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_素质教育论文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_素质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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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2日

同志们:

在我国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教育改革全面展开的形势下,为进一步适应21世纪需要,在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国家教委决定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认真总结和交流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探讨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工作方针和政策措施,以推动中小学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中小学教育一定要摆脱“应试教育”的影响,努力向素质教育转变,这是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提出来的一个紧迫课题,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长期实践和理论探索的宝贵经验总结和概括。它正在形成为政府、教育界和社会各方面的共识,成为推动基础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我国教育事业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项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1996年,全国已有92%以上的人口地区普及了小学义务教育,52%的人口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分别达到了98.8%和82.4%,小学和初中在校生分别达到1.36亿人和5000多万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在校生达到177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769万人)。基础教育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了数以亿计的合格的劳动者,并为培养上千万各级各类专门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深化,积累了许多单项的或综合的改革经验,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各级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基础教育发展和改革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就,是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和前进的基础。

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国基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当一部分地区和学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试教育”的倾向,这已经成为困扰我国中小学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所谓“应试教育”,是指在我国教育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偏离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单纯为应付考试、争取高分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种倾向。它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的发展;教育内容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和生产劳动教育,只重知识传授,忽视能力与心理素质培养;学生课程负担过重,挫伤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他们全面素质的提高。这种教育倾向,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它受到了教育界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批评。为了克服这种倾向所带来的弊端,不少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校长期致力于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方面的探索。特别从80年代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工作者和很多学校进行了改革实验,如愉快教育、情境教育、和谐教育等等,收到了可喜的成效。正是在多年来教育研究和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才进一步明确了在基础教育中必须实施素质教育及其基本任务和目标。因此,素质教育不是突然提出来的,关于素质教育的思想和实践也不是最近才开始强调的;应该说,它是在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推进教育整体改革的过程中逐步明确并得出的必然结论。

积极推进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仅是克服“应试教育”弊端的总对策,更是迎接21世纪挑战,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我国正在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到下世纪中叶,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此,我们要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要增强综合国力,迎接新世纪国际竞争的挑战,使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代代相传。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中华民族在21世纪能否以富强、文明之邦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归根到底取决于我们能否培养出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建设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正是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战略方针的具体体现。

实施素质教育又是教育领域自身发展和改革的要求。我国正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所谓义务教育,指的是依据国家法律,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教育观念从传统到现代化、从少数到全体、从个人权利到社会义务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就是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使每一个人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全面的发展,素质教育完全反映了义务教育这一要求。尤其是因为我们正处在一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和进步的时代,这不仅对未来人才素质提出新的要求,而且对现行教育观念和教育制度提出新的挑战,一次性学校教育将转变为终身教育,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把提高学习者的全面素质作为重点。在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学生学会终身学习和发展的能力,在德智体等方面打好基础,这也是为构建21世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终身教育体系做好准备。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对于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曾经高瞻远瞩地指出:“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牢牢记住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邓小平同志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把提高全民族素质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根本目标和任务。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和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199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针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实际,明确提出:“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李岚清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基础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上述一系列有关素质教育的宏观决策表明,党和国家把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作为关系面向21世纪中华民族历史命运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问题提到了我们的面前。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从理论和实践上做出回答。

二、全面而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实施素质教育的涵义

实施素质教育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对素质教育的涵义的认识,也要经历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深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的,需要在实践中逐步统一和提高认识。这里,我仅就目前有关素质教育涵义上的一些问题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第一,关于素质教育的基本涵义。

素质教育从本质上说,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为实现教育方针规定的目标,着眼于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注重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也就是说,素质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面向少数学生;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单纯应付考试;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而不是让学生被动地、机械地接受知识。

第二,关于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关系。

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都应遵循的基本指导方针,但是由于“应试教育”对贯彻教育方针产生了严重干扰,教育方针在基础教育领域的许多方面不能落实。实施素质教育,正是要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准确地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同时,素质教育既体现一种教育思想,又表现为一种实践模式。素质教育不仅强调全面性,而且强调全体性、基础性和发展性。不少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素质教育有助于克服在教育方针贯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供了具体而有效的途径和保证。

