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境观与人地关系的历史互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与人论文,新中国论文,成立以来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境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各层面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基本看法的总和①。它包含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基本态度以及关于解决环境问题的着眼点和实现机制的理论与政策体系。环境问题是与经济发展相伴随而产生的,并反过来影响发展,因此,环境观的演变与人地关系,即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互相关联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党和政府的环境观经历了从环境改造型环境观到环境保护型环境观,再从环境保护型环境观到生态文明型环境观的两次转变。本文通过分析环境观与人地关系的互动,对环境观的演变进行历史的考察,来探寻环境观演变的基本特征、规律及启示。
1958年以来,中国环境观的演变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形成了三代各具特色又相互联系的环境观。即:1958-1972年间的环境改造型环境观,1973-2002年间的环境保护型环境观,2003年至今的生态文明型环境观。从党和政府对待环境的基本观点中,可以抽象出三代环境观的基本内容,详见下表。
一、环境改造型环境观:1958-1972年
1958-1972年间形成和发挥作用的环境改造型环境观是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第一代环境观。然而,尽管中国的环境问题是与工业化的展开和经济发展同时出现的,但环境观却没有同时形成。因为1949-1957年间新中国国民经济初入正轨,国家工业化刚刚起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只是在局部地区出现且程度较轻,环境问题还没有作为“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因此尚未出现较明确的环境观。但本期已出现构建有利于人地和谐的环境观的良好苗头,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出台了一些实际上起到环境保护作用的文本。譬如,1956年卫生部、国家建委联合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和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都包含了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但这种良好的苗头却被1958年后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全面展开所阻断②。
1958-1972年间,在当时的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统罩下,在经济发展上,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一天等于二十年”、“敢教日月换新天”、“以粮为纲,其余砍光”、“种田种到山顶,插秧插到湖心”、“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等一系列过激口号及错误决策。在工农业城市建设领域建立起来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有限的规章制度受到批判和否定。环境改造型环境观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环境观③。
环境改造型环境观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在人地关系上,环境相对于人处于从属地位;在对待环境的态度上,片面强调人的能动性,忽视环境问题,甚至将生态环境视为改造对象,因而第一代环境观是典型人类中心主义的;由此,该环境观既无意协调人地关系,更没有形成人地关系协调机制。
1958-1972年间,由于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及环境改造型环境观的推行,工业发展遍地开花,工业布局随心所欲,工业建设重量不重质、重速度轻效益。仅1958年下半年,全国动员了数千万名农民大炼钢铁和大办“五小工业”。建成了简陋的炼铁、炼钢炉60多万个,小炉窑59 000多个,小电站4 000多个,小水泥厂9 000多个,农具修造厂80 000多个。工业企业由1957年的17万个猛增到1959年的60多万个④。1970年以后,中央又提出大办“五小”企业,各地纷纷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工业体系,兴建了大量小拖拉机厂、小化肥厂、小农机厂、小钢铁厂和小水泥厂等小企业。技术落后、污染密集的小企业数量迅速增加。工业结构也呈现出污染密集的重化工化趋势。重工业总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57年的46.88%增加到1972年的57.36%⑤。
与此同时,管理混乱、污染控制措施缺位,工业“三废”长期放任自流,环境污染迅速发展。到1970年代初,中国主要河流、湖泊、海湾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有些污染危害已相当严重,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严重污染事故。譬如,1972年大连湾因污染荒废的贝类滩涂5 000多亩,每年损失海参1万多斤,贝类10多万公斤,蚬子150多万公斤,港口淤塞,堤坝腐蚀损坏。北京官厅水库则出现鱼污染事件。松花江水系污染报警,1960年以前鱼群集中的区域,到1970年已鱼虾绝迹⑥。
其间,由于受到环境改造型环境观的影响,森林遭到乱砍滥伐,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以湖北省为例,20世纪60-70年代,全省产林县由46个下降到32个,成林、过熟林蓄积量比建国初期下降50%。由于植被破坏,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4,流失面积超过百万亩的县有10个。全省13条主要通航河流,从1958-1978年,河床普遍淤高1.5米以上⑦。
本期新中国环境问题迅速凸显。在此期间,环境问题实际上已进入人们的视野,政府也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譬如,1963年发布了《森林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保护条例》,60年代工业部门提出了“变废为宝”口号,同期一些地方也成立了“三废”治理办公室之类的准环保机构。可见,环境观已出现转变迹象。但从全国来看,环境观并未转变,政府也并未采取系统的环保措施,相反,主流观点仍然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能产生污染的。谁要说有污染,有公害,谁就是给社会主义抹黑。在只准颂扬、不准批评的气候下,环境清洁优美的颂歌,吹得人们醺醺欲醉。”⑧然而,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及其导致的居民健康损害和经济损失,已促使人们反思原有的环境观,去重新定位人地关系。环境保护亦势在必行。
二、环境保护型环境观:1973-2002年
