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品读
西方学者对《论人民民主专政》研究的主要特点分析
王光森
(江苏警官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 要: 因毛泽东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在筹建新中国过程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而进入西方学者的研究视域。70年来,西方学者围绕《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进行了一些研究,呈现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研究视角的多维性、《论人民民主专政》生成逻辑的多重性、《论人民民主专政》“问题域”多样性等特点,反映了西方学者对待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的矛盾心态,即肯定与否定交叉、正确阐释与曲解误读交织。出现这种现象,既有意识形态的原因,也有研究方法局限所致。
关键词: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西方学者
为了给即将成立的新中国提供理论和政策基础,毛泽东于1949年6月30日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由于该文的巨大价值而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关注。70年来,西方学者围绕《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进行了一些研究,形成了研究的若干突出特点,而国内学者对此鲜有专门评介。
一、《论人民民主专政》研究视角的多维性
总括西方学者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视角,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以人民民主专政涉及的“人民”等核心概念切入推进研究的深入。如,法国学者亨利·列菲弗尔在比较研究后明确提出:“在《毛泽东选集》第4卷中,人们同样可以看到,在他的一篇题为《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章中,引进了人民的概念,而这个概念所包含的范围是苏联‘马克思主义者’们所激烈反对的”[1]246。同样,美国学者乔·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也十分迷恋从“人民”“民主”“专政”等概念切入推进“民主”谱系构建,并顽固坚持自身立场,对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国家理论进行批判性评价[2]529-537。很显然,无论是列菲弗尔,还是萨托利,由于受到意识形态偏见的影响,所以他们的用语乃至得出的研究结论往往令人惊愕,不过他们注重从“人民”等概念入手推进研究的方法,还是值得注意的。
二是从列宁提出的民主革命时期政权形态——“工农民主专政”等比较视角拓展研究的领域。如,费正清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不仅认为新中国采用联合政府形式的决定,“是毛泽东在1949年7月1日(应是6月30日,笔者注)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制定的”,而且断言毛泽东“仿效列宁‘工农民主专政’的说法,提出了与列宁主义颇为不同的观点,认为联合政府应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联合政府,同时又是对各反动阶级即‘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的手段”[3]345。无独有偶,斯图尔特·R·施拉姆在其名著《毛泽东的思想》中,也不惜以浓笔重彩阐释类似观点,提出“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列宁的‘工农民主专政’和斯大林的‘四个阶级的联盟’理论的直接继承。毛泽东自己坦率地承认这种思想上的借鉴,并特意强调了与苏联经验的关系。”[4]88从总体上看,沿着这一视角开展研究的西方学者不少,他们所形成的结论,除去在是否遵循马克思主义“正统”问题上的纠缠,基本上是可信的。
桃源镇地处戴云山西侧,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暖适中,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 551.0 mm,其中3~6月为雨季,占全年降雨量的50%以上;夏季高温闷热,受台风外围影响,常伴有强降水;秋冬为相对少雨季节,干旱多晴天。年平均气温17.7℃,1月平均气温7.9 ℃,7月平均气温25.8 ℃,无霜期264 d。
一是人民与敌人。这是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回避的第一个“问题域”。对《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出现的这个“问题域”,西方学者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如,费正清研究后提出:“由于任何个人都可能被大笔一挥划进反动派或人民敌人的范畴,这个政纲是非常灵活的,可以用来把人口中持不同政见的分子筛除出去。阶级归属权是掌握在共产党手里的,它可以宣布一个改造好了的‘反动派’是‘人民’的一分子”[3]345-346。再如,施拉姆认为在毛泽东设计的“人民民主专政”中,“行使专政的‘人民’是由工人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构成的。在这四个阶级中,工人阶级享有领导权,农民组成最可靠的同盟军,城市小资产阶级是最主要的追随者,而民族资产阶级则具有两重性:既是人民,又是剥削者。所以在这些成员中,谁要是表现不好,谁就可能被重新划定阶级属性,而不再属于‘人民’的范畴。”[4]87显然,在费正清、施拉姆看来,毛泽东对“人民”“敌人”划分标准是模糊的、不确定的。而事实上,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对“人民是什么”“敌人包括哪些人”讲得非常清楚;至于划分“人民”和“敌人”的标准,毛泽东在该文中虽然没有进行系统阐释,但是在这之前发表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五四运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文章中都有所涉及,并明确提出“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是分辨敌友的标准。