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思想政治的教学目标及教材的结构、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论文,教学目标论文,教材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拟就将于1998年秋季开始使用的初二思想政治课教材的教学目标及教材的结构、特点等问题,作些简单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总体目标
课程标准规定,初二思想政治课的性质和总体目标是:“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使他们了解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懂得法律与公民生活的密切联系;逐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帮助学生初步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从上述规定中不难看出,初中二年级的思想政治课,是一门集中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课程,即法律常识课程。其总体目标由认知目标、能力目标和思想觉悟目标(含行为要求)构成。
总的认知目标,是使学生了解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懂得法律与公民生活有着密切联系。这一目标涉及法律的涵义,法律保障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法律保卫国家安全、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公民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作为学生)、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等知识。
总的能力目标,是逐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上述能力不仅表现在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而且表现在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既包括逐步增强依法维护国家、社会利益的能力,又包括逐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只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法治社会里生存与发展。
总的思想觉悟目标(含行为要求),是帮助学生初步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一目标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层次。第一,帮助学生初步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经济)条件下生活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所谓法律意识是人们法律观点的统称。它包括对法律的本质、作用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认识,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对法律制度掌握、运用的程度等。第二,提高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自觉性。这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能够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是法律意识的显著外在表现。
上述认知目标、能力目标和思想觉悟目标(含行为要求)是缺一不可、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它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提出的“要在全体人民中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使人们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二、教材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初二法律常识教材是依据课程标准构筑的一个中心(即以宪法为中心)和两大板块(即国家与法律,公民与法律)的教学体系编写的。全书(分上下册)由前言和四部分(含十六课)组成。
“前言”主要讲了三个问题,即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重点是第三个问题。因为只有明确了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意义,才能认真学好这门课程。
第一部分:第一课“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设两框,主要讲了两个问题:一是法律的涵义;二是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鉴于初二学生已对道德行为规则有所了解,因此,本课从法律与道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则切入,引导学生在与道德行为的对比中,理解、把握法律的涵义。进行法治教育不能离开道德教育而孤立地进行,应教育学生要有道德、讲道德,为遵守法纪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第二部分:包括二至七课,构成国家与法律板块,集中介绍我国法律的功能和作用。
第二课“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设三框,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法律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第二,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的涵义;第三,法律严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生活的共同准则,是本课的落脚点。
第三课“依法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设三框,从法律规定我国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基础;规定我国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规则以及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指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不同角度,阐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证。由于经济建设通常指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而法律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取决于它所维护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所以,教材讲解了“法律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基础”这一问题,并要求学生将其记住。
第四课“依法保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设两框,从法律规定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规定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措施,禁止和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等方面,阐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法律保障。本课与第三课联系密切,充分表明了我国法律具有确保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功能。
第五课“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设三框,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的涵义及其严峻形势和危害;第二,我国环保法规范和环境保护的几个原则;第三,青少年要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其中后两个问题是本课的重点。由于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而环境问题直接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设置本课对于增强学生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促进我国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与学生联系十分密切的一课。本课设三框,主要讲了四个问题。第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第三,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第四,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由于现实生活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设置本课,对于增强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十分有益。
第七课“依法制裁违法犯罪”,是集中介绍我国法律具有制裁违法、惩处犯罪功能的一课。本课设四框,主要讲了四个问题。第一,违法行为的涵义、分类以及一般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犯罪的涵义及其犯罪分子应受刑法处罚;第三,我国刑法的性质和作用;第四,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关系。讲解这一内容,是为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功能,教育学生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第三部分:第八课“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一课。它将二至七课国家与法律板块和九至十六课公民与法律板块紧密地联接在一起。
