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军户的数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元代论文,数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关于忽必烈统治时期军户的数量,人们多次提到的数字是720,000。许多学者诸如村上正二、萧启庆、太田弥一郎、洪金富、托马斯·爱尔森等人,认为这一数字就是忽必烈统治时期的军户定额,并在这一数字的基础上开始了军事制度的研究。但是,这一数字的真正含意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的目的就是考察这一数字的来源并重新考虑元代军户的数量。
各种史料都记载了720,000户这一数字。《元典章》中1272年记事(注释:《元典章》34卷,8页反面。)、《通制条格》中同一年记事(注:《通制条格》2卷,26页反面。)以及《元史·兵志》(注:《元史》98卷,2521页。)都采用了这一数字。村上正二注意到了这三条史料并由此得出结论,认为720,000户就是军户的数量。他指出“720,000军户是否包含蒙古军户,还是单指汉军户的数量,虽然这一点还不清楚,但是我们可以认为它包括二者在内,因为它是整个元代的一个官方数字。”村上正二还提出“根据1271年军籍法,籍户数为720,000户,那些未入籍的不属军户。”(注:村上正二:《元朝兵制上的奥鲁制度》,PP329-330。)太田弥一郎赞同村上正二的观点,认为720,000户就是1271年军籍上的军户数量,同时他也反对这一数字包括蒙古军户的观点,认为它只是汉军户的数量(注:太田弥一郎:《元代的汉军户及其农业生产》,P132。)。
萧启庆是这样翻译《元史》中上述内容的:“至元八年,置军籍,因为李马哥等不在720,000户军数内,复改为民。”(注: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P90。)在他对这段文字的注释中,他提到了前文提及的《元典章》和《通制条格》的内容,他认为“‘720,000户’代表了忽必烈时期所籍军户数。”(注: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P208。)然而在同一条注释中,他还指出720,000这一数字又见于《元典章》的另一条记录中,而作这一记录的日期是1269年,(注:《元典章》34卷,30页反面。)他于是据此推断籍户是在1268年以前。他又进一步提出:“这样一个数额——超过了华北全部所籍人口1/3的数字——应该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中的正军户和贴军户。”他还对《新元史》作者的结论提出质疑,写道:“柯劭忞认为所有在至元九年(1272)挑选的士兵全部是正军,共720,000,就年代而论,这一观点毫无疑问是不精确的(《新元史》卷98,页328)”,同时他还反驳村上正二的观点,写道:“村上正二认为这一数额是1271年籍得的,也是错误的(《元代的军事制度》,页329-330)。”
正如萧启庆年说,可劭忞的《新元史》给出的年代1272年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已不容置疑。但是,后来的调查表明,那时华北所籍人数实际是1,100,000(注:萧启庆和爱宕松男的观点一致,都认为当时华北地区的籍户是在1,734,656户和1,830,000户间,因此他们认为军户是720,000户,便“超过了全部籍户的1/3”。见松田孝一《蒙古帝国所属汉地户口统计》,对户数的重新估定。1,734,656和1,830,000都不曾见于记载。