前苏联和东欧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本文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角度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农民的经济利益要求
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联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其中的余粮收集制挖农民太苦,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战争结束后,农民要求废除余粮收集制,甚至出现了武装暴动。“在1921年以前,农民暴动可以说是俄国的普遍现象。”[1]针对上述情况,列宁在反思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失误的基础上,在推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采取了许多措施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以满足农民的经济利益要求。首先是改过去的余粮收集制为粮食税。1921年1~2月,列宁多次接见农民代表,同他们座谈了解情况,并阅读大量的农民来信。在此基础上列宁认识到农民的迫切要求就是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为此,列宁在俄共(布)十大的报告中说:“我们必须尽一切力量来鼓励小农业,实物就是这方面的一项简单而又绝对必要的措施。它能给予这种鼓励,应当无条件地通过这项措施。”[2]其次,列宁认为要改善农民的经济地位,满足农民的要求,必须允许农民进行商品交换。列宁说:“我们应努力满足农民的要求,因为他们感到不满足。……可以用两个东西去满足小农。第一,需要有一定的流转自由,需要给小私有者一定的自由;第二,需要弄到商品和产品。”[3]列宁的意思是说,在小农手中有一定的粮食后,国家应该允许他们进行自由贸易,使他们能够自由出卖自己的余粮,购回所需生产与生活的其他物品。同时,国家应该向农民提供必要的工业品,以满足小农交换的需要。基于上述两点认识,列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农民问题提纲初稿》,制定实现上述思想的措施并在具体实践中予以实施。它包括,第一,满足非党农民关于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愿望;第二,减低粮食税,使其低于余粮收集制税额一半左右;第三,在交足税额的条件下,使农民在流转中有更大的自由来运用其纳税外的余额。
列宁的上述思想和措施,纠正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时期强制性征收农民过多粮食的错误,使农民有了更大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稳定和发展了农业生产。正像列宁所说:“一年来,农民不仅战胜了饥荒,而且缴纳了这样多的粮食税,现在我们已经得到了几亿普特的粮食,而且没有任何强制手段。……农民完全满意目前的境况。……全体农民对我们完全没有什么严重的不满了。这是一年来取得的成就。”[4]
二、防止农民两极分化的发展,加强苏维埃政权在农村中的力量
1921年夏天以后,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苏联农村的商品经济恢复和发展起来。它在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其突出表现是:第一,农民中两极分化加剧,富农、地主经济活跃起来,想利用新经济政策从农民手中夺取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第二,由于允许私人贸易的发展,加上非法经营,一些集体性质的消费合作社受到冲击,或被迫解散。总之,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农村的阶级状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影响了农村社会政治生活的稳定。为此,列宁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纠正农民的两极分化,巩固苏维埃政权在农村中的力量。首先,列宁采取措施扶持贫农,团结中农,阻止富农、地主利用新经济政策加强自己阵地的企图。早在新经济政策实施初期,列宁不仅要求粮食税额要低于余粮收集制,对欠收的贫苦农民实行免征,而且规定每户农民的税额要根据土地的数量、人口、收成及财产状况确定,对贫苦农民予以优待,对富农则提高税额。对于中农,列宁认为由于按平均的方式将土地分给农民,农民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中农,因此,中农就成为工农联盟的基础,成为无产阶级政权不可缺少的同盟军,应该团结中农。针对新经济政策实施后,有人担心农村中中农增加会影响苏维埃政权的思想,列宁指出:“俄国农民中成为中农的愈来愈多,害怕交换会成为个体交换是必要的。”[5]但是,由于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土地实行了国有化,以中农为主体的农民不再是无产阶级的对立者,他们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纳入到正确的发展轨道。据此,列宁认为应鼓励中农的发展,“在经济上要尽量满足中农。”[6]此外,列宁针对富农、地主想利用新经济政策加强其阵地的企图,采取了许多措施予以制止。例如,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列宁针对某些富农、地主想利用经济力量从贫苦农民手中夺取土地的做法,重申了十月革命初期《土地法令》的不可动摇性,驳斥了把土地还原给地主的说法。又如,在1922年5月,苏联讨论制定统一的实物税法时,针对一些人在《农业生活报》上发表文章,建议取消对贫农的优待,相应降低对富农的税额的言论,列宁立即给副农业人民委员奥新斯基写信,要求将该报主编撤职,并警告他们不要沦为右派革命党人的追随者。在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列宁多次采取措施鼓励中农的发展,要求从财力物力上帮助贫苦农民,指示通过对贫苦农民的减税,对富农、地主增税的办法来限制富农、地主经济的发展,阻止农村两极分化的发展。这些措施巩固了苏维埃在农村中的力量。
