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与传统民本思想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本论文,科学发展观论文,以人为本论文,思想论文,与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里,“以人为本”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它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发展观上的重大转折,是中国共产党新一届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涵盖全面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与中国古代传统的民本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既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更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和超越。
一、中国古代传统的民本思想
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学说之一,是中国古代政治思维的重要特征,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追溯中华民族5000年的文明史,围绕着重民、亲民、抚民、爱民、安民、恤民、利民、惠民、富民等问题,即如何对待人民群众这个重要问题,中国历朝历代的一些政治家、思想家都有着个人的思想学说,这些思想主张构成了中国古代传统的民本思想体系,并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治国安邦、稳定政局、促进社会发展、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都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西周——传统民本思想的理论萌芽阶段。
西周时期,鉴于商纣王因暴虐统治而丧失政权的教训,周公为替周朝政权的合法性寻找理论依据,创造了“敬德保民”的思想。所谓“保民”,其基本点是强调治民的态度。周公强调:“恫瘝乃身,敬哉。”其大意是要把民的痛苦视如在己身一样。在如何“保民”上,周公告诫群臣弟子,一方面不要贪图安乐,要谨慎从治。他在《无逸》中说:“治民祗惧,不敢荒宁。”另一方面还要体察民情,“知稼穑之艰难”“知小民之豫”“怀保小民,惠民鳏寡”。
第二,春秋战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理论概括阶段。
这一时期是思想界的百家争鸣时期,民本思想存在于诸子百家之中。《尚书》将这一时期强调民为国家政治根基的思想概括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孟子的“民贵”思想。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础提出“仁政”学说,阐述了“民贵君轻”的理论,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一思想的可贵之处,是把民提到了首位。此外,老子从“贵以贱为本”的朴素辩证法和“天人合一”思想出发阐述其民本思想,认为君主当“以百姓心为心”,提出“爱民治国”的政治主张;而墨子则把“民为立国之本”的思想同“兼爱”思想相融合,要求君主“先万民之身,后为己身”。
第三,汉唐宋——传统民本思想的理论完善阶段。
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民本主张是西汉淮南王刘安的“利民为本”思想、贾谊的“民为政本”思想、唐初的“国以民为本”思想和南宋朱熹的“民为邦本”思想。刘安的“利民为本”思想集中反映在《淮南子》一书中。《淮南子·汜论训》中写道:“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刘安在这里指出了治理国家、制定政策的标准在于以“利民为本”。贾谊从秦朝被农民起义推翻的历史现实中认识到,庶民在政权更替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进而在此基础上系统阐述了“民为政本”的思想,他在《新书》中写道:“闻之於政也,民无不以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
唐太宗李世民以前人为鉴,用其卓越的政治才能和可贵的民本思想,摆脱了隋末混乱破败的局面。他深知民是治乱之本源,并在《民可畏论》一书中阐发了他“国以民为本”、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君舟民水的道理,用以实现李唐政权的长治久安,成就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举世瞩目的“贞观之治”,他在《贞观政要·君道》中论道:“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南宋朱熹则强调“民为邦本”思想,他在给孝宗皇帝的奏状中说:“臣窃闻陆贽有言,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支干凋瘁而根柢蹶拔矣。”
第四,明清——传统民本思想的理论升华阶段。
明朝的“安民”和“恤民”思想是朱元璋借以争夺天下和维护统一的重要基础。朱元璋说:“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他深知,“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此有国家者所以厚民生而重民命也”。因此,他将恤民安民、恢复生产、增强国力定为基本政策,从而带领明朝走向了一定的辉煌。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为传统“民本主义”开辟了新的思想境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们对残民虐民、与民争利的君本思想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并从哲学上论证了民本思想的合理性。黄宗羲提出应将“万民忧乐”作为行政标准,否定“君为臣纲,屈民伸君”的君本思想。他在《明夷待访录》中明确指出:臣之出仕,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王夫之则提出了“众为邦本,土为邦基,财用为生民之命”的思想。顾炎武区分“国”与“天下”,指出属于一姓的王朝与属于庶民的天下根本不同,揭露了统治阶级用自身利益冒充国家利益的虚伪性,深化了“民本君末”“民贵君轻”“民主君客”的思想。
从西周到明清,传统民本思想不断发展、完善和升华,形成了中国古代特有的民本思想体系。这些民本思想及其实现的主张,是可贵的进步的学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属于精华部分,影响深远,在历史上也起到了缓和阶级矛盾、减轻人民负担的作用,一些开明君主实行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政策,无不受到民本思想的影响。因而,传统民本思想给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提出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价值。但由于时代和制度的限制,传统民本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其局限性,这决定了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思想必然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和超越。
二、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为解决我国当前的民生、民心、民意问题,解决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问题,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党执政理念向“以人为本”目标的转变。这是一个新的发展观,也是发展理论的一个突破。
如何理解以人为本?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的“人”,是指人民群众。在当代中国,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人民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本源,就是根本,就是出发点、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可以具体从四个方面去把握:
第一,在经济基础上,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关系,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人为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手段和途径,没有经济发展,就失去了满足人民需要的物质基础;以人为本是经济建设的目的,失去这一目的,经济发展就失去了立足点和出发点,就会偏离社会主义的方向。两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不可分割,更不能对立,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辩证地统一起来,才能实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宗旨。
第二,在政治权利上,要尊重和保障人权,要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为此,要树立人民至上、权利神圣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尤其要处理好干部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要清楚地认识到: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所以赋予干部权力,是为了实现人民自身的权利。权利是权力的本源,权力要为权利服务。干部的权力只有当它为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权利服务时,才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否则就应被罢免。要充分保障人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还有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以及受教育权、受救助权、受保护权,真正使人的基本权利一律平等、发展机会一律平等,以维护人民的利益。
第三,在发展目标上,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在当代中国,人的全面发展有双重含义:一是就个人而言,涉及个人的全面素质。即人人都应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要有健康的体魄,要有较高的道德涵养和善良的品格,要有现代化的思维方式,要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二是就社会所需人才的整体布局而言,要全面、协调地培养和配置社会所需要的各方面人才。只有这两个方面的有机配合,才体现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在成果分配上,要强调公平和正义,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的“人”,是全体人民,不是部分阶层和既得利益者。因此,要做到改革的成本由大家分担,发展的成果由大家共享。不能只由一个阶层去做牺牲,而既得利益者不去承担改革成本,只独享发展成果。要真正做到公平和正义,使全体人民在发展中得到实惠。
总之,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提出了比传统民本思想更为科学的内涵和更为具体的内容,更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以人为本”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思想基础,真正做到了“人民本位”,具有科学的理论性。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是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强调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正是以此为思想基础,是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发展动力自觉认识的结果。“以人为本”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发展和历史的主体,相信人民群众自我解放、自我发展的能力,强调人在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强调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不仅从理论上阐明了自身的价值取向,而且对一系列问题的论述,始终贯穿了人民本位的价值观,实现了人民群众历史主体与价值主体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极大尊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以人为本”把党的全部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强调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这是对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自觉认识的结果,也是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得到保证的根本表现。
其二,“以人为本”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在实践中重视辩证、全面和发展的方法论,具有科学的实践性。
首先,“以人为本”在实践中运用了辩证的观点看待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定位为辩证统一的关系,强调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指出: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和保障;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力量,离开了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其次,“以人为本”在实践中坚持了全面的观点。“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各方面的需求,从而达到个人素质的全面提高。就整个人类社会而言,理想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和社会形式”。它强调的是,要真正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创造新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条件。在这一层面上,“以人为本”的全面性体现在“四个建设”上:一是经济建设,要着眼于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全面改善人民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二是政治建设,要着眼于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和合法权益,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三是文化建设,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精神生活质量,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四是社会建设,要着眼于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断建设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作为个体的人而言,全面发展强调的是人的个性化程度,即作为个体的人在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体现在人格、智力、能力、体力、创造力的和谐完整的发展,个人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及个人需要的全面丰富和满足。在这一层面上,“以人为本”强调的是公平和正义,即人与人的和谐和平等。要求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上实现公平合理,在生存权和发展权上实现机会平等。要求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统筹兼顾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促进创造则富和公平分配的协调,从而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再次,“以人为本”始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人。“以人为本”中的人,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层次来理解,不仅仅是当代人,也不仅仅是当代人中的一部分人,更不仅仅是决策者个人或决策集团,而是包括了所有的当代人和他们的子孙后代。换言之,这个主体指的是当代人和未来人的总体。“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实现“代际公平”。代际公平指的是当代人与其后代人在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状况方面对权利、义务和利益的合理确定和分配。可持续发展的经典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它表达了对代际公平的诉求。“以人为本”不仅关照本代人的利益,同时还关心后代人的利益,因而具有政策的长久性。
