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实证研究_再贷款论文

中国央行不良再贷款数额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央行论文,数额论文,中国论文,不良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央行再贷款界定

依据《中华金融辞库》中的定义,“中央银行贷款也称为‘再贷款’,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提供的贷款。一般为满足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的流动性需求而提供的短期贷款。与西方的再贴现贷款比较,中国的中央银行贷款不要求提供抵押物。”这个定义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中的第四条将再贴现作为短期再贷款。因此,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中将央行的信用再贷款、抵押再贷款、再贴现都作为央行再贷款的范围,而且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也未加区分,统一作为央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最后贷款人“是指在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困难而无法从其他银行或金融市场筹措时,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帮助其渡过暂时的困难。”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进行贷款时也属于央行再贷款。

二、央行不良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央行职能的时间是1985年。从1985年到1994年,央行的信用再贷款一直是我国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从1994年以后,外汇占款是我国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为解决金融领域中的风险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贷款是最重要的措施。我国央行再贷款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再贴现贷款有很大的不同,多数是信用再贷款,少数是由地方政府担保的抵押再贷款。在报刊媒体上经常会看到我国央行有2万亿不良再贷款或1.8万亿不良再贷款的报道。到目前为止,央行不良再贷款到底有多少?我国官方文件上没有公布。本文根据官方统计、书报刊杂志等资料进行研究,认为目前我国央行不良再贷款应该在2.4万亿以上。

(一)从央行资产负债表中得知,截至2007年6月份,央行不良再贷款不超过2.85万亿

依据各年份中国金融统计年鉴的数据可以看出,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比重是下降的,但绝对数额是上升的,到2007年6月份,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再贷款为2.85万亿。表1列示了中国人民银行从1999——2007年6月份再贷款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央行对非金融机构的债权及其他资产也是上升的,2007年6月份为40408.84亿元。

(二)到2007年1季度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不低于1.8万亿元

1.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从2003年的2.44万亿下降到2007年第一季度的1.24万亿元

2.2006年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为5354亿元根据2006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统计公布,2006年末,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计对29个省(区、市)的2396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353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亿元;对陕西省发放专项借款114亿元。对江苏等先行试点省(市)的160个县(市)共计兑付专项票据94.6亿元。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考虑专项票据置换因素,2006年末,按“一逾两呆”口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为11.56%(其中农村信用社为13.73%)。2006年底,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6236亿元。由此可以计算出2006年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为3602亿元。如果再考虑到2006年央行处理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的1752亿央行票据,2006年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贷款为5354亿元。

3.2006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为677亿元

央行再贷款是中国三家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尤其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建时从央行得到的各项贷款不足1000亿元,而2002——2006年则分别为6485.05、6507.00、6099.00、5230.00、3870.00亿元。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站文章报道,2006年12月底,农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77亿元,比年初减少13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65%。

从上面的不完全统计中,我们可以粗略计算出到2006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为1.8万亿,这是经过两次银行不良贷款剥离后新统计的不良贷款。

(三)《财经》杂志认为央行金融稳定再贷款为2万亿

据《财经》杂志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为关闭清理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推进国有银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发放了约2万亿央行再贷款。

1.央行两次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再贷款为1.2万亿元

央行为第一次剥离不良贷款发放了6042亿元再贷款。1999年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第一次不良资产剥离,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收购了1.4152万亿元不良资产,央行总计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再贷款6042亿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向四大国有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发行债券为8110亿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回收率在20%左右,每家又只有100亿元的资本金,这8110亿元不论由谁承担都属于不良资产。2004年商业银行开始第二次剥离不良资产,央行再贷款是6194.84亿元。我国央行用于国有商业银行两次剥离不良资产的再贷款共12236.84亿元,另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8110亿元。

2.央行用于关闭金融机构的资金为1411亿元

1997——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采取撤销、解散、关闭、破产等办法,对427家高风险的中小机构以及28588家农村基金会实施市场退出。为了兑付金融机构的债务,26个省区市以财政担保借了1411亿元央行再贷款。在所有省份中,只有广东省能够坚持每年全额还款。

3.央行关闭证券公司耗资300亿元

从2002年开始,央行为解决证券公司流动性问题共发放了约300亿元再贷款。2004年10月,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公告的说明》,文件中规定,10万元以下的个人债务全额收购,10万元以上的个人债务按照9折收购。按此计算,央行需要发放再贷款近300亿元。

此外,央行发放了100亿元再贷款,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这笔资金将由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负责偿还。

综上所述,《财经》杂志认为,1.4万亿元央行再贷款,加上对国有商业银行的600亿美元外汇注资,以及对农信社发行1680亿元票据,央行对金融体系持有总计超过2万亿元的资产或债权(不算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8110亿元债券)。

(四)《中央银行学》教科书认为我国央行再贷款为2.4万亿元

表3是我国央行再贷款资金的主要去向及用途。从中可以得出中国央行再贷款为2.4万亿元。

(五)央行再贴现贷款可以视为无风险再贷款

再贴现由商业汇票作为抵押,2002-2006年我国央行再贴现余额分别为68亿、766.2亿、33.4亿、2.4亿、18.2亿元,所以央行再贴现贷款形成的不良再贷款可以忽略不计。

根据上面的统计,在我国央行的总资产里,央行再贷款、央行对非金融机构的债权、央行的其他资产总计4.04万亿,其中再贷款为2.85万亿。央行目前有多少不良资产我们不知道,央行将来还会承担多少不良贷款我们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央行确实存在不良再贷款,到目前为止,央行不良再贷款至少应该有2.4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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