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高等教育_民办高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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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健康地发展高等教育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岳书仓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落实邓小平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思想,实现我国跨世纪宏伟目标的战略方针。江泽民主席在庆祝北京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指出:“大学应该成为科教兴国的强大生力军。”因此,稳步健康地发展高等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世纪之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研究面向新世纪的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问题,我国的高等教育近年来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通过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结构调整,使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也面临许多问题与矛盾,其中深层次的问题乃是如何正确认识高等教育的“稳步发展”问题。从全社会的大层面看,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与目前教育的多样化、多层次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这个矛盾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要与相对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矛盾的组成部分。如何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这一矛盾,将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社会对高教的迫切需求问题,并积极妥善地处理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党的十五大提出“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要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就要既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既体现“发展是硬道理”,又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和高等教育的现状,摆正“稳步”与“发展”、质量与数量的关系,使高等教育在科教兴国战略中发挥基础和先导作用。

一、关于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大问题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有相当大的发展。截至1997年我国已有高校1020所,普通高校本专科生317万人,研究生18万人,成人高校专科生273万人。高校在校生总数已达608万人。自1992年以来,普通高校招生平均年增长5.81%,在校生平均年增长7.76%,然而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相比,高教数量(指在校生总数)的增长与规模(指校均学生数)的发展仍有相当的差距。据统计,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年均增长率在9%以上,同时期普通高校在校生数的平均增长率为7.8%。这表明经济发展与高教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远景目标规定的指标,我国“九五”期间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为8%;在今后十多年间,将保持高速稳定的发展趋势,这必将对高教数量与规模的发展提出相应的高要求。又据教育部统计,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为7.6%,每10万人口中高校在校生为482人,高校师生比为1:10,均远远低于世界乃至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由此可见,尽管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数量增长、规模扩展明显,但仍滞后于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所以,有必要发展高等教育,想方设法确保高等教育数量以较高的比例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

目前阻碍高教数量增长有其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在主观方面,首先要树立高等教育的产业观。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信息化社会中,高教的长足发展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以高科技为核心的新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随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信息产业的迅速壮大,高等教育以其较广泛的社会需求、较低的成本、较小的风险性和较高的收益率,可望在由温饱型向小康型逐步转变的社会中,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适时地把握这一趋势,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与产业观相联系的是对高等教育的功能认识问题。有人认为,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没有必要再增加学生数量。我们认为,高等教育的功能决不只是培养学生上岗就业技能。高等教育更多的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使之成为知识丰富、素养较高、具有创新精神的社会成员,并有能力处理好与他人合作、家庭关系、子女教育等问题。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以及知识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传统的一次性学校教育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求,学习已成为伴随人的一生的不间断的活动。因此,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化社会,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高等教育正是终身教育体系中十分关键的一个层面,它的扩大发展就成了社会的必需。以上这些主观认识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高等教育数量的增长和发展。

另外,客观上也存在着制约高教发展的诸多因素。例如以公办为主体的政府包办高等教育的体制问题和一直困扰高教发展的“学校办社会”问题等,都是制约高教发展的瓶颈因素。近年来,在深化高教改革中,部分矛盾虽有缓解,但距离根本解决问题还很远,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逐步解决。

二、关于保证质量的提高问题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规模的发展,高教的数量与质量矛盾日益突出,提高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要。

首先要牢固树立“质量为本”、“质量至上”的新观念。无庸讳言,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工作中,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忽视质量的问题。例如:在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服务质量意识差的现象;对教育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既缺少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体系,又缺少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与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意识淡薄;在研究生、本专科生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中,也存在评价标准过低或评价要求不严的现象,以致因学业不合格而淘汰的学生比例甚少。此外因部分教师素质不高、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手段落后等原因导致教学质量不高的现象,仍在许多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其次,要树立质量分类分层的新观念。在高等教育数量发展的同时,要防止用一种质量标准看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在质量管理中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一方面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条件不同的学校分别确立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则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高校制定高水平的质量标准,并为他们提供加快速度、登上新台阶的条件。这样做有利于保证重点,突出优势,发挥特色;同时也有利于用先进典型来带动一般,逐步做到点面结合,分层推进,共同提高。

第三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使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有标准可依,有制度可执行,有机制作保证。目前要着手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花大力气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和评估体系。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多样性、复杂性,这就要既重视确立整体性质量标准,又要重视确立不同类型教育活动的质量标准,其中又以确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标准为主要内容。二是应采取有效措施,发挥高校在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主体作用,高校教师干部都要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把保证质量和提高质量的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三是确保教育行政部门在质量工作中的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由于制约高校质量的教育投入、教师待遇、后勤社会化等问题都是学校自己力量无法解决的,所以教育行政部门应帮助高校解决上述问题,将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自己的重要工作范围,加大质量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评估手段,发挥行政部门在处理高等教育发展中数量与质量矛盾中的关键作用。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在改革教育思想观念、拓宽专业口径、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这对稳步、健康地发展高等教育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相信,我国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一定能总结经验,深化改革,把数量上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上水平更高的、充满生机活力的高等学校带入21世纪。

