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若干理论问题的思考(下)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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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关于科学发展观

关于这个问题,我主要谈两点:一是科学发展观的性质和定位。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哲学理论,为什么呢?我们都认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充分体现,这就足以说明它是一种哲学理论,因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还要搞清科学发展观的对象是什么?作为一种理论,这个理论的范围是什么?它的对象当然就是发展,对于发展有各种层次的理解,最一般的发展观就是一种宇宙观,因为它研究的是宇宙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发展观就是辩证法。恩格斯曾对辩证法下过一个定义:“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也就是关于整个宇宙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的科学。可以说它就是发展观。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也讲过,有两种发展观点,一种是辩证的发展观,另一种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辩证法就是发展观。毛泽东也讲过,“辩证法是宇宙观的一部分”。

现在讲的科学发展观,很明显不是讲一般的发展,也不是讲一般社会的发展,所以它不等于一般辩证法,也不等于历史辩证法,它实际上是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观。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一直在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但不叫发展观,叫辩证法,就是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

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发展,而且特别涉及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以它的性质能不能这样讲,是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发展观。它的定位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的一个具体部分。

二是以人为本原则。关于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中的地位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最根本的、最高的指导原则,甚至认为科学发展观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或者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可以说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但不是最主要的指导原则。科学发展观要强调的还是科学发展,就是说这个发展观要反映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特别是初级阶段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所以它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其次是科学,即实事求是的原则,然后才能谈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这里牵扯到许多比较复杂的问题,下面我简单谈几点。

以人为本的提法同一些类似的提法的关系怎么看?与以人为本类似的提法有以民为本、以人民为本,还有人本主义,究竟这几个概念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历史上,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这两个提法都有,在历史上含义是完全相等的,指的都是以被统治者为本。“民可载舟,亦可覆舟”,这个“民”就是同统治者相对立的被统治者,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讲,统治者不能过分地剥削、压迫他们,否则他们就要造反了,你的统治也好不了,所以你得以他(被统治者)为本,这跟我们现在讲的以民为本、以人民为本或以人为本意思不一样。

今天问题的分歧主要在如何理解以人为本?有人认为以人为本就是以所有的人为本;还有人认为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人民这个概念是同敌人或者非人民相对来说的,是个政治概念,人民就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人民应该说是人的主要部分,是人的主体,但不是所有的人。因为人还包括非人民和敌人。那么,我们说的以人为本,是不是就是以人民为本,而不是以所有的人为本?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在讲以人为本的时候,他们强调以人民为本,但他们并没有说,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

我们过去都是讲为人民服务,没有讲为人服务,没有讲以人为本。现在中央文件里明确讲以人为本,我认为这是对人民范围的扩大,如果说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那么何必讲以人为本,因为人与人民这两个概念毕竟是不能够相等的。所以,提以人为本是把人民扩大了,因为社会的发展,现在有许多问题涉及全人类,涉及所有的人,不仅仅是涉及人民。如人权,不能说人权仅仅是人民的权利,人权是人的权利,当然,人权主要是人民的权利,但人权毕竟不等于人民的权利。

讲可持续发展,它的对立面就是自然界,是讲人和自然界的关系,这个人当然是所有的人,不仅仅是人民。不仅如此,其实社会上许多事情也都涉及所有的人,如交通规则不仅仅是为人民而设的,它涉及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这种问题越来越多,很多问题牵扯到所有的人,所以有必要扩大人民的范围,但人的主体还是人民,这一点不能含糊。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人提出来,把人道主义提出来否定人民的主体地位,否定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否定共产党的阶级性。人民是人的主体,以人民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基础和前提,这就是以人为本和以人民为本的关系。

还有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的关系问题。以人为本是不是人本主义?现在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而人本主义是资产阶级的。所以我们讲以人为本,不讲人本主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很难如此区分,因为就提法上看,人本主义不就是以人为本?正如人道主义就是强调人的道,道也就是本,是最本质的东西。另一种观点认为,很难说以人为本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命题。20世纪90年代提出“以人为本”的不是党中央,而是一些跨国公司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概念、企业管理的一个原则提出来的。以人为本可以是马克思主义,也可以是资本主义的,正如人本主义可以是马克思主义的,也可以是资本主义的。所以对以人为本有一个立场问题、视角问题。我同意后一种观点。

