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创新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院论文,产业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产业技术研究院是一种类型相当特殊的公共研发机构。一方面,作为产业界的“技术支援机构”,它们以应用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目标,需要从事相当程度的技术转移和商业化研究;但另一方面,在做创新服务的同时又不得以谋求机构自身赢利为目标,需要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最根本的宗旨。
在角色定位上,它们是有别于政府、企业和大学的所谓“第四种创新力量”。然而,不论在创新活动中与政府、企业和大学的联系多么紧密,它们都不能按照另外三者的组织规则来发展。尽管产业技术研究院不是政府,没有单纯的选举压力;不是企业,没有强烈的赢利压力;也不是大学,没有较高的学术压力;但这三种类型的压力,实际上已经通过这些组织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紧密互动中,在相当程度上传递给了产业技术研究院。而且,由于各国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同,这些来自外部的压力还呈现出一种更复杂的形态,使产业技术研究院比一般的公益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呵责。
因而,如何在承接来自产业和政府的研究合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端技术解决方案和科研创新服务的同时,恰当地平衡来自各方的压力,使产业技术研究院在科研服务活动中既能有相当的创新活力,又能保持较好的发展能力,确实是一个管理难题。
一个具有领先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离不开精巧到位的制度设计和艰苦卓绝的努力实践。
德国:持续均衡的财务模式
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下属80多个研究单位(其中有60个研究所),拥有1.8万名以高水平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为主的员工,是欧洲目前最大的应用研究机构。2010年,尽管处在世界经济危机的困难形势下,弗劳恩霍夫协会年度争取的科研经费仍然达到了16.5亿欧元。2011年也将继续增长。
在多个方面,弗劳恩霍夫协会都是各国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典范。是什么使得弗劳恩霍夫协会取得如此的成功,怎样使一个已经有60年历史的机构能够始终站在创新前沿,领先于她的工业客户,并且能提供其真正所需的研发服务?秉承德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的推动者的使命,弗劳恩霍夫协会在德国创新体系中的明确定位,以及为完成上述使命而建立的创新管理系统,是其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与创新价值链的两端紧密合作
在德国创新体系中,有4个主要的研究机构,各自都有明确的定位。因为有了负责基础研究的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不再进行基础研究,而是作为科技和工业的纽带,通过开展应用研究为企业和社会服务。然而,应用研究的理念并不会凭空产生,弗劳恩霍夫协会的研究人员与马普学会和大学的基础研究科学家建立了紧密联系。这种联系不是某几个弗劳恩霍夫研究人员的自发意愿,而是已经成为整个协会创新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每个弗劳恩霍夫研究所都与和她研究领域相关的大学有着紧密联系,通常离得很近。无论在德国或其他地方,弗劳恩霍夫研究所的所长都在大学拥有教席。如此紧密的结合对弗劳恩霍夫和大学双方都有益。
弗劳恩霍夫研究所与大学的这种紧密合作,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但是在为选择所长提名候选人时,也会出现兴趣的冲突。弗劳恩霍夫寻找具有很好企业经验的优秀的科学管理者;大学则倾向挑选优异的学术型科学家,后者通常较少有与企业合作的经验。在最终达成一致的时候,这种“所长+教授”的二位一体的集合效应,会对弗劳恩霍夫模式的成功产生深远、重要的影响。
在弗劳恩霍夫创新价值链的另一端,是工业界。合同科研是弗劳恩霍夫最重要的业务领域,也是她获得成功的关键之一。协会年度经费的40%来自合同科研。有些研究所通过合同科研获得的经费甚至超过50%。
始终保持稳定均衡的财务结构
弗劳恩霍夫的经费组成模式,在欧洲和全世界都极具特色。弗劳恩霍夫的经费的60%来自政府,剩下的40%则以合同科研的形式直接来自企业。政府的资助,由事业费和项目经费两部分组成。事业费是弗劳恩霍夫总经费的组成部分,由总部(董事会)负责管理。特别要说明的是,这笔钱虽然来自政府,但是不附带任何条件。也就是说,协会管理层可以自己决定如何使用。而且,事业费的数量在一定时间段内对于协会来说是稳定的,不会出现大的变化。所有的变化和调整都由相应的政府部门与协会董事会协商决定。弗劳恩霍夫只需向联邦和各州政府报告使用事业费对德国创新体系形成的贡献,而无需对单个项目进行评估并做出报告。
政府资助的另一部分是项目经费。联邦和地方负责科技的部门以及欧盟都启动研发计划,有选择地在某些技术领域资助项目。德国乃至欧洲希望参与计划的单位都需要提交项目申请。如此,研究机构和企业处于同样的竞争地位。弗劳恩霍夫经常和企业一起申请这种项目。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经费的构成有多种可能:一是弗劳恩霍夫和企业各自分得资助,通常企业最多可得50%;二是弗劳恩霍夫得100%资助,企业则需自己出钱;三是弗劳恩霍夫同时从政府和参与项目的企业得钱。由于项目资助只能用于该项目本身,所以弗劳恩霍夫需要另外的不带附加条件的经费来源,用以开展基础以及具有较高风险的科研。得到政府事业费,又没有其他条件这一点,对于弗劳恩霍夫来说非常重要。
