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分工下的重点税源管理_重点税源企业论文

专业化分工下的重点税源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源论文,重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税源管理工作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重点税源企业(即大型企业或者跨国公司)作为税收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以“属地化”为基本理念的税源管理体制,对所有企业并不加以区别对待,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税收征管工作效率的提高。鉴于此,本文将重点税源作为研究对象,提出通过专业化分工,建立专业化重点税源管理机制,有利于执法的统一性、复杂问题处理的有效性、服务的最优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专业化分工理论与重点税源征管再造

20世纪80年代,以杨小凯、罗森、贝克尔、黄有光等为代表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家强调分工和专业化的重要性,抛弃规模经济而改用专业化经济的概念,并考虑各种交易费用的一般均衡意义(张为民:“新兴古典经济学与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现代经济研究》,2006年)。在新兴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中,我们不难发现税务部门同样存在着专业化分工的问题,存在着组织结构的选择以及组织效率最大化的问题,以寻求税务部门目标最大化。根据新兴古典经济学的组织效率定义,我们将税务部门的组织效率定义为在满足一定的组织目标(如完成一定量的税收收入)的前提下,如何使税务部门的分工水平和结构达到最优。

我们将专业化分工理论运用到重点税源管理,现在我们假设存在两个税源管理人员(a=2)。如果这两个税收管理人员选择不分工,即他们按照区域划分自己的管理范围,所有企业不区分大小规模统一进行管理(我们假定他们面对4个规模不同的企业),两个管理员在两个规模不同的企业各花费一半的时间,则他们各自对这两个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都知之不多,因而他们管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我们定义为=1/2。由于这两个人从事同样的管理活动,各人的知识都不比另一人多,而整个社会掌握的知识也不比一个人掌握得多。

如果这两个税务管理人员选择完全分工(按照企业税收收入大小规模,区分重点税源和中小企业两种类型)。其中第1人只管理其中税收收入相对大的2户企业,而第2人只管理2户小型企业,则第1人对重点税源管理的相关知识要绝对多于第2人,而且也多于不分工(自给自足)时一个人之所知。这是因为他把时间集中在对这一户重点税源的管理上,因此,他能钻研这种活动的更精微的细节,并通过熟能生巧掌握更多的经验。于是他能掌握比第2人更多的管理重点税源的知识,而且远比不分工时一个人掌握的更多。知识更多就意味着劳动生产率更高。他的管理重点税源的劳动生产率为=1,高于第2人的管理重点税源的劳动生产率(为0),也高于自给自足时的一个人的劳动生产率(为1/2)。同样,第2人的管理中小型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也肯定比第1人高,而且比不分工时一个人的高。由于这两个人完全分工时,一个人的知识与另一人的不同,该社会掌握的总知识便为这两个人的知识之和,这要比他们各自掌握得多,而各人关于其专业的知识又要比不进行分工时一个人掌握得多。因此,分工增加了社会掌握知识的总量,从而提高了由分工时的总量转换曲线表示的总量生产力。

图2-2可以用来说明为什么分工能提高税务机关掌握知识的能力。图2-2(a)表示完全的属地化管理方式(自给自足)。左边的两个圆圈表示两个人的大脑。圆圈中的黑点表示一个人的大脑中能够感知环境的元素。我们假设每个税务管理人员(也可以是一专业管理部门,如重点税源科)大脑的每个元素只能感知一个对象(实际上要很多)。右边的两个圆圈表示两种状态。圆圈中的黑点表示一种状态的两种子状态。因此,在包含4个子状态的两种状态中有4个对象。自给自足时各人都不得不处理两种状态,但他只能感知两个对象。所以各人都无法感知两种子状态之间的差别,或者说无法区分两种子状态。假设各种子状态出现的概率为1/4,于是该经济系统的信息为,即2比特。然而,由于一个人的大脑容量有限,各人只能感知两种状态而不是4种子状态。如果各人能区分两种状态,而每种状态出现的概率为1/2,则一个人所能感知的信息为比特。由于自给自足时一个人接收的信息与另一人的相同,这两个人,或者说整个社会,掌握的信息也就与一个人所掌握的相同。

对于图2-2(b)中的分工而言,各人专门处理具有两种子状态的一种状态。他能分配其大脑的一个元素处理一种子状态,于是他能区分两种子状态。由于各人处理的状态不同,他们掌握的信息也不同。因此,通过分工,这两个人,或者说整个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为各人掌握的信息之和。对于这种分工而言,若每种子状态出现的概率为1/4,则各人掌握1比特信息。于是通过分工税务机关掌握了2比特信息。

二、我国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管理构想

鉴于重点税源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特点,对其实施“属地化”分散管理的方式,既会限制重点税源的管理水平的提高,又会形成高技术性管理设备及软件投入的浪费;同时,由于管理层设置过低、上行管理层级过多,也会影响对集团化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在实施管理、信息沟通、提供及时优质纳税辅导等诸多方面效率的提高。因此,有必要对重点税源在较高管理层面上实施相对集中的税务管理,组建重点税源税收管理机构,通过实施更具针对性的管理规范和纳税辅导,集中高技术手段形成高水平、高效率的管理方式。

1.必须形成专业化的管理机制。重点税源的确定应以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为依托,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根据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合理确定数量。(曾国祥:《税收管理学》,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年版)在税源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从注册资本、经营收入、应交税金三个方面考虑,重点加强监控税源相对集中、行业特点明显,或者征管相对薄弱、容易出问题的行业,如房地产行业等。

2.必须设置专业化税务管理机构。重点税源管理机构原则上在省内地级市、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设置,这是与目前税务系统信息化程度及管理覆盖能力相适应的。一方面把其中达到重点税源标准的户数集中管理,利于提升管理层次,减少执法随意性,也利于促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向高层次、集约化发展;(许正中、靳万军等:《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税收》,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另一方面,把其中的中小企业下放县(区)实行属地管理,可以节约成本和方便纳税人。

3.必须明确专业化管理目标。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科学的方式进行管理,明确目标,即实行个体化、综合式、深入型管理:

一是重点税源个体化差异的现实需要税务机关实施有差别的税务管理。这种个体差异不仅反映在数量上和规模上,而且体现在纳税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上。针对这一类纳税群体,常规性的税务管理力度明显不足,如重点税源在经营扩张中经常采用融资(如红豆股份采取增发股票方式进行融资)的方式,减至最少的费用支出,追逐最大的边际效益,来达到增加资产规模的目的。这种现实中的个体化差异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不断开辟管理领域,填补非常规性管理的空白。

二是实施综合式管理的关键就是要掌握重点税源的综合信息。重点税源往往是一个层次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内部运作紧密的系统,如:存在母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等现象,如果按照以前属地管理模式极易造成信息中断和管理漏洞,因此,必须有计划实行综合性管理,及早取得企业的真实信息。

三是对重点税源的管理不能仅仅依靠常规管理或以监控间接税为主,强制性的管理稽查手段在实践上亦不能取代重点税源的专门管理。税务机关在较短的时间内想全部、深入地掌握重点税源的纳税能力、获利能力等是不现实的,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税收分析、预测、规划收入缺乏深入广泛的信息资料,信息失灵就势必造成管理失控。要改变这一状态,应及时调整管理目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逐步使税务管理由表层向内核发展。

标签:;  ;  ;  

专业化分工下的重点税源管理_重点税源企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