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45273019661102xxxx 都安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摘要: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速度都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针对农业政策进行调整之后,我国可以在土地当中获取更多的效益,但是也随之衍生出来很多土地问题。笔者依据工作实际,详细分析我国农村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问题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切实解决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管理领域中的存在的问题,促使土地管理效率及效果得到保证,最终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一定促进性作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1.问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在农业中占据基础性地位,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现阶段我国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化水平不断提升,不断针对农村政策及土地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促使土地的利用率及农民的经济效益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从而也就可以促使农村逐渐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上。但是上文中所说的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其实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土地管理领域中的问题会在农村土地效益提升的过程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这些问题应当得到充分地重视,依据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实际情况,找寻适应性比较强的解决措施,切实解决农村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土地管理效率及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从而我国农村经济可以逐渐走上稳定发展道路上,最终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一定贡献。
2.详细分析农村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事件出现几率较高
现阶段我国经常出现的农村农民宅基地违法事件可以分为下文中所说的几种。第一,农民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欺骗措施获得宅基地批准,或者是侵占其他人的宅基地。现阶段大量农村建房人员都会隐瞒自己家庭汇总的真实人口获批宅基地;第二,农民非法转让自身的宅基地,农民通过集体资产这种方法完成隐形交易,非法转让自身的宅基地;第三,占地面积超出许可范围或者是私自将自身农村宅基地的作用转变,这种问题在农村当中出现几率比较高,急需制定相应的措施对这个问题进行控制。农村宅基地违法事件出现几率比较高,应当依据各个问题的形成原因,找寻有效性比较强的措施开展管理工作,促使农村宅基地管理效率及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2.2难以对土地管理形成深入的认识
众所周知,土地其实是十分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后代子孙延续自身生命的物质条件之一。因此农村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是集体性质的,每一位农民具有使用权的同时,也应当养成一定节约土地和保护资源的意识。但是现阶段大量农民认为,自由地实际上就是自己的,承包租赁得到的土地也是自己的,自己可以自由的对这些土地进行处理。农民形成这种思维模式之后,就会逐步在经济效益的驱使之下,随意的在土地当中开展挖掘以及采矿等工作,从而衍生出来十分严重的资源浪费以及环境破坏问题。
2.3承包、租赁流程的规范性不强
在农村经济政策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施行之后,土地承包及租赁就演变为农民和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某些村干部及农民为了自身的利益随意简化操作流程,会对多数农民的利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比方说在承包和租赁环节中没有开展公开招标或竞争,就随意的将土地以低价承包给某人;从合同尚未到期的农民手中将土地收回并重新承包给别人;将集体土地资源随意的交给开山采矿人员来处理,并将此过程中得到的经济效益划归给自己。上文中所说的这些问题自然难以得到多数农民的认可,甚至在严重的情况下会引发集体上访等问题,不单单会对生态平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也会浪费本来就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更是会对我党的形象及作风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最终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起到一定阻碍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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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题解决对策
3.1提升宅基地审批管控力度
农村当中新建宅基地首先需要让村民个人申请,而后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之后获得批准,而后张贴公告,宅基地审核及申报工作一般交由乡镇国土资源部完成,而后上传到县级国土资源局统一完成审核,满足各项条件的申请可以获得批准,并开展相应的登记确权等工作,最终再颁发相应的证书。乡镇国土资源部工作人员开展审查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到的问题是,每一户的农民只可以获取一处宅基地,并且每一户农民的宅基地面积需要处于一定范围内,假如一户农民具有两处宅基地,那么乡镇国土资源部就需要依据审核结果责令村民委员会回收多出的宅基地,而后再对回收的宅基地做统一处理。针对超标准建筑用房这种问题,需要交由村民大会集体审核处理,不可以强制将超标建筑拆除。假如因为房产继承等问题导致村民在非自主情况下获取多处住宅,村民可以使用买卖等方法为位置一户一住宅,但是不可以开展翻盖工作,在房屋出现严重损坏问题之后,多出来的宅基地需要依法回收。
3.2构建完善的规章制度
各个县区及乡镇可以依据我国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联系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土地管理规章制度中补充细节性内容,促使政府、乡镇及村民的土地交易行为逐渐向着规范化的方向转变,营造出来一个优秀的土地市场交易环境,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争取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除去上文中所说的问题之外,土地法律意识宣传力度应当得到大幅度提升,促使农民对土地产权归属及土地保护责任形成较为深入的认识,并且了解随意买卖土地之后引发的严重后果,从而农民就可以在宣传过程中逐渐养成一定责任意识。
3.3切实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
依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工作,促使全部农民对国家的土地政策形成深入的,并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义务,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农村干部参与到培训当中,切实提升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水平,使其在培训过程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态度。除去上文中所说的问题之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逐渐向着规范化的方向转变,在土地承包这一段时间当中,农民是有权利自主选择承包地流转形式,参与土地流转的双方应当依法确定土地流转补偿,不可以强迫农民流转自身的土地。始终坚持落实自愿依法原则,在原有的土地流转机制当中创新,促使土地承包关系变得更为稳定一些。从而也就可以对土地管理效率及效果做出一定保证,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一定推动性作用,最终在我国构建和谐型社会的过程中,做出一定贡献。
结语
总而言之,农村土地管理和农民收入水平、农村经济发展及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在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一定需要逐步提升土地管理力度,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中提出的要求,切实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基层管理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养成一定法律意识,逐步转变转变自身的思想观念,切实落实我国土地管理领域中的各项政策,从而促使农村建设速度得到大幅度提升,推动我国农村经济逐渐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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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小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标签:宅基地论文; 农民论文; 土地论文; 农村论文; 土地管理论文; 过程中论文; 我国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