第三,关于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

有的同志认为,“应试教育”的核心在于存在考试,有考试必有应付考试的办法,不取消考试,就无法摆脱“应试教育”的影响。我们应当把作为具体方法的考试和作为指导思想的“应试教育”区别开来。素质教育不赞成把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学生成绩的唯一标准,更不赞成把学生考试分数或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师、校长、学校工作业绩的唯一标志。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而是把考试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要改革和完善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的制度。

第四,关于素质教育与因材施教的关系。

素质教育强调面向全体学生,有人担心这样做是否会忽视学生的差异和个性发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素质教育中的面向全体,正是面向有差异的每一个个体,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就学生个体而言,指的是“一般发展”与“特殊发展”的统一;就群体而言,指的是“共同发展”与“差别发展”的统一。在教学中,要把群体培养目标与每个受教育者的具体发展目标统一起来。所以说,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一定会十分重视因材施教,重视学生个性发展。

第五,关于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

克服“应试教育”的偏向,实施素质教育,目的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学校的教学工作主要面向少数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挫伤了大多数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即使对于少数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得不到充分发展,这些都直接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与“应试教育”不同,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观的立足点是要充分考虑如何更好满足未来社会发展以及学生全面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全国许多地方的实践表明,成功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一般都会得到增强,表现出思想道德健康、分析思路宽广、知识基础扎实、创造精神与动手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的品质显著增强等特点,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这也正是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

把素质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就是要开设选修课,开展课外活动,就是发展特长,这是不够全面的。选修课、课外活动、发展特长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也常常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但这并不是素质教育的全部。真正的素质教育是在教育方针指导下,从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特点出发,因地因校制宜,着眼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与各个环节,运用多种方式着力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全面成长。

三、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主要政策和措施的考虑

彻底扭转“应试教育”的倾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刻的变革。要转变教育观念,深入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要调整教育结构,改革考试、评估、督导等制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证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推进素质教育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教育系统、劳动人事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实施素质教育,首先是教育思想观念上的一场变革。由于现行用人制度和考试选拔制度的某些负面导向,加之中国长期旧文化传统和科举制度的影响,不仅在教育界,而且在社会上,广泛存在着把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的思想观念。这无形中构成了对基础教育的社会压力。只有冲破这种传统观念,确立新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才能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氛围。

学校教育工作者首先要转变观念。为了培养跨世纪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要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把握教育规律,学校教育应着眼于使学生奠定终身学习的基础,为年青一代适应日后进入社会做好必要的知识、能力准备。对实施素质教育要有紧迫感、历史责任感,建议各地近期内就素质教育问题对全国中小学校长有计划地实施轮训,切实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衷心希望家长和全社会树立新的人才观。我们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就需要人才,而人才不仅包括掌握了高深科技、文化知识的高层次专家、学者,而且包括工作在各行各业中数以亿计的有道德、能敬业、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行行都光荣,行行出状元。没有这两支高素质的队伍形成合力,国家就不会有希望。要加强这方面的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在全社会造成重实际、重素质的好风气,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也在于政府行为是否到位。湖南汩罗、山东烟台、威海以及其他省区市的一些地区能够大面积地实施素质教育,其中重要的一条,也就在于省、地、市各级政府的正确指导思想,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同志能正确对待升学率问题,主动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松绑”。

(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调整宏观教育结构,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高等教育供求关系的过于紧张,是造成“应试”竞争的直接原因。考普通高校和考重点高中,现在仍然是根“独木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扩大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从国情和社会经济结构看,目前我们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重点应放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积极发展职业教育这两个方面;而高等教育还只能采取适度发展的方针。因而在教育结构上,更重要的是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实施开放教育和教育分流(如发展广播与卫星电视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并为高中后就业者提供回归高等教育的可能性和机会(如发展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建立纵横交错、相互沟通的教育网络,使人们,特别是年青一代有多条成才之路,多次成才机会。