那些数字只是1233年和1235年籍户的两个籍得的数字。1,100,000户或1,004,656户,这个1235年的数字包括1233年的730,000。),这一数字使得军户在全部籍户中所占比率就不是萧启庆所说的1/3了,而更趋于2/3。而且,萧启庆从他在《元典章》中发现的一段史料得出结论,认为截止1268年,720,000户已经籍得。如果这一年代在排印上没有出错的话,那么萧启庆已经实现了一次年代上的飞跃:从他引用的材料中给出的1269年上溯到1268年。不过,他发现的这一新的史料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因为村上正二的观点:720,000户是1271年军籍首次籍得的,最终被这一史料证明是错误的。
此外,洪金富参考了上述《元史》和《元典章》中的内容以及萧启庆的假设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720,000户就是军户的数量,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而且这些军户在1268年以前就已经建立了。(注:洪金富:《中国和游牧族》,P199。)在托马斯·爱尔森的新近著作中,他解释了《元典章》和洪金富文章中的两条史料,提出在1268年,华北全部蒙古军和汉军力量达到720,000户。(注:爱尔森:《蒙古帝国》,P199。)这样看来,洪金富和爱尔森都接受了萧启庆的从1269年提前到1268年的观点。
毫无疑问,720,000户这一数字在1269年以前就被使用了。但是确切是哪一年使用还无研究结果。而且关于它的组成问题,人们意见不一:它是否单指汉军户,是否包含蒙古军户在内,是否如萧启庆所说,包括探马赤军,无确定答案。下面,我要探讨这些问题,并证明720,000户仅仅源于1235年籍户所籍的全部人数,而事实上它根本就不是军户的数量。
720,000户和1235年籍户
在使用720,000户的许多史料中,首先让我们认真地看一看由萧启庆首次指出的《元典章》中1269年的一段史料。它保存于1269年10月的一份文献中。河间等路蒙古军不满于政府登记他们的驱口并向驱口征税,要求政府恢复他们的权力。文献记载了这一不满情况和九项处理措施,有争议的数字720,000户就出现于九项措施中的第五项中,这也是唯一一项不是对待驱口而是对待“种田户”的措施。(注:关于“种田户”见海老泽哲雄最早的研究《元朝治下的蒙古军人和汉人奴婢》;再见太田最近的文章《关于元代的种田户》。)此项措施如下:
寿州等处,军马攻打,蒙古军人有功,于投祥户内拨与种田户计,将到家,配于妻室,分付牛具、种养,供给出军气力。壬子年抄过当差,如对证是实,合无依旧分付?枢密院议得:既是为军人,得功,拨到种田户计到家,配与妻室,又与牛具、种养,拟合分付事。
前件照得,阿术鲁拔多男怯都儿争种田户计。根脚虽作拨与种田户计,与民人一体同差。本投下赴部关支。俱在七十二万户数内签讫军人,今据前件,难与见争驱口一体定夺,更照勘元拨根脚,对证是实,依旧种田户计住坐。
以上所述可概括如下:为满足被动员参战士兵的经费需要,(注:这里的“气力”是指对参战士兵的财力和物力上的支持。类似的表达最早见于《汉书》(见内田智雄《译注中国历代刑法志》,页13)。)那些攻打寿州等地立功的蒙古军人被拨给一些投降人口,作为“种田户”。然而,在1252年籍户过程中,这些“种田户”必须负担“差发”。(注:这里的“当差”意思是负担“差发”(见安部健夫《元代史的研究》1954,页85),民户不负担此项赋税(见《通制条格》的第二章“户令”)。)(换句话说,他们和一般民户被同等对待。1252年籍户相当草率,因而引起许多争论。(注:《通制条格》的第二章强调了由于1252年籍户相当模糊,使得中央政府和得到投下户的诸王和贵族之间产生许多冲突。