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在“著名中小学教育管理专家”培训项目中的应用_工作管理论文

导师制在“著名中小学教育管理专家”培训项目中的应用_工作管理论文

导师制在“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工程的运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小学论文,教育管理论文,名家论文,工程论文,导师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校管理的持续创新,社会热切期盼能涌现一大批杰出的“教育家”型校长来办学。因此,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全国各地纷纷着手探索教育家型校长的培养之路。2009年初,宁波市启动了“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工程,从全市名校长、名师校长和特级教师校长中选拔了二十一位培养对象,开始着手探索走向“教育家”型校长的培养路径。如何使这些校长通过培训和培养,获得跨越式的发展,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程。

一、“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工程的独特性

首先,培养对象起点极高。这批校长可以说汇聚了宁波最优秀、最有可能成为教育家型校长的人选。这些校长所在学校是当地名校,他们对教育事业具有神圣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有思想、有个性,管理理念新,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办学敢于创新,卓有成效,在全市教育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是宁波校长队伍中的领军人物。

其次,培养对象情况迥异。这主要表现在他们的特点差异极大,导致培训需求迥然不同。培养对象虽然人数不多,但作为校长队伍中的领军人物,他们具有极为鲜明的个性特点。有的校长本身就是名师、特级教师,专业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擅长“专业”治校;有的校长视野开阔,善于发现人才、用好人才,深谙管理之道。但每个人的不足也很明显,有的学术素养不高、不善总结提炼、难以形成专门的学术见解和理论著述;有的缺乏更高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导致他们及所在学校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受到了极大限制。

第三,培养对象参加过多轮高端培训。这些校长在专业发展过程中,一直都在参加各种类型的校长培训,这些培训一方面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潜力,另一方面也表明,若再照搬以往的培训模式,显然已经难以满足他们的培训需求。

显然,面对这些培养对象,能否深度挖掘他们的优势、不足与潜质,“逐个把脉”、开出每个人的“营养处方”, 然后再按照“处方要求”、“配制”培训内容,成为决定培训实效高低的关键因素。办学思想提炼的普遍缺失,教育管理系统化理论不足,从根本上制约了学校的发展与教育家型校长的脱颖而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个性化、引领性”成为本次培训工程的关键词。课题组经过对诸多培训模式的筛选后认为,决定采用“导师制”这一培训方式,通过“借鸡生蛋”,“借力生力”,从全国范围内筛选导师。

二、培养工程呼唤导师制的全新介入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最大的特点是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师生关系密切,比班级授课制更能根据学员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内容,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分层培养、个性发展的原则。

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校长培训模式,导师制作为对校长培训方式的创新,开始被尝试使用,通过导师个别指导校长的培训方式,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模仿、继承、创新来促进校长的全面发展。从目前来看,导师制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注重实践,以一线校长为导师,主要通过在导师学校挂职或蹲点的形式来完成;二是注重理论,以教育专家为导师,主要通过科研合作或课题指导的形式来实现。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导师制也明显暴露出其缺陷:第一,关系被动。师徒双方由培训机构安排配对,没有考虑双方的需求,彼此了解不深,指导的效果不明显;第二,任务单向。由于传统的导师制是一种比较单向的关系,师徒定位明确,一方输出而另一方接纳,作为导师而言,难以体会这一活动对自己及工作有更多的推动作用,所以往往当作任务来完成,难以有更多的积极性投入这项活动;第三,时空受限。由于导师或校长工作都很繁忙,他们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承担着多种任务,使培训质量大打折扣。

所以,对于教育管理名家这一高端培训而言,为了避免出现以上情况,必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导师的聘任标准。什么样的专家可以成为培养对象的导师?第二,工程的实施环节。培养工作如何展开,师徒双方的职责与义务如何界定?第三,工程的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该承担哪些职责,以更好地做好协调与保障工作?第四,工程的质量评估。用什么来衡量工程的完成情况?

课题组认为,在这几个问题中,有几个要求是需要重点把握的:一是突出个性化。现实中的每一位校长在个性、能力、素质基础等方面各有不同,其成长历程也有很大的差异,学校办学条件也存在极大的差异。因此,即使人数极少,面临的同样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多需求的培训群体;二是突出创新性。教育管理名家作为教育领域的高级人才,与一般人的差异之一即是否有创新能力。因此,提高校长的创新能力应成为校长导师制的必要价值取向;三是突出理论性。目前人们对教育家的界定,有一点达成共识的:只有教育实践活动,但没有形成系统的教育思想观点,并使之上升为理论的校长,只能被称之为教育实践家,难以称为教育家,所以,校长的理论水平至关重要。四是突出参与性。只有双方深度参与的导师制才是有意义的,培训的对象是校长个人,但最终必须让校长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持续改进;导师虽然作为帮助者的角色出现,但是最终极大地丰富了自身的研究,所以,只有双赢,才能保证双方的全心投入。五是突出发展性。发展性评价学校、发展性评价校长、发展性评价培养工程,只要学校、校长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程度公认首肯的发展,二十一位培养对象中,有几位校长能走出宁波走向全国,颇具一定影响力,导师制的培养模式是有效的、有价值的。

三、导师制在培养工程中的运用

根据上述思考与研究,课题组构建了以下的培训框架:

(一)导师的选聘

在充分征求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我们梳理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领军人物的要求、培养对象的培训需求及所在学校的发展瓶颈,确定了五大原则,在全国范围选聘导师。

(1)顶级原则。导师必须是该领域中卓有建树、享有盛誉的专家,能够对徒弟及学校的发展起到“点睛”的提升作用;

