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党内和谐重在制度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内论文,制度建设论文,和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就对增强党内和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增进党内和谐,是一个由党的多方面建设构成的系统工程,党的制度建设对实现党内和谐的目标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增进党内和谐重在制度建设。
一、党的制度建设是增进党内和谐的关键环节
党内和谐是指党的组织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相对和谐统一的状态,是党员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上下级党组织之间围绕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所产生的相互交往的行为模式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表现。党内和谐的本质是党的关系的和谐。党内和谐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最主要的是思想和谐和组织和谐,以及这两者和谐才能实现的行动和谐。思想和谐是灵魂,组织和谐是保证,行动和谐是结果。这是由党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因此,实现党内和谐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诸多方面,这些建设对于增进党内和谐都是必不可少的,缺乏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党内和谐都难于实现。从所有这些建设的进程和目标任务实现的角度看,关键环节在于党的制度建设。没有制度建设,党的各方面建设的目标无法实现,这些建设本身也无法正常有序地进行,党内和谐目标更无从谈起。没有制度规范,党的思想建设无法长期有效地坚持,党的思想理论将无法创新,并以权威的形式固定和坚持下来,甚至会走向异端,造成指导思想的混乱,使党内和谐失去灵魂;没有制度保障党的组织生活很难正常进行,党内民主难于实现,党员民主权利难于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难于有效贯彻,“家长制”、“一言堂”的人治行为将无法彻底根治,党的组织和谐难于实现;没有制度约束,党的作风建设就只有自律的作用而没有他律的作用,优良的作风不可能真正树立起来,歪风邪气不可能真正摒弃。党的制度建设在实现党内和谐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结论:
一是党的制度是调整党内关系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党内和谐的前提和保证。中国共产党作为有共同信仰和奋斗目标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的自愿集合体,成员之间需要相应的规范予以约束和调整,否则,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内和谐也无法实现。党的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党的法规,是党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党内普遍的约束力,它从个体上调节、规范每个党员的行为,它从整体上规范、调整党内关系和塑造党的形象,是党内关系以及党与非党关系的调节器。
二是党的制度为党的建设创造有序稳定的制度环境。党的各方面建设只有按照党的规章制度所提供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才可能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才可能避免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或因为领导人的注意力转移而改变。同时,党的建设需要在稳定和谐的党内政治生活条件下才可能正常有序的地进行,而稳定的和谐的党内政治生活条件需要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下才可能形成并得到保障。
三是党的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党内和谐最终都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出来;党的各方面建设要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行为和努力奋斗才能实现。因此,党的组织和党员思想行为不是纯粹个体的思想与行为,而是关系到党的先进性能否保持,党内和谐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
二、党的制度是增进党内和谐的有效形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为实现党内和谐的路径选择提供了指导性方向。总体而言,实现党内和谐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有赖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长期的不懈努力。在全党范围内进行全面的、集中的、短时间的教育整顿活动,比如整风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对于解决党内集中矛盾,推进党内和谐有重要作用。但是从长效机制的角度看,长期的、隐形的、持久的教育和管理活动对于增进党内和谐的作用更大。比如日常组织活动、管理监督、学习、宣传教育、评先评优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形式,对于增进党内和谐的作用更为持久,更为有效。党的自身建设的实践经验表明,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最有效的形式是党的制度。原因在于,各种加强党的建设,增进党内和谐的方式的共同前提是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的基础之上,有自觉性,各种方式才会有效,党内关系才会逐步和谐,缺乏自觉性,各种教育形式最终会流于形式,取不了多大的作用。同时,在开放的条件下存在各种物质利益诱惑和消极思想的影响,一些党员党性意识和接受教育和管理的自觉性淡化,甚至随意违背党的宗旨,损害人民利益,影响党内和谐。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充分发挥他们的先进性,需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教育和管理。要做到既有一定的强制性,又使党员同志能够拥有一定的自觉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发挥规章制度的教育和约束作用。党的规章制度是党的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规章制度的强制又不同于大规模的政治运动的强制之处在于,规章制度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使接受者习惯成自然,最终达到接受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无形的状态下发挥作用,而不是外在压迫式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规章制度又不同于命令式的、违背其自身意志的强制性。因为制度是建立在绝大多数党员认同和遵从的基础之上形成的,规章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它对所有党员一视同仁,因此,这种“强制”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强制”。最主要的是党的规章制度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能够使党员同志的思想行为实现由逐步转变、开始接受到养成习惯过渡,在此基础上逐渐实现党内关系的和谐。
党的制度对于推进党内和谐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党的规章制度对于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首先,党的规章制度能帮助党员明辨是非,分清对错,有助于党员干部自觉地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党的规章制度能帮助党员干部熟知应对和解决党内问题、处理党内关系的程序和要求,并自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事党建工作。最后党的制度能够规范各级党组织的行为,使各级党组织妥善处理好内部和外部关系,以实现党内和谐。
三、党的制度是党内和谐内容和要求的集中反映