可见,在毛泽东的视域里,“人民”和“敌人”是客观存在的,划分“人民”和“敌人”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当然,“人民”和“敌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还会发生转化。对人民与敌人的这种辩证关系,西方学者由于受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影响,往往做出片面的解读,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对于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生成的历史逻辑,迪克·威尔逊则从另一个观察角度表达了自己的看法:“6月末(指1949年6月30日,笔者注),毛答复了他的批评者(特指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用来‘答复’他的批评者,笔者注)。他一开始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今后的目标:‘对于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共产党……是努力工作,创设条件,使阶级、国家权力和政党很自然地归于消灭,使人类进到大同境域’”。迪克·威尔逊认为“这是19世纪中国思想家康有为在其名著《大同书》中所设立的目标。在这方面,毛谨慎地将共产主义目的根植于中国本土的知识传统,而不是引进的西方思想中”[11]220。循着这一思路,迪克·威尔逊还信誓旦旦地说,如果再“进行系统的考察,就应该判断出混杂在毛的著作中的大量中国引语”。从整体而言,“毛著作中的所有参考资料,22%源于儒家思想,12%出自道家或墨家的著作,13%是中国传统或纯粹的文学作品中的东西”[11]232。这里,不难看出,尽管迪克·威尔逊对毛泽东撰写《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背景和用意把握不太精准、对《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的当前目标和最终目标理解不到位、资料“统计”也不甚精确,但令人惊喜的是,他仍然以西方学者特有的敏感揭示了两个事实:①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时间上看具有偶然性,但从内容上看,又具有必然性,是出自回击国内外“批评者”“反对者”的需要而作;②毛泽东在文中提出的新国家的最终奋斗目标——实现共产主义,与近代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的思想具有某种渊源关系;毛泽东在文中提出“新国家是人民的国家”等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倡导的“民本”“爱民”思想具有某种承继关系。迪克·威尔逊的这个研究成果,有力地揭示了一个事实,即离开中国的历史谈中国,没有意义;离开“中国本土的知识传统”谈毛泽东及《论人民民主专政》,也没有意义。
再如,K·S·卡罗尔在《毛泽东的中国》一书中指出:“在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三个月前发表的纲领性论文《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毛泽东就说他的政权建立在四个阶级联盟的基础上,这就是:工人阶级、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人们还记得,二十五年前孙中山先生在广州改造国民党时,正是要把这四个阶级吸收进去。毛泽东的共和国决定用五星红旗做国旗:大星象征中国共产党,周围有四颗较小的星象征四个阶级”[7]124-125。这里,卡罗尔同样提出了令人关注的三个观点:①《论人民民主专政》在领导力量、阶级结构上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符合实际的设计,堪称一篇“纲领性”的论文;②建立在四个阶级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基础;③孙中山改造国民党的举动,共产党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行动,都蕴涵着统一战线的因子,这对中国革命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从表面看,卡罗尔提出的三个观点,不存在“硬伤”,但联系他提出观点的上下文,便会发现其旨趣在于证明人民民主专政带有马克思主义非正统倾向,甚至“与孙中山建立爱国阶级联盟的主张很可能毫无共同之处”[7]125,这则是需要我们予以警惕,并认真加以甄别的。
二、《论人民民主专政》生成逻辑的多重性
尽管迈斯纳和斯塔尔研究问题的着眼点不同,但通过他们的分析仍然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所蕴含的现实逻辑的力量。这就是:“中国历史状况决定了中国要实行一种特殊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即‘新民主主义’社会,这种新民民主主义社会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不同的,并且也区别于‘俄国制度’”[13]129-130。客观地说,迈斯纳的这个分析不仅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而且基本契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尤其是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的观点,即“在中国现阶段,在中国人民的任务还是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必要条件还不具备时,中国人民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15]1055。这就是说,基于现实的需要,不管任何党派、任何人,“愿意或不愿意,自觉或不自觉”,1949年前后的“中国只能走这条路”,即只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一个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趋势,任何力量,都是扭转不过来的。”[15]1069
