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职业教育教师能力结构分析及启示_职教论文

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评析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芬兰论文,职教论文,启示论文,能力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0)05-0094-05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通过提高职教教师能力来保障职教质量是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欧盟国家在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研究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多数欧盟成员国重视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的构建[1],其中,芬兰职教教师的能力结构颇具特色。

一、芬兰职教教师的工作环境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芬兰在职教领域进行了改革,职教教师工作环境因此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见图1):职教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要求职教教师须具备外语及跨文化交流技能;社会、区域发展形势要求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区域改革,并从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教育改革和前沿教育研究要求他们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信息通讯技术(ICT)的发展要求他们不仅要熟悉数字化学习(e- learning)环境,而且要适应融数字化学习、课堂教学、小组工作、研讨会等于一体的“混合教学模式”;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关联要求他们除扮演教育者角色外,还需广泛建立与行业、企业领域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新学生群体的出现(成人学员日益增多)、教育理论范式的不断演进要求他们更多关注学生“学习”技能,而非教师“传授”技术,并根据学生不同学习类型,选择“个性化”教学方法(如项目工作、专题研讨、案例研究等等)等。总之,各种工作环境带来的种种挑战必然要求芬兰职教教师不断发展、更新自身能力[2],并逐渐形成积极应对新挑战的综合能力结构。

图1 芬兰职教教师的工作环境

资料来源: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VFT teachers and trainers in Finland.Public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Finland 2006:41.

二、芬兰职教教师的资格要求

芬兰实施职教的机构主要是中等职教机构和多科技术学院。职教教师包括职业学科教师(VET teacher)、核心学科教师(subject teacher)(诸如语言、数学等)、特需教师(special needs teacher)以及指导顾问(guidance counselor)等类型。校长作为教学带头人是职教教学队伍中的一分子。在芬兰要成为一名职教教师,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制度要求(无需单独的认证或认可程序)[2],具体要求如表1所示:

具体而言,所有职教教师均需修完教育学课程(60学分)[2];职业学科教师还要求具有所教学科领域至少三年的工作经验;特需教师和指导顾问必须修完相应专业课程的学分。这些资格规定对职教教师能力结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三、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芬兰海门应用科学大学(HAMK)的塞博·赫拉考尔皮(Seppo Helakorpi)博士是芬兰国内职教教师教育研究的权威学者,也是欧洲职业发展中心(CEDEFOP)研究欧盟“职教教师能力”的资深顾问。塞博根据芬兰的实际情况,提出职教教师能力结构应涵盖核心领域、教学法领域、组织领域以及发展与研究四个领域[3],每个领域下各包含两个主要能力类型(见图2)。芬兰社会各界一致认为,此能力结构模式符合该国职教教师能力需求的现状[4]。本文在此将借助塞博的能力模式,对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进行总结并评析其特点。

图2 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的领域及其主要能力

资料来源:Seppo Helakorpi.The teacher's expertise and its evaluation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一)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的主要内容

1.核心领域(the domain of substance)要想成为一名专家,职教教师在工作中必须满足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能力要求。除了具备基本的专业能力外,他们还必须掌握更广泛的工作生活能力,如表2所示。

2.教学法领域(pedagogic domain)教学法领域与教师角色密切相关。教师必须拥有教育所需的教学法技能和教育过程监控技能。具体能力描述见表3。

3.发展与研究领域(developmental and research know- how)

发展与研究领域是与“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方法相联系的能力领域,它包括自我教育能力和专业实践发展能力。具体能力描述如表4所示。

4.组织领域(organization domain)组织领域是与合作能力、社会联系能力相联系的能力领域,它包括经济、管理能力及团队合作和社会联系能力。主要能力描述见表5。

(二)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的特点

结合芬兰职教教师工作环境和资格要求,分析其能力结构主要内容,可以发现此能力结构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突出职教教师社会联系能力

芬兰职教领域的许多改革对职教教师的社会联系能力提出了特别的需求。其中,初始职业教育(IVET)在职学习期的规定、技能演示课程的引进以及学徒制培训的日益增加等都要求职教教师能够洞察当地行业、企业和劳动力市场的实际状况,并具备较强的社会联系能力。在这种形势下,职教教师必须与行业、企业建立广泛合作关系,与行业、企业平等协商,共同制定、开发和评估满足行业、企业领域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计划。此外,芬兰还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职教教师与行业、企业联系和合作的能力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更彰显了其重要性。如,培训法案(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ct)强调,职教教师社会联系能力是保障职教学生从学校顺利向工作过渡(school- to- work)的基础[2]。