经费组成的三个方面对于弗劳恩霍夫来说都不可或缺,因为它们代表了研究的不同需求、层次,当然还有风险。政府提供的事业费使弗劳恩霍夫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开展未来导向的研究,保证领先于企业的研发水平,并且向市场推出新技术;获得政府资助的项目经费,使得研究所能尽早参与对企业来说风险还过高的竞争前研究,同时使得研究所通过与多个甚至多国单位的合作,在研发早期就了解企业的需求并且成为伙伴;为企业直接进行合同科研并获得科研经费,则是使弗劳恩霍夫研发成果转移给企业和市场的最佳保证。
当然,弗劳恩霍夫的成功因素不止上述这些。但是上面提到的经费组成模式,与科学体系以及工业企业的非常紧密的联系,无疑是这个欧洲最大的应用研究机构成功的核心要素。
日本:精准定位的研发策略
二战后的亚洲公共产业技术研究院制度,滥觞于日本。1952年,日本通商产业省成立工业技术研究院,作为国立机构负责产业技术的综合研究和管理,并在日本战后赶超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21世纪后,随着创新范式发生的重大变化,日本政府也相应地对公共研发体系进行了调整。2001年1月,日本实施酝酿多年的中央部委再编政策,依据该政策,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和全国15个产业技术类研究所于同年4月,整合成为独立行政法人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以下简称“产综研”)。
新的“产综研”的使命,包括5个方面:一是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二是为强化产业竞争力做贡献;三是为地方的产业政策实施做贡献;四是为产业技术政策立案做贡献;五是培养能担负强化技术经营力重任的人才。5个使命的排列顺序,也传达了产综研作为公共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的本色,即前三条是基础,后两条是以前者为基础在政策和人才方面的延伸。
本格研究与创新
“独立行政法人”是日本国家创新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尝试,尽管在制度上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细致的安排,但如何真正让这支新型创新力量发挥预期的作用,仍然是一个探索的过程。日本政府把这个探索任务交给了各个独立行政法人的最高责任人理事长,让这些理事长们在法定的范围和法制的框架下,充分展开自己的创新理念。
“产综研”既非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和大学,没有选举压力、没有市场压力、没有学术压力,其发展动力来自何方就是一个大问题。日本政府的理想是把“产综研”打造成有别于政府、企业和大学的第四种创新力量,因此选择曾担任东京大学校长、日本学术会议会长、日本学术振兴会会长等职的吉川弘之担任第一任理事长。为了实现这种理想的定位,吉川弘之提出了“本格研究”这个全新的理念和模式来统领“产综研”的研发创新。
“本格研究”的英文表达是“full research”,核心是综合地、创新性地解决产业技术问题。它包括第一种基础研究、第二种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研究三部分,并贯通这三部分,其涵义是在竞争形势日益激烈的今天,“产综研”要将产品开发和产品化的过程向前延伸,基础研究融入技术集成和应用,消除其间的隔阂,实现技术高端的占领和新技术与新领域的拓展,并极大地提高其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竞争力。
“本格创新”是在“本格研究”思想指导下的创新。尽管“产综研”随后人事更迭,但其第一任理事长吉川弘之提出和推行的“本格研究”仍在产综研的创新部署中发挥着基础性和框架性作用。
扣环创新战略
在吉川弘之利用“本格研究”奠定了“产综研”创新的体制机制基础后,2009年4月,经济产业省三菱电机会长野间口有接替吉川弘之出任“产综研”理事长,这是一个有深刻含义的改变。就是在法律地位和组织使命不变的条件下,交给一个在企业和市场上摸爬滚打了40多年的实业家来领导,“产综研”要把“本格研究”进一步推向解决实际问题。
野间口有上任后,主持制定和开始实施第三期中期计划,因为有制度上的保障,这个中期计划和吉川弘之任上执行的前两个中期计划保持了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的一致,但也有些重点强调的地方。
“产综研”在创新体系中作为每个环节的扣环,为大学、产业界、行政部门三者的合作发挥着桥梁作用,促进“人、技术、信息”这三个创新基础要素的交流。同时将每一次的创新成果作为知识产权积累起来,用以创造出新的创新循环,称之为“创新扣环战略”。扣环式创新战略的实施方向主要包括,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和打牢“安全、安心”社会的产业基础。
台湾:灵活有效的创新服务
台湾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持续带领台湾产业技术升级,协助建立新兴科技产业,培育工业技术人才,提升企业竞争力为重要己任。当前,作为台湾“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的组织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速台湾工业技术发展;二是开创新兴科技产业;三是协助产业技术升级,寄希望于通过跨领域的科技创新,以整合的研发能量带领台湾高科技产业迈入下一波高峰。