阿术鲁拔都等探马赤官人们的怨情就是1252年籍户所引起的另一个典型的乱子。))结果,军人们按规定定期赴户部(注:赐给诸王和贵族各投下的户仍在中央政府的行政官辖范围内。诸王和贵族不直接向他们收税,而是派使者到中书省从政府那领取这部分税(见《中堂事记》卷1,庚申年三月十七日)。)领取所属于他们的种田户所交的税银。由于不满于这种安排,阿术鲁拔都的儿子海都(注:海都是阿术鲁拔都的侄子或侄孙子,当1261年阿术鲁的儿子不花死后(见《元史》卷132,页3197),海都继领其职。《元典章》把海都写作怯都儿,而《元史》写作怀都。实际上尽管Qieduer末尾的字母"er"根本就不是名字的一部分,但在同一行的前面它被放错了位置,它被放在了"badu"的后面而成为"Badur"(baduer)的一部分。)要求政府恢复最初的“种田户”分配。既然这些“种田户”是从“720,000户”中选出的士兵,那么很明显,一旦他们的根脚(身份、出身)得到调查,那些已经成为“种田户”的人就会恢复原来的身份。
从上面引的史料看,毫无疑问,拨给阿术鲁拔都的“种田户”确实是存在的。但是碰巧的是,关于拨给阿术鲁“种田户”的问题,还有进一步的史料。这一史料见于《中堂事记》中1261年6月2日的记载。当太田弥一郎提出分配“种田户”是在1235年时,他引用了这一史料。记载如下:
都堂为诸投下种田户奉旨逐款施行:
一阿术鲁拔都鲁为头诸探马赤官人每(们),乙未年皇帝圣旨,为逐官出气力上,拨到种田人户,拟自今后每年除丝线税粮照依旧例,合纳包银内一半纳官,一半给付本官用度。
在这一记载的下面,是关于阿术鲁拔都和12个其他探马赤官人的资料。他们列于表1的第1栏。这一资料详细说明了每个官人所得的那份税额,而此税款又是由拨给他们的“种田户”缴纳的,换句话说,此时(中书省1261年作出此项决定的时候),一半包银税从此要交给13个官人而不是政府。根据《元典章》的文献,1252年重新编籍的“种田户”按规定当时得负担差发,但是《中堂事记》中特别强调了包括于差发中的丝线税和包银税,以及不包括于差发中的粮税。根据1236年华北地区实行的法令,当时分得种田户的各诸王和贵族收取这些种田户所缴纳丝线税的30%——因此称为五户丝料(从字面上讲,“五户丝料”)。(注:《中堂事记》卷1,庚申年三月十七日。)当时中书省所提到的“照依旧例”,指的就是分给各投下长官这项税的30%。至于纳粟的粮税,虽然我们不知道各投下所得的份额,但是“种田户”缴纳粮税肯定是有些规定的。
《中堂事记》和《元典章》中的史料,都提到了阿术鲁拔都和“种田户”。当太田断言“种田户”在两段不同史料中是同样的意思,且他们都是在1235年被分拨的时候,(注:太田:《关于元代的种田户》,P103。)他没能作进一步的论证。我对这两段史料的理解同太田是一致的,我要补充以下两点。
第一,《元典章》称阿术鲁拔都为“蒙古军人”,而《中堂事记》中却称他为“探马赤官人”。因此有人便提出异议,认为是两个不同的人用同一个名字。但是“探马赤”仅仅是指成吉思汗死后窝阔台统治时期派遣到帝国边疆去的卫戍部队。在中原,它还指那些人的后裔。“探马赤”和“蒙古人”不是相互独立的概念。(注:《元史》卷98《兵志》,页2508有这样一段话:“若夫军士,则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萧启庆的译文,页73)。”这更使我们错误地认为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是相互独立的。但是,探马赤军最初是从蒙古各部落中抽出来组成军队而置于帝国边疆的,沿中原边境这些部队包括一些在当地新征的汉军,但他们仍是由蒙古人控制的蒙古军队。例如,表1中探马赤官人名单的第十三人别里古歹,就掌握4万户这样的军队,这些军队后来被封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见松田孝一《河南蒙古军都万户考》)。)因此,没有理由不认为两段史料指的是同一个人。
