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改革评价标准_社会改革论文

当代中国改革评价标准_社会改革论文

当代中国改革评价的标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代中国论文,评价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0209(2009)06-0030-06

当代中国改革进行了30多年,它带给我们的变化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既有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环境的改善,也有贫富差距的扩大、利益集团矛盾的扩大;既有人的需要的持续发展、人的现代转型,也有人的道德滑坡、人性扭曲。那么,到底中国的改革成果是怎样的?客观地科学地评价改革对改革目标模式的战略选择和策略设计都具有重大意义。也就是“怎么样?”影响“改什么?”和“如何改?”的选择。

对事物真假善恶的结果评判与评判的原则有关,对改革成果的判断是否准确也与检验的标准是否科学有关。有的人以生产力的发展、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提高为标准评判当代中国的改革,对其成果得出了肯定性的结论;有的人则从传统的所有制标准和人们收入差距拉大的事实出发,认为改革使中国改变了社会主义的性质,从而对改革得到了否定性的结论,问题集中在对姓“社”姓“资”的争论。在中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邓小平总结历史发展的经验,站在中国和世界未来发展的高度上,提出了检验中国改革甚至判断我们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这就是“三个有利于”标准。邓小平在“南巡”讲话时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P372)“三个有利于”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这是检验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标准,是其他两个标准的基础,这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社会发展观;“三个有利于”的落脚点是“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人民的生活水平,既包括物质生活水平,也包括文化生活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促进人的发展的现实方式,也是衡量人的发展的现实状况的标志;中间环节是“有利于提高综合国力”。它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又以人的发展为目的。综合国力外延很广,其中包括社会制度的科学因素和价值因素、科技发展水平、教育状况,这些都外显着人的发展程度,也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贯穿其中的主线则是生产力的成果属于人民,提高综合国力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这就从内在逻辑性和内在实质上体现为生产力标准和人的发展标准的统一。

1.生产力标准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标准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这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决定的。社会历史是人类不断取得进步的历史,这一进步的历史是社会基本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在相互作用的基本矛盾中,生产力是最活跃的、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了其他因素的发展变化。所以,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就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尺度。这样,衡量社会是否获得进步,关键看它是否促进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就找不到社会进步的历史标准。列宁明确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2](P209)。

当代中国改革的直接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物质财富的增加就是检验改革成功的基本标准和最高标准,有四方面的根据可以说明:

(1)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至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首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段时间,我们把整顿经济、发展生产力作为工作的中心,结果,在那段时间促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在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我们对世界和国内的政治形势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把两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看得越来越严重,用“阶级斗争为纲”代替了发展生产力,甚至把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富裕舒适的生活与资本主义联在一起,而与社会主义相对立。公有制的绝对化程度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准绳。结果,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很大抑制,社会发展遭到破坏,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很慢,甚至有下降的趋势。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础,当然应该把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检验改革的标准。

(2)改革的根本缘起和目的决定了生产力这一最高标准。从当代中国改革的现实本身讲,改革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落后的生产力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改革首要的和根本目的是通过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来发展生产力,以解决社会物质财富的贫乏和劳动生产率不高的问题。由此决定了检验改革的基本标准,就是改革是否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3)具有现实的必然性。我们的改革是在生产力十分落后、人们物质生活资料十分贫乏的情况下启动的。而且,我们现在也只是刚刚进入小康社会,2007年GDP总量已经超过24万亿元,但人均GDP排在世界的百名以外,比起世界发达国家,我们还有非常大的差距;我国还有一部分人,包括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和农业劳动者中的低收入者,不能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的需要,更不用说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的满足。这就决定了发展生产力、增加物质财富仍然是我们通过改革和社会性政策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因此,当前检验我们一切工作(包括改革的成果)的基本标准就是是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指出,在创造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物质财富这一人的发展的物质基础阶段,劳动时间,即创造社会生产力的时间是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

