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探讨_农产品论文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探讨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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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新阶段,农产品相对过剩,农产品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农民增收步履维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成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同时,我国已于2001年11月10日正式加入WTO,融入了国际经济体系中, 农产品的质量成为竞争的核心之一。标准是质量监督的依据,因此,只有建立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使农业生产全过程都有标准作为依据,真正做到用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开拓和规范农产品市场,评价农产品质量,才能有效地指导农产品消费,引导优质农产品开发研究,拉动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才能应对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范围”、“市场准入”、“出口禁止与限制”等有关界定和承诺,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一、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1.农业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标准是科研、生产、交换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是组织专业化生产的技术纽带。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全面实施对农、林、牧、渔行业的产供销各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农业最佳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实现农业现代化也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根本目的。

2.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准化是以科学为依据的,具有统一性、法律性、权威性,它为管理提供了目标和依据。农产品标准是管理目标在农产品质量、检验方法、包装等方面的具体化和定量化;各种期量标准是生产经营活动在时间和数量上的规律性反映;技术标准则是进行生产、技术、质量、物资、设备等管理的基本依据;应用电子计算机网络进行现代化管理要求统一名词、术语、符号、代号、编码、生产流程等。我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网络管理、网络销售已经出现,推行农产品标准化,可以使产业内部各环节有机的连为一体,大大规范产业和市场行为,例如,在供需双方由于产品的贸易产生争议时,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仲裁、检验。同时,标准化可以使相关产业协调获得合理资源配置,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也有利于农业主管和涉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

3.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树立品牌,开拓与规范农产品市场

质量是产业的生命,品牌是品质的标志,名牌更是产业的旗帜,谁拥有高知名度的牌子,谁就拥有广阔的市场。标准是质量监督的依据,农业质量标准是农产品品质方向的具体化、定量化和必须达到的目标,高质量的产品必须以高水平的技术标准为依据。若产品标准水平低,即使是全部符合标准也是落后的产品,没有标准的产品,质量更无法保证,因此,产品质量的竞争,实质上是标准水平的竞争。农业发展新阶段,消费结构和市场需求变化对农产品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层次也日益丰富、具体,表现为物理、化学、营养、卫生以及消费者心理等方面特征。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标准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经营相脱节,且缺乏配套性和完整性,大量的农产品处于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流通的混乱状态,严重制约了农产品及其加工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吃不到“放心肉”、“安全菜”、“优质粮”,顾客采购和消费的农产品没有稳定的质量保证。为了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化手段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是必要的。按统一的标准划分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和规范农产品标记、广告,是改善市场透明度、开拓和规范市场的前提条件之一。统一标准有利于对同种产品的价格进行比较,便于价格通报,方便了信息的传递和商品交易活动。农产品以包装形式与消费者见面,消费者不能再凭感官直接判断产品的质量状况,应该通过标准化对农产品各种包装作出统一规定使消费者了解产品,且避免企业浑水摸鱼,搞假冒伪劣。

4.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市场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其中一个重要表现为优质、安全、标准农产品的量和质都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原因主要就是农业生产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标准体系。标准化水平、内在质量方面的差距必然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要以标准化为基础,适应市场需求,提高质量,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作为结构调整重点,下力气淘汰一批劣质产品,压缩一批大宗农产品,发展一批优质专用品种,培养一批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高度重视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从而推动农业向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方向发展。

5.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出口创汇的有效途径

国际贸易中除了价格竞争外,主要是产品质量的竞争,高质量的产品才能打入国际市场,而高质量的农产品必须有高水平的标准保证。因此,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其实质就是技术标准的规则,谁控制了技术标准,谁就掌握了进入市场的主动。长期以来,我们只注重数量增长,农产品质量没有放于主要地位,标准一直落后于发达国家。例如,就国际标准率而言,日本超过90%,美、英、德在80%以上,而我国只有40%左右。

若按国际标准,我国诸多农产品的技术标准都不能达标。目前,在农产品贸易中,WTO等国际组织正积极寻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作,要求各成员国在制定法规、标准时,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努力推进各国标准互认。我国农产品加工粗糙、包装简陋、保鲜和装潢水平落后,特别是检疫方面,至今还没有加入国际防疫组织,限制了农产品出口贸易和市场多元化。面对严峻形势,我国农产品要想改变现在的局面,必须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对农产品生产、销售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检测,确保标准和质量,积极促进农产品向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发展,打通“农产品绿色通道”。

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的内容框架和发展方向

(一)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框架

农业标准化是指以农业科学成果和生产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的原理,对农业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方面和有关环节制定标准,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的过程。狭义的农业标准化可以说就是农产品质量标准化。