党的制度是党员及党的组织必须共同遵守的按照一定程序办事的一系列规程或行动准则的总和。党的制度从不同层次反映党内和谐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党章》明确了党内和谐的基本要求,而且对如何实现党内和谐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对党员进行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党章》还明确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等。三是《党章》明确了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制度,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等等,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是实现党的组织和谐的前提。
另一方面,《党章》还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如何处理党的内部关系以及处理党的外部关系的基本原则。一是《党章》明确党员如何处理与党组织的关系、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党章》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分别从党员、党的干部、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方面明确规定党员、党的干部以及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依据。二是《党章》还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处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为我党正确处理党外关系指明了方向。三是《党章》还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其他国家和其他政党关系的基本原则。
其次,党的具体的规章制度对于党内和谐目的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如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严肃党的纪律,使每个党员规范遵守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了发展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利》;为了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了贯彻党的干部路线,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保证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水平,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了有效治理和预防腐败,保证干部队伍的廉洁性,制定和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了健全党内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使党内生活逐步走上正规化和制度化轨道,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等,以上具体规章制度从各个方面规范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的行为,协调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保证党的组织活动有序规范进行,为增进党内和谐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内和谐的主要内容必然集中反映在党的规章制度中的原因在于:第一,党内和谐是党的建设的目标,也是党的建设过程,需要经过较长历史过程不断积累和逐步实现。因此,党内和谐的内容必须通过规章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得以付诸实施并长期坚持。第二,党内和谐是抽象的理念,也是具体行为,必须通过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才便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才便于操作,而不流于形式,才能够使党内和谐取得实际效果。第三,实现党内和谐的目标要全党同志的共同努力,也具体体现在每个党员的日常行为方面,需要通过制度等具有权威的形式予以规定,使全体党员和各级组织自觉遵守,贯彻执行。
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增进党内和谐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一直是我党的光荣传统。近年来,我党的制度建设的步伐有了明显的加强,一系列的党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为加快我党的制度化建设进程奠定了基础。但是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不和谐因素,直接影响党内和谐。一是从整个制度体系方面看,党的制度还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不同层次的制度之间关系不够和谐。不仅表现在实体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相互照应与衔接上,而且也表现在这三方面制度自身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实体性制度方面,由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方面,许多制度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同时,由于程序性制度的缺失,不仅使许多实体性制度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而难于落实,而且为一些党员干部违法乱纪开了方便之门,严重影响党内和谐。二是从制度执行和运行方面,存在有制不依、执行不力的现象,尤其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刚性亟须加强。认真分析目前党内生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会发现,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不是我们制度不完备,而是已有的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有少数人不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而是有意无意地违反各项制度。特别是对于违反制度的人的责任追究不到位,长此以往,给人造成一种对制度执行不执行都无所谓的错误印象,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内和谐。
因此,当前重要的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制度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进党内和谐。
首先,不断健全党的规章制度。一方面认真清理党在各个时期的规章制度。对于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该摒弃的要摒弃,该修正的要修正、该完善的要完善。只有这样,制度建设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并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重视党的制度的创新。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我们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同时,制度建设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建设,又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和监督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
其次,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自觉按制度办事。一是要及时补充或修订制度自身的保障性条文,明确制度制定、执行、监督部门的职责,以及相应的奖惩条例,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二是要加大对违反制度的组织或个人的处分,不论那一级,都应该受到党的纪律处分。通过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纪律的强制力,促使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制度,形成一种如果谁不按制度办事,谁就会寸步难行的制度与纪律环境,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再次,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受传统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党内重人治轻法治观念仍然大有市场,人情关系大于制度现象仍然存在,因此,要加强对党员的法制观念教育,使党的制度逐步渗透到党员的日常生活工作中,融入党员的思想行为中,真正培养一种通过正常的制度和程序而不是通过其它途径来解决问题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