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 276000;2.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 276000)
摘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争创精品工程已经成为电力建设的一项首要任务。文章就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管理
引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工程建设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争创精品工程已经成为电力建设的一项首要任务。电力工程质监分站作为电力质量监督最基层的机构,必须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当前工程管理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的新机制、新手段,适应不断发展的工程建设现状的需要。
1当前电力工程质监分站工作的现状
电力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20多年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现已基本确立了质量监督的一系列管理制度。目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分为三级:国家级(总站)、省级(中心站)和地市级(分站),其中分站负责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35~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辖区内电源工程配套送出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实施。但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同,分站质监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不少工程管理人员甚至将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混为一谈,使质量监督工作的作用逐步被弱化。
1.1质监工作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目前,不少地市供电公司由于对质监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已经有工程监理了,质监工作可有可无,虽然设立了质监分站,但质量监督工作大多都由工程管理部门兼任,造成质监人员缺乏,质监工作难以深入。有些从事质监的人员本身就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客观上无法做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1.2质监人员专业培训不足
由于长期以来质监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质监人员的构成也不尽合理,多数单位由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兼任。尽管上述人员都从事过质量管理工作,但绝大多数人员未从事过质监工作,上岗前又未经专门培训,没有质监员上岗证书,不熟悉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质监工作的目的、工作内容、监督的手段和重点模糊不清,有些质监人员甚至专业不对口,未从事过所监督工程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也就无法很好的履行职责。
1.3 质监与工程责任主体各方职责不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规定,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或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对建设工程成量实施监督活动,主要是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
2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
2.1部分领导对质监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由于电力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工程专业性强,技术含量大,一般都是受政府委托,由电力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质量监督虽然代表政府但客观上不具有政府部门执法的强制性,因而不能引起有关领导重视,质监机构的人员、设备仪器的配备不到位,个别质监分站甚至形同虚设。而且,地市级的质监分站无法收取质监费,无法有效地履行监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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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少单位缺少专职质监人员
由于电力行业多由省电力质监站在各地市设立分站,分站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合署办公,没有专职质监人员,质监员大多由建设、运检、设计、施工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兼任,很多未进行质监员上岗培训,没有资格证书。虽然有些单位以前培训过一批质监人员,但由于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比较频繁,这些人现在已离开原岗位,甚至有些人已离岗但其资格证仍在使用。
2.3部分质监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内容认识模糊
电力行业实施质量监督制度较早,但人员多为兼职,这些人的主要精力在本职工作上,由于未经过质监培训,也不知道质量监督的职责、工作内容和监督手段,无法搞好质监工作。
2.4质监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质量监督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来保证建筑安装产品质量目标的实现,确保为用户提供满足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这就要求质量监督工作必须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有些质监分站由于人员、设备等方面原因,只对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实施监督,忽视了对35千伏工程的质监工作。
3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对策
3.1 加强宣传,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电力工程,建设周期长、科技含量高,技术升级换代很快,实行质量监督工作十分必要。要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使质监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监督。同时,要加强时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提高工程参建各方对质量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2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质监人员的业务素质
质监人员是质监工作的主体,质监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要采取一定措施,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年轻同志参加质监工作,使质监人员形成合理的年龄层次和专业层次。把各部门经过质监培训并获得证书的人员组织起来,建立专家库,重要的问题由专家们审核把关,确保质监工作的质量。
3.3 实现全过程质量监督,不断提高质监水平
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点多、面广,涉及到电气、土建、线路等多个专业,质量监督实施难度较大。要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结合质监大纲制定具体的质监方案,明确质监的关键环节,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将质量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设备、材料出厂、入场、报验等各环节的监督,确保工程各个阶段都处于质量监督之中。
3.4 加强基础建设,规范质量监督工作
针对本地区质监分站工作的现状,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制度,配置必备的检测仪器及车辆,为做好质监工作打好基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严格区分质量监督与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方的责任,做好对工程建设各方的监督工作。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比如采用质监系统软件,该软件具备数据采集、汇总、整理及入库功能,在现场可以直接生成专家意见书、汇报ppt等,极大地提高了质监效率。
参考文献:
[1]韩文萍,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商品与质量》,2016(42)
[2]蔡越鑫,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技术管理,《房地产导刊》,2016(20)
作者简介:
徐景新(1973-11-24),男,汉,籍贯:山东省临沂市,学历:本科
论文作者:徐景新1,马晶2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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