(2)适配原则。由于培养对象的独特性与个性特点,这就要求师徒双方的工作领域与研究方向有较高的相关度,以更好地满足培养对象及其学校的发展需求。

(3)双赢原则。导师必须是热心并致力于中小学教育改革研究的专家,能够把这一培训工作视为自身工作的一部分和有效辅助,在“双赢”的预期效应下,才能有更多的工作激情参与到培训工作中来。

(4)可持续原则。导师必须拥有一个强大的团队支撑。教育管理名家的培养对象已经拥有相当的基础,关键在于提炼与弘扬管理思想与办学成果,所以,需要借助导师的力量,通过他(她)的专业团队与社会影响力,通过学术沙龙、校长管理思想研讨会、全国级校长论坛等形式,为校长提供展示办学成果的平台,也为校长教育思想的传播提供机会。

(5)德才兼备原则。导师必须德才兼备、学养深厚,能感召校长们提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进而能影响到校长培训之后甚至是整个职业生涯,致力服务社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了解培养对象的意愿,经过与国内知名教育专家的多次商谈沟通,确定了导师组名单,并成立了由江苏省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程振响教授担任组长的七人导师团,负责培养二十一名学员,每人负责一个小组。由程振响、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副主任戚业国教授、南师大教科院教育领导与管理研究所所长张新平教授,分别担任三个普高组的导师;华师大教育学系马和民教授担任初中组的导师,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副主任毛亚庆教授担任小学组的导师,华师大职成教研究所所长石伟平教授担任职高组的导师,华师大特教系主任张福娟教授担任特教组的导师。

(二)导师制的实施

我们把导师制作为贯穿培养过程的主要培训模式,使导师同时成为这个培养工程的“智囊团”,力图借助他们的专业力量,协助我们从全局与前瞻的视野规划培养的每个环节。

为了使导师制落到实处,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强化责任与荣誉。由市教育局组织,举行隆重的师徒结对仪式,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明确双方在三年的培养过程中的职责。

第二,促进了解与理解。为了使培养富有针对性。我们要求培养对象完成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及学校情况的回顾总结报告,对自身的优点、成绩与不足进行详细的反思与分析;提请导师对徒弟学校开展实地考察诊断活动,全面考察其优劣势,并结合自己所能提供的帮助,完成情况分析与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三,提供支持与协助。培训机构根据双方的情况分析和培养需求,做好各种交流沟通工作,尽力发掘各种资源,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为培养工作尽可能提供有力支撑。我们的培养策略不是“木桶短板”理论,而是“长板”理论,即让优势更优,让特长更长。特别是要通过导师团队,总结提炼办学思想。

第四,确定过程与细节。根据培养要求,双方制定出三年工作计划,对指导活动的目标、时间与地点、内容与方式、步骤与措施等,作出周密的安排与部署。

第五,落实计划与要求。工作计划要求分“必选”和“自定”两个板块,“必选”板块:①理论研修;②名著研读;③实践反思;④课题研究;⑤学术交流;即通过导师的指导与平台搭建,学员到导师学校接受理论培训,完成导师制定的教育名著研读,开展课题研究,随同导师到国内名校考察,参与学术研究、学术沙龙、教育论坛活动。“自定”板块就是结合培训对象的需求和导师专长,开展其他形式的指导活动。

(三)导师制的机制保障

为更好地保证导师制在工程中的推进,我们加强了机制保障与过程管理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

宁波市教育局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公布宁波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正式启动该项工程。文件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关注我市教育管理名家培养的过程,创造条件为培养者提供更大的帮助和支持。在文件的附件中,公布了《宁波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方案》,对培养模式、培养途径及考核及结业作了具体说明,并指出,“培训经费单独立项,每年下拨专项经费60万元。以专项经费为主,所在县市区或学校适当承担为辅。”随后出台了《“宁波市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工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导师与学员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及具体实施要求,强化学员和导师的责任意识,加强导师制的管理与追踪问效。

2.实施“培研同步”

作为一项极具挑战与创新的高端校长培养工程,“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既是培训机构的重点工作,也是亟待突破的重大课题。一方面,我们成立了以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牵头,整合了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教育专家等多方力量的研究团队,从科学研究的角度开展全程工作。我们申报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的实践研究》,并已通过立项。这样在不断的调研、论证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了工程的科学性和完善性。另一方面,我们为每个小组配备了来自培训机构的具有副高职称的联络员,从研究的视角,全程参与这项工程的推进。

3.强化过程管理

为使导师制更好地落实在工程中,培训机构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师徒双方档案库。对培养对象及其学校的情况表、导师情况、活动过程记录、培训成果予以保存;二是要求培养对象填写《宁波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对象专业发展调查表》,使他们进一步梳理“发展优势、存在不足”,提出“培训期望、自定目标”,以此督促与加强自控;三是要求师徒双方做好“宁波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工程活动记录本”的填写工作,对活动开展的具体过程、内容心得体会做好记录;四是通过联络员跟踪导师制的落实情况,做好与师徒双方的联络及协调工作;分阶段召开培养对象交流会,了解培训情况,把握培训需求,细化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结语

由于前期经过了大量的调研分析与多方沟通,导师制在宁波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工程的运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目前,导师已带领自己的专业团队,对徒弟及所在学校开展了全面的诊断分析,基本确立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与工作思路。

近年来,随着各地校长高端培训的日渐推进,导师制因其个性化培养的特点,正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导师制并不是简单的“配对”,或者举行一个拜师仪式,对培养对象特点的分析与把握、导师选聘标准的确定、保障机制的配备等将直接决定这一模式运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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