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07年印度国大党的分裂_民族资产阶级论文

论1907年印度国大党的分裂_民族资产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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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05~1908年印度民族革命运动高潮中,在国大党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温和派在群众运动和极端派的推动下,于1906年接受了以抵制(抵制英货,后来发展为消极抵抗)、司瓦德西(自产)、民族教育和司瓦拉吉(在《梨俱吠陀》中意为“自主”)为内容的“四点纲领”,使国大党的政策第一次突破了改良主义的范畴,从而推动了这次民族革命运动的发展。然而,一年之后,温和派却把极端派排挤出国大党,造成了国大党的分裂。本文将对1907年国大党分裂的原因、经过及其客观历史必然性作些粗浅的探讨。

印度国大党成立于1885年,它是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各地民族主义组织的基础上,由英国退休的殖民官吏、自由主义者休谟出面,以“英王陛下政府合法的反对派”的身份成立的。国大党的成立标志着印度民族运动从分散走向统一,由地域性的运动发展成全国性的运动,但是,它并没有改变以往印度民族运动的改良主义性质。国大党仍坚持以改良主义为宗旨,它的斗争目标是争取有限的参政权,以实现局部改良;斗争方式则严格限制在请愿、集会、陈请等宪法允许的范围内。19世纪90年代,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加入到国大党中来,由于他们批评国大党领导集团对英国统治者的温和立场而被称为“极端派”,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自由派地主利益的国大党领导集团及其拥护者则被称为“温和派”,两派的斗争由此展开。

温和派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自由派地主利益的。这两个阶级在经济上与英国殖民者联系密切,在思想上受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较深,对英国抱有幻想,这就决定了他们在政治上不敢也不能提出超出英国统治范围之外的任何要求。与此同时,英国殖民当局为把国大党严格限制在“英主陛下政府合法的反对派”的地位,对国大党作了一些微小的让步。这使温和派认为,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可以获得他们所要求的一切。1899年温和派制定的国大党的纲领是:“用宪法手段,促进帝国内印度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所以,在国大党成立后的20年中,温和派的活动一直限于要求局部改良,它年复一年通过决议提出要求,但是,并没有从英国当局那里取得任何重大的让步。

极端派是以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为主体的,其阶级基础是城乡小资产阶级和下层群众。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他们的处境比民族资产阶级艰难,地位极其低下,这就决定了他们政治上的激进态度。他们大量涌入国大党后,壮大了国大党的队伍,改变了国大党的阶级构成,给国大党输入了新鲜血液。他们的斗争目标是推翻英国的殖民统治,实现印度的独立;在斗争方式上,主张发动群众,唤起整个民族的觉醒。可见,极端派正确认识到了印度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民族矛盾,只有获得国家的政治独立,才能使民族经济得到自由的发展。然而,由于极端派在国大党中的力量还很薄弱,在1905年印度民族运动高潮到来之前,他们只停留在通过报刊对温和派进行批评的阶段。所以,在温和派的领导下,国大党在其成立后的20年中一直在改良主义的道路上原地踏步,印度民族运动没有取得任何重大进展。

1905年,由印度总督寇松对孟加拉的分割而引起的印度民族运动高涨,使温和派坚持了20年之久的改良主义受到了严重冲击。在这种情况下,1906年,温和派接受了极端派提出的“四点纲领”,使国大党的斗争目标从争取局部改良变为实现英帝国范围内的自治;斗争方式也突破了宪法允许的范围。这是国大党改良主义政策的一次重大变化。虽然温和派所要求的自治与极端派所要求的独立还有很大差别,但自治比争取局部改良的政治目标已是一大进步。而且,当人民群众为争取司瓦拉吉(自治和独立都被称为司瓦拉吉)而斗争的时候,人们已把这一目标当作包括温和派在内的整个国大党的目标,使这场运动有了一个全国性的资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但是,这一变化并不是温和派的自觉行为。它是温和派在极端派和群众运动的压力下所采取的权宜之计,温和派的考虑是:

第一,由孟加拉分割而引起的民族运动发展迅猛。参加者最初主要是中小资产阶级各阶层、知识界、青年学生及部分自由派地主,后来逐步扩大到工农群众。广大人民群众在极端派的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抵制运动,通过拒绝购买英货来抗议殖民当局对孟加拉的分割。大规模群众性政治斗争的兴起已使温和派不可能再把运动控制在改良主义的范围了。同时,温和派对英国的效忠态度已使人民群众非常反感。在这种情况下,温和派只能向极端派和广大人民群众让步,作出超出改良主义范围的决定,重塑自己作为印度民族运动领导者的形象。

第二,极端派尽管没有掌握国大党的领导权,但他们已成为这次运动真正的领导者。他们提出了以抵制、司瓦德西、民族教育和司瓦拉吉为内容的“四点纲领”,使运动有了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争取实现司瓦拉吉。这一目标的提出标志着印度民族意识的新觉醒。它把反对英国统治的各阶层的人们都吸引到运动中来,从而增强了与殖民当局相抗衡的力量,使这场运动发展为民族革命运动。与此同时,极端派还在国大党内部不断向温和派施加压力。温和派非常害怕在群众中享有威望的极端派取得国大党的领导权,改变国大党的现行政策和既定方针。

第三,温和派控制这场运动以及国大党领导权的根本目的在于为改革创造一个和平有利的环境。1906年,自由党在英国执政后,宣布将在印度进行改革。这项由新任印度事务大臣摩莱主持的改革包括:宪政改革、削减军费开支、增加教育经费和降低盐税。但是,摩莱的条件是温和派必须把国大党限制在宪法鼓动范围内,控制住运动的发展,为改革创造条件。

因此,温和派虽然接受了极端派的“四点纲领”,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其改良主义立场。国大党1906年年会主席、温和派领袖瑙罗吉说:“实际上,我们迄今为止或大或小的失败,都不是因为我们的请愿太多了,而是因为我们的请愿太少了。”(注:斯坦利.A.沃尔波特:《提拉克与郭克雷:近代印度形成中的民族主义》(英文版),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71页。)这就形成了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温和派一再申明宪法手段是有效的,用与殖民当局合作的方法可以实现自治,强调对英国的效忠性。另一方面,温和派又承认可以使用抵制这一非法的斗争手段,从而打破了对英国的效忠性。温和派对这一矛盾的解释是,抵制等宪法以外的斗争手段“只能适用于特殊情况”,决不能作为我们和英国关系的准绳(注:B·普拉沙德:《奴役与自由:印度近代史,1907~1949》(英文版),新德里,1979年版,第277页。)。这充分说明,温和派同意使用宪法以外的斗争手段,是在客观形势的压力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形势发生变化,他们随时都有取消这一手段的可能。

在斗争目标上,温和派所要求的自治虽然比争取局部改良更接近于独立,但是必须在英帝国范围内,温和派认为实现其政治目标乃至自治,只有与英国联合才更容易。同时他们也并不认为可以通过这次运动来达到自治的目的。他们认为自治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通过改革来逐步实现。所以,现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进行改革。

由此可见,1906年温和派接受“四点纲领”的基础是相当薄弱的,随着运动的深入和极端派更高要求的提出,温和派在感到形势的发展不利于其改良目标的实现时,随时都有可能把自己超出改良主义的那部分政策收回来,把自己严格限制在改良主义的范围内。