在创新管理上,工业技术研究院非常强调对产业的服务功能和研究所在创新价值链上的增值机制。特别是2006年后,在时任院长史钦泰的大力推动下,工业技术研究院提出了“全资源经营”的理念,以成为“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迈向知识经济达成世界级竞争力”的卓越研发机构为发展愿景,希望将工业技术研究院塑造成为“开创产业新价值的世界顶尖研发机构,产业科技创新者的摇篮,技人喜爱且引以为傲的工作场所”。
工业技术研究院认为其竞争的优势,在于整合研发各项产业前瞻技术,并成为一个有效率的知识创造型组织。在此导向之下,工业技术研究院内的各个服务机构的建立,都在于提供各项便捷的行政资源,快速且紧密地进行内部跨领域技术之整合,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之服务。
产业技术服务
在产业服务方面,为了让科技能量快速转化为产业效益,工业技术研究院通过服务带动新型态经营模式与育成高科技人才,协助企业运用科技提升竞争力。主要形式如下:
——知识顾问服务。整合研发研究资源,提供迅速翔实的产业市场与趋势信息以及产业资讯及科技顾问服务。服务项目包括资料库/资讯服务、技术/市场咨询服务、企业/政府策略规划,以及经营顾问服务等。
——产业学习教育。利用工业技术研究院长期积累下来的专业技术与知识资源,向产业界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主要项目如“科技人才核心职能学程开发”、“产业学习内容开发”、“产业学习环境发展”、“产业教学经营管理”等。
——技术应用服务。针对产业需求,提供新产品开发、制造技术升级与引进、品质强化、检校量测等辅导,为产业科技的发展打造坚实的基础。其技术应用服务的重点在于运用和整合科技。
——委托研究新产品开发与制程改善。接受各界委托,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制程或IP开发计划。
——小型试量产。将实验的成果在商业化之前先行验证,主要在验证制程、产品开发,以及特殊少量试产方面。例如纺织油剂试量产、药物示范控制GMP试验工厂、精密镀膜试量产等。
——检校量测服务。以工业技术研究院拥有的技术及设备,提供专业的检验、校正、量测、认证等服务,如航太品保检测、DVD验证、环境检验、医疗器材验证等。
——推动策略型服务业。整合各类技术、工程或管理知识,提供产业全方位系统化的解决方案以及跨领域技术整合服务,协助政府推动以科技为基础的高附加值服务产业,如“全温物流保鲜服务系统”、“远距居家照护服务系统”,“全球供应链外包系统”,“智慧型运输系统”等。
技术衍生附加值
在技术衍生附加值(IP Business and New Venture)方面,工业技术研究院透过运用专利与智慧财产权的方式,协助产业开创新契机,并透过提供技术与相关服务,育成新兴科技事业,让研发成果深植产业。主要形式如下:
——技术移转与加值运用。有效灵活地连结各研究单位、技术转移机构和创投业者的力量,积极运用研究院所拥有的专利及技术,共同组成有价值的专利组合,开发新的IP运用模式及新创事业,带动及创造出更具影响力的明星科技与产业,使研发成果扩大落实于产业效益上。
——新创事业和衍生公司。为促进技术商业化,工业技术研究院建立各项专业技术交易与创投机构互动之网络平台,创造技术商业化,育成新兴科技事业。目前,工业技术研究院已协助成立近200家新创事业和衍生公司,不断将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至产业界。
——开放实验室与创业育成中心。通过设立开放实验室和创业育成中心,向企业提供技术与创业期间所需的各项软硬件资源,包括在研发、产业关系、专利、法务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协助产业进行创新研发,以及新创公司的培育。目前,已有相当一批企业和创业者进驻了开放实验室和创业育成中心,厂商投资及投入研发的金额超过了445亿元新台币。
技术转移服务中心
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能是对内为加速技术商业化,创造更高的价值;对外则提供知识产权的专业服务,创造新视野的契机。具体负责工业技术研究院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策略、作业及权利维护;协助工业技术研究院内各单位的知识产权加值与技术商业化;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新创事业的推动;推动知识产权及新创事业的国际合作等。
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知识产权管理与权益维护:专利、商标、著作权、营业秘密之布局、管理与权益维护;二是技术加值、商品化、专业化:市场需求掌握、跨单位及国际合作智财运用、智财组合推广、技术定价与商品化、商业模式与营运规划以及新事业育成与筹资;三是主动授权及权利金业务:找寻潜在授权对象、侵权鉴定分析、授权合约协商谈判、知识产权财产权利清查,侵权追索与诉讼;四是互动平台与工具:专业技术与创投社群互动网脉、专利分析与评价工具、专利管理与组合运用平台;五是全院一体的行销服务体系:提升知识服务价值。
向业界输送产业技术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
为台湾培养工业技术领导人才,是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重点任务之一。30多年来,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持续在前瞻性科技产品与技术上扮演人才培育角色,包括张忠谋等有一大批科技精英人才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陆续转至产业界服务。
目前,为兼顾业界领导人才培养与研究院自身运作的稳定,工业技术研究院对人才输出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要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二是要避免影响重大科技计划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