标准内容按标准类型来划分有: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加工质量标准、配套的生产技术标准、产地环境标准。按行业来划分有:种植业产品标准、林产品标准、畜牧产品标准、水产品标准,其中,种植业产品又包括粮油棉、果蔬茶等产品标准。按标准实施属性划分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据不同的分类方法会有不同的内容框架。我们在分析、研究国际通用标准(如FAO/CAC,ISO/TC34等)的基础上,依据我国政策、法规及标准现状,试图系统地提出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现设计了一个框架:

1.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质量标准

①主要农产品(水稻、棉花、果蔬茶、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质量标准

②主要农产品加工产品标准(感官与理化标准、卫生标准等)

2.主要农产品加工产品生产与加工技术规程

①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②农产品加工生产技术规范(GMP,HACCP)

3.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包装、贮运标准

4.检验、检测技术与方法标准

①检验技术与方法标准

②检测技术与方法标准

③标准物质

5.环境质量标准(水、大气、土壤、投入品等)

6.其它标准(食品添加剂等)

(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发展

迄今为止,我国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300余项, 农业行业标准900余项,农业地方标准15000余项。但由于农业生产管理技术推广方面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经营者和一线生产者素质偏低,且长期受传统观念束缚,现代化标准意识淡薄,农业标准地区、行业、品种间发展不平衡,在制定和使用过程中,与市场需求脱节,科技含量不高,对国际标准缺乏研究和利用,农产品质量标准处于低水平状态,无论从生产技术上还是从检查认证和管理制度上都不被国际所认同。

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发展方向为:

1.系统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把握农产品品质已延伸到了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因此,依靠系统的农业标准化从育种等基础工作入手,坚持品质至上,把标准贯穿在田间管理、收获、收购、加工、包装、运输、检验直到销售的整个过程,是发展优质农产品的最佳保证。

2.系列化。同一作物因品种不同、加工方式不同、食用和使用方式不同可成为不同的产品。所有产品都需要标准对其品质加以监督控制,对市场加以规范,以引导新产品的发展、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产品的系列化要求标准的系列化。

3.创新性(先进性)。我国的农产品标准技术内容落后、陈旧,有些重要的随国际贸易诞生的品质标准没有相应的标准内容加以规范;或指标界定虽然存在,却远远低于同类的国际要求,使产品失去竞争力。例如,我国只对62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作了规定,而日本规定了96种,美国达到115种;在绿色食品中,只有10%属于AA级绿色食品, 这仅相当于国外的有机食品,换句话说,其中,90%的A 级食品难以领取“绿色护照”。而且,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每5年就复审一次, 不断保持先进性。

4.实用性。我国现有农产品标准制定往往重科研,轻市场,不能满足国内外贸易需求,应用程度低,与国际接轨能力有限,实用性差。而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注重实用性,小麦标准以区域化种植为基础将小麦分类,各类小麦再制定不同等级,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三、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的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提高农业标准化意识,必须抓好教育、培训和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新的内容和课题,基础薄弱,技术力量缺乏,因此,必须稳定并充实标准化队伍,搞好农业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对专(兼)职人员进行专题的农业标准化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标准化素质,加强对市场工作人员、经营大户、广大农民、农产品经营者进行广泛宣传,为农业标准化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质量标准化的领导,保证正确决策

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涉及农业、卫生、工商、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学科,综合性强,工作量大,管理难度大,技术性强,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只有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才能保证农业标准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因此,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的关键是领导的高度重视,正确决策。首先,领导要先行一步,认真学习系列标准,明确实施标准的目的、意义、作用和方法,掌握标准的主要内容,领会标准的实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对照,认清在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通过实施标准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能性,从而产生实施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的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形成思想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保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其次,要成立层次权责分明的领导机构:(1 )中央由农业部成立农业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工作办公室,分年度负责农产品标准化项目的组织申报、评估和执行。省级、市、县级分别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2)成立由农业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多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农业生产体系建设、产品检测、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研究、组织、指导。(3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查和监督,科研院所和高校负责家产质量检测。再次,把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增加投入,健全渠道,形成投入体系。农业资金投入要足额到位,用于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应用资金不少于20%,同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自身标准化管理的资金投入,逐步使农业企业成为标准化管理投入的主体,投入金额必须达到年销售额的3%,农业示范区和示范点要达到5%以上。(4 )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化、科学化。参照国颁、部颁,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农业标准化暂行条例》。《条例》对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投入品、产品质量三个方面的指标进行量化。领导搞好管理服务工作,如制定发展规划、科技攻关、人才培训、产品市场开发、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标志管理、检测、宣传工作。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开展标准化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