1973年之后形成和实施的环境保护型环境观是第二代环境观。环境保护型环境观是中国领导人对原有环境观的反思和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两者综合作用的结果。国内最早注意到环境问题并有意识推动环境观转变的是中国环保事业的奠基人、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1970年6月26日,周恩来在接见卫生部军管会的负责同志时即指出:“卫生系统要关心人民健康,特别是对水、空气,这两种容易污染。”又针对美日等国发生的工业污染问题指出:“毛主席讲预防为主,要包括空气和水。要综合利用,把废气、废水都回收利用,资本主义国家不搞,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要搞”,而且“必须解决”⑨。此后,周恩来又多次强调要注意环境保护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从1970年到1974年的四年间,周恩来对环境保护共作过31次讲话,其中,仅在1971年2月间就曾七次提到环境保护工作⑩。正是由于周恩来的高度重视,人们开始注意经济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1972年卫生部在上海召开了工业“三废”污染问题会议,同年4月,国家建委召开了“烟囱除尘现场会议”,研究工业“三废”污染治理问题。中国环境观开始悄然转变。
20世纪60年代,西方工业化国家环境公害事件频繁发生,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为此,联合国决定于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第一次环境会议,并向中国发出与会邀请。当年,在周恩来的指示下,中国政府克服国内种种困难,派出了由国家计委、燃化部、卫生部和外交部共同组成的代表团参会。通过此次会议,至少参会人员开始意识到中国也存在环境问题,并得出了“中国城市的环境问题不比西方国家轻,而在自然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远在西方国家之上”的结论(11)。从对环境问题的漠视、不承认到承认乃至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是认识上的一大转变。这为第一次环保会议的召开和环境观的第一次转变作了重要思想准备。
以此为契机,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取得了三项主要成果:一是作出了环境问题“现在就抓、为时不晚”的结论;二是审议通过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三是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后经国务院批转全国执行。以此为标志,新中国现代环保事业开始兴起,环境保护型环境观正式形成。
1992年8月,中国政府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明确宣布实施持续发展战略。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一条重要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并明确作出了中国今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和战略高度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它是环境保护型环境观的一次重要发展。
环境保护型环境观是针对环境改造型环境观实施时期出现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提出的,因而其基本特征发生了显著转变:尽管在人地关系上,环境仍处于从属地位,但在对待环境的态度上,已经从改造环境转变为保护环境;在人地关系协调的着眼点上,主要从经济发展与环境关系入手,强调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人地关系协调机制上,主要依赖政府环境保护实现人地关系的协调。
环境保护型环境观的实施大致可以1978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1978年之前,尽管环境观已经从环境改造型初步转变为环境保护型,但由于受到当时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及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影响,新环境观并未得到有效贯彻,环境保护仍未得到足够重视。1973-1978年间的污染治理投资基本上来自国家财政预算。据不完全统计,1973-1981年由国家财政安排污染治理资金5.04亿元(12),虽对一些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环保投资需求相差甚远。“三同时”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等环保手段均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其间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976年仅为18%,1977到1979年均徘徊在40%左右(13)。截至70年代末,工业污水处理率尚不足10%;大部分工厂多数没有采取消烟除尘措施,大量烟尘和有害气体直接排入大气。尽管在政府的一些文件中一再提出要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但一直未能付诸实践。
1979年后,随着中国发展观逐渐从经济增长导向型转变为经济发展导向型,环境保护型环境观较前期得到较好贯彻。这突出体现在环保地位的提升、环保力度的增强和环保绩效的提高上。
首先,环保地位得到明显提升。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环境保护被确立为基本国策。1983年底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指出,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一项基本国策。第二,环境保护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1983年之后,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被写入历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三,从第六个五年计划起,环境保护正式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环境保护正式被纳入法制轨道。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在宪法中对环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1979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标志着中国工业环境保护正式被纳入法制轨道。此后,中国政府又相继颁布和修订了多项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其间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第五,进一步从国家环境安全的高度来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1996年7月,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江泽民作出了“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指示,首次在中国提出了环境安全的概念。在2001、2002年中央人口资源工作座谈会上,江泽民进一步强调要“确保国家环境安全”、“要建立环境安全防范体系”。胡锦涛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物安全、化学物质污染防治、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放污染物、转移污染、走私废物、破坏生态等行为,确保国家环境安全”(14)。第六,环保部门行政独立性逐渐增强、行政级别逐步提升。1974年10月,中国现代环保史上第一个环保机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1982年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设环境保护局。1984年底组建国家环境保护局(1985-1988年由建设部代管),为副部级单位。1998年,国家环保局改名为国家环保总局,由副部级升格为正部级。
其次,环保力度逐渐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从1981年的0.51%,提高到2002年的1.14%,且呈上升态势(15)。