第二,《元典章》未提及除阿术鲁拔都以外任何其他人的名字。但是却提到了被赐与“种田户”的“蒙古军人”,因为他们在攻克寿州时荣立军功。很清楚,阿术鲁拔都不是当时唯一被赐与“种田户”的人。既然阿术鲁是《中堂事记》中所列13名官人的第一个,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设想他的名字出现于《元典章》的文献中是代表所有人的。
如果我们认为两段史料中的“种田户”完全相同,那么关于“种田户”的整个情况可被解释如下:
阿术鲁拔都等探马赤官人1235年分得“种田户”,尽管当时分拨给他们这些“种田户”是为了提供军需,但是在17年后1252年籍户时,他们却与分给蒙古诸王的民户一样被对待。也就是说,他们也负担部分差发,即30%的丝线税和部分粮税。结果,许多争论纷纷而起,众多探马赤官人要求政府承认他们拥有“种田户”。1261年,他们首先得到了50%的包银,但仍不满意,到1269年,他们最终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同意他们对最初的“种田户”具有所有权。
在这段解释中,没有什么不自然或矛盾的地方。尽管官人们1235年和1261年的活动见于同一史料中,而1252年和1269年的活动见于不同史料中,但是它们从逻辑上一起构成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因此,太田认为单独出现的两个“种田户”是完全相同的观点是正确的,他提出这些户最初分配是在1235年,也是正确的。这样就给了我们关于720,000户的身份一个重要的启示。如《元典章》所述,“种田户”是从720,000户中抽出来的。这说明720,000户可能与1235年籍户有某种联系。
(21)第一栏的名字和第二栏的名字看上去是不一样的。但是,Tasi代表的是突厥语tas,chalawen代表的是蒙古语cilaγun,二者的意思都是“石头”,而Huoluchr和Huoerchi都代表蒙古语qorci,是一个意为“箭筒土”的军阶。因此,这两个名字指的是同一个人。
(22)两个名字用拉丁字母拼起来差别很大,但字母"Li"和"Bo"是非常相似的。
现在让我们更详细地看一看探马赤官人们所属“种田户”和1235年的联系。表1的第1栏是见于《中堂事记》中的13人名单,第2栏是见于《大元马政记》中与之相对应的人名,载于1238年6月2日,还记载了东平府籍户数。《大元马政记》还给出了“出气力人”或“供给军需的人”的数字。《元典章》和《中堂事记》中关于“种田户”的描述都指出,为了他们所依附的探马赤官人们的利益,“种田户”有责任“供给军需(出气力)”,因此很明显,《大元马政记》中的数字是指“种田户”。
从表1我们能清楚地看出,1235年“种户田”的分配实际上到1238年才开始,1235年所籍户数就是1238年人们所知的户数,而1235年籍户是以忽秃忽负责进行的籍户为基础的。(注:松田孝一:《蒙古帝国所属汉地的户口统计》。)这样,我们就可以断言,拨给探马赤官人们的“种田户”是籍于1235户籍上的。结果,720,000户不仅与1235年有某些联系,而且有强烈迹象表明它还与1235户籍有某些联系。
“720,000户”的来源及其含意
1.1235年户籍上在籍户数的减少
在先前一篇关于1235年籍户的文章中,我同意前田直典的假设,认为在籍户数约是1,110,000户。(注:松田孝一:《蒙古帝国所属汉地的户口统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次籍户的结果传至现在便出现了从870,000到1,110,000等一系列不同的数字。在本文的前一部分,我已努力说明了720,000这一数字与1235年籍户有某些联系。但是这一数字却不在籍得的数字内,因此乍一看,似乎根本就没有什么联系。然而,还是有史料来对此作出解释的,据《元史·兵志》载,1241年8月:
谕总管万户刘黑马,据斜烈奏,忽都虎等元籍诸路民户一百万四千六百五十六户,除逃户外,有七十二万三千九百一十户。随路总签军一十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名,点数过九万七千五百七十五人,余因近年蝗旱,民力艰难,往往在逃。有旨,今后止验见在民户签军,仍命逃户复业者免三年军役。(注:《元史》卷98,P2510。这里是在萧启庆译文P75的基础上而译。)
这段话在提及征募新兵的同时,给了我们1235年户籍上的户数。这里所记的事情发生在1241年,距1235年籍户整6年。根据这一史实,当忽秃忽第一次籍户时,有1,004,656民户,但是由于一些人逃离家门而使在籍户数跌至723,910。当现存民户数确定以后,就命令今后征募新兵。众所周知,忽秃忽在1234年—1235年间进行籍户,其结果便形成了所谓1235年户籍。723,910这一数字虽然不是1235年户籍上所载的数字,但是它却是在考虑到一些原在籍户已不在户籍上后重新确定的数字。本文前面屡次出现的数字720,000同这个重新确定的数字是一致的,它是把数字723,910精确到10,000而得。那么数字720,000实际上就来源于1235年对整个华北人口进行重新编籍而得到的人数。
就这次重新编籍的日期而言,尽管上面引文给出的日期是1241年,但另外有史料证明比这要稍早一些。《元文类》中的耶律楚材神道碑记录如下:
初,籍天下户,得一百四万,至是逃亡者十四五,而赋仍旧,天下病之。公奏除逃户三十五万,民赖以安。(注:《耶律公神道碑》,苏天爵:《元文类》57卷,21页正反面。)
碑文的日期是1238年。严格地讲,这段话给出的数字最后计算出是690,000,而不是720,000。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所籍户数的第一次减少是在1238年。有了传至现在的关于1235年籍户所有相互冲突的数据,我们今天无法确定最后一个为征新兵的目的而作为官方数字的户数最终是如何得到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720,000就是全部军户数这一普遍观点。下面是村上正二在他的文章中引述的《元史》中的内容:
仁宗皇庆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李马哥等四百户为民。初,李马哥等四百户属诸侯王脱脱,乙未年定籍为民。高丽林衍及乃颜叛,皆尝签为军。至元八年置军籍,以李马哥等非七十二万户内军数,复改为民。至大四年,枢密院复奏为军。至是,省官以为言,命遵乙未年已定之籍。后枢密复奏,竟以为军户。(注:《元史》卷98,P2521。在萧启庆译文P90基础上而译。)
这段文字记载了中书省和枢密院就如何编籍李马哥等400户所展开的斗争,前者想把他们籍为民户,后者想把他们籍为军户。这里把这段史料概括为表2。
(28)上面引用的史料实际上用的名字是脱脱,而不是斡赤斤。这里使用斡赤斤的原因如下:第一次签军是为镇压高丽林衍叛乱,随后的一次签军是为镇压满洲乃颜叛乱,我用脱脱这个名字是指继承斡赤斤家族首领位置并袭位“辽王”的人。但是当1235年斡赤斤还活着的时候,脱脱(他的第四代、第五代继承人)无疑还未出生(他死于1328年的战争)。然而,脱脱在文献得以编定前后即1312年是斡赤斤家族的首领,因此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名字用来象征400户的效忠。进一步指出的是,文献中的脱脱确实是指卷入就赐户问题而展开激烈争论的那个人。堀江雅明认为脱脱在乃颜叛乱被镇压后不久便接管了斡赤斤家族(见《铁木哥斡赤斤及其子孙》,PP244-246)。即使忽必烈命令把那些驱口籍入户籍,脱脱还是要求并且事实上真正夺回了被乃颜占去的那部分驱口。直到1307年,无政府态度才有所缓和,勉强同意把这批驱口归还原主。这件事闻名于蒙古世界,故还出现在拉施德丁的史书中。我们现在能理解中书省和枢密院于1311年—1312年间关于400户的争论了,在此背景下可知其它争论也包括斡赤斤家族。