由于温和派没有放弃其改良主义立场,所以,他们虽然接受了“四点纲领”,但并没有在这场民族运动高潮中起到真正的领导作用。极端派不满足于温和派“表面的部分的变化”,他们对温和派的改良主义立场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在斗争手段上,极端派谴责温和派照搬英国宪法鼓动的方式,没有认清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根本不同。极端派领袖提拉克指出,在印度民族运动中使用宪法一词是非常错误的。他说:“我们使用这个词只是简单地因为英国人以这种方式创造了这种运动。但是看看妇女脖子上的金饰,如果我们把一根绳子系在自己的脖子上,它就既不是装饰也不是财富,而且还会被勒死。”(注:斯坦利.A.沃尔波特:《提拉克与郭克雷:近代印度形成中的民族主义》(英文版),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92页。)因此,对于一个被奴役的国家,照搬宗主国改革政治制度所采取的宪法鼓动的方式,就等于给自己套上枷锁,用这种方法不可能获得民族独立。而且印度也根本没有这样一部宪法,根据英国的宪法发动一场印度的民族运动是不可能的。因为承认英国的宪法就等于承认自己的从属地位,这只能使印度在这种从属地位中得到一些改善,不可能获得印度的真正独立,用宪法进行鼓动实际上是在乞求殖民者恩惠。与此同时,极端派反对温和派只把抵制局限在经济领域,主张把抵制扩展到英国统治所造成灾难的一切领域,并在消极抵抗达不到目的时采用武装斗争的形式。极端派还反对温和派把抵制限制在孟加拉一省,主张发展成为全国性的运动。

在斗争目标上,极端派认为,在英国与印度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中,实现在英帝国范围内自治是不可能的。印度是英国王冠上的一块宝石,没有足够的压力,英国绝对不允许它在印度的统治地位有丝毫改变。实际上在英帝国范围内自治本身就是矛盾的,因为自治就要保护关税、禁止外国人掠夺印度资源,等等。这些都不可能在“英帝国范围内”实现。在英帝国的霸主地位和印度在英帝国范围内自治之间是不可能存在妥协的。所以,极端派极力引导运动走向争取民族独立的道路,这与温和派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冲突。

在驳斥温和派的同时,极端派积极扩大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他们不仅在孟加拉,而且在全国各地以国大党的名义开展活动,号召人民行动起来,这使1907年的运动已不局限于进行大规模的抵制,而且出现了工农联合、全国各地声援孟加拉的大好形势。温和派已无法控制运动的发展了。温和派1906年的变化,不仅没有为改革创造出一个和平有利的环境,而且使运动向纵深发展,超出了温和派所能允许的范围。

殖民当局对这场运动一直采取镇压的态度。随着1907年工人罢工和农民起义的出现,他们在武力镇压工农运动的同时,还大批放逐小资产阶级民主派。极端派领导人拉吉帕特拉就未经审判而被放逐到锡兰。这一事件激起了极端派的极大愤慨,温和派也表示抗议,并以可能由此引起的动乱来对殖民当局施加压力,敦促改革。温和派领袖郭克雷派一代表团到英国请求释放拉吉帕特拉,同时与摩莱达成默契,以答应与极端派分道扬镳为代价换取改革的实现。

为了缓和矛盾和收买温和派,殖民当局采取了他们惯用的分而治之的政策。1907年8月,摩莱公布了他的部分改革方案:在印度事务委员会中任命两名印度人,一名是印度教徒,一名是穆斯林。在立法委员会中,绝大部分仍由殖民当局把持,另外吸收少量印度人参加,主要是穆斯林、基督徒等效忠殖民者的上层人物。这一改革虽然增加了政府中印度人的名额,但却在有意制造种族和宗教矛盾,是英国分而治之政策的具体体现,遭到了极端派和广大人民的强烈反对,温和派对这一改革也不满意,但他们认为改革的时代毕竟已经到来,他们对摩莱进行更深入的改革抱有很大希望。

为了为改革创造一个和平有利的环境,温和派开始向极端派发起攻势。他们准备恢复1906年以前的纲领,取消在极端派压力下所作出的超出改良主义范畴的决议。在马德拉斯管区,他们在省议会中挫败了态度激进的极端派,并成功地加强了自己在几个省的政治力量和地位。在召开1907年国大党年会问题上,两派的矛盾斗争空前尖锐,最终导致了国大党的分裂。