3.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农产品标准化,就是要以技术标准为基础,质量认证为形式,以标志管理为手段,研究、引进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农业规范为辅,既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体系,满足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以及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质量标准的基本要求,做到各个环节有标准可循。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A.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对质量标准制定的近期、中期、长期计划统筹规划,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超前性,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B.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当前应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及主导生活的产品、出口产品、效益附加值高的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制定为重点。C.市场优先。围绕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重视研究采用高新技术,提高产品档次,开发一些质量高、安全性好的产品,内化农产品标准,推进标准制订和完善工作,通过标准协调消费流通和生产之间的关系。同时,为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打下标准基础。D.创新和引进相结合。在总结我国科技成果和先进的生产实践基础上,积极采用和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我国农产品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

①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为核心,以确保农产品安全为重点,以蔬菜、茶叶等产业为突破口,以标准化技术推广为支撑,以产业化经营为载体,抓紧制定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系列,建立质量跟踪体系,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首先,要突出重点产品。围绕大宗农产品、名优新稀特产品、出口创汇产品、易受污染产品,实现“三个转变”:由注重生产向生产和产品分等分级并重转变;由注重技术标准向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并重转变;由注重品种标准向品种标准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标准并重转变。其次,树立品牌意识,当前无品牌的农产品过剩和滞销,大量国外品牌涌入国门,参与竞争仅仅依靠商品本身是不够的,必须注重品牌实力、品牌形象和品牌认证建设,实现由商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变。

②着力抓好种苗标准化工作。技术监督局和农业部要制定优良品种标准,全面实施良种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标准化工作,规范良种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建立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中心,建设农业园标准化管理示范区,推进制种育种科学化、基础化。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种畜的行为。

③培育乡镇企业产品名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各级政府要引导生产、引导消费,积极培育市场,牵线搭桥,搞好产前、产中、产后质量跟踪服务,对达标的优质产品准许适当提高价格,对未达标的限期整改,多次检测不合格者予以取缔。培养企业强烈的名牌意识,专利意识,标准意识,及时依法办理商标注册,用商标来保护自己,用商标来启动名牌效应。

④加快农产品质量体系的修订。我国过去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已远不能满足当前规范市场流通、产品质量监控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需要。表现为:大量农产品处于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流通的混乱局面;市场对食品安全、卫生、营养、保健等,提出了强烈要求,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颇受消费者青睐,过去制定的标准明显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在农产品安全监督方面,茶叶、水果、蔬菜等在农药残留和有毒物质上,畜禽产品、水产品在兽药残留上还存在许多超标现象和违法行为,如粮油市场的“面粉增白剂”、“有毒色染大米”、“瘦肉精中毒”、植物油掺假、掺伪,都缺乏相应的质量标准和严格的监督机制;国内标准偏重了国内市场,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较少,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结构越来越复杂,农业标准和国际接轨日益迫切。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要求,加快农业标准的修订,发挥优质农产品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4.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

为保证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组建一个精干的贯彻标准系列的工作组,工作组由质量管理综合部门为主组成,建立稳定的专业的农业标准化队伍。

①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标准推广体系与网络,重点搞好“一个依托,三个结合”。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挥各级农技推广人员作为农业标准推广主力军的作用,并以此为主干,建立示范县(市)、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的标准推广网络。要与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从源头上保证质量;要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适应市场,以乡企为骨干,以个体联营企业为支点,扶持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工艺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先进的新产品,发展一批农产品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化和标准化;要与科研开发相结合。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开发先进的技术与设备,推动主要农产品监测、检测。在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各级以基地、加工、流通为主的农产品自我检测体系,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实行有效的全程控制,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有害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重点放在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上市交易三个环节。a.对生产基地的土壤进行普查,了解土壤质量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建立土壤质量信息系统,搞综合开发——生态农业——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全程质量控制,并且有效减少高毒农药产品比例。鼓励研制和生产安全、高效、经济的新品种,积极发展有机肥和生物农药,进一步加强控制农药残留。b.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导产业,全面实施农产品和基地认证制度,搞好基地标准化建设。由于市场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小规模生产者暂时还不能树立标准化生产观念,政府有必要扶持一批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示范项目,规范管理,按透明公开、优质优价的经营方式组织生产,销售产品。在申报审批工作中,规范化管理文件,加大管理。对积极申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优质名牌农产品并经过资格认定的企业,在检测认证费上予以适当减免。鼓励建立标准化示范区,要把质量标准、商品基地、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项目一开始就纳入标准化和优质化轨道,龙头企业带头实施质量标准。c.建立全国性的或跨地区的质量监测检测协作网络、信用信息联络网络,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检测方法和手段,统一检验仪器,统一培训检验员,共同确定不同时期对相同品种进行重点检测和监测。

③发展以农户为主体的标准化管理协会和民间组织,逐步形成适应农业发展的以技术推广为主、商品生产为重点、生产和销售相衔接的各项服务相配套的农业标准化综合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农产品产量和进出口监视预警制度,防止产销失衡。

