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资格认定审查制度的建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心理咨询论文,资格认定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几年心理热线、心理咨询机构应运而生,迅速发展起来,以帮助那些需要解决心理问题的人们,无疑是社会的极大进步,但国家心理咨询资格认定审查制度的建立,也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一、咨询员的素质要求尚未有严格的界定
心理咨询的实践证明,咨询人员的素质是保证心理咨询质量最为重要的条件。由于目前国家心理咨询工作的资格认定审查制度尚未建立,对咨询员的素质要求也没有严格的界定,于是有些人只接受了短训班的培训就上岗了,只是出于爱心、凭着热情来从事这项工作。有某些同志认为此种做法无可厚非,因我国心理学研究起步于50年代,心理咨询业则始于80年代的中期,由于其还是一门新兴的职业,行业的规范、培养专业人才的机制及宏观调控的手段尚未完全建立,因此,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在所难免。基于此,在人们急需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帮助的时候,难道还坐等天上掉下一个合格的心理咨询员吗?因此,尽管有些咨询员自身条件还有欠缺,但考虑到那些需要心理帮助的人们,就义无反顾地干起来,以求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经验。
这种说法无疑有一定的道理,假如没有发生几起心理咨询工作人员自杀的案例,人们也许不会对上述说法持太多的怀疑态度。据报道,广州“培爱”防治自杀中心主任陈云清,及上海、长沙各有一位广播电台热线谈心节目主持人自杀身亡。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他们能用自己的爱心和循循善诱的劝导,使一些在生活中遭受沉重打击的人放弃了绝望甚至轻生的念关,而他们自己却不能走出心理的误区,最终选择了自杀。据心理专家分析,这些人本身就有某些心理障碍,如抑郁症等,加上工作中长期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大量的“心理垃圾”,又不能及时地加以宣泄,心态长期处于不平衡的状态,一旦遇到某些诱因,严重的就可能导致自杀。
二、成立心理咨询资格认定委员会的必要性
咨询员自杀的案例,给心理咨询界敲起了警钟。但也有些人对此事的发生不以为然,现实生活中,不一样有当警察的犯罪,也有做检查官的徇私舞弊,为什么要对心理咨询员自杀大惊小怪呢?事实的确如此,但如果对咨询员的素质有严格界定,且有专业委员会对咨询工作进行督导与评比,也许能对咨询员早期的异样行为有所察觉,从而避免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
我们知道,心理咨询是一项较为复杂和艰巨的工作,需要具有严密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究竟什么人才能胜任心理咨询这项职业,什么方法将有助于咨询员自身的成长,社会应怎样建立和培训这支队伍。目前,律师、会计师职业等均具有相应的资格考试,通过了才具有开业资格,心理咨询业参照此法建立心理咨询资格认定审查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这是保证咨询员具有高质量的专业水准的有效途径,更是促进心理咨询职业化进程的必由之路。另外,从业者的编制、待遇、职称等问题也应纳入正规化管理的轨道。基于上述问题的考虑,笔者认为未来的国家咨询资格认定专业委员会至少需有以下四个职能:
1.对心理咨询员进行素质评估
目前,许多心理咨询专业书上提到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人格修养、知识水平和咨询技巧,但这些条件较为笼统、抽象,只能定性,却难以定量地衡量从业者的心理素质、知识及技术水平等。因此,将来心理咨询专家们急需编制一些科学的标准化测验,它不仅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且能准确地评估从业者的素质,即在经验、知识、能力、人格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这样做既有利于发现适合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使他们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潜质为社会服务,也可淘汰不适合或暂时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有效的防止低质量的职业行为,从而保证咨询服务的质量。同时也能避免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如从业者自杀或由于咨询师的误导而使求助者非但不能解决压力反而加深了他们内心的冲突等。
2.对心理咨询员进行培训、提高
前述所讲的由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及其他社会团体开办的心理咨询热线人员构成非常复杂,基本没有什么资格考核,即使大学心理咨询人员也大都是半路出家,由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转向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不否认这支队伍在实践中摸索,也干出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缺乏心理咨询的专业知识,不免在心理咨询的质量上难以提高,有的人甚至难以胜任咨询工作。这就需要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提高,不仅可使他们掌握心理学方面的理论知识,而且拥有从事心理咨询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为使培训正规化,需由委员会制定一整套专业的培养模式,而且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标准,提供专业教育的机构,教师所应具备的条件与技能也应有相当的规定,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通过专业教育和培训考核,即可由委员会发给资格证书,认定其已具备了从事该职业所要求的基本标准。
3.对心理咨询员提供服务、帮助
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当他们遇到心理问题的时候,在何处可以得到咨询帮助及资讯服务呢?笔者认为,心理咨询资格认定委员会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服务,一方面可对从业咨询员进行心理和行为能力的纠正和提高,另一方面可为他们提供接受咨询和宣泄的场所,另外给已获得从业资格的实践者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给他们提供心理学科方面的最新信息和动态,保证他们的服务质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来询者的需要,使他们更快地成长起来。
4.对咨询工作进行督导和评比
咨询工作的绩效如何,可由委员会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咨询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估和鉴定。对不胜任工作的咨询员或进行培训提高,或淘汰下岗,这对咨询员本人也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也保证了咨询工作能持续健康地开展下去。
三、心理咨询资格认定审查制度建立的紧迫性
有人说,心理咨询业的发达与否,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目前,我国心理咨询业与发达国家严格的从业资格审核、执照化制度相比,我们还相差得太远。目前心理热线机构应时而兴,热线人员究竟是不是在作心理咨询工作,尚有争议,同时他们是否符合咨询员的素质要求,也没有严格的界定。在当前心理咨询员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情况下,制定国家心理咨询资格认定审查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九七年十一月,广东省高教厅印发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章程(试行)》,该《章程》对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资格做了规定,这无疑是个良好的开端。但在全国范围内,也应尽快制定一套规范且具权威性的心理咨询工作条例,这是我国心理咨询工作走上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条例”可由国家教育部与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的有关专业委员会共同起草拟订,对心理咨询机构的性质、经费来源、人员任职资格、职称、培训标准、服务内容、评估标准等方面都应有明确规定。这样心理咨询专家就可根据条例的要求来进行培训,从而可使大批经过正规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保证了咨询员的素质要求。由于咨询质量提高了。人们在其中受益,自然就会有更多的人们了解并学会求助心理咨询机构,承认它的价值所在,这样心理咨询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上必能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