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蔡元培的大学制度思想_大学论文

论蔡元培的大学制度思想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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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正面临历史上少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如何从大学制度建设上把握和应对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回顾我国大学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特别是重温蔡元培等著名教育家的大学制度建设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916年12月26日,北京政府教育部奉大总统令正式任命蔡元培为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以后,参照近代西方大学制度,根据自己的教育理念,对北京大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正如加拿大学者许美德所说:“直到1917年蔡元培再次从欧洲回国以后,大学自治权和学术自由的思想才开始在北京大学和大学院里初露端倪。由于早期曾跟随马相伯学习拉丁文和欧洲哲学,再加上后来两次在德国和法国的长期考察,这就使得蔡元培的思想深受欧洲文化的影响。按照他的想法,中国的现代大学应该以德国式的自治权和学术自由作为其组建的根本基础。蔡元培‘教授治校’的思想在他1912年草拟的教育法令中就充分反映了出来。他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以后,开始按照其教育思想对北大进行改革。”(注:许美德著.许洁英主译.中国大学(1895-1995)——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纪.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68.)这些改革措施从实质上实现了北京大学的近代化,而且对中国近代大学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转变学校性质:从官僚养成所到研究高深学问之所

针对当时北京大学的教师不研究学问、学生为做官而学习的现状,蔡元培首先提出了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机构的主张。1917年1月9日,蔡元培在就任北京入学校长的演说中指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8.)1918年9月20日,他在北京大学开学式的演说中说:“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不可视为养成资格之所,亦不可视为贩卖知识之所。”(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82.)为了从根本上转变学校的性质和学生观念,使学生有研究学问的兴趣,使学校真正成为研究学问的地方,他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整顿:

第一,转变学生的思想观念。民国初期的北京大学,是一所封建思想和官僚习气都十分浓厚的学校,学生多为升官发财而求学,对研究学问没有丝毫兴趣。1917年1月9日,蔡元培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的演说中指出:“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在升官发财思想的支配下,学生“平时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考试结束后,学生则将“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悱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8.)一些教员虽时时请假,年年发旧讲义,“而学生特别欢迎之,以为有此师生关系,可以毕业后奥援也。”因此,学生们“对于学理,毫无兴会”。(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0.)为转变学生的思想观念,蔡元培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的演说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诸君来此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欲知宗旨之正大与否,必先知入学之性质。今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此后,他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反复阐述:1918年9月,他在北京大学开学典礼的演说中说:“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不可视为养成资格之所,亦不可视为贩卖知识之所。”(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82.)1918年11月,他在《〈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中说:“所谓大学者,非仅为多数学生按时授课,造成一毕业生之资格而己也。”(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450.)他要求学生必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700.)“大学学生,当以研究学说为天职,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7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01.)1919年9月20日,在北京大学开学典礼上,蔡元培又指出:“大学并不是贩卖毕业证书的机关,也不是灌输固定知识的机关,而是研究学理的机关。所以,大学的学生并不是熬资格,也不是硬记教员讲义,是在教员指导之下自动的研究学问的。”(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11.)蔡元培的这些讲话,抓住了学生思想的要害,给了学生们一个新的灵魂,使学生们真正确立了以研究学问为求学之宗旨。

