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无论是经济的规模还是速度都得到了突破性的增长,同时伴随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的提高,对工程的需求量也在不断的增大,但由于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投资量较大,因此其需要业主的配合,并要在项目招投标阶段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做好控制工作,只有和施工方进行友好的合作,才会达到双赢的效果。
关键词:业主角度;招投标;问题;对策
1引言
随着《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出台,为建立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招投标中的违规操纵、互相串通、暗设陷阱等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仍时有发生,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中的意义
2招投标概述及其应用意义
建设工程招投标指的是建设工程的建设方依照法律要求在建设某一项施工项目方案时,首先项目方对本次交易的具体要求予以发布,使部分项目与合适的投资者一起参与投标比赛的施工,施工方的项目在技术、经济、效果等方面的评价项目的投标人进行比较和审查,以为项目选择最合适的投标人,并与中标者达成协议,实现经济诉讼,最大化目标的效率。在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的方式,不但可以更好地筹集资金,而且还可以更快的进行建设工程的工程建设:比如在招标采购方面,招标采购能够对所有的物资进行整合,从而使物资采购
工作更为的高效与快速,这种整合采购的方法可以有效的控制工程的投入成本,从而实现工程的利益最大化;其二在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方面,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招标事项是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的招投标方式不单单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合同与所需物资等一些相关工作做到更加的精细化,而且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精细化还可以使建筑工程中所需的设备与材料等相关的基础性物资的质量得到保障,从而促进良性建设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发展。
3基于业主角度的项目招投标问题
3.1业主方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不健全
业主方的招标管理人员一般都是从各个部门抽调出来临时组建的队伍,企业对于这些招标人员的专业水平、道德和职业素养不具备充分确切的信息统计显示,不能够清楚的把握招标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向,尤其是面临利益诱惑时的,招标者企业不能够判断招标人员是否会做出有违企业利益的行为选择,使得整个招投标过程都处于一种无法准确掌控的状况。一旦招标人员不能够意识到自身的行为会对业主方招投标目标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就会做出错误的决策,为业主方招投标成本、质量、工期、安全等目标的实现增加不确定性。
3.2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
招投标市场是一个大的交易市场,招投标参与主体不仅是交易主体,更是招投标市场的成员,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由于市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诸多交易成员在交易过程中会利用制度缺陷,获得自身利润,同时当投机分子的寻租行为并未受到有力惩罚时,招投标主体会在招投标的竞争环境中实施更多的失信行为,继续扩大寻租行为,造成招标方在竞争过程中成为信用行为被动方,形成策略劣势,导致业主方招投标有效性的不足。
3.3评标方式具有一定的缺陷性
从当前我国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现状来看,评标方式的缺陷性对业主单位在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影响较大。一般来说,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且这一法律的颁布实施,在理论方面实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平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评标专家委员会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有些评标专家甚至为了一己私利而帮助投标单位作弊,加之缺乏一套完善的评标监督控制机制,因此无法保障业主单位在评标活动中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项目招投标问题的危害性
一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违法招投标不但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造成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失控,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二是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隐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被个人或小集体经济利益所取代,使得双方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责任约束降到了极限,偷工减料,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就很难避免,甚至出现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掩盖质量问题的情况,给工程埋下结构安全和质量隐患。三是违法招投标为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5项目招投标问题的解决对策
5.1建构招投标信用激励制度
第一,信用报酬激励。对所有交易机构来说,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因此,在信用激励的过程中,业主可以将招标人员、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服务水平与工作绩效挂钩,建立业绩奖金制度,它还可以鼓励参与者在通过最小部分的所有者转让过程中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信用状况和信用行为,从而影响所有者的最终利益。第二,信用声誉激励。在当前的经济市场中,社会信用已成为合作伙伴选择的重要标准,也是交易竞争和市场份额增加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可以利用交易信用公示、评价等方式通过招标单位、招标代理、鉴定专家的信用行为和信用能力对整个投标市场,形成整体市场环境抵御不诚实行为,对诚信主体进行一定的关注或奖励,进而刺激市场主体可以自觉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
5.2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公开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抬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活动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要独立监督,监督人员必须独立于建设单位或基建部门之外,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能参与评标定标,不能接受任何单位、任何部门的好处,要严肃执法,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予以查处。
5.3改进项目评标方法
第一,在评标的过程中,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尤其是在对不合理报价进行剔除时,要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为基本出发点,对所有报价进行仔细查看和对比,且应剔除比标底高的报价和比基本成本低的报价,以确保报价的科学性、合理性;第二,在招投标活动中确定标底时,可将全国统一标准和地区单位估价表作为基本依据,以对整个公路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全面的预算,这样确定出来的标底,相比较一般的工程而言,价格会相对较高,因为举办招投标活动就是为了选择一家优秀的施工企业,如果在招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的报价比标底高,则说明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在招投标活动中,不能将标底作为评分标准的基本依据,而是应用来限制最高标价。
6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式下,建筑市场总投资量的总体需求增速下降,业主方应通过有效的管理不断提高招投标有效性,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印娟娟.基于业主方的施工项目招投标有效性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
[2]罗羲,王月明,伍龄童.博弈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J].四川建筑,2016,v.36;No.17004:249-250+253.
[3]沈伟江.浅谈业主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J].招标与投标,2016,No.3304:49-51.
[4]王霞.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单位招投标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研究[D].西南科技大学,2016.
论文作者:曹硕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9
标签:招投标论文; 业主论文; 评标论文; 信用论文; 项目论文; 标底论文; 单位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