本课设三框,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从宪法规定的内容、法律效力、制订和修改的程序三个方面,阐述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第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设置本课的主要目的有两个。第一,帮助学生认识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第二,教育学生以认真学习宪法,严格遵守宪法,勇于捍卫宪法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第四部分:包括九至十六课,构成公民与法律板块。集中介绍与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设四框,主要讲了五个问题。第一,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的内容;第二,人身自由权利的涵义;第三,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第四,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第五,青少年不得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要依据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由于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所以,教材将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一课放在公民与法律板块之首。
第十课“公民有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设两框,主要讲了两个问题。第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权利,结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第二,在家庭成员中,父母与子女享有法定权利,应尽法定义务。本课的主要思想觉悟目标,是增强学生依法赡养扶助父母、老人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家庭关系中的法定义务。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设三框,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受教育权的涵义及其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义务教育的涵义以及义务教育法是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第三,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其中第三个问题,是本课的落脚点。
第十二课“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设四框,主要讲了四个问题。第一,财产所有权的涵义以及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第二,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公民作为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教材阐述的上述权利和义务,对于学生来说,既与其关系密切,又有一定的瞻前性。这些权利和义务都是公民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课“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权利”设三框,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教材介绍的上述权利,是我国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
第十四课“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安全的义务”设三框,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二,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第三,公民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由于上述义务是国家向公民提出的爱国主义的具体要求,公民自觉履行上述义务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体表现,所以,本课成为集中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课。
第十五课“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设四框,主要讲了五个问题。第一,我国法律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第二,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第三,揭发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第四,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既不能忍气吞声,又不能进行报复,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五,有关诉讼程序的基本知识。设置本课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学生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护权利能力。
第十六课“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是第四部分即公民与法律板块的总结。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全部教学内容的总结。因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是本门课程应该达到的重要目标,也是公民意识的重要表现。本课设两框,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我国公民享有的自由和权利是平等、广泛、真实的;第二,我国公民要依据宪法第51条的规定,正确行使享有的自由和权利;第三,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以上十六课,构筑了以宪法为中心的教材体系。讲解各课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助于青少年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
三、教材的几个特点
第一,教材融知识、能力、觉悟于一体,注重提高教学对象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第二,教材除了重点介绍了宪法、刑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内容外,对于涉及的其他法律法规不是逐个进行讲解,而是以其为依托,着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第三,采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叙述方式,通过案例、事例等形式,反映教学内容要求。
第四,阐述的教学内容以及内容的排列顺序力求贴近学生,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例如,公民与法律板块(即权利与义务板块)的教学内容,是按照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顺序排列的。这样的排列顺序,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易于学生把握教学内容。
第五,教材的编写形式着力求新、求活。例如,设计了“想一想”、“议一议”、“试一试”等栏目,并附有适量的漫画和图片,由此加大了学生的参与力度,增强了教材的趣味性。
四、教学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要提高依据课程标准进行教学的意识,特别要重视对课程标准中“基本要求”一栏的研究。
课程标准既是国家规范教材编写的法规性文件,又是指导中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评估、考核的法规性文件。广大教师一定要增强用课程标准指导教学的意识,遵循课程标准从事教学活动。课程标准与以往教学大纲相比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仅明确地规定了教什么,而且明确地规定了教到什么程度(它集中表现在右栏的“基本要求”中),从而增强了教学内容的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基本要求划分为识记、理解、运用三个层次。对此,要进行研究,准确把握。
第二,要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知行统一的教学原则。
鉴于法律常识的学科特点,教学中要特别注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知行统一的原则。要密切联系社会实际、学生的思想实际和行为实际讲解法律知识;要强调学法知法的目的是守法用法,引导学生做到学以致用。
第三,要尽量使用投影片、幻灯片、录像带、计算机软件等直观教具进行教学。实践证明,采用电教手段讲解法律知识,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第四,要努力作到课堂的知识教学与课外的实践活动结合进行。教师应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开展参观访问等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搜集案例、名言、遵纪守法事例,举办法制教育展览,观看介绍法律知识的电影、电视片等,使学生受到切实、生动的法制教育。
第五,要注意选用既能说明问题,又不会产生副作用的案例讲解法律知识。对于案例中涉及的作案手段不要详细介绍,以防止产生不良影响。
第六,教材未设节题,只设框题。每框内容所需的教学时间为一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