大力支持民办高等教育

民盟中央副主席 吴正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大,并且已经成为一般家庭的普遍愿望。人们愈来愈认识到:21世纪是人类发展的重要时期,未来世界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只有振兴经济,提高综合国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能否为国家输送大批高层次的、优秀的、能参与世界科技角逐的人才,是我们面对的挑战,必须认真研究。经济的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培养大批人才。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应该看到,我国人才资源并不丰富,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仅为7.6%,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5.5%的平均水平。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平均增长率在9%以上,而同期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的平均增长仅为7.8%,显然高教的增长滞后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国家财政拨款是高教经费的唯一来源。这种机制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阻碍着高教自身的发展,以公办高教为主的体制,加上“穷国办大教育”的困难,是妨碍我国高教数量与规模以更高速度发展的制约因素。我们一方面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充分挖掘现有高教的内部潜力,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以取得规模效益;而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数量的发展,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需求。

1993年,民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曾提出过《关于扶持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建议》。时隔6年,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我国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已逾5万余所,其中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校22所,在校生1.4万人;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1200所,在校生约129万人;其他教育机构2万余所,在校生约577万人。民办教育已形成,在校生980万人,教职工约40万人,拥有资产约1463亿,校舍面积3300万平方米的可观规模,这是令人欣喜的事情。民办教育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减轻了政府办教育的负担。但是我们也感到,民办高等学校的现状仍然满足不了社会发展的需求。

高等教育在任何国家都不是义务教育,它的经费是由社会各方承担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国家投资外,还需要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企业资金以及私人资金的支持。《中国教育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要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这是解决社会对教育需求高速增长与国家财力有限的矛盾的好政策,更是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一种优良选择。国际上不少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社会办教育的效益,在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办的大学只占15.6%,私立大学则高达84.4%;美国的4000所大学中,有2000所左右是私立的,我国国情与美、日等国不同,但它们的经验仍可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办高校能起到公办学校不能起到的作用,它的发展,对现代教育体制的不合理部分将是巨大的冲击,可以为改革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模式,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使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形成“相互补充”的局面。发展民办高校对深化教育改革,对促进整个教育事业发展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不存在民办高等教育,这是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后果。改革开放以来,公办学校虽然吸纳到一些社会或个人资金,但是由于捐资助学与投资自办教育,对出资者来说有着责任和权益上的不同要求,因而所集资金终究有限。只有放手发展民办高教,才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兴办教育事业,这是于国于民都有利的事情。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在经济发展较快的中等城市和地区,民办高校为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等技术和管理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些大都市,民办高校的出现,对于满足不断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社会需求,对于缓解就业压力,都发挥了不可轻视的作用。在不断深化高教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给民办高等教育以生存空间,既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更是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大计。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处理好国家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关系,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只要按中央教育方针办事,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培养大批合格的人才,有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繁荣昌盛,都应予以支持。按照中共十五大精神,实事求是地、客观地、公正地对待民办学校,尤其对于民办高校更应多看主流,多从正面引导,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地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关民办学校的法律规范,使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有法可依。

二、全面理解、正确执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建议国家教育部适时召开会议,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防止执行中的偏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应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精神,放手让它们自主发展,不要简单地把《条例》当成砍民办学校的一把刀。民办学校在初始阶段,办学条件很难一应俱全,一步到位,政府应着重对主办者及其法人代表的身份、能力、事业心与办学实力进行考察,帮助他们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国家要确立符合民办高校的实际衡量标准,对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不能用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尺子来衡量,不同学校应该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标准,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三、应着手研究解决民办高校的文凭问题,在招生和文凭上让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享受同等待遇。既然民办高校入学是受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控制,教学过程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学生毕业分配又实行双向选择,那么对民办高校就不宜管得太严,卡得太死。虽然毕业生的能力和水平,要靠目前正在兴起的人才市场来衡量,但文凭可以反映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学生希望通过一个阶段的专业学习获得文凭的要求是合理的。不承认民办高校的学历,不发给文凭,又用控制“计划内招生指标”限制生源,这实际上就堵死了民办高校发展的路子。因此,应该为民办高校,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好,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民办高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它们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四、国家要给民办高校一定的优惠政策。对民办学校并不是国家一点钱不花,一点也不帮助。我们现在还没有条件普遍资助民办学校,但是可以给民办学校一些政策的支持,如批租土地、发放低息贷款、对投资兴办学校免征个人所得税等。要办好一所民办高校需要较大的经费投入,因此问题更突出,更需要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条例》规定“社会力量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营利就不应该收税,可是各地税务部门照收不误。另外,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机构对民办学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摊派和乱收费现象。建议国家教育部尽快和有关部门协调,制定符合《条例》并有利于民办高校发展的相关政策。

从成本收益分析,看高校改革方向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李静如 吴中锋 韩正之

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变化,上海市的人均GDP在1997年已经超过3000元。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教育战线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大,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相对来讲,教育改革显得落后于经济改革。随着教育发展而产生的资金短缺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问题困扰着教育界,成为许多矛盾的症结。