首先是地点之争。上届年会决定本届年会在那格普尔召开,但是由于这个地区极端派占优势,于是温和派把会址改在了苏拉特。第二,极端派坚决要求坚持1906年的决议,他们不希望国大党分裂,但更不希望国大党倒退。他们要求温和派接受他们的行动纲领:强化抵制、依靠自己、消极抵抗,等等,提拉克在年会召开前的极端派会议上说:两派的“斗争在两个原则中展开,一是热切地做一切正确的事,第二是做,但不能引起政府的不快。我们属于这一派,我们准备做一切正确的事,不管政府是否愿意”。“司瓦拉吉的旗帜是上届国大党年会主席瑙罗吉举起的,这是我们的观点,如果我们不坚持这项决议,我们将是国家的叛徒”(注:斯坦利.A.沃尔波特:《提拉克与郭克雷:近代印度形成中的民族主义》(英文版),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207页。)。极端派的态度使温和派认为分裂在所难免。他们认为,分裂比向极端派妥协更能减少灾难。郭克雷说:“如果分裂必将到来,那就让它来吧。”(注:斯坦利.A.沃尔波特:《提拉克与郭克雷:近代印度形成中的民族主义》(英文版),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209页。)可见,温和派宁愿牺牲国大党的统一,也要恢复国大党的最初原则。第三,关于主席人选问题,极端派推举刚被释放的拉吉帕特拉为国大党主席,温和派坚决反对,认为这是对政府的冒犯。

由于种种意见分歧,在1907年的苏拉特年会开幕式上,两派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并由争执发展为扭打,极端派坚决反对温和派的:放弃“四点纲领”、坚持宪法鼓动、反对一切反英斗争的主张。为了对付极端派,温和派招来警察,把极端派赶出会场,制造了国大党的分裂。排除了极端派以后,温和派继续召开国大党年会,在他们订立的国大党新章程中,只保留了建立殖民地类型的自治政府的决议,坚决摒弃了“四点纲领”,把斗争方式严格限制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这标志着国大党退出了革命运动,此后,温和派控制的国大党成为专心致力于改良的党。

国大党分裂后,总督明托写信给摩莱说:“国大党的垮台是我们的伟大胜利。”(注:郭克雷:《印度温和派和英国统治者》,(英文版),新德里,1977年版,第293页。)温和派把极端派排挤出国大党,就等于把运动中最积极的力量暴露在殖民者面前,便利了殖民当局的镇压。他们肆无忌惮地向极端派发起进攻,大批革命者被捕。1908年7月,当局以“煽动叛乱”罪名逮捕了提拉克。至此,极端派和秘密组织的领导人几乎全部入狱,失去了极端派领导的印度民族革命运动高潮也以失败而告终。

1906年,国大党的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改良主义的范畴。这说明,温和派所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和自由派地主具有反帝的革命性。但是,他们并没有也不想放弃改良主义。对于他们来讲,突破改良主义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改良。他们是在以改良为中心的前提下来适当调整自己的政策的。国大党1907年的分裂,说明民族资产阶级经济上的软弱,使他们在政治上不可能有革命的彻底性。因为:首先,由于印度是处在英国这个世界上最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直接统治下,英国非常善于玩弄自由主义手法,为了缓和与印度的矛盾,它并没有堵死印度民族资本发展的道路,这使印度民族资产阶级认为,在英国的统治下,印度的民族资本可以得到相当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不愿打乱这个秩序,造成自己控制不了的局面。其次,司瓦德西运动虽然促进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但是,主要机器设备仍需要从英国进口。虽然1907年印度资本家贾·塔塔建立了第一个印资钢铁企业,但仍满足不了印度经济发展的需要。再次,从大商人和高利贷者发展而来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和自由派地主在经济上主要得益于英国,如果抵制运动进行下去,将会割断他们与英国的联系,会直接危害其自身利益。他们中的一些人即便是对温和派很反感,也认为他们应该对英国绝对效忠。