400户最后又恢复了民户身份的原因之一就是“至元八年置军籍,李马哥等非七十二万户内军数。”这句话中文字的顺序很重要。如果720,000户确实都是军户的话,那么人们就会希望把它读作“非720,000军数内”,即“他们不(非)在(内)720,000户军数内”。恰恰与此相反,它实际上却读作“非720,000户内军数”,或者“他们不在(非)720,000户内的军数中”。原文是强烈表述这样的观点的:720,000户是全部户数,军户是从720,000户中挑选出来的,而且李马哥等400户不属于军户。
如果720,000户仅仅是指全部人口的话,那么为什么非要在那里提出来呢?它给句子增加什么含意呢?另一种说法就是所谈的400户不在从华北在籍人口中选出的军户内。在忽必烈的军队中服役的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军户,如一些蒙古人和其他的内陆亚洲人。还有来自华北的逃户,这一点众所周知。
虽然720,000户不是全部军户,也不是全部民户,但他们确实包括一些军户。例如,阿术鲁拔都的儿子海都上奏的“种田户”,“都在从720,000户内选出的士兵中”。若不带任何成见去读原文,最自然的解释就是“种田户”是军户,而这些军户又是从所谈的720,000户中挑出来的。这表明720,000户中至少有两种户:民户和军户。
上面引述的两段《元史》的内容都认为军户是被“挑选”的。军户确实是从全部在籍户数中选出来的。举一例足以说明这一点,真定路的所有户都分为三个等级,上户和下户为民户,中户为军户。(注:《元史》卷155,P3659。)在延安路中,那些捐30两银子的平民才被籍为军。(注:姚遂:《牧庵集》17卷,10页正面—10页反面。)换句话说,军户是从全部民户中挑出来的,然后把那些选出来的民户籍为军户。这一点上面引述的《元史》的内容已讲得很清楚,从1235年籍得的1,004,656户中选出105,471人,而后来又从减少了的数字723,910户中选出97,575人。特别是关于阿术鲁拔都和李马哥的内容都提到了从720,000户中挑选出的人,其实指的就是这97,575人。这样看来,从村上正二开始一直到现在普遍被接受的观点,720,000户全部是军户,已不攻自破。既然720,000户是华北地区的籍户人数,那么我们可知从720,000户中选出的士兵全部是汉军。(注:当然,这里的“汉”不是种族意义上的“汉人”,而是元朝时期特定意义上的“汉人”,包括契丹人、女真人,而不包括蒙古人和其他内陆亚洲人、西亚人及南宋的居民。)
2.《阔阔不花传》中的720,000户
然而还有另一则史料,720,000户这一数字还出现于这则史料中。这就是《元史·阔阔不花传》。爱宕松男认为,传中所提到的数字是1235年户籍上的全部户数之一(注:爱宕松男:《蒙古人政权治下的版籍问题》,P392。)。这一假设值得我们注意。这则史料内容如下:
岁丙申,太宗命五部将分镇中原,阔阔不花镇益都、济南,按察儿镇平阳、太原,孛罗镇真定,肖乃台镇大名,怯烈台镇东平,括其民匠,得七十二万户,以三千户赐五部将。阔阔不花得分户六百,立官治其赋。(注:《元史》卷123,P3023。)
换句话说,1236年,阔阔不花和其他四部将被赐与3000户,而这3000户又出自总人数720,000户,这里的720,000户是什么意思?