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讨论,大家都承认,人道主义有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或者抽象的人道主义,有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或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这就是说,对人道主义要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讲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或非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和人道主义一样,所以也不应该说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而应该是有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本,也有资产阶级的以人为本;有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也有非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所以,对人本主义和以人为本仅仅从概念上、从字面上没法区分,要区分就要分析它们的具体含义。

那么,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里的地位究竟怎么规定呢?是不是最高的指导原则?能不能说我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有很多文章把以人为本原则抬到最高的地位,叫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甚至叫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这种观点就等于说我们的发展观是人本主义的发展观,社会主义是人本主义社会主义,是人道主义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的民主社会主义就是这样的东西,怎么能够同科学社会主义混为一谈呢?所以把以人为本原则,也就是人本主义原则抬到那么高的地位,会引起思想混乱。

以人为本原则不是历史观原则,只是一个价值观原则,历史观是宇宙观的直接体现,价值观也可以说是历史观的组成部分,是它的一个方面,但是历史观是根本的,价值观从属于历史观。这个问题牵扯到马克思主义的起源问题。马克思的思想有一个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的转化过程。空想社会主义是人道社会主义,就是把人的变化和发展,人道或者人的本质的实现,看成历史发展的最后的动力、最根本的动力,人的社会历史的发展,也就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最根本的。这是一种唯心史观。马克思主义不是以人的发展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是以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的发展,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解释人的发展,这就是唯物史观。

用这种观点得出社会主义的结论,是科学社会主义,不是空想社会主义,不是人道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史长期争论的问题,就是空想社会主义与人道社会主义之争,人道社会主义认为,为什么要实现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最人道,最符合人性。什么是人性?在他们看来,人性是天生的,就是人的精神、人的思想、人的理性。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变革就在于它认为诚然社会主义是人道的,但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实现,之所以必须实现,并不是因为它是人道的,是符合人的愿望的,是最公正的,而是因为它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所以我们搞革命、建设的时候,总是要根据社会发展的规律,总是要从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而不是单单考虑怎样满足人的愿望。当然它要满足人的愿望,特别要满足人民的愿望,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不能把这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最主要的根据,科学社会主义是从唯物史观得出来的,不是从人道主义历史观,不是从费尔巴哈的历史观得出来的,这个历史观是马克斯、恩格斯抛弃了的。所以我认为不能把人本主义或者人道主义看成历史观,它只是价值观。人本主义价值观说明社会主义是为了最后解放全人类,解放人,使人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等等。但是不能用这个做我们的最高指导原则,要不然,科学社会主义就没有科学了,科学发展观就没有科学了。如果大家熟悉20世纪80年代初期那场争论,这个问题应该是比较清楚的。80年代初期,特别是1983年,关于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关系有过一场争论,后来胡乔木同志的文章提出来一个观点,这个争论就慢慢停息了。胡乔木同志的观点是根据当时大家的讨论而提出来的,我认为这是人道主义史上的一次突破,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个观点认为对人道主义应加以具体分析。人道主义思想是由资产阶级思想家传下来的,不是马克思主义发明的,我们不应该全盘否定它,但也不能全盘接受它。它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作为历史观的人道主义,一方面是作为价值观的人道主义。作为历史观的人道主义我们要否定,作为价值观的人道主义应该肯定。而过去的毛病就在于,那些主张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往往把它扩大到包括历史观;那些否定人道主义历史观的,往往把它扩大到否定价值观。所以最后就分裂为两派:一派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人道主义,特别是在20世纪30年代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版以后;另一派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反人道主义的。长时期内苏联和中国在理论上对人道主义是全盘否定的。这两种观点都有片面性。

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讨论,抓住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认为应该否定作为历史观的人道主义,但是肯定作为价值观的人道主义,就是我们经常所讲的价值取向,搞社会主义为了什么?是要服务于谁?当然首先服务于人民,最后服务于全人类,但是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导思想的是唯物史观而不是人道主义。后来对这个思想仍然有很多同志不接受,所以这个问题至今始终有争论。中央提出以人为本以后,争论又热起来,这个争论实际上就是那个争论的继续。这个争论涉及我们要不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不是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这一点应该是非常明确的。