再次,环保措施执行率与实施绩效也有明显提高。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从1979年的39%,提高到2000年的94.8%(16)。“六五”期间,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执行率为76%。2001年,全国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执行率已提高到97%(17)。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三废”治理率也有显著提高。工业废水处理率从1980年的13.1%,提高到1999年的91.1%。废水排放达标率也从1980年的35.7%,提高到2002年的88.3%。燃烧过程消烟除尘率和生产工艺过程空气净化率从1985年的54.5%和59.1%,分别提高到1999年的90.4%和82.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也从1980年的19.8%,提高到2002年的52.0%(18)。
然而,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得到缓和,相反却日趋紧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突破环境承载力(19)。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表明,在全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布局,气象条件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考虑新疆和西藏地区的前提下,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 200万吨左右的情况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二氧化硫浓度才可以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如果满足硫沉降临界负荷的要求,中国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水平应最终控制在1 620万吨左右。也就是说,要使二氧化硫的排放处在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降解能力之内,全国最多能容纳1 620万吨左右的排放量(20)。自1980年以来,中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从未低于1 200万吨,2003年排放量已达到2 158.7万吨,且呈不断增加趋势。另有数据显示,2001年COD排放总量为1 405万吨,大约高于环境承载力的40%左右(21)。以此为标准,1985年COD排放量已经达到726.9276万吨,接近最大允许排放量,而且至少自1997年之后,COD排放量每年至少超过环境承受能力的30%。另外,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21世纪初的近10年的氮氧化物环境质量来看,氮氧化物的环境容量也基本处于饱和状态(22)。
第二,生态环境总体呈现恶化趋势。酸雨污染范围逐步扩大,明显的污染区域由两个发展到四个;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质明显下降;近海海域富营养化突出,赤潮发生频繁,面积有所扩大;生态退化严重,退化趋势仍在持续。例如,1990年代中期,酸雨区面积比1980年代扩大了一百多万平方公里,年均降水pH值低于5.6的区域面积已占全国面积的30%左右。继欧洲和北美之后,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酸雨区。而且,总的来看,南方地区酸雨对大气环境安全的影响将是长期的,消除这种影响至少还要20年的时间(23)。据统计,中国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50亿吨。如果按照目前的治理速度计算,要把中国水土流失初步治理一遍,东部地区需要30年,中部地区需要50年,而西部地区则需要更长时间。由于生态退化,全国水旱灾害不断加剧,受灾比例不断升高。全国水旱灾害受灾比例已从20世纪50年代的14.11%,升高到20世纪90年代的26.78%(24)。
第三,环境破坏已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一些国内外学者和研究机构对中国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部分年份环境损害造成的总体经济损失进行估算,估算的范围包括健康损失、农作物损失、森林损失、工业损失、旅游损失等十几个方面。数据显示,各种研究结果之间有一定的差异,环境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重分布在9.72%—25%之间(25)。由于基础研究不够、数据缺乏和研究者掌握的信息的不完备,上述研究成果都未能全面涵盖环境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6)。显然,环境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巨大的。而且,随着突破环境承载力的污染物的不断累积和环境污染程度的加深,自然环境消解污染物的能力将会下降,环境损害损失将会以更快的速度上升。
第四,资源短缺压力迅速增大。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等能源供给均日益紧张。以石油为例,1993年中国成为原油净进口国,1996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此后,石油进口依存度逐年提高,到2002年,已提高到32.86%。而我国产业结构变动趋势,则使能源短缺形势变得更加严峻。由于我国经济总体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27),经济总量中工业所占比重呈不断提高趋势,而工业发展则呈重化工化趋势。众所周知,工业尤其是工业中的重化工行业都是相对高耗能的产业,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源瓶颈必将愈加紧缩。根据国内学者魏一鸣等人对我国2020年能源需求所做的情景分析,到2020年,我国石油进口依存度至少将提高到57.55%,在经济高速增长+人口高峰的情境下,石油进口依存度甚至高达68.36%(28)。另外,其他主要矿产资源也已告急。研究显示,到2020年,石油、铀、铁、锰、铝土矿、锡、铅、镍、锑、金等10种矿产品的可供能力将下降到40%—70%;铬、铜、锌、铂族金属、镍、硼、金刚石等9种矿产品可供能力将小于40%,可供储量严重短缺(29)。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短缺也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中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值的30%左右,人均实际可利用量不足700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位列世界第88位,因此被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中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的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000立方米的标准,其中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低于1000立方米的最低限(30)。近三十年来,我国耕地面积持续减少。1979-1999年间,我国耕地面积累计减少527.20万亩,年均减少23.36万亩(31)。2002年中国耕地面积为18.89亿亩,已经逼近18亿亩的底线。
显然,自环境保护型环境观实施以来,中国经济发展仍然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尽管中国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但经济发展却越来越不可持续。这表明,环境保护型环境观已经难以满足中国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阶段对环境观尤其是人地关系协调机制的需要。再次转变环境观,以建构更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地协调机制,已成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生态文明型环境观:2003-2008年