当前,要特别重视发展职业教育,有计划地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其中重点发展初中后即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普遍建立高、中级职业培训中心,以更好适应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缓解升学与就业压力,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三)大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逐步实现“平等受教育”

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人民群众广泛地产生了希望受到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但由于薄弱学校的存在让家长不能放心,于是就出现了“择校”的现象,加剧了“应试”竞争,加重了学生的压力和负担;同时,在客观上也可能进一步加大学校间原已存在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方面的差距,这一切均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在“文化大革命”以后恢复教育的阶段,集中一定的力量先重点办好一部分学校是必要的。现在这个阶段已经过去。今后不能在义务教育阶段再人为地搞重点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就是要尽可能办成规范化的学校,以体现国家给予每一个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机会,这样做有利于缓解择校与“应试”竞争,至少义务教育阶段能做到这一点。

当前要下大力气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提高所有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积极性。国家教委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是坚定的,目前已决定除“两基”评估验收外,暂停1000所示范高中、2000所重点职业学校等达标评定活动,以便各地把更多的投入放在薄弱学校建设上。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薄弱学校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实领导班子,提高师资水平,并通过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善薄弱学校生源。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如全面规划,调整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投资使用效益;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鼓励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校长、教师轮流到薄弱学校工作;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与薄弱学校挂钩、联办或合并;改革办学模式,将薄弱学校改建为特色学校;以及选派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薄弱学校支教等,均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目前薄弱学校的数量已有减少,但由于学校建设欠帐太多,教育投入仍嫌不足,薄弱学校的数量仍较大,要从根本上治理好薄弱学校,尚需下大力气,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

(四)加快升学考试和测评制度改革

科学的考试和测评制度,将有助于弱化“应试教育”的倾向,对推进素质教育起积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国家教委一直在研究如何加快升学考试制度的改革,对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等各个层次上的升学考试工作都作了认真研究和改革试点的部署。

小学升初中制度改革的总的原则是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要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九年成为一个完整的学段,中间再没有选拔考试。

初中升高中制度的改革应提倡多种升学办法并存,除现有“中考”模式外,鼓励各地进行新的探索。但首先要因地制宜地做好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分流导向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还可考虑采用升学指标分配与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合理挂钩的招生办法,即依据当地高中教育普及程度和乡镇、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将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乡镇、学校,由学校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予以确定,这样能缓解中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压力,有利于将学校从“应试”竞争转到办学水平竞争的轨道上来。

高考改革一直在进行。1990年国家教委正式确定高中毕业会考并相应逐步减少高考科目设置的整体改革方案。这项改革的主要意图是:(1)把衡量高中毕业生的全面素质与合格考试,同以升大学为目的的选拔性高考区别开来;(2)在高中合格考试及全面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逐步减少高考科目数量,减轻学生负担;(3)高考科目的设置权逐步交给地方和高校自身确定。这项改革的最终目标:随着各方面配套改革的条件不断成熟,高校招生工作的权力要逐步由政府为主转到高校手中。届时,高校可以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自行决定考试的科目和门数,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向选择要报考的高校及专业所要求的考试科目和门数。这样,既减弱高考对中学教学只重视某些课程的“指挥棒”作用,又有利于高等学校根据自身特点选拔新生。另外,高考报名要社会化,与所在中学脱钩。同时,可考虑高考批次化,逐步改变一次高考定终身的局面。中学不应设高考辅导班、补习班,高考的补习、辅导应在社会上进行。随着高等教育事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考还应由主要考查学生在中学阶段学了些什么,转向主要检验学生是否具有进入高等学校进一步学习的能力。