既然1236年没有籍户,那数字720,000就来源于一个更早的编籍。现在看来,1235年籍户实际上是在1234年和1235年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的,两次结果合起来构成籍户总数。第一阶段籍得的户称作“旧户”,第二阶段的称作“新户”。爱宕认为,720,000旧户和1,100,000新户加在一起就是超过1,800,000的全部户数(注:爱宕松男:《蒙古人政权治下的版籍问题》,P391-393。)。正如我在前面的文章中阐明的那样,尽管旧户是730,000,但新户却只有370,000,爱宕所认为的新户数量实际上是旧户和新户的总数(注:松田孝一:《河南蒙古军都万户考》。)。尽管我在旧户的数量上同意爱宕的观点,但是阔阔不花传中提到的720,000户是否真的与1235年籍户的第一阶段的730,000户相一致,仍然是一个疑问。
表1的第2栏中有三个人名字与五部将中的三人相对应:(3)肖乃台、(5)阔阔不花、(7)怯烈台。不过,如果我们看一看同一表格中关于旧户和新户的统计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赐与东平府那三人的户口几乎都是新户。如果阔阔不花传中提到的720,000户都是旧户,如爱宕所说,那么从中取出的赐与五部将的3000户当然也都是“旧”户,不包括任何“新”户。
有人对此表示反对,其理由是1238年以前某一时间(如《大元马政记》中所载和表1给出的)赐与东平府五部将中三人的户口不在1236年(如阔阔不花传中所载)赐与华北五部将的户内。很可能是,在不同时间中赐与他们的两批完全不同的户口。东平府户数中这么多新户以哪一种情形存在是与1236年所赐的3000户是否含有新户毫无关系的。然而,《元史·肖乃台传》的记载却是完全不同的:“金亡,赐东平户300,俾食其赋。”(注:《元史》卷120,P2966。)没有提到其它的赏赐。爱宕的论点蒙上了阴影。
另一种观点认为,《阔阔不花传》中提到的720,000户与修改1235年户籍所保留的720,000户是完全相同的。其有力的证据似乎足以能支持这一观点。第一,所有的数字都是相互一致的。第二,东平府这么多新户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最后修改1235年户籍后保留的720,000户包括旧户和新户。第三,既然1235年就已完成了籍户,1236年赐与五部将3000户,他们从那次籍户的第一阶段籍得的旧户中抽出来是毫无理由的。
这一观点唯一的问题就是,正如我们上面所见,1235年籍户实际上籍得约1,100,000户。这一数字直到1238年(如耶律楚材神道碑所记)甚至到1241年(根据《元史》)才减到720,000户,当1236年从720,000户(根据阔阔不花传)中取出3000户赐给五部将的时候,这一数字还不存在。那么它怎么会出现在1236年呢?
关于此问题的答案就是,阔阔不花传不是写于1236年,而是比这要晚。正如我上面阐明的那样,从忽必烈时代起,720,000这一数字就屡见于记载。看起来这一数字曾有过另一种说法“1234年金亡以后处于蒙古统治下的人口”。无论当时华北地区的实际人口是多少——它不是720,000户,甚至也不是1,100,000户,而是某个更高的未知数——处于蒙古统治下且可以用来赏赐给诸王、官人以及蒙古合罕的其他侍从的实际户数就是720,000户。即使在赐户时政府不知道确切的数字是720,000,要说把720,000户中的3000户赐给五部将是在半个世纪以后,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因为这种年代错误是很常见的。
《阔阔不花传》中涉及的“括其民匠”是1236年以后的事情,这当然并不意味着因其是1236年的单独行动而与1235年的籍户毫无关系。王朝历史的记载往往是先叙述主要活动的日期,然后再给出引起这些活动的背景知识。这段史料所记载的主要活动是赐户给五部将,发生的时间是1236年,而“括其民匠”只是部分背景知识,它解释了前一年那些户是如何第一次籍于1235年户籍上的。
结论
从忽必烈时代起,720,000户这一数字就见于各种史料中。迄今为止仍被视为忽必烈统治初期所置的军户数。但本文论证了此数字的出现是远远早于忽必烈统治时期的,其可上溯到金朝刚刚灭亡后的几年。更确切地说,为了说明那些逃户,1235年籍户不断得以调整,调整之后,720,000户指的是前朝金统治地区的全部籍户。传至现在作为1235年籍户的结果有若干不同的数字,其中之一就是见于《元史·兵志》中的1,004,656户,新兵就是来源于这些户口。如上面解释的那样,减去那些逃户,这一数字于1241年降至723,910户。屡次引用的数字720,000就是把这一数字精确到一万而得。人们一旦认识到只是这些户口的一部分被籍为军户的话,那么为什么只有97,575名新兵来源于723,910户就非常清楚了。到后来,当编纂《阔阔不花传》和其它史料时,720,000户就很显然地用来代表整个华北地区的全部在籍户数,而实际的军户数是远远少于这一数字的。在整个元代,军事制度作为蒙古统治中原的基础,需要运用这一事实认真地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