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博士破格晋升教授”引发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授论文,博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现象:“博士=教授”
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校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久的将来,若无博士学位而想晋升副高以上职称恐怕已不可能了。但目前,高校凡已具有了博士学位的教师,无论其工作时间长短、是否达到应有的工作量要求、教学水平如何、是否带过研究生,都纷纷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且还大都能顺利通过评审。就我院的情况看,这类教师均已取得副高以上职称,而且还都是通过破格晋升方式取得的。最近,笔者还了解到,某高校的教师职务评委会受理并通过了一位年仅28岁、刚参加工作仅一年的博士毕业生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评审,创下了本年度教师职评工作的三项纪录:高校教龄最短,仅一年;只经一次评审就直接晋升教授,一年走完了其他人毕业后十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经历至少四次不同的评审才能走完的路;同时也是本次申报和通过的教授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从该博士提交的材料看,其履历比较简单,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一直是个“书生”,去年博士毕业后到该校任教,同时被聘为讲师;上了几门课,但没有带过研究生,无编著出版,无科研及教学成果,也无其它荣誉奖励,较突出的就是其发表论文较多,独立和合作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十篇(但是否全是其任现职一年以来发表的笔者尚有疑问,因为一年内能在核心期刊发表这么多的学术论文实属不易)。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真按原国家教委对教授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其条件并不满足要求,若抛开博士这一因素,他无论如何也不能通过评审的,可以说,博士是其得以晋升的充要条件,故得出这样一个等式:“博士=教授”。
二、问题:“博士=教授”?
对此,舆论界是首肯的,其“轰动”效应也似乎印证了职改以来的“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降人才”、“为青年人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等改革措施的存在及其所取得的成果,但笔者却另有一番看法。
教授,作为大学教师职务的最高层次,对于一所高校的作用与影响是很大的,其标准要求是相当高的,其内涵也是十分丰富的。著名教育家、科学家竺可桢说过:“大学实施教育,教授人选最为重要;教授是大学的灵魂,一个大学学风的优劣,全视教授人选为转移”;著名学者张岂之在回忆自己就读北京大学时写道:“在我们的心中,教授是一个崇高的字眼,他们首先是讲课的学问家,能开出多种有深度的课程”;全国政协常委、中科院院士马大猷教授指出:看一个国家的学术水平,看什么?就看大学教授的水平!教授应该是一流的科学家;江西师大校长眭依凡教授认为,一所大学能否产生并保持其良好社会声誉、吸引优秀学生和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关键在于它是否拥有一流的教授队伍。可见,教授应该是高水平的学术大师,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础,是办好大学的根本。
博士与教授之间能否用一个等号连起来?据《中国教育行政大词典》解释:“博士,是学位的最高一级,教育上原意为‘教师’,指己获准加入教师行会,并有权在大学授课的人。”所以取得了博士学位,只表明你在某专业领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具备了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及指导他人学习的能力。至于是否如此,成绩如何,就要看工作实践了。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教授的职责是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认后指导博士研究生;其任职条件是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教学成绩卓著,发表出版过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著作,在教学管理或科研管理方面有组织领导能力。而最近教育部在前《试行条例》基础上制订的《教师职务条例(草案)》第十五条中,对教授的任职条件更进一步明确为六项,其中第一项就是:具备博士学位后,担任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可见,博士只能说是将来当教授的第一步,但真正从博士到教授,应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三、分析:为什么“博士=教授”?
从道理上讲,博士与教授两者之间绝无等号可言,但现实中又常常会出现将两者用等号连接起来的现象,为什么?