民族资产阶级经济上的软弱决定了代表他们利益的温和派政治上的妥协动摇。郭克雷说:“无论当局是什么观点,无论怎样不能忍受殖民当局的蛮横无理,他们都代表着秩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秩序,对人民来说就没有真正的进步。”(注:斯坦利.A.沃尔波特:《提拉克与郭克雷:近代印度形成中的民族主义》(英文版),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299页。)可见,由于阶级基础的薄弱,温和派不敢提出超越英国统治之外的任何要求。他们从来没想把这场运动发展成为一场民族革命运动,以此来推翻英国的殖民统治。相反,却一直在为避免更大的“狂热冲动”而努力。所以,1907年国大党的分裂是由温和派所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妥协性所决定的。

小资产阶级民主派比民族资产阶级具有较强的反帝革命性,正如毛泽东在论述中国小资产阶级的情况时所说,他们的社会地位较接近劳动人民,“有很大的革命性,他们或大或小地有了资本主义的科学知识,富于政治感觉,他们在现阶段的中国革命中常常起先锋和桥梁的作用”(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第604页。)。印度的小资产阶级同样具有这一特性,他们在这场民族运动中积极发动群众,并向温和派施加压力,成为这场运动的真正领导者。

但是,经济上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依附性,决定了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在政治上没有决心单独去领导这场运动。他们看到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有很大实力,在政治上控制国大党,所以总是希望推动民族资产阶级与他们一起来领导这场运动。1906年,温和派接受了“四点纲领”,使极端派对温和派抱有很大希望。当温和派表示不再向极端派妥协的时候,极端派中的大多数人认为,如果这意味着摧毁国大党的统一,那么他们将放弃自己在运动中的领导地位。提拉克说:“我们不想造成国大党的分裂,我们的政策不是毁灭性的,而是进步性的。”(注:R·森塔拉林加姆:《印度民族主义——一个历史的分析》(英文版),新德里,1983年版,第135页。)被排除出国大党后,极端派把大量精力放在国大党的重新统一上,提拉克甚至愿意放弃一些激进的主张,来结束国大党的分裂局面。但是,温和派却要在极端派无法接受的条件下妥协,这实际上把极端派推向了工农群众一边。

这时的极端派也只有与工农群众紧密结合,才能发展自己的力量。为此就要求他们提出反映工农利益的反封建纲领,把反殖民统治的斗争与反封建斗争结合起来。但是阶级的局限性,使他们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如果提出反封建要求就会影响土地和资本的集中,妨碍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就会削弱全民族的团结,影响反殖目标的实现。极端派不可能与工农群众紧密结合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对群众缺乏正确的认识。提拉克说,我们基本上是受过教育的印度人的领袖。拉吉普特拉也明确表示,印度的政治运动不能不依赖受教育者,因为群众是落后和无知的。正因为如此,极端派虽然在群众中积极开展工作,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基点放在群众斗争上,而是一味地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当这一努力失败后,他们就与个人恐怖主义者建立联系,结果遭到殖民当局更残酷的镇压。1908年的孟买工人为抗议提拉克被判刑而举行的六天政治总罢工,深深教育了极端派。但是,他们只认识到工人阶级是一个蕴含着强大战斗力的阶级,运动仍然应该由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领导。

印度的工人阶级也不具备领导这场运动的能力。在运动中,工人得到部分的发动,但他们只有民族意识的觉醒,并没有形成阶级意识的觉醒,而且也没有代表自己阶级利益的政党领导。1908年的政治总罢工,说明印度工人阶级已在自觉地进行群众性的政治斗争,但是他们没有能力独立领导这场运动,他们只是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追随者。在客观上,英国的殖民统治势力还处于一种强大的攻势地位,公布分割孟加拉方案的寇松就极力叫嚣,要让国大党在两三个月内台,对温和的国大党尚且如此,对极端派领导的日益高涨的反英斗争就更可想而知了。他们用镇压和分化瓦解的手段,使1905~1908年印度民族革命运动以失败而告终。

综上所述,1907年国大党的分裂是由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和当时的客观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有其客观历史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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