施拉姆·R·麦克法夸尔和费正清等人提出的上述观点,在西方学者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诸如此类的分析清楚地表明,他们看到了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所提出的一系列建设“新国家”的构想与马恩学说、列宁思想之间具有明显的继承性,而且在人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国家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国家的性质和国家形式、国家内外职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只是他们内心不愿意承认后一点,而乐于用西式话语将我们所说的“创新性”遮蔽罢了,这样的做法在少数对中共抱有一定偏见的西方学者那里,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创新和超越的事实,以及在创新理论指导下建立的新国家,又使他们不能不感叹理论逻辑的力量而对人民民主专政抱有一丝“好感”,尽管这种“好感”为了适应他们的批判性评价而被情绪化地降到很低的水平。
一是继承与超越:凸显理论逻辑的魅力。如,施拉姆认为“列宁在1905年提出了‘工农革命民主专政’的方案,用以表示在建立纯粹的无产阶级专政之前的政治制度的特征,在这种制度下,可以实行许多改革。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列宁主义这一概念的直接继承。”[4]99不仅如此,施拉姆还断言:“毛泽东坚持列宁主义的一些口号……同时,在1949年6月30日的文章中也使用了一些中国式的术语和概念。毛泽东有意把这时的术语‘独裁’说成是‘专政’的同义词。在马克思主义的表达方式在中国尚未有统一标准的时期,把‘专政’一词译成其他的东西是常见的事”。[4]100同样,麦克法夸尔、费正清在研究这个问题时,也认为统一战线被在采用这个概念时,中共摆脱了苏联关于国家形式的正统观念。”又说:“在更广泛的政治观念方面,国家形式当然与苏联国家形式完全一样—专政归根到底仍是共产党专政。因为正如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所明确的那样,组成国家的几个阶级不是平等阶级的联合。这个联合由工人阶级—也就是其先锋队共产党——领导,其他阶级要接受无产阶级的教育[9]70-71。”
二是偶然与必然:彰显历史逻辑的穿透力。“在历史的发展中,偶然性发挥着作用,而在辩证的思维中就像在胚胎的发展中一样,这种偶然性融合在必然性中”[10]331。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的发表从时间上看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从历史演进的角度看,它的问世又带有必然性。关于这一点,西方学者都敏感地觉察到了。如麦克法夸尔、费正清认为“在20世纪所有的新事物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党派专政取代了家族王朝的统治。……但是较年轻的中共直到1949年以后很久仍保持了明显的领导凝聚力”,“办法是在继承下来的最高权力结构中,保持受过信仰熏陶的官僚集团和能使中国社会井井有条的普遍存在的正统观念”、“单一的国家”传统以及文化基因,即“中国普遍存在的文化主义、文化特性意识和以往的优越感”[9]35,32。这里,麦克法夸尔、费正清虽然是立足于中国历史演进中表现出来的所谓间断现象来立论的,有不严谨之嫌,甚至有个别论断过于武断而令人生疑,但透过其字里行间的思想表达,仍然能感受到他们的心声:毛泽东关于新政权的主张“有其局限性”,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仍然“表现出不寻常的延续性和历史意识”。正是基于这种历史延续性,所以“我们可以完全断定”“中共1949年接管政权”,“不但历史支持这种接管”“而且在20世纪出现的新因素也帮助了接管”[9]31。在这里,西方学者笔下的历史逻辑以我们很难想象的方式表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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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应然与实然:展示了现实逻辑的巨大推力。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了改变悲惨的命运进行了各种各样斗争和探索,结果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12]1477。这个“结论”和“结果”构成了近代中国“现实”的应然和实然状态。对此,西方学者多少都感受到了。如,莫里哀·迈斯纳认为1949年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毛泽东并没有宣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却宣布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后来被恰当地写入1954年的宪法。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这个标题下所写的那篇著名论文(指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笔者注)以及1956年前毛泽东理论贡献中的一般特征,都是认为中国可以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但不需要采取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13]130。同样,约翰·布莱恩·斯塔尔也支持这个看法,并坚持认为毛泽东在“描述他称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时,使用了‘人民’这一术语。在1949年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毛泽东论及了这一术语。两个月之后,在纪念党诞生28周年的讲话(这个讲话,指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讲话,笔者注)中,他对此又作了阐述。在那里,他首次提出‘人民共和国’的思想以及适合共产党获得自身之外的广泛的政治团体合作的一种政体形式‘新民主主义’”[14]163。