(4)生产力标准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一致的。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我们曾经走入误区,那时,我们更多地从所有制形式方面、公有化的程度上界定社会主义制度,而把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社会财富的不断丰富纳入资本主义制度的特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对立、竞争的历史告诉我们,我们要在“世界历史”的发展潮流中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使世人清楚地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一优越性首先就应体现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社会主义应该比资本主义有更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富裕、公正、民主具有普世价值,我们先不要纠缠于姓“社”姓“资”形式的争论,而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改革和发展的最重要的标准。

我们说,生产力标准是检验改革的最基本的、最高的标准。但是,对此不能作简单化的理解。

(1)生产力标准不是一切领域内最重要的唯一的标准。生产力发展是当代中国改革的基本标准,并不意味它是检验改革的唯一标准,也并不意味着在一切方面、一切领域它都是最重要的标准。因为当代中国的改革是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展开的,这些层面和领域在改革中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们应该从这些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领域评价改革,也就是说,检验改革的标准是多方面的,其他的标准还有政治标准、文化标准、道德标准。生产力的基本标准的地位是相对于其他标准而言的,是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的,不能以生产力标准排斥或代替其他标准。有的领域的改革甚至不能用生产力标准,或者主要不能用生产力标准检验,如教育改革、文化改革、政治体制改革。

(2)在经济领域内,并不是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把生产力标准作为最直接的标准,也并不是任何一项改革的成果都必须在近期内就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方面显现出来。如对管理制度、劳动组合方式的改革就是通过激发人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表现出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的。在改革成果显现的时间长短看,从构想、设计、实施到成果的显现,需要经过若干环节、一定时期,它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许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从改革成果显现的范围看,改革成果未必会在短期内惠及到每个行业、每个人,甚至它在一段时期需要以牺牲某个群体的利益为代价。

(3)即使对生产力标准本身也不能作简单化理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的中心,一些人就把生产力尺度理解为单纯追求利润和经济效益、单纯追求物质财富的增加,所以只顾片面追求生产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产的社会效益,忽视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的提高。他们实际上把生产力的功能当作生产力本身了,也就把生产力提高给人们带来的益处直接等同于生产力本身。生产力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生产力三要素的提高,如劳动工具的改进、劳动对象范围的扩大和层次的提高、劳动者能力的提高。所以,生产力标准应该主要从三要素衡量。此外,还有一些具体指标:科技发展程度、GDP总量、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社会物质财富的丰富程度等。

2.人的发展的标准

我们说,生产力标准是衡量改革成功的最基本和最高的标准,但甚至生产力本身也存在一个价值评判问题。如有的国家或地区,生产力发展很快,但人们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贫富差距却在拉大。经济繁荣的同时却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人性异化,工具理性泛滥而价值理性萎缩。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为了促进人的发展,马克思就把共产主义看作“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我们检验改革的标准最终要落脚在是否有利于绝大多数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人的发展。以下四个根据可以说明这一点:

(1)具有现实的必然性。与30年前相比,我们的改革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特别是东部发达省份,人民生活不仅早已进入小康,其政治需求和精神需求也有了非常大的发展。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丰富的物质财富和发达的生产力能否为人的发展和完善服务,也就是生产力的属人性的问题。在人们的物质财富比较充足的区域,个人的发展这一价值尺度就非常重要、非常突出了。而且,从相反的方面,也说明了这一点。由于在这些区域市场经济比较发达,金钱、资本就显示出对人更强大的控制力,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有时却背离了人,人被扭曲了,人成了手段,资本成了目的。所以,人本身的发展就成了一个急迫的现实问题了。马克思在指出生产力对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的同时,更多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我们在现代化的建设中应该避免这一点。

(2)具有逻辑的必然性。从改革本身讲,当代中国改革发生的表层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内在根据则是旧的社会体制与人性发展要求的矛盾,深层动因是人的物质需要的满足需求。改革的运作状况要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和反映出来,而人的活动是人的发展程度的对象化和显现,所以,改革的状况就与人的发展相互规定。改革的目的又是解放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然这样,就应该用是否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是否有利于促进人的解放和发展来评价改革、检验改革。