如上所述,第二代环境观实施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高昂环境代价,是推动环境观转变的现实压力和直接动力。此外,第三代环境观的形成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第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尽管经济发展导向型发展观是对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的扬弃,针对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片面强调经济增长而相对忽视经济发展的缺陷,试图将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统一起来,但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中一些消极层面的扬弃是十分困难的。第二代发展观继承了第一代发展观的一些要素,但同时它也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因此出现了新的问题,即虽然开始强调经济发展,但是相应忽视了社会发展、人的发展、生态发展以及这些发展层面之间的协调与统一。因此,虽然相对于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经济发展导向型发展观更有利于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观的转变促进了环境观的落实和环保绩效的提高,但经济发展导向型发展观的内涵与特征,决定了本阶段经济发展才是人们的核心诉求。正因此,尽管1995年中国已提出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但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却至今未能实现(32)。也正因此,才形成了GDP至上的官员政绩评价体系。在此官员政绩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机制中仍然没有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指标,从而导致很多地方官员热衷于追逐短期行为。具体表现是,在地方发展上,一些地方官员仍然是重经济增长数字,轻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甚至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立起来。将“发展是硬道理”简单理解为“GDP是硬道理”,只重视短期的所谓政绩、业绩,单纯追求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不惜牺牲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一些地方甚至蔑视环境法规的规定,违法决策,违法开发资源,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造成严重的环境损害。这也是导致国家环保部门屡次刮起“环保风暴”,但都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同时,受经济发展导向型发展观的影响,环保投资力度尽管有明显提高,但与实际环保投资需求相比仍有相当差距。有数据显示,要实施控制型为主的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污染防治投资至少要保持在同期GDP的1.5%—2%之间。要使中国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污染防治投资必须达到GDP的2%以上(33)。而直到2006年,污染防治投资占同期GDP的比重尚不足1.4%。
由于经济发展导向型发展观实施时期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1995年以来,中国开始试图构建新的发展观。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标志着发展观转变的完成。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从而为中国环境观的第二次转变提供了重要思想基础。
第二,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提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长期推行传统工业化道路。传统工业化道路以低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为特征,而且工业化过程中一般都要经历一个污染密集的重化工化阶段。中国推行的传统工业化道路已成为人地矛盾日趋激化的重要原因,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工业化中呈现出的重化工化趋势则进一步加剧了人地矛盾。中国传统工业化道路已难以持续。有鉴于此,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一条以“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为重要内涵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以取代传统工业化道路。而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推行,不仅依赖于技术进步和政府环保力度的提高,更有赖于新型“绿色”工业发展机制的形成。这种“绿色”工业发展机制,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本依托,利用市场经济激励,通过政府环境管制和社会环保机制的共同作用,来确保工业化的“绿色”指向。世界银行的一项长达六年的经验研究则表明了这种新型“绿色”工业发展机制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有效性(34)。构建“绿色”工业发展机制的关键在于形成相应的社会环保机制,而后者又以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参与度的提高为前提。社会环保机制的建构对当前的中国具有特殊意义。因为,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仅靠国家环境管制已难以有效解决所有的环境问题,因而,必须依靠和发动社会公众普遍参与环境保护,才能有效遏制环境恶化趋势,进而改善环境状况。然而,尽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公众环保参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的政策文件,但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尚未真正形成(35)。因此,第三代环境观就必须将构建社会环保机制作为其人地协调机制的重要内涵。可见,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提出,也规限了环境观转变的基本方向。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正式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为第三代发展观的形成和实施准备了体制环境。