综观世界,在经济发展较快时期,高等教育的经费短缺并不是我国所特有的现象。本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出现了高等教育的财政危机。在这些国家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急剧增长,而财政支持水平却增长缓慢。究其原因,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对高等教育产出(高等人才)的需求增长,而政府承担的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却相对减弱,出现不平衡现象。一些专家对高等教育的财经问题进行了探讨,从其成本的投入到产品的产出入手,进行定量分析研究,以求找出有效办法。本文应用国外已经提出的教育经济学理论,探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措施及其依据。

一、教育是一种产业,并且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今天,人们已经普遍地认识到教育也是一种产业,而且是具有先导性的产业,对于其它产业有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近代研究表明,教育的成本/收益率是可以量化的。量化的结果表明,其回报率较高,风险小,收益具有积累性和渐进性,能促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投资回报率是人力资本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贡献在于,它揭示了教育投资不仅是消费性支出,而且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生产性投资。

最早对教育投资回报率进行研究的是世界银行高级教育学专家萨哈罗普勒斯。他认为,教育投资回报率与其它投资回报率的含义相似,是“在不同的时间点上对成本和收益的一种总结,用年收益百分比”来表示,类似于银行的利率。例如,某人为接受某种高等教育投入了1万美元,结果产生了10%的回报率。由此说明,此受教育者在以后的一生中与不接受此项高等教育的人相比,平均每年可多得1000美元的收益。

与个人教育投资回报率平行的还有社会教育回报率,它的投入是指社会支付教育的所有成本和资源,其中包括个人支付的成本在内,社会回报率通常低于个人回报率。教育对于社会的作用是巨大的。特别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任何一个新兴产业的崛起,都是以人才的储备为前提的,教育对经济的贡献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

表1是萨哈罗普勒斯和他的同事们,对1994年不同发展水平国家进行的统计。从该表可以得到如下认识:

1.教育的社会回报率一般随着教育阶段的上升而下降,原因是初等教育投资较低,所得效率却较高。

2.除了极少数高收入国家外,几乎所有国家各阶段教育的个人回报率都高于社会回报率。原因是教育总是受到国家的支持,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国家,个人回报率更高。

3.与社会回报率不同,在低收入、中低收入和中高收入的国家,个人回报率随着教育阶段的上升呈上升趋势,说明在这些国家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得益更多些。

4.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个人和社会的教育回报率都较经济发达的国家高。原因是,较低的投资水平造成受高等教育的人数稀少,从而对之显得更为需要。

二、从回报率分析看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和应采取的措施

尽管国际上对教育回报率分析存在着不尽相同的看法,但在一些大的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

1.强化对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支持应该是国家教育资金投入的主要方面。首先,可以从成本/收益分析中找到根据。从资源优化的角度,在国家投资能力有限时,投在初等和中等教育能够得到较大的社会效益。对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来说,更要重视在发展较慢地区。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投入,使得回报率更高。另外,对这些地区投资的增强,能提高该地区的教育水平,使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人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基础。

2.教育作为一种产业,其投资的来源应该根据教育的层次而变化。初等教育应该以公共投资为主,中等教育应该是公私混合投资,高等教育的投资,国家只需保证少数重点大学的部分支出,大部分资金应靠私人或民间组织的筹集解决。鉴于我国目前的财力,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基于公平原则,理所当然地要求高等教育的最大收益者个人投入资金。“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免费加助学金”模式,不仅中国正在抛弃,连一度盛行的英国和德国也开始改革,这是资源优化的必然结果。

3.高等教育的收益者有个人、学校、企业和社会四个方面,促使每个收益方面为教育投资出力是理所当然的。国家原来用于高等教育的投资可以以助学金形式支持特别需要支持的学生,另拨出一小部分奖励少数优秀学生,使国家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三、高等教育作为高效率的产业,应该放宽集资渠道

表2是采用美国经济学家E.科恩和W.休斯等提出的方法,对1985年美国经济统计的结果:

由此可以看出,大学教育的收益率高于十年期债券。而且大学教育投资的风险小,收益高,具有积累性和渐进性,说明高等教育作为一种投资对象是有吸引力的。另一方面,从社会效应看,教育资金支持的是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它的产品有后发优势,能促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种对社会的贡献随着社会文明水准的提高而不断提高,也是吸引投资的原因之一。

将高校作为产业看待是思想观念的一个重要转变。在这个转变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当前的高校改革需要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包括:

1.增加高校办学自主权。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允许高等学校在融资、招生、收费和课程设置等方面有更多的自由度,更好地调动高等教育收益四方面的积极性。

2.体现抓大放小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部分高校的投资和管理的条件下,应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多层次办学。中央政府应鼓励地方办学和社区办学,充分调动由上到下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

3.提倡多种形式办学,政府应该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办学,也应该鼓励国外和港澳地区与内地联合办学。政府只对学校进行指导性的管理,在财政和课程设置上给予自主权。

总之一句话,教育既然是一种产业,就应该将之放到市场上,国家要进一步放宽政策,使得学校有更多的主动权。当然,我们在讲到调动多方积极性时,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投资应该保持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因为国家也是高等教育的收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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