不管是从哪一个角度立论,也不管基于什么样的学术立场,在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过程中,西方学者都承认“《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是毛所有著作中最重要和最有新见地的文章之一”[8]216,而持这种观点的根据,就是它基本完成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治话语的建构,而这个建构本身又蕴涵着多重逻辑。
三、《论人民民主专政》“问题”域的多样性
作为毛泽东传记史和思想史研究的重要部分,西方学者对《论人民民主专政》的研究,涉及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的诸多领域,加上运用哲学、历史学、文化学、伦理学、心理学乃至国际关系学诸学科展开研究的取向,所以在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时,西方学者表现出了复杂的面向——提出了丰富的问题域、多样化的观点。从总体和主流上看,他们提出的问题域及其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从涉及人民民主专政是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等关键问题上入手凝练研究的视点。如,莫里斯·迈斯纳认为社会主义的条件在1949年还没有具备,因为当时中国共产党人在那一年掌握国家政权的时候,他们宣布的并不是无产阶级专政,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而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作为表述新的政治秩序特征的术语一直被用到50年代末期。虽然这一术语是含糊的,其社会含义是不清楚的,但是它表明了毛泽东主义关于中国革命当时停留在资产阶级范围内的观点[5]70。迈斯纳的上述观点至少包含以下几层意思:①《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所构建的新国家形态是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无产阶级专政,因为社会主义的条件在1949年还不具备。②人民民主专政是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相适应的政权形态,所以它至少在理论上是一个以四个阶级联合为基础的国家。③人民民主专政的术语是含糊的,其社会含义是不清楚的。显而易见,迈斯纳提出的前两个观点基本正确,而后一个观点则存在误读。而事实上,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对“人民民主专政”术语及其社会含义都作了明确的解释,只要认真阅读原文,且不带有偏见,是不难理解的[6]。
二是阶级与阶级斗争。这是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回避的第二个“问题域”。对于这个“问题域”,西方学者根据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的意思表达形成了自己的独特观点。如,莫里哀·迈斯纳认为:“毛泽东总是密切关注中国社会的客观阶级状况,而且他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热心促进阶级斗争的人”[5]55。约翰·布莱恩·斯塔尔的分析更有“味道”,他说:“像马克思一样,毛泽东也根据阶级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意识即所谓‘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的形成发展来谈阶级。如此一来,“强调阶级的存在主义基础即阶级的最终构成唯有经过阶级斗争,则导致那种斗争更依人们的选择和行为而定、持续时间也可能更长这样一种观点产生”,正因为有这样观点的产生,所以“1949年6月,在写《论人民民主专政》时,毛泽东曾指出,阶级消亡必将导致政党和国家权力的消亡,这是‘不可避免’。因此,剩下有待解决的只是什么时候可以认为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宣告结束的问题”[14]80,86。应该说迈斯纳和斯塔尔的这些分析是中肯的,也是站得住脚的,只是不要忘记“怀疑”毛泽东、质疑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他们立论的前提。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的“善良”,但没有理由拒绝从他们的“问题意识”中找到我们正确的行动方案,即“不否认阶级存在本身,也不过度夸大阶级斗争问题,不将阶级理论等同于阶级斗争理论”[16]111,解决社会矛盾乃至阶级矛盾“不能只强调斗争、对抗,还应该强调对话、协商。”[16]113
三是民主与专政。这是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回避的第三个“问题域”。对于这个“问题域”,西方学者几乎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甚至有的意见是相左的。如,施拉姆明确认为“毛泽东1949年说,即将创建的新政权叫‘人民民主专政’,也叫‘人民民主独裁’。人们不应因这个术语的不同制造更多的麻烦。因为,当马克思的术语不能全部从汉语中找到标准的对应词时,‘独裁’这个词在过去的年代里有时是作为‘dictatorship’的对应词来用的”。事实上,“一方面,毛泽东使基层群众广泛地分享民主,这一点他超过了当代其他革命领导人。……但同时,毛泽东又把民主的增进看作是只能在‘强大的国家’组织内实行的事项。在这一点上,以我之见,毛泽东是对的。”当然,还有一点必须看到,“到了1949年,毛泽东思想中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着重强调的是对‘反动’阶级的专政,而不是基于普选权之上的直接选举,而这才是真正民主的关键所在。”[4]89-100这里,施拉姆不仅看到了“民主与专政”这对范畴在《论人民民民主专政》中的重要地位而没有给予忽视,相反,还秉持较为公正的立场对“民主与专政”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作了令人信服的阐释,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分析其原因,主要由于车辆在不同的减振道床上运行时,由于道床的减振效率和作用频段不同,对噪声的降噪效果也有所差异,中等减振道床相对一般减振道床,对500-1000Hz频段的噪声尤其是630Hz频段内的噪声降噪效果明显,而一般减振道床对低频段的噪声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具体的原因需要结合轨道的振动衰减测试再做进一步的分析。