第二,整顿教师队伍。蔡元培认为,当时的北京大学之所以声名狼籍,“一在学课之凌杂,二在风纪之败坏。救第一弊,在延聘纯粹之学问家,一面教授,一面与学生共同研究,以改造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救第二弊,在延聘学生之模范人物,以整饬学风。”(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3.)因此,是否有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是“广延积学与热心的教员,认真教授,以提起学生研究学问的兴会。”(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8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10.)“延聘教员,不但是求有学问的,还要求于学问上很有研究的兴趣,并能引起学生的研究兴趣的。”二是聘请教师时,“以学诣为主”,坚持“人才主义”,打破年龄和资格的限制。“据1918年的统计,全校200多教员中,教授的平均年龄只有30多岁,甚至有26、27岁的教授。”(注:为了民主与科学——许德珩回忆录.北京青年出版社.1987.22.)例如,李大钊、胡适、梁漱溟等人20多岁就当了教授。对学有专长者,蔡元培不论其信仰、派别,专用其一技之长。他对独尊某一学术流派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中国素无思想自由之习惯,每好以己派压制他派,执持成见,加酿嘲辞。”(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3.)因此,蔡元培主张各种学术流派自由竞争、自由发展。他说:“无论何种学派,苟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者,兼容并包,听其自由发展。”(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76.)“学术上的派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每一种学科的教员,即使主张不同,若都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就让他们并存,令大学生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7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02.)“大学教员所发表之思想,不但不受任何宗教或政党之拘束,亦不受任何著名学者之牵掣。苟其确有所见,而言之成理,则虽在一校中,两相反对之学说,不妨同时并行,而一任学生之比较而选择,此大学之所以为大也。”(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6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97.)当时的北京大学,各派竞相开讲授课,各显其能,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加拿大学者许美德曾说:“五四运动前后,北京大学之所以成了众多著名学者的聚集地,这完全是由于蔡元培在学术争论中采取了‘兼容并包’政策的缘故。当时,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北京大学云集了许多中国最优秀的学者和教授,虽然这些学者的学术观点从激进主义到保守主义各不相同,但是北京大学仍然毫不例外地为他们的学术争鸣提供了一个自由的场所。”(注:许美德著.许洁英主译.中国大学(1895-1995)——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纪.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69.)同时,对于各派之学说、各家之思想,不能以听讲人数之多寡来衡量其价值、优劣。他说:“大学自然为教授、学生而设,然演讲既深,已成为教员与学生共同研究之机关。所以一种讲义,听者或数百人以至千余人;而别有一种讲义,听者或仅数人。在学术上之价值,初不以是为轩轾也。”(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6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97.)三是用人所长,不求全责备。蔡元培说:“夫人才至为难得,若求全责备,则学校殆难成立。”他曾举例说:“复辟主义,民国所排斥也,本校教员中,有拖长辫而持复辟论者。以其所授为英国文学,与政治无涉,则听之。筹安会之发起人,清议所指为罪人者也,本校教员中有其人,以其所授为古代文学,与政治无涉,则听之。嫖、赌、娶妾等事,本校进德会所戒也,教员中间有喜作侧艳之诗词,以纳妾、狎妓为韵事,以赌为消遣者,苟其功课不荒,并不诱学生而与之堕落。”(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701.)四是对不称职的教师包括那些滥竽充数的洋教员,力主大刀阔斧地予以裁减、辞退。曾有一名裁撒的法国教员提出控告,蔡元培则委托王宠惠出庭,指出解聘理由“都按着合同上的条件办的”,使对方败诉。另一名被裁撤的英国教员甚至请出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出面交涉,蔡元培根本不予理会。朱尔典竟威胁说:“蔡元培是不要再做校长的了。”蔡元培听后,仅是一笑置之。

第三,充实教学内容。蔡元培对旧大学独尊儒术、压制思想十分不满,主张“循思想自由的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来改革和充实教学内容。所谓“兼容并包”,就是实行学术民主、百家争鸣,允许不同学派自由发展,自由讲学。蔡元培曾说:“我对于各家学说,依各国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兼容并包。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命运,即使彼此相反,也听他们自由发展。”(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8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11.)“兼容并包”在教学内容改革方面的表现是,既积极吸收国外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用“世界的科学取最新的学说”来充实教学内容,又重视对我国传统文化精华的吸取,并用“新的方法来整理”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思想资料。(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0.)

蔡元培在改革大学教育内容方面容纳百家,兼收中西,冶各派于一炉,除了遵循“世界各大学通例”外,主要在于他的“器局大,识见远”。对此,梁漱溟曾有一段精彩论述:“蔡先生除了他意识到办大学需要如此之外,更要紧的乃在他天性上具有多方面的爱好,极广博的兴趣。意识到此一需要,而后兼容并包,不免是人为的(伪的);天性上喜欢如此,方是自然的(真的)。有意的兼容并包是可学的,出于性情之自然是不可学的。有意兼容并包,不一定兼容并包的了;唯出于真爱好,而后人家乃乐于为他所包容,而后尽管复杂却维系得住。——这方是真器局、真度量。”(注:陈平原、郑勇编.追忆蔡元培.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145.)梁漱溟本身也在蔡元培“聚拢包容之中”,自是深解其味、语语中的。

第四,整顿学生课外生活秩序,提倡组织社团、创办刊物,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1917年6月,蔡元培曾这样描述其时北大学生的课外生活,“北京大学学生,颇为社会所菲薄。……讲堂以外,又无高尚之娱乐与学生自动之组织。故学生不得不于学校以外,竞为不正当之消遣。此人格所由堕落也。”(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9.)他认为,只有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组织各种形式的社团,创办刊物,学生才能“以正当之娱乐,易不正当之娱乐,庶于道德无亏,则于身体有益”。