第四,巨大的生活污染。1979年以来,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染排放量与日俱增,COD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生活排放甚至超过工业排放,且呈不断扩大趋势。2006年,生活COD和氨氮排放量已占到总排放量的62.11%和70.21%(36)。巨量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也严重困扰着城市环境。生活污染具有点源众多、污染控制成本高等特点,仅仅依靠政府对生活污染的终端集中治理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社会公众提高环保意识,形成“绿色”消费模式,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观念,标志着第三代环境观即生态文明型环境观的正式形成。生态文明型环境观是对环境保护型环境观的扬弃,其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在人地关系上,环境与人拥有对等地位而不再处于从属地位;在对待环境的态度上,进一步强调环境与人的共同发展;协调人地关系的着眼点,也从单纯强调经济可持续发展转变为强调人类社会的存续;人地关系协调机制则在重视政府环境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形成协调人地关系的社会机制,以及强调后者对实现人地关系和谐的重要性。
生态文明型环境观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2003年10月-2005年10月为初步形成阶段。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正式被提出,这为第三代环境观的形成准备了思想基础。2004年3月,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从而比较明确要求通过建构社会环保机制来协调人地关系。第三代环境观已呼之欲出。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比较完整的阐述了第三代环境观的基本理念,标志着生态文明型环境观的初步形成。
2005年11月-2007年10月为正式形成阶段。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与任务,进一步推动了环境观的转型。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而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质,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共十七大同时要求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建设生态文明的提出,完整的阐明了第三代环境观的思想内涵,标志着生态文明型环境观的正式形成。
2007年10月以来,中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贯彻第三代环境观的措施。第一,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贯彻第三代环境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第二,2008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成立。由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对1958年以来中国环境观演变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环境观是不断发展的。中国环境观的两次转变都是对前一代环境观的发展,都是因前一代环境观难以应对当时的环境问题而提出的。它既反映了人们对人地关系的认识的进步,也体现了人们对改善人地关系所做的努力。
2.环境的地位不断得到提升。从将环境视为改造对象,到将其作为保护对象,再到将人类社会作为生态环境的一部分来看待,环境观的每一次转变都提升了环境的地位。而且,生态文明型环境观不是简单的强调以环境为本,而是将人内化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的同时,又将环境内化为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一部分。因此,提升环境的地位,其实就是提升人的地位。这是以人为本的真正体现。
3.环境观从属于发展观。从中国环境观演变的三个阶段来看,环境观明显从属于发展观,发展观决定了环境观的基本特征及其实施绩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还促进了环境观的第二次转变。然而,尽管如此,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仍然是发展,仍然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就意味着,全面落实第三代环境观,仍然面临思想上的障碍。
4.发展方式的转变最终将决定环境观的落实。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环境问题实际上是由环境观与发展方式之间的冲突直接造成的。1978年之前推行的粗放型、内源式、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方式,是一种典型的高污染和自我污染型的发展方式,它直接导致了新中国环境问题的迅速凸显和环境观的第一次转变。1979年之后,中国逐渐形成了粗放型、外源式的发展方式。新的发展方式在经济增长方式上仍属于粗放型,但更强调依靠外需拉动经济增长。这种外源式的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我国发挥比较优势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成为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但同时,一方面它便利了污染密集型产业从发达国家向中国的跨境转移,另一方面,中国为了出口创汇,大量生产低附加值、高环境成本的商品,以换取发达国家高附加值、低环境成本的商品(发达国家的高附加值产品的零部件多是在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从而在获得贸易顺差的同时造成了环境逆差。这种粗放型、外源式的发展方式已成为近三十年来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如果说在生态文明型环境观形成之前,影响环境观落实的主要因素是发展观,之后,发展方式的转变则将最终决定环境观的落实。
注释:
①文中将“人类社会各层面与生态环境关系”简称为“人地关系”。“人”是指人类的经济、社会、政治等活动,“地”是指整个生态环境。
②文中关于发展观的论述详见赵凌云、张连辉:《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观与发展模式的历史互动》,《当代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第24—32页。
③之所以称为主导环境观,如下文所示,是因为其间政府曾出台了一些零星的环保举措,但对待环境的主流观念仍然没有改变。
④《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编委会主编:《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
⑤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物质统计司编:《中国工业经济统计资料(1949-1984)》,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版,第19—20页。
⑥《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编委会主编:《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56页。
⑦《湖北省环境保护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环境保护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⑧曲格平:《我们需要一场变革》,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
⑨顾明:《周总理是中国环保事业的奠基人》,李琦主编:《在周恩来身边的日子——西花厅工作人员的回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332页。