绿色科技创新突破了传统科技创新的内涵,是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充分考虑科技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会使绿色科技创新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依托。
与此相反,迈斯纳则从批判的角度提出了否定性的观点。他认为:“要在人民共和国实行民主还是专政呢?只要毛泽东当时愿意回答这个问题,那么他的答复就是两者都实行,要对‘人民’实行民主,而对那些被排除在‘人民’队伍之外的人们采取专政方法。毛泽东把新国家的专政职能说得十分清楚,政府要‘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但对什么是民主,‘则进入了模糊得多的领域’。毛泽东写道,民主是有别于反动派的‘人民’所享有的某种东西。当然,含糊之处正是毛泽东反问的这个问题:‘谁是人民’?而人们大概可以进一步提问:什么人决定谁是人民呢?决定又是根据什么标准呢?人们后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中含蓄地,有时是明显地一再提出这些问题,而在不同的时期得到不同的答复。”[5]78很显然,迈斯纳的这个分析不符合实际,他得出的“民主专政”在用词方面存在明显的矛盾、民主涵义含糊不清、人民标准划分不确定等结论也是我们所不能认可的[26]。 无论是施拉姆的肯定,还是迈斯纳的否定,都没有改变民主与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两大职能这一基本事实。对于这一事实,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给予了经典的论述。限于篇幅,这里就不赘述了。由此,我们得出的认识是:只有用历史的思维和辩证的思维来审视“民主与专政”,才能形成对人民民主专政整体上的正确的看法,否则就会陷入认识误区。
四是工农民主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这是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回避的第四个“问题域”。对于这个“问题域”,西方学者不同程度地给予了关注。如,戴维·麦克莱伦认为“毛泽东超越列宁,提出关于专政可以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的主张,他想强调的是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革命性质”。麦克莱伦的这个分析,应该说没有问题。但他的问题在于武断地认为,当毛泽东“提到无产阶级时,他真正所指的是代表‘尚未到场的’工人阶级的中国共产党。”[17]219也就是说,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名义上是‘无产阶级’,因为“无产阶级”的缺场,而实际上是它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这就是西方学者所谓“共产党专政”的由来。麦克莱伦的这个论断显然是受了史华慈观点的影响。史华慈在研究苏维埃时期“毛泽东主义战略”时,就曾鲜明地提出“权力转移到苏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它假设的城市无产阶级基础几乎完全分离。中国共产主义中毛泽东主义的发展证明,事实上,一个按照列宁主义路线组织起来的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些基本信条充满真诚信仰的共产党,可以完全不与工人阶级有任何组织联系而存在。”[18]174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史华慈甚至将“乡村无产阶级”等同于真正的无产阶级视为毛泽东主义的一个策略。史华慈的观点在西方学者中流传甚广。这里,限于篇幅,无意对麦克莱伦、史华慈的观点进行评析[19],只是想借此说明: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人民群众之间联系密切,常常能够互相代表、一起出场、并肩战斗,这就是中国革命呈现的“景观”。对此,西方学者无论如何是理解不了的。
所以,(4)式成立,于是,(3)式成立.从上述证明过程知,(3)式等号当且仅当三角形为正三角形时成立.
四、结 语
《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发表70年来,纵观西方学界不难看出: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并没有成为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和着力点,而形成的一些研究成果不过是他们在着力研究中国问题特别是研究毛泽东的崛起、毛泽东的思想过程中形成的“副产品”而已。事实上,虽然西方学者在他们的论著中围绕《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发表的背景、基本术语、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作了一些初步探讨,呈现出了一些特点,但毕竟着力不够、挖掘不深,与国内研究相比差距较大。有鉴于此,可以说,西方学者要在这一研究领域实现“赶超”,就不能不打破语言、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双重“遮蔽”,当然,在研究重心、研究方法上也要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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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6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7-4767(2019)05-0080-06
[DOI] 10.19810/j.issn.1007-4767.2019.05.014
收稿日期: 2019-09-13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的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18ZDA008)
作者简介: 王光森(1964-),男,江苏徐州人。教授,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实践。
[责任编辑:梅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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