因此,他积极倡导并推动建立了包括学术研究、文体活动、道德自律、社会活动等形式的各种社团,开办报纸、杂志,“推广进德会,以挽奔竞及游荡之习。并延积学之教授,提倡研究学问之兴会;助成体育会、音乐会、画法研究会、书法研究会等,以供正当消遣。助成消费公社、学生银行、校役夜班、平民讲演团等,及《新潮》等杂志,以发扬学生自动之精神,而引起其服务社会之习惯。”(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1.)这些社团的成立,既使学生养成了“研究学问的兴趣”,又使学生养成了“学问家之人格”。

经过蔡元培的整顿和努力,北京大学的面貌焕然一新,“北大从一个官僚养成所变成名副其实的最高学府,把死气沉沉的北大变成一个生动活泼的战斗堡垒”。(注:陈平原、郑勇编.追忆蔡元培.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168.)

二、建立新的学校领导管理体制:从少数官僚说了算到教授治校

蔡元培按照教授治校和欧美各国资产阶级民主制原则,主张对大学实行民主管理。他明确指出:“本校事务,是全体职员共同负责的。”(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98.)并对以前由校长和学监专制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批评,“我初到北京大学,就知道以前的办法是,一切校务都由校长与学监主任庶务主任少数人办理,并学长也没有与闻的,我以为不妥。”况且,在他看来,在大学实行民主管理,亦是由大学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德国革命以前是很专制的,但是他的大学是极端的平民主义。”(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92.)因此,在他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着手建立了新的学校领导管理体制。“第一步组织评议会,给多数教授的代表,议决立法方面的事;恢复学长权限,给他们分管行政方面的事。但校长与学长,仍是少数。所以第二步组织各门教授会,由各教授与所公举的教授会主任,分任教务。将来更要组织行政会议,把教务以外的事务,均取合议制。并要按事务性质,组织各种委员会,来研讨各种事务。照此办法,学校的内部组织完备,无论何人来任校长,都不能任意办事。”(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93.)“北大此后亦当组成健全的教授会,使学校决不因校长一人的去留而起恐慌。”(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7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04.)在他的积极推动下,北京大学的管理体制日渐完善,一切校务都有章可循。

第一,大学设立评议会及行政会议。首先,设立评议会。评议会是全校最高的立法和权力机构,评议会由评议员若干人组成。校长和各科学长是当然评议员,另每5名教授产生1名评议员。1年改选一次。校长任评议会议长,负责召集评议会会议和改选等事宜。评议会的任务是制定、修改大学规则及有关条例、决定学科的设立与撤消、审查教师的学衔和学生的成绩,提出经费的预决算等。在设立评议会的同时,北京大学还成立了行政会议。行政会议乃全校最高的行政机构和执行机构,掌握全校行政大权,负责实施评议会议决的行政方面的事务。其成员由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长、教务长、总务长构成,校长兼任议长。与评议会相同,不具有教授资格的人不能成为行政会议的成员。评议会所决定的事项,由行政会议指导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实施。当时北京大学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有庶务、组织、预算、出版、器械、图书、教师聘任、会计监查、入学考试、新生指导、学生自治等委员会。

第二,设各科(系)教授会。1917年12月,北大评议会议决各科设教授会。教授会会员从教授、讲师中产生,教授会主任由会员公举,任期二年。1919年改门设系后,改称各系教授会。各系系主任由教授会投票选举。教授会负责规划本系的教学工作,如课程设置、教科书的采择、教授法的改良、学生选科的指导及学生成绩考核等。

第三,设教务会议和教务处。北大的教务原来一直由各科学长掌握,处于极其分散、封闭的状况。1919年北大废门设系后,蔡元培主持设立了教务会议和教务处,统一领导全校的教学工作。教务会议由各系系主任组成,并由其互推教务长1人,任期1年。教务处即为主持全校教务的常设机构。

第四,设总务处。总务处主管全校的人事和财物工作。总务长由校长委任。北京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变了旧北大的官僚衙门作风,调动了各科专家学者的积极性,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克服了分散状态,推动了北大向近代新型大学的转变。曾任北京大学教务长的顾孟余以赞赏的口吻评论说:“先生(蔡元培)已树立评议会及各种委员会等之制度,决定政策,以分工办法,处理各种兴革事宜,然而非校长之清公雅量,则此制度不克成立,非师生绝对信赖校长,此制度不易推行也。”(注:忆蔡孑民先生.香港《大公报》.1940.3.24.)