学校中平时的考试测评制度也要改革。在这方面,已有不少地区创造、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如烟台市芝罘区一些学校已取消小学考试成绩百分制,实行“分项考核+等级评价+特长评价+鼓励性评语”的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特别在义务教育阶段,应淡化考试竞争,淡化分数意识,考试成绩不宜排队、不宜公布,这客观上有利于缓解考试竞争,这是小学阶段考试改革的方向。当然记分方法并不是最根本的,百分制与四分制、五分制是度量上的不同。最重要的还是考试目的与内容的改革。平时的考评要发挥其对学生发展的诊断功能和对教学的改进功能,重视形成性评价。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评语的改革。以往生硬的评语被学生视为给家长的告状信,现在正面引导式的鼓励性评语则给学生以温暖和激励,它符合小学生年龄阶段的心理发展规律,最大的好处则是鼓舞了学生的自信心,愿意继续去发扬优点和改正缺点。这看起来是评语的改革,其实是教育观上由不尊重学生到尊重学生的转变。这需要教师的爱心、细心和耐心。烟台等地考试制度改革的经验,要在继续试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广。

(五)抓好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

课程教材改革是落实素质教育的关键性环节。近年来,我们对中小学课程作了较大改革,确立了由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三个部分构成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课程教材的编写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但目前小学有9科,初中有13科,总的看,课程门类太多,教材内容不少方面偏深,要记的东西也多,不同程度地脱离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需要进一步改进。课程教材改革要注重基础,精简内容,减低难度,注重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并重视对学生能力发展的培养。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使广大学生有时间、有条件接触自然和社会,参加劳动和实践。课程教材改革难度虽大,但必须改。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一步制定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核心的新课程体系。考虑到制定新课程体系需要较长时间,国家教委和各省区市教育部门现在起就要认真组织力量,积极、审慎地研究并调整现行课程方案。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教师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着眼于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教学工作方案的研究和实验,注意学科之间的相互衔接。在整个教育过程中,特别是课堂教学,要运用一切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以更多的独立思考问题与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和成长。

(六)加强师范教育与教师在职培训,提高整体师资队伍的水平与质量

实施素质教育,最终要落实到学校、落实到教师,体现在学生身上。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和教师队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校长的教育质量观和价值观,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行为。教师更是素质教育的直接组织者和实践者。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必须加强职前师范教育与教师在职继续教育,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希望各级师范教育系统、教师培训系统都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改革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和教学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师资。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要认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师待遇,把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素质不断提高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及时表彰、总结、推广与奖励。

(七)切实建立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

目前,升学考试制度改革能对实施素质教育起到有力的导向作用。但初中以上升学考试毕竟是选拔性考试,还难以满足对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主要特点的素质教育的全面评价要求,因此,有必要建立关于素质教育自身的评价制度。湖南汩罗、山东烟台等地素质教育取得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建立素质教育的有效运行机制,包括科学的、有效的导向机制、制约机制、评估机制和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等。但实践表明,局部地区改革试点的经验,一旦在大面积地区推广,有时会遇到一些在局部试点时未曾有过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对试点经验的推广,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审慎操作。

最近,国家教委已修订下发《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希望各地据此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即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素质进行全面评价;从教书育人方面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价;从办学思想、管理水平、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以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激励机制,促进素质教育目标的落实。同时,还要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质量监测指标,完善素质教育的评估监测体系。总之,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总结和交流开展素质教育的成功经验。

(八)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产生“应试教育”倾向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是我国社会用人制度还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我国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尚未完善的条件下,学历往往成为判断人的知识能力的唯一标准,这种学历本位的用人制度与“应试教育”中追求高学历、重书本知识轻实践能力,是紧密联系着的。因此,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而稳步地推进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条件。国家教委要配合劳动、人事部门逐步实行学历与能力并重的用人制度,重学历但不唯学历,重在真才实学,还应加快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为全体受教育者都能提供成才的机会和条件。

在我国跨世纪的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进程中,基础教育领域有两个核心的问题,一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二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两者都离不开素质教育。我们相信,在全国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关系祖国未来前途和命运的高质量基础教育,即一流素质教育一定能够在全国得到成功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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