首先,学校为吸引人才,不惜以教授许之。高校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搞好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在全社会都在争夺人才的同时,高校更需要优秀人才,必须加强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以提高本校教师的学历层次,便纷纷以优惠的条件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其中最具有吸引力的是许以高级职称。虽然国家有关政策也规定了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晋升高职的履职年限,但为吸引人才,大都采取了到岗后立即确定并聘任、兑现相应待遇的作法,并演变成了一种为许多高校所接受的“政策”。这不仅在学校内部得到认可,即使到了上级有关评审组织,一提是为了吸引博士,竟也常常会引起评委们的重视和支持。
其次,少数人将博士学位当作其要挟单位的资本,与组织讨价还价。部分博士毕业生利用高校这种爱才的殷切心情,将取得的博士学位当作向组织索取房子、票子、机子、位子甚至帽子的工具,使他们的利己主义自由主义思想能够得逞。别说是引进博士毕业生,就是为了让当年由学校送出去读学位并已与学校签定了有关“学成回校工作”等有关条款协议的人回来,也是需要学校费尽人力物力财力的,他们一旦取得了博士学位,好象就变了一个人似的,忘记了是谁出资培养他的,也忘记了自己当年信誓旦旦要学成回来报效学校的承诺了。
再次,高校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重科研轻教学倾向导致评审标准出现偏差。评审标准的客观公正是职称评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标准在高校职称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教委颁布的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防止片面性;但实际评审中,往往是那些教学科研条件都好的和科研强教学弱的教师得到了优先晋升。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重科研轻教学现象已成为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陈年顽症,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也直接导致在评判某博士是否符合教授任职条件时,只注重其论文论著是否达到要求,而对其教学如何却采取了可有可无的态度,这也是产生博士常常轻易取得教授资格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后患:“博士=教授”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
博士与教授之间不负责任地用等号相连,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不可等闲视之:
其一,“招来女婿,气走儿子”。这是不少高校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为吸引外面人才来校工作而开出的种种优惠条件,往往是在牺牲本校原有教职工利益的情况下做出的。虽然从学校长远发展考虑,这种措施应得到广大教职工的理解与支持。但事事都是早到的让着晚来的,由此也导致一直在校辛辛苦苦工作着的教职工们心生怨气,产生了“干活的不如上学的”心理,也纷纷要求脱产学习或干脆一走了之。但工作谁来干?因此也极不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其二,吸引人才成本上升。在博士目前在我国尚是“紧缺物资”的情况下,各高校竞相吸引,导致人才吸引成本扶摇直上,你二室一厅,我三室两厅;你安家费十万,我二十万;你上岗聘副教授,我直接聘教授,如此竞相“哄抬价格”,实际上是我们高校内部的“自相残杀”,不仅直接导致人才的不正常流动,也使不少财力不足的高校望而却步。
其三,重赏之下必有“南郭先生”。优厚的待遇自然是“魅力”无穷,但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冲着待遇来的,而不是冲着工作来的,导致高投入没有高回报。笔者曾受学校委派到某大学争取一名博士,同样的优惠条件,对方却选择了一所各方面条件都较差的高校,用他自己的话说:读了二十余年书,累了,想找舒适的地方建个“安乐窝”;虽然也明白到你校会更有发展前途,但这里就我一个博士,想干就干些,不想干就歇着,不会有人来让我干这干那的;而且从学历上看,博士也算可以了,从职称上看,教授也到顶了,我还追求什么?而到你校,有那么多博士、教授,能数得着我吗?有设备,有项目,我不干行吗?所以相比之下,还是在那里日子会好过。但不能否认的是,有的高校就是为装扮门面才招博士,双方各求其所。
其四,年轻化问题。诸多刚毕业博士纷纷成了教授,也不免给人带来一个对现实问题的思考:过去几乎需要奋斗一生才能取得的学术界的最高职称,现在三十岁左右就取得了,今后更长的时间内将干些什么呢?虽然还有博导、院士可以去奋斗,但那毕竟是比较困难的,好多人没有把它当成奋斗目标。象上面提到的那位博士那样,一旦成为教授就高枕无忧,按国家现行两年升一级的工资政策,在他们退休前即使无所作为也可以升到教授工资的最高档。人性有其好逸恶劳的一面,正如日本对大学教师一直实行的是公务员式的终身聘任导致了部分教授的安逸心理,有的甚至二十年没有发表一篇论文的也照样当教授。若不引以为戒,这种现象将更多地出现在我国高校的这部分年轻博士教授们的身上。今后的几十年就躺在年轻时取得教授职称上一无所成地过日子,论文少了,质量低了,不再承担科研项目,不愿上课,对个人来说什么也不影响,但对国家却是一种极大的人才浪费。
五、对策:阻止“博士=教授”现象蔓延的思考