(3)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终的价值标准,这是由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社会活动的目的决定的。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最活跃的因素;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质上是个体发展的历史;在社会历史中,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但最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判断社会是否取得了进步,就要看是否促进了人的发展,这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价值标准。马克思说:“人只须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这样的话,他就会猜中现代的谜了。”[3](P651)当代中国改革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的革命性的一环,所以,检验改革的价值目标就是是否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具有历史的意义。因为,只有通过改革解放了人、促进人自身的发展,才能为社会进步提供最重要的推动力,从而促进历史的发展。

(4)具有理论根据。生产力从来都不能离开人的发展。一方面,人本身就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的发展程度、人的生活质量。离开了人的因素,就不能科学地衡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最直接地受人的发展程度的制约。生产力是人改造自然界的活动能力,如果人的发展程度较低,生产力就不能得到快速发展。重视人的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的崛起就是因为他们重视人的素质的提高,美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于世界就是因为他们拥有大量的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才。所以我们说,生产力发展是改革的最基本的最高的标准,并不意味着它的发展具有事实上的优先性。相反,人的发展却具有逻辑上的前提意义。因此,重视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更应重视人的发展。改革以来,经济发展的现实也告诉我们,应重视人的发展。西部贫困地区,人们贫穷的原因除了客观原因外,最重要的就是人们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观念比较落后,从而制约了他们的经济发展速度。

坚持人的发展是检验改革的标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个人发展标准和社会发展标准的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在社会与个人、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上,偏向于社会,偏向于集体,要求个人服从集体。在当代中国改革中,我们应重新审视二者的关系。个人与社会是互相规定的。首先,个人的解放、个人的发展离不开阶级的解放、社会的发展。后者为前者提供必要的前提和条件。马克思说:“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4](P84)其次,社会的发展、阶级的解放又是由每一个个人完成的,并以每一个个人的解放和发展为标志。我国的市场经济肯定了个人的独立性、主体性和个人价值,促进了社会和每个人的发展。个人只有是个性化的存在,才能保持在社会中的存在位置;个人也正因为是社会化的个体,才能保证自己的个性化。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才能成为自由人,社会才能成为自由人联合体。基于我们长期的封建专制和建国初的高度集中的旧体制,改革应更注重解放个人、发展个人,将人的发展的标准具体化为每个个体的发展。当然,我们要同时反对任何危害他人和集体的极端个人主义。

(2)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关系。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是我们的长远目标、最高目标,它的实现建立在社会的高度发达基础之上,我们不能将它简单地作为衡量我们当前改革的标准。但这个目标的实现又是一个历史过程,当代中国的改革是达到这一历史目标的环节。检验当代改革的价值标准就是将人从落后的生产力、旧的社会体制下解放出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创造条件。但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和而不同是事物发展的基本景观,差别是常态,发展有快慢既是客观事实又是发展的动力。发展必然要以一定的贫富差距为代价,要使一部分地区、一部分行业的人,几个阶层的人先富起来,以带动其他人的富裕和发展。

(3)多数人的发展和少数人的发展的关系。改革的基本价值标准当然是促进最大多数人的发展,少数人的利益必须服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这是从总体上讲的,并不能一概而论。总体改革是由每一项具体改革完成的,但并不是每一项具体改革都能使最大多数人受益,也许只能惠泽相对多数人而又至少不会使其他人受损,这样的改革就是值得进行的改革。如果改革能使多数人受益的程度大于少数人受损的程度,这样的改革我们也可以通过对少数人补偿的办法推行。

(4)人的发展的具体指标。虽然每一项具体指标达到什么程度才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还没有一个绝对的参数,现在就设定这个参数还为时过早。但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指标进行纵向比较,以衡量社会的发展程度。这些指标包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人变换其活动的能力水平、受教育状况、自由时间及利用状况、个人文化生活状况、生活质量、理想道德状况、个性发挥程度、能否按个人兴趣和能力及需要从事活动、需要状况及满足程度、能力发挥程度、人际交往状况、个人和集体的和谐程度等。