三、采用选科制:从强求一律到发展个性

1918年,蔡元培率先在北大废除年级制,实行选科制。

尊重个性、发展个性,是蔡元培提倡实行选科制的思想基础。年级制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限制了学生的选课范围,使学生不能兼习其他系的课程。同时,年级制“使锐进者无可见长。而留级者每因数种课程之不及格,须全部复习,兴味毫无,遂有在教室中瞌睡,偷阅他书及时旷课之弊,而其弊义传染于同学。”(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2.)为了避免这些弊端,他希望通过实行选科制,给学生提供选择学习内容、学习进度、调动学习积极性的机会。

文理沟通,是蔡元培提倡实行选科制的理论基础。无论文科还是理科,都是大学课程设置的中心内容,但文理分科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弊端很多。蔡元培指出:“文科之史学、文学,均与科学有关,而哲学则全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乃文科学生,因与理科隔绝之故,直视自然科学为无用,遂不免流于空疏。理科各学,均与哲学有关,自然哲学,尤为自然科学之归宿,乃理科学生,以与文科学生隔绝之故,遂视哲学为无用,而陷于机械的世界观。又有几种哲学,竟不能以文理分者,如地理学包有地质、社会等学理。人类学包有生物、心理、社会等学理。”(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2.)为了避免这种弊端,文理科的学生除了学习各自的专业课程以外,还要兼修哲学、心理学和教育中等核心课程。

当时,北大的选科制规定,本科学生学完80个单位(每周一学时,学完全年课程为一单位)、预科学生学完40个单位即可毕业。针对学生仅凭兴趣听课、博而不精、忽视基础知识学习的弊端,他一再强调,“这种制度只能行之于高等以上的学校,并且学生只有相对的选择,无绝对的选择。除必修科以外的科学,才有选择权。”同时,“学生所选的科学必须经教员审定,因教员知道选何者有益,选何者无益,如走生路,若无人指引,易入歧路。”(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4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30.)学校将课程分为必修、选修两类。本科学生80个单位,一半为必修课,一半为选修课。预科学生40个单位中,四分之三为必修课。选修课不仅可选本系课程,也可选外系课程。实行选科制,对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发展学生个性,培养专门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调整系科设置:废门设系

改革前北京大学的内部结构按照《大学令》所规定的“大学一科一门”3个层次所组成,即北京大学内设有文、理、法、商、工5科,各科下设若干门。如理科内有物理学门、化学门,法科内有政治学门、法律学门等。

内部结构改革首先是在科这一层次上,扩充文科和理科,“今既以文理为主要,则自然以扩张此两科,使渐臻完备为第一义”,(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56.)并将其他科系从北大中分离出去(工科并入北洋大学,法科预备独立,商科归并法科),使北京大学成为文理科大学。1918年1月27日,蔡元培在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上提出大学改制议案。蔡元培指出:“我国高等教育之制,规仿日本,既设法、医、农、工、商各科于大学,而又别设此诸科之高等专门学校,虽程度稍别浅深,而科目无多差别。同时并立,义近骈赘。且两种学校之毕业生,服务社会,恒有互相龃龉之点。”(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55.)要解决重复办学这一问题,蔡元培认为应该学习德国的大学制度,“窃查欧洲各国高等教育之编制,以德意志为最善。其法科、医科既设于大学,故高等学校中无之。理工科、商科、农科,既有高等专门学校,则不复为大学之一科。而专门学校之毕业生,更为学理之研究者,所得学位,与大学毕业生同。普通之大学学生会,常合高等学校之生徒而组织之。是德之高等专门学校,实即增设之分科大学,特不欲破大学四科之旧例,故别列一门而已。”(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55.)“孑民之意,以为大学实止须文理科,以其专研学理也。而其他医、工、农、法诸科,皆为应用起见,皆偏于术,可仿德国理、工、农、商高等学校之制,而谓之高等学校。”(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1.)要解决学生之间“互相龃龉”、“重术而轻学”这一问题,则应持“学术分校”原则。“兼设文、理、法、商、工各科之北京大学,则又以吾国人科举之毒太深,升官发财之兴味本易传染,故文、理诸生亦渐渍于法、商务科之陋习(治法、工、商者,本亦可有学术上之兴会,其专以升官发财为的者,本是陋习)。而全校之风气,不易澄清。”(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91.)为此,蔡元培提出了改编大学制度的议案,即“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别为独立之大学。其名曰法科大学、医科大学等。”(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55.)对于蔡元培的这一改革,加拿大学者许美德曾评述说:“在大学课程设置方面,蔡元培的观点深受德国教育思想的影响。他认为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是大学课程设置的中心内容。……蔡元培也曾计划把北大的工程技术专业合并到天津的北洋大学,因为他认为,中国的实用和专业性院校的建设应该仿效德国技术学院的办学模式。此外,他还曾试图把北大的法律专业变成一个独立的专业学院,但没有成功。从蔡元培的这些努力中我们可以发现,他试图从根本上改革北京大学的办学模式,这所大学自从1898年建校以来,主要课程就是政治和法律,以鼓励青年追求仕途。”(注:许美德著.许洁英主译.中国大学(1895-1995)——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纪.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70.)