5.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目前,市场体系尚不能满足标准化工作的需求。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约有半数达不到质量标准,许多经营者为牟取暴利,故意抬高等级,任意自行定价;大部分商场、超市的专柜都以租赁柜台的形式由经销商直接经营,商场和超市对经营者在提高质量水平方面没有具体管理措施,部分产品没有经过任何检验就上柜台,无包装、无标识、无商标、无产地检疫证书上市现象较多。据对北京市果品市场调查显示,有近20%的产品包装上有“绿色食品”字样,而其中近80%的“绿色食品”为假冒产品,导致质量等级虚高,导致消费者对等级标准产生强烈的不信任。因此,必须开拓和规范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形成以“标准体系——质量认证——市场准入——标志管理”为主线的运行模式。

①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工作。a.在优质农产品集中生产区,创办相应的专业产地批发市场,在该区大力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加大力度搞好商标注册和标识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商业氛围、品牌形象和标准化意识,占领市场。b.加强对先行的大型农产品市场和超市的标准农产品的销售和管理,设置标准农产品销售专区或专柜。运用现代营销理念,组建一批分区域的农产品销售中心、配送中心和专卖店,形成流通网络。c.涉农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信息体系,创造网上交易,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2000年,农网开通1年, 实现网上交易额50多亿元。d.积极推动有经营进出口权的企业或公司,进行进出口业务代理工作,同时,适当下放进出口经营权。

②在市场交易这个环节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关键在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经过严格认证的符合标准的农产品才能进入市场。认证就是经过有关具有公信力的权威性机构,对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整个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严格的认可,包括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及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卖场、大超市等进行标准认证。对合格企业和农产品设立相应标识、标志、证书。认证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检测机构实行“三权分立”,以确保认证制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从而有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认证不应该搞终身制,要根据生产力水平、消费水平及市场结构的发展向更高标准认证,这样,才能既保证产品的生命力,又推进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发展。

③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对自发市场、非法市场、流动摊位的检查和管理,坚决打击出售“无证、无商标、无标识”产品的行为,对农药、饲料、兽药、鱼药、种苗、种子、农机等市场实施专项检查,确保质量。不能以罚代检,放松处罚标准。

④加强标志管理。标志要注册和规范使用,使优质产品具有可识别性。在优质产品商标国内注册的同时,开展国际注册。在标志和防伪打假工作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实施防伪标签印制和使用计划,结合抽样检测工作,探索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途径。运用法律手段,持续坚决的开展打假工作。

⑤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向农民及时提供国内外市场行情信息,推进农产品市场标准化。

6.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行农产品的标准国际化

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是发达国家占领和保护市场的共同做法。我们要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国外相关产业的先进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贸易动态。同时,注意区域性的标准,如欧盟统一市场、美加墨自由贸易区和日本等地区的各种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对于我国已有的技术、法规、标准,应逐步分类,研究哪些标准已有国际标准,我们与这些国际标准、技术条例有什么差别,确定逐步接纳和采用这些标准的时间和梯度层次。对已有国际标准、惯例、条例的农产品,应尽量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同时各地各级的标准应该尽可能统一,按统一标准进行认证,减少部门、地区差异。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机构,应该积极把国际标准、法规和各种标准认证制度、纪律及时的通报给各生产企业和有关流通部门,为他们提供信息方面的指导,加快接轨步伐。

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援助和优惠贷款,建设基础技术体系和开发示范基地。可要求有关国家在技术标准机构的建立、规章的拟订、某项技术采用的最新方法、生产者接受标准的认定程序等方面提供各种技术性援助。可以多方寻求合作伙伴,如通过“三资企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我们要更好地理解国际标准制定的理论依据,借鉴国际机构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自己的评估体系,切实提高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管理系统水平。

我们不能只满足于采用已经制定的一些国际标准,而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使国际标准尽量反映我国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争取把具有中国国情特色的文化、传统工艺品、名品等纳入国际标准,将我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及重大技术创新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并推荐为国际标准。我国已开始承担如《茶叶》标准等部分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有些已经被纳入ISO/IEC正式标准体系当中。这样使我国农产品得到世界认可,扩大了市场。必要时,我国要联合发展中国家,一道请求磋商,增加谈判力量。

推进农产品标准国际化,对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来说,应积极争取得到权威标准机构对自己产品的合格认证标志,因为它是打开世界市场的钥匙。如我国的AA级绿色食品认证,国际有机食品OCIA标准认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宣传推广良好的农业规范GAP, 在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推广实施良好的操作规范GMP。

在技术认证结果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既积极同有关国家磋商相互承认评定结果,又要坚持有理、有据的实施技术合格评定工作程序。对于涉及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及健康或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技术法规与标准应该严格要求。对农产品卫生标准,对农产品进出口检疫检验标准,都可以根据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享有的差别待遇,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实施采用已规定的标准,实施自己的法规,但是,必须将该标准、法规提前先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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