第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关于和谐社会理论,首先必须搞清楚它的哲学基础究竟是什么?我认为它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但有人认为它的基础是和谐哲学,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对的。

和谐社会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什么?这个问题过去也是有争论的,我认为问题其实很简单,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点邓小平讲得非常清楚,尽管他没有哲学著作,没有提出系统的观点,但在他的讲话、文章里有很多哲学论断,这些哲学论断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应用和创新。和谐社会理论既然是对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的哲学基础当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会是别的哲学。

有的同志说和谐社会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和谐哲学,或者说是和谐马克思主义。怎么理解和谐哲学这个概念?如果和谐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和谐的哲学,关于和谐这种社会状态的一个哲学理论,这是可以成立的。也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当然也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指导作用。这个理论应该讲什么是和谐,怎么来达到和谐,和谐有什么意义,我们社会和谐的状况怎么样等等,但是不能把和谐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起来,不能用和谐哲学取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或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和谐哲学,这就太过分了。

其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是斗争哲学?现在有种说法,认为我们之所以要用和谐哲学来取代辩证唯物论,因为辩证唯物论是斗争哲学。斗争哲学也好,和谐哲学也好,如果要用它来取代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错误的、片面的。

毛泽东曾经讲过,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斗争哲学。他是在一种什么情况下讲的?有人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哲学,他在回答这种说法时说:“是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哲学。”其用意是肯定马克思主义主张要斗争、要战斗、要奋斗等等。但毛泽东在正面讲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从来都是讲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当然还有历史唯物主义,《毛泽东选集》里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命名的。毛泽东讲对立统一规律的时候,就反对过斯大林不讲统一只讲斗争,而他在《矛盾论》里讲对立统一规律的时候,总是不仅讲斗争也讲统一,所以毛泽东正式称呼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他还是承认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因此,根据他在某种特殊场合使用过斗争哲学的概念,就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哲学,这是不合适的。和谐实际上就包含在统一里面,和谐就是一种统一,这个统一怎么才能达到?要达到统一有时恐怕也离不开斗争。下面我还要谈这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说成斗争哲学,主要是因为讲矛盾规律的时候,说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很多人认为,这一原理不能成立,应该放弃。我认为要坚持这个规律,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我这样理解这个原理:把斗争和统一相对起来讲的时候,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这并不否认如果单独讲斗争,斗争既有绝对性也有相对性;如果单独讲统一,统一也是既有相对性也有绝对性。教科书大概都不这样讲,而只是把统一和斗争相对起来讲,所以讲一个是绝对的,一个是相对的。这一原理是列宁根据恩格斯的观点提出来的,恩格斯把运动和静止相对起来讲,说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这不是说运动就没有相对性,静止就没有绝对性。其实辩证法的许多范畴都是这样,比如普遍和特殊、共性和个性。我们说普遍是绝对的,特殊是相对的,但是普遍也有相对性,特殊也有绝对性。又如整体和局部,整体是绝对的,局部就是相对的,但不是说整体没有相对性,局部没有绝对性。如果说斗争和统一,不能讲一个是绝对的、一个是相对的,那么,辩证法的许多范畴就都不能讲了,所以我认为这个原理还是能够成立的。

第三是和谐社会是不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我认为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和谐社会指社会处于和谐的状态,就是说在这种社会里,人与自然、人与人、制度与制度、人与制度都能够互相协调,能够互补、互利而不互害,这种状态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我认为和谐这种社会状态,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所独有,阶级社会也可以相对地达到这种状态,过去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和谐社会。但是有一点必须指出,尽管任何社会都可以达到某种和谐状态,但是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或者共产主义社会才能达到最高的和谐状态。因为除原始社会以外,那些社会都是阶级社会,都有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有这种关系,就很难达到很高的和谐程度,只有无阶级的社会才能够达到很高的和谐状态。我想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的,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是同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相联系的,就是这个意思。我想这不能理解为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有和谐,其它社会没有。其实,社会状态是多样的,不仅仅有和谐社会这种状态,社会主义社会还可以是人道主义的社会,是公正的社会,是民主社会、法制社会等等。