通过以上分析,“博士=教授”现象不利于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制止这一现象的蔓延。
第一,吸引、稳定人才可有多种方法,切不可用委以教授的办法。吸引人才可以用一些优惠措施,但应多用物质或精神上的,如体现在生活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不应随意用给予破格晋升的办法来奖励,教授职务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重塑教授的学术权威性必须严肃对待教师职务的晋升,真正以其实际水平和能力为依据,通过正常的评审程序予以确认,而不应采取为达到吸引稳定人才之目的而直接“委任”的办法,尤其是对教授这一教师的最高职务更应注意这一点。
第二,严格把握晋升条件,努力提高评审质量。对此,一方面要努力扭转轻教学的现象,树立评教授要重教学的观念。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而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通过教学来完成的,教学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基本途径。作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教学工作成绩理应占较大的比重,其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岗位津贴年薪10万元的特聘教授岗位职责,第一条就是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第二条才是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作为大学教授,教学效果不好,就不能算一个合格的教授。陈景润是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其职称是研究员而不是教授,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教授水平不仅要看其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更要看其教学效果;另一方面,职称评审拒绝“轰动效应”。长期以来,在职称评审环节存在追求“轰动效应”的不良倾向:一讲年轻化就一个比一个年轻,一提破格就竞相毫无原则地破,以致于当讲师一年就要破副教授,当副教授一年就要破教授;有的甚至越级破格。对此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树立教师职务是一个教师实践经验、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思想素质等的综合体现,同时与学校的教学、科研任务等也有密切联系的思想;教师职务任职年限是从重视实践经验出发的,任职年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教师所具备的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实践经验的多少;对博士来说,提前晋升可以,但在其各方面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还应规定至少要有一个聘期的任现职时间,在教学上要有一个循环,带研究生也应完成一届,这样才能对其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等有一个正确的评判。否则缺乏教学实践环节的锻炼,还不知道该如何上课,还不知道怎样带研究生,就当教授了,这与不会走就要跑有何区别?
第三,改革工资分配办法,提高博士工资水平。工资待遇如何是决定人才流向的重要因素,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工资收入等待遇与劳动贡献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对精神和物质享受的向往和追求必然造成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驱使他们向往高工资高待遇的行业和单位。因此有的学校提出,之所以急急忙忙地聘为教授,是想通过此来提高博士的工资水平,否则以现行国家工资政策,博士的工资太低了,别说他们自己不满意,有流动意向,即使学校也感到有所不妥。因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改革高校工资分配制度的办法,较大幅度提高博士工资水平,达到不升教授也可拿到教授工资的目的。
第四,要使博士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使命。博士=?笔者认为,博士概念的内涵中更多的应该是奉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过有谁是自己掏钱读博士的,而完全是由国家或所在单位资助培养起来的。你比其他人花费国家、集体的财力物力更多,你就应报答更多,而绝不是成了你向国家、向学校讲条件、要挟的资本。虽然现在也有需要个人交钱的,但个人所承担部分仅是其中很少的一点,大头还是国家拿的;至于那些学校送出去培养的,更应当清楚,当初学校在经费不富裕的情况下出资培养你,同时也是将学校的未来和希望寄予了你,学成归来报效学校是你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将来有成绩,学校自然会在职称、待遇等方面优先考虑你,而现在却是不谈奉献,先讲待遇,是否有些本末倒置、不尽合理?
总之,“博士=教授”透视出急功近利等思想不仅存在于部分教师心里,且在一些高校的领导身上也有表现。这不仅不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也是科学要求实事求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