2.重视职教教师团队合作能力

当前社会形势下,芬兰职教教师扮演着比以往更多的角色,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如何在多元、差异的情境与文化中生存并发挥作用,是每个职教教师面临的挑战。这就要求职教教师必须具备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分享彼此的专长、资源与经验。芬兰“从个人到合作的文化”计划(META)[5]便是为培养职教教师团队合作能力所做出的一个努力。该计划旨在更新职教教师的工作方式,发展永久性合作文化,汇聚人力资源、技能和设备以更好地为行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它注重职教教师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和团队精神的建设,倡导职教机构建构学习型组织,从而为职教教师分享知识、经验和专长提供良好的平台,营造共同奋进的组织氛围。

3.强调职教教师经济、管理能力

芬兰职教教师在职教机构内、外部的合作中往往要承担一些管理工作,这对职教教师的经济、管理能力提出了要求。他们必须具备经济学基础知识,及财政预算、项目管理的知识和技能。随着信息通讯技术在职教机构中的广泛应用,职教教师也承担了部分原本只属于特定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比如撰写项目申请、寻求资金赞助、制定财政规划以及跟踪出纳情况等等。

4.关注职教教师专业实践发展能力

“专业实践发展能力”在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中受到关注,并在许多职教教师的培养计划中得到体现。例如,芬兰五个职教教师教育学院联合制定的“职教教师教育学院2010年策略”[2]的职教教师能力发展目标中,特别强调反思性思维和革新、发展技能的培养,要求职教教师能为自己长期的专业实践发展制订计划,主动寻求继续发展深造的机会,并积极参加专业实践发展活动。在芬兰职教教师“专业实践发展能力”中,社会各界尤其关注职教教师价值意识和道德选择能力的提升,强调职教教师必须明确意识到专业实践发展对其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能够反思自身实践、识别技能需求,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并能够将最新获取的知识、技能应用到教学培训中[1]。

四、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的启示

通过对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主要内容的解读及其特点的评析,结合我国职教教师能力建设的现状,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一)职教教师能力结构必须与工作环境相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教环境以及职教教师工作环境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工作环境的变化要求职教教师能力构成和组合必须与之相适应。然而,当前仍有一些职教教师能力单一、缺乏更新,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技能较为薄弱,跟不上行业、企业技能发展潮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概念便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来的,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概念[6],也是为应对新职教工作环境的挑战而做出的一个尝试。总之,我国在探寻职教教师能力要求、制定教师能力结构标准时,必须依托对职教教师实际工作环境的切实分析;随着工作环境变化,职教教师能力结构模式也要作出相应调整。这是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的形成为我国职教教师能力建设所带来的有益启示。

(二)增强职教教师社会联系能力,促进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我国职教发展关注的重点,然而,现实中职教教师社会联系能力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校企合作的质量与成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别强调“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创新,第一次提出要制订校企合作法规,并将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试点范围[7]。在这一新形势下,我国职教教师急需增强社会联系能力,以便在校企合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职教教师如果没有与行业、企业进行联系与合作的能力,将很难胜任新时期的职教工作。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中对社会联系能力的彰显也为我国提供了必要的参照。

(三)营造职教教师合作的文化氛围,培养职教教师团队合作能力

新时期,同芬兰职教教师一样,我国职教教师也需承担更多的角色、任务与责任,发挥更多功能。这就要求职教教师之间进行广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与专长,共享个人知识、经验与资源,以弥补个体能力的不足。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职教教师团队合作文化建设未得到足够重视,职教教师团队合作意识不强、合作习惯尚未养成。因此,如何营造合作的文化氛围、搭建合作平台、创设合作机制、培养合作意识与合作精神、增强合作能力,是我国职教教育必须重视的问题,也是需从芬兰等国职教教师合作能力培养模式中所需要借鉴的。

(四)提升职教教师管理意识,增强管理能力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深入发展,职教机构之间以及职教机构与其他社会部门(特别是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日益增多。在区域、社区发展中,职教机构将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职教教师也将承担愈来愈多的管理任务。要顺利完成这些任务,职教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管理能力。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职教教师主要关注教育教学工作,较少参与职教机构内外部的管理活动(比如市场营销、培训项目开发等),管理意识较淡薄,管理能力培养受到忽视。因此,在职教发展新阶段,我们必须重视职教教师管理意识的培养,加强管理能力训练,以便职教教师能更好地为区域、社区的发展服务。

(五)增强专业实践发展能力,促进职教教师专业化发展

近年来,我国职教教师专业化发展问题开始受到重视。例如,教育部、财政部于“十一五”期间启动并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由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8]。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职教教师专业实践发展能力仍较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职教教师专业化发展。芬兰职教能力结构中对专业实践发展能力,特别是对价值意识的培养、道德选择能力的提升、专业技能的自我更新以及专业实践的反思等方面的重视,对促进我国职教教师专业化发展具有颇多可资借鉴的启示意义。

收稿日期:20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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