三、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与传统民本思想之比较
1.“以人为本”有对传统民本思想精华的继承。
从民本思想的述略中可以看出,其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学最主要、最精彩的部分。因此,科学地借鉴这一传统文化思想,认识具有普遍价值的政治思维,实现其精神文化价值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对我们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以人为本”正是积极借鉴这一传统文化的结果。总的来看,传统民本思想最基本的内涵包括了重民、养民、富民、教民四个层次,其核心是“重民”,把“民”视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这里,虽然“民”只是手段,没有“民治”的成分,但仍有零散的“民有”“民享”“民权”的成分。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继承了这些零散的“重民”思想,并总结归纳,形成了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民本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和“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均是“重民”思想的体现。
此外,传统民本思想努力提倡“清官”政治,并认为清官之道是道德之道,是道义之道,要求作为统治者的官员甚至是君主控制骄奢心理的膨胀,以节欲、节为作为手段,顺从民情,要“与民同利”。“以人为本”对这一思想的继承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上。即:党员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以人为本”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
虽然继承了传统民本思想中许多有价值的成分,但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与传统民本思想是有本质区别的,它更多的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其一,在世界观上,“以人为本”实现了由唯心史观向唯物史观的超越。
传统民本思想带有神秘的天命色彩,是典型的唯心史观。传统民本思想的主张者,几乎都是以神秘的方式来阐述其观点的。如“天生民而立君,以为民也”“天聪明,自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神之主也”“民和,而后神降之福”“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等等。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传统民本思想很自然地认为,创造历史的是替天行命的圣贤明君,而不是普通人民大众。而“以人为本”则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唯一的创造者;他们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占有者和享用者。
其二,在阶级观上,“以人为本”实现了由阶级统治向为人民服务的超越。
传统民本思想体系中,无论“民贵君轻”还是“民水君舟”,都不过是开明绅士向统治阶级苦口婆心的劝谏,目的都是为了用民。正如管仲所说:“夫救祸安危者,必待万民之用也”;而“古者多有天下亡者矣,其民不为用也”。取之必先与之,爱民是为用民。这是站在最高统治者的立场,阐述民本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本思想成为维护最高统治的一种政治手段,其本质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维护封建君主专制。而“以人为本”要求“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政权运行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里,人民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以人为本”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
其三,在价值观上,“以人为本”实现了由君本位向民本位、由手段向目的的超越。
传统民本思想服务的对象是统治阶级,其价值取向是君本位,目的是巩固统治阶级的专制制度。这决定了民本思想最终只能成为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发展的手段,而不是发展的目的。而“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是民本位,其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全体人民,目的不仅是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而且要从更广阔的空间促进人的发展。这里,“人民”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的手段,更重要的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的目的。换句话说,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中强调以人为本,不仅仅是为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为了解放人、发展人,要把关心人、尊重人、解放人、发展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其四,在权力观上,“以人为本”实现了由君权向民权、由“为民做主”向“由民作主”的超越。
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封建君臣、臣民伦理则沿袭了封建宗法观念。因此,传统民本思想把“民”放在既有政权框架下考虑官民关系,没有也不可能把“民”放到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高度。在这里,民众只是一个被动接受恩施的客体,而不是创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主体。君臣、臣民的关系,都是从父母子女的模式来加以阐释的,包含着浓厚的“为民做主”含义。而“以人为本”则体现了“由民作主”的要求,强调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官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各级行政官员不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人民拥有选举权,可以选举或罢免各级行政官员,这是保障人民主人翁地位的根本。
其五,在实践观上,“以人为本”实现了由被动向主动的超越。
传统民本思想往往是在统治阶层看到漠视民众利益对统治秩序产生的巨大破坏力基础上产生的,是被动形成的,注意满足民众短期的、现实的需要,而就长期而言,实际上常采取愚民政策。同时,传统民本思想是为巩固统治阶级政权服务的,其主张或实施的主体是统治者,这就决定了在实施中民众只是被动地接受而不能积极地参与。而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形成于社会主义社会,不但要关注民生,解决人民群众现实中的困难和问题,而且把人民群众作为发展对象,通过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合理的社会制度安排,努力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促进每一个人自由和全面的发展。这里,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实施主体,人民群众在实施中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