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新突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突破论文,分配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必须完整地加以理解。
一、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现在,一些同志在谈到分配制度时,只讲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甚至只强调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不完整。我们所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讲分配必须同时强调两点:一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二是,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也是党的十五大报告对“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的完整阐述。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如下两个基本观点是大家所熟知的:一是可分配的只是生产成果,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对生产又有反作用;二是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即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在我国,为什么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呢?从根本上讲,这正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中,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以公有制为主体,相应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这都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事实上,按劳分配乃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公有制为主体也就成了空话。这就说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之所以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是在于:(1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基础,没了公有制为主体,也就没了社会主义,没了人民的当家做主。(2 )只有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防止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我们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又正是以公有制为主体。(4)也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并实现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更有效的宏观调控。总之,讲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有条件的,完整的提法应该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二、 确认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党的十五大在经济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党的十五大是又一次思想大解放。这一次思想大解放集中体现在经济理论上多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对公有制含义认识的突破;二是对“主体”(以公有制为主体)、“主导”(以国有经济为主导)认识的突破;三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突破。五是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认识的突破。具体到这最后一个方面的突破讲,党的十四大报告还是讲的“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五大报告则明确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就不仅把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从“补充”提到了“并存”的地位和“制度”的高度,而且从“兼顾效率与公平”发展到“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对生产要素分配原则予以确认。这不是简单地改变了提法,而是有着新的含义,确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一大突破。
第一,承认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就必然要承认多种分配方式。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已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取代。十五大更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既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如此,那么,把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提到“制度”的高度也就是顺理成章了。从而,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在理论上得到确认。
第二,按生产要素分配实际上是市场经济共有的分配方式。对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仅可以由所有制决定分配说明,而且还可以由市场经济的要求说明,在传统经济理论中,公有制与非公有制被看作是“水火不容”,按生产要素分配也被说成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其实,按生产要素分配还是市场经济共有的分配方式,它并不就等于通常所说的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要素市场化,即各种生产要素都要从市场上获取。由于各种生产要素分别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或利益主体,要素所有者进行生产投入、转让要素所有权,都要求取得相应的回报,否则就宁可不投入。物质生产成果是人们投入的人、财、物诸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生产成果的分配也就只能在各种生产要素的供给者之间,依据各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实际发挥的作用进行。这就说明,按生产要素乃是市场经济的共性原则,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在理论上确认它。
第三,确认按生产要素分配又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党的十五大在经济理论上的一系列重大突破,预示着我国将更大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必须迈出的一步。显然,按劳分配只是同公有制相适应的一种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不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分配将无法进行。
第四,确认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提高效率。按生产要素分配又为何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呢?这是由于:(1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的分配方式,只有在理论上确认它,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正常进行。从资源的市场配置看,有偿投入生产要素使各种要素进入市场流动并形成要素价格,价格信号的市场波动,引导着各种生产要素向最有利可图的、也是社会最需要发展的部门流动,运行的结果就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2)确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 有利于吸引大量闲置生产要素投入生产领域,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3 )有偿使用生产要素,迫使每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进行投入时精打细算,寻求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大家都这样做,也就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
三、正确认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我们以为,对“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语,也有个必须作完整理解的问题。
一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可能的。我们现在所实行的按劳分配,显然并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劳动证书”式的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还只能是通过市场机制间接完成的分配方式,即是说,衡量劳动的尺度不是劳动者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企业生产的产品卖掉了,企业劳动者的劳动才能成为社会必要劳动。按劳分配也因此得到实现。这就完全可以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在一起。
二者,显然不能认为,只有按生产要素分配才体现“效率”,并进而引伸到“讲坚持效率优先,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优先”。事实上,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不仅体现公平,同时也是最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积极性的分配方式,自然也有利于提高效率。所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主要是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的运行应是市场机制调节收入的初次分配,效率高,收入也高;宏观分配机制调节收入的再分配,以保障公平的实现。
三者,必须是既承认收入的差别,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公平不等于平均。实行按劳分配会造成劳动者之间收入的差别,但这种差别不可能过大;而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特别是按“资”分配,则造成收入悬殊;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非法收入,更会使矛盾激化。我们的政策应是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但同时必须加强法制,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努力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我国部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已拉得过大,现在所需要的正在于尽快建立健全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系统,规范收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