这一改革是蔡元培“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主张的重要体现。蔡元培强调大学的研究性质,并非意味着所有高等院校都要成为“研究高深学问”的机构。相反,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应当是多种层次、多种门类、多种体制的,这样才能在不同的教育方式和管理模式下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各种各样的人才。他主张“学术分校”,即,“治学者可谓之‘大学’,治术者可谓之‘高等专门学校’。”(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91.)在他看来,大学是培养学者,全面提高人的学术素养的,而高等专门学校则是造就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对这两类不同培养目标的高等学校,蔡元培主张应有不同的办学方式。“在大学,则必择其以终身研究学问者为之师,而希望学生于研究学问以外,别无何等之目的。其在高等专门,则为归集资料,实地练习起见,方且于学校中设法庭、商场等雏形,则大延现任之法吏、技师以教之,亦无不可。即学生日日悬毕业后之法吏、技师以为的,亦无不可。”(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91.)在回答周春嶽对大学改制的异议时,蔡元培作了这样的解释:大学与高等专门学校,“二者有性质之别,而不必有所限与程度之差。……以此等性质之差别,而一谓之‘大’,一谓之‘高’,取其易于识别的,无他意也。”(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92.)后来亦反复强调这一点,高等专门学校,“其年限及毕业生资格,皆可与大学齐等。”(注: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1.)可见,蔡元培是将这两类学校放在同等重要地位上的。

内部结构改革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废门改系”。这一改革使得北京大学的组织体系由“大学一科一门”3个层次变为“大学一系”两个层次。各系内还成立了教授会,议决系内重要事项。改革后的1919年,北京大学设立了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地质学系、哲学系、中文系、英文系、法文系、德文系、俄文系、史学系、经济系、政治系、法律系等14个文理系。

蔡元培建设大学制度的努力,在北京大学取得了显著成效。他改革北大的理论和实践,深深地震撼了中国思想文化教育界,尤其是高教界。同时,蔡元培改造北京大学,也间接促进“五四”运动爆发,几乎可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奇迹。虽说文学改良、新文化运动更多地是与陈独秀、胡适乃至摇旗“呐喊”的鲁迅有着直接关系,但陈独秀的北上以及随后《新青年》阵营的形成,毕竟是蔡元培助成,所以梁漱溟才说:“陈胡以及各位先生任何一人的工作,蔡先生皆未必能作,然他们诸位若没有蔡先生,却不得聚拢在北大,更不得机会发抒。”(注:陈平原、郑勇编.追忆蔡元培.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146.)“论人则蔡先生居首,论事则《新青年》出版在先。许多人的能以聚合是出自蔡先生的延聘,而《新青年》的言论倡导正都出自这许多人的手笔。”(注:陈平原、郑勇编.追忆蔡元培.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144.)对于蔡元培的成就和影响,可谓是誉词千篇。梁漱溟曾说:“蔡先生一生的成就……只在开出一种风气,酿成一大潮流,影响到全国,收果于后世。”(注:陈平原、郑勇编.追忆蔡元培.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144,147.)美国哲学家杜威曾说:“拿世界各国的大学校长来比较一下,牛津、剑桥、巴黎、柏林、哈佛、哥伦比亚等等,这些校长中,在某些学科上有卓越贡献的,固不乏其人,但是,以一个校长身份,而能领导大学对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起到转折作用的,除蔡元培而外,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注:冯有兰著.中国现代哲学史.香港中华书局.1992.57.)《追忆蔡元培》一书的编者郑勇则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在蔡元培之前之后,北大校长走马灯式地轮转了多少才士俊杰,但提起北大校长,让人首先想起的仍然是蔡元培,只有蔡元培。未名湖畔丛树幽林间,蔡元培塑像谦和地独守一片净士,引领着每次瞻拜每次肃然起敬的目光;而在北大昔日的历史传统与今日的格局气象中,蔡元培更内化成一种象征与启示。无论岁月的尘埃如何起落飞扬,黯淡了多少偶像的色彩,无论时间的流水如何一去不返,动摇了多少权威的根基,既非权威、亦非偶像的蔡先生却魅力不减风神依旧,因为自有后来者‘以口为碑,以心为碑,以文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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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蔡元培的大学制度思想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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