⑩曲格平:《梦想与期待:中国环境保护的过去与未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曲格平:《中国环境问题及对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1页。
(11)曲格平:《梦想与期待:中国环境保护的过去与未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0页。
(12)《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编委会:《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3页。
(13)同上,第100页。“三同时”即“三废”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谢振华主编:《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报告》,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15)1981年数据整理计算自《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第86页和《中国统计年鉴2007》相关GDP数据;2002年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2006》。
(16)1979年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1990》,第109页;2000年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2001》,第218页。
(17)《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编委会:《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105页;2001年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2002》,第301页。
(18)1980年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1990》,第431—432页;1985年数据来自《中国环境统计资料汇编(1981-1990)》,第46页;1999年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2001》,第516页;2002年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2007》。注:1990年前的统计范围为县及县以上企、事业单位,1991年以后修改为县及县以上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单位。由于除工业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的“三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例非常小,尚不影响与修改前历年“三废”排放量的可比性。
(19)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在其共同发表的《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1991)中,对环境承载力做出了如下定义:“地球或任何一个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的影响就是其承载力”。转引自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2002》,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06页。
(20)王金南,曹东等著:《能源与环境:中国2020》,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8—69页。
(21)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第二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
(22)王金南,曹东等著:《能源与环境:中国2020》,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
(23)谢振华主编:《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报告》,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8页。
(2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著:《全国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综合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15、21、33、35页。
(25)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第二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5—56页;厉以宁等著:《中国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CCICED环境经济工作组研究成果概要》,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5页。
(26)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第二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4页。
(27)国家统计局:“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八:工业经济在改革与调整中持续快速稳定发展”,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sqd/t20070927_402435174.htm.
(28)魏一鸣等著:《中国能源报告(2006):战略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3、80页。
(29)张文驹主编:《中国矿产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30)梁从诫主编:《2005年:中国的环境危局与突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48页。
(31)封志明、刘宝琴、杨艳昭:《中国耕地资源数量变化的趋势分析与数据重建:1949-2003》,《自然资源学报》2005年第1期,第35—43页。
(32)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一般以综合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为标志。数据显示,1990-1998年,综合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25%,1998-2000年甚至有所下降,为28.14%,都远小于50%。见王金营:《中国经济增长与综合要素生产率和人力资本需求》,《中国人口科学》2002年第2期,第13—19页。
(33)谢振华主编:《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报告》,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68页。
(34)世界银行:《绿色工业:社区、市场和政府的新职能》,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35)张战胜、田仁生、李娜:《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载王金南、邹首民、洪亚雄主编:《中国环境政策(第二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2页。
(36)整理计算自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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