第四是构建和谐世界的可能性问题。我认为是可能的。阶级社会都能够达到一定状态的和谐,这个世界虽然还不是一个社会主义世界,还是一个两种制度、各种阶级同时存在的世界,但是只要我们的工作做得好,也可以达到一定的和谐,不仅仅是和平。

为什么和谐世界是可能的?我想提出两个理由:一是全人类的利益是存在的,全人类的利益是一个现实问题。过去我们讲全人类利益完全是抽象概念,但是现在不是个抽象概念了,许多问题涉及全世界、全人类。比如说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战争的问题、经济全球化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全人类,这就是达到和谐世界的一个基础。如果这种全人类利益完全是虚幻的,那就很难讲了。二是全世界已然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由于发展工业而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使大家逐渐认识到,许多问题都要坐下来通过谈判来解决,而不能采取极端的手段。虽然不敢说像希特勒、日本军国主义者这种人现在已经没有了,但是这种人很难得到群众的拥护,很难像当年那样发挥作用。可以说人类已经变得比较聪明了,最好的办法不是采取那种极端的办法,而是坐下来谈判,彼此协调让步,这对大家都有好处,这才是一种比较聪明的选择。现在全世界都在这样努力,联合国组织也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应该指出,尽管联合国为一些大国所控制,但是它还是做了一些对全人类有意义的事情。这两个理由就能够给我们提供根据,使我们有可能构建一定程度的和谐世界,和谐世界不是绝对不可能的。

第五是达到和谐的方法问题。现在流行一种说法,认为“和而不同”是达到和谐的一个很重要的方法,许多人对此给予充分的肯定,我不太同意。“和而不同”是孔子的话。他的意思本来是说,事物有差别不要紧,应该把差别协调起来达到和谐,即要“和”。“和而不同”意思是不要仅仅是“不同”,“不同”要“和”起来,他实际上是这个意思。但是“和而不同”的表述方式是不确切的,似乎“不同”就是“和”。其实,不同就是差异,差异就会导致分歧,甚至导致冲突。怎么“和”得起来呢?差异要“和”起来,不能停留在不同上,第一步要求同,即我们经常讲的“求同存异”,但“求同存异”只是和平共处的一个原则,或者说是达到和平共处的一种方式,一种手段。和平共处,还不是和谐共处,和谐共处还得进一步,即必须协调差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和谐。从字面上看,孔子的话好像是说差异就一定是和谐,可不是这样。我们知道事物总是有同有异,有差异就会有矛盾,就会发展成冲突,就不和谐。怎么达到和谐?首先要求有共同的东西,从人类来讲就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有了共同的利益做基础,我们就能好好地协调差异。怎么协调差异?有很多手段,谈判、对话,妥协也是一种协调,讨价还价,有时候还要适当地斗争,才能把“异”协调起来,才能够达到一定的和谐。

所以我们不仅仅是通过求同存异而达到和平共处,还应该通过求同调异而达到和谐共处。我想用16个字来概括达到和谐状态的过程:分析同异,从同出发,协调差异,达到和谐。也就是说,首先得弄清楚哪些共同,哪些不同;其次找到共同利益,作为出发点;第三是通过种种方式把差异协调起来,最后达到和谐状态。建立了各方面的和谐关系,由近及远,由点到面,和谐社会就可以构建了。

第六,关于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的关系

根据前面所谈这两种理论的性质,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不难理解的。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哲学理论,是世界观、历史观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一种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部分。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是从哲学开始,中间经过政治经济学,最后到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的关系,和哲学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是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前提,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论。过去曾经有过这样的问题:是和谐社会理论包括科学发展观呢,还是科学发展观包括和谐社会理论呢?我认为怎么讲都可以,正如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科学社会主义,也可以说科学社会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样,也可以说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互相包含。当然,二者相比,一个是比较抽象的,一个是比较具体的,但如果着眼于科学发展观,它当然应包含它的结论;如果着眼于和谐社会理论,它也应包含它的前提。总而言之,这两个理论都是整个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分割的。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是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来统领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必然得出的结论,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是有机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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