其次,稳定发展合作社,增强同私人资本的竞争力,这是列宁加强苏维埃政权在农村中力量的又一重大措施。在新经济政策实施的初期,苏维埃政权就利用合作社进行城乡间的贸易交换(当时既有合作社形式的交换,又有自由贸易)。列宁认为,合作制是引导千百万农民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最好的形式。随着新经济政策的推行,合作社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列宁对合作社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列宁认为,合作社使我们找到了把私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的方式,找到了使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形式。他说,在苏维埃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如果它占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工人阶级的。”“由于我国制度的特点,合作制在我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社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7]因此,在新经济政策实施过程中,列宁非常重视合作社的发展。当他听说在私人资本冲击下,有的合作社力量被削弱,有的被迫解散时,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稳定和发展合作社。第一,建立合作社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1921年8月16日,在列宁的亲自领导下,苏联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法令,并召开了全俄农业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农业合作社总社的领导机构。1922年1月,苏联又通过了建立合作银行的法令,以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第二,用经济手段增强合作社同私人资本作斗争的能力。列宁认为要稳定和发展农业合作社,避免其在私人自由贸易冲击下被削弱或解散,除了行政手段外还必须运用征收私人商业所得税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当列宁听说斯摩棱斯克省的私人贸易压垮了合作社的消息后,立即质问道:“对非法贸易法办了没有?”“对私人贸易征收税没有?”此后,根据列宁的建议,在1922年底苏联实施了限制私商收益的所得税,征收了他们很大一部分超额利润,保证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列宁根据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农村阶级关系出现的新变化所采取的上述措施,不仅制止了农村中两极分化的趋势,而且在实践中稳定和发展了农村社会主义因素——消费合作社。这不仅在当时保证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增加了苏维埃政权在农村中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它找到了无产阶级同其同盟军农民联系的正确方法,巩固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为以后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打下了基础,对我国解决农民问题也有借鉴意义。
三、加强对农民的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根据1920年的统计,当时俄国居民中识字的人数不到居民总数的1/3,有2/3以上的人是文盲,而且文盲的绝大多数是农村中的农民。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低,不仅不利于普及农业生产技术、采用新的农业机械,而且不利于农村政权建设和合作社的发展,不利于新经济政策在农村的推行。对此,列宁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认为,农民文化素质低的现状不改变,“就不能改变小农经济的落后性,结果就会失去农业和粮食这个基础。而失去这个基础,任何经济建设都不能进行,无论怎么伟大的计划都会落空”,“国家电气化也无从谈起”。[8]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列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农村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素质。
第一,加大对农村初级教育的人力、物力投入。针对农村大多数教师思想不稳定的状况,列宁提出,要做好政治上摇摆不定的国民教师的工作,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争取和团结大多数教师,利用他们开展农村的文化教育工作。列宁认为仅此还不够,还必须在国民经济预算中,通过精简机构、减少开支的办法,加强对农民初级国民教育的经费投入。他说:“在无产阶级和农民的国家里,还有很多经费可以而且应当节省下来用以发展国民的识字教育。……可以不必,可以长期不必而且应当不必的机构应一律撤消。”[9]
第二,利用城市文化水平较高的优势,帮助农村教育的发展。在俄共(布)及列宁的倡导下,城市的一些单位建立了一些帮助农村发展文化教育的团体,定期下乡有组织地开展文化教育工作。列宁肯定这种形式,他说:“经常下农村的做法,在提高农村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方面,会起特别重要的作用。这种工作我们已经在进行,必须有计划地加以发展。”[10]列宁认为,开展农村文化工作,提高农民的素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他说:“这种文化革命,无论在纯粹文化方面(因为我们是文盲)或物质方面(要有相当的物质基础),对于我们说来都是非常困难的。”[11]由此出发,列宁认为在对农民的文化教育工作中,要反对急躁情绪,要全党同志具备耐心工作和长期工作的思想。这不仅在当时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中,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加深了农民对党和苏维埃政权的理解,而且对以后的苏联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列宁在实施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对苏联农民面临的问题,从经济、政治、文化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他的目的是想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走一条不同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直接过渡”的农村发展道路,想用满足农民经济利益,利用商品交换、合作社等非强制的办法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他的上述设想和措施,虽然由于其他一些原因没有得到完全实施,有的还带有明显的局限性,特别是斯大林后来停止了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运用强制办法实现全盘农业集体化。但历史的发展表明,列宁的探索不仅在当时具有重大的作用,促进了农业生的发展,而且对当前社会主义国家解决农民问题仍有借鉴意义。
注释:
[1][4]《列宁全集》第33卷,第383、383页。
[2][3][5]《列宁全集》第41卷,第75、54、62页。
[6]《列宁选集》第4卷,第547页。
[7][9][10][11]《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6、358、359、368页。
[8]《列宁全集》第40卷,第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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