3.改革的现实性标准

改革的现实性是指改革的可操作性、可实现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改革要合乎制度内在的演化规律,它必须与自身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抽象地谈论改革。尽管制度的产生和变革是人的意志和期待的对象化,但它不是纯主观的产物,它本身存在演化、更替的规律,这是客观事实。改革要遵循这个客观规律。另外,制度变革有特定的时代背景,也被赋予特定的历史任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5](P33)制度是具体的,它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以特定的形态出现,它又是历史的,它会作为一种积极的因素引领新的社会发展。

第二,制度改革的设计和实施之前要进行代价核算,充分考虑改革的成本,代价过大的改革会失去其现实性。所谓制度改革的代价,是指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中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包括各种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资源,以及由于该制度的实施舍弃的其他积极效益和造成的消极后果。任何成效的获得总是伴随着一定代价的付出,制度改革也不例外。但代价分为积极的必要性代价和消极的人为性代价,资源的消耗和其他积极效益的舍弃是必要代价,而制度实施产生的消极后果则是不必要的人为性代价。在经济学的意义上,如果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为常数,那么,哪种制度的效益大且代价小,就应该选择哪种制度。

第三,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要避免理想主义色彩,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图景中。在改革中,我们要实施最大效益的制度,但我们不能期望实施实际运行完美无缺的制度,因为任何制度都存在其内在的缺陷和不足。尽管我们可以从理论上设计出精致美妙完善的制度,但这样的制度往往缺乏可操作性、可运行性。因为这样完美的制度必须有一系列的理想条件假设,而这些假设带有虚构性,在现实背景下往往难以齐备,而且它们之间很可能存在冲突而不能共存。

4.三个标准的总体一致性

在检验改革的三个标准中,现实性标准是前提性标准,生产力与人的发展标准是目的性标准。其中,生产力是直接目的性标准,人的发展是根本目的性标准。我们应在现实性的前提下,着重从生产力和人的发展两个方面检验改革,是因为这两个标准是有区别的,并且它们能够涵盖或决定其他的标准。它们的区别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是一个历史的尺度,它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的角度,说明改革对社会进步的贡献。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状况是一个价值尺度,它是从人的发展的角度,对改革成果的评判,它着眼于改革的属人状况。

但无论从内在本质上,还是发展趋势上说,这两个标准都是根本一致的。

从内在本质上看,二者是一致的。首先,马克思不仅从客体角度理解生产力,而且从主体方面理解生产力,把生产力与人的本质力量联系在一起。马克思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人们至今还没有从它同人的本质的联系上,而总是仅仅从外表的效用方面来理解”[6](P127)。实际上,“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7](P219),“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7](P222)。生产力绝不是外在于人的单纯的物的增长,而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积极展现,是人的潜能、个性、价值的发挥和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内在一致的。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发展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人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决定了人的发展程度。另一方面,人的发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生产力的发展的前提和目标。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人的发展就意味着人能够不断改进生产工具,扩大劳动对象的范围,从而提高人作用自然界的能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人的发展就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并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手段,二者互为条件、互相规定。马克思指出:“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4](P20)

从发展趋势上看,二者也是一致的。在生产力很落后的时候,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与人的基本的生存需求联系在一起,它往往表现出明显的属人性。但当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发展又相对不足时,如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会直接与人们的贪欲相连,这时,生产力的发展又背离人、奴役人、异化人。生产力作为人的发展的手段,反而成了人的目的,而人则由目的变成了手段。这种背离,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而消失。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就意味着人的逐步解放。而随着人的逐步解放,人也趋向自由全面发展。生产力的成果被每个人享用,人们出于自身的目的积极发展现实的生产力。到生产力高度发达之时,也就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之日。

我们还应该看到,生产力标准和人的发展标准在具体的历史发展中并不总是一致的,甚至在具体情况下是冲突的。在一定历史阶段或一定历史条件下,对某一历史事件、历史现象或历史发展阶段,以生产力标准和以人的发展标准进行判断,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即从历史的尺度评价符合社会进步的趋势,但从价值的尺度评价又是不合理的。这两种评价结果相互矛盾的根源是生产力,即是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又发展不足导致的,二者趋于一致的根本解决办法是发展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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