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共同体思想研究_恩格斯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共同体思想研究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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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共同体的思想,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学界注重对生产关系、社会形态的研究,而对社会共同体的研究则是一个薄弱环节。但是,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我们不但要有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意识,更要有唯物史观的社会共同体意识。今天,我们所处的是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各国人民利益交融、兴衰相伴、安危与共。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严峻突出的全球性问题,我们应当顺应时代潮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强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共同体思想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化对这个问题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的认识。

       一、社会共同体概念辨析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里所说的不同人群,就是由各种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联系的人们所组成的人群共同体,亦即社会共同体。所谓社会共同体,就是人们以一定的纽带所联系起来的社会集合体,是不同人群所采取的社会组织形式和存在方式。

       从不同的角度看,对社会共同体的认定有各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从人类历史的角度看,社会共同体表现为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也就是人类社会共同体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史。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历史考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马克思把人类最初以“部落所有制”为基础形成的共同体称为“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亦即“原始共同体”、“群体”,[1](P123)也就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2](P212)这种共同体“所有制的各种原始形式,必然归结为把各种制约着生产的客观因素看做是自己的东西这样一种关系;这些原始形式构成各种形式的共同体的经济基础,同样它们又以一定形式的共同体作为前提”。[1](P152)在这种共同体中,“人最初表现为类存在物,部落体,群居动物”。[1](P147)第二种是以“古代的所有制形式”[1](P126)(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称作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为基础形成的奴隶制、农奴制共同体,它“是以共同体和以共同体中的劳动为基础的那种所有制的必然的和合乎逻辑的结果”。[1](P147)第三种是以“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2](P149)为基础形成的“封建的共同体”,[2](P213)即“中世纪的共同体”。[2](P211)’在这种共同体中,“作为直接进行生产的阶级而与这种共同体对立的,已经不是与古典古代的共同体相对立的奴隶,而是小农奴。”[2](P149)其后,“在现代民族那里,工业和商业瓦解了封建的共同体”。[2](P213)在封建社会“现实的共同体”解体的基础上形成了资本主义原始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的普遍性趋势”造成了“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而个人从这个基础上出发的实际发展是对这一发展的限制的不断扬弃,这种限制被意识到是限制,而不是被当作神圣的界限。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1](P171~172)当个人的全面性发展变为现实,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但是要使这种全面性变为现实,必须使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解体的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发展。”[1](P148)这就是社会共同体不断产生和更替的根本原因。

       第二,从社会属性的角度看,社会共同体有政治共同体和非政治共同体形式。政治共同体是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作为阶级成员的人们为了自己阶级利益的需要结合而成的社会集合体,主要是国家、政党以及其他带有阶级性的政治团体。这类共同体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利益进行的。随着阶级的产生,国家作为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出现在人们面前,社会创立一个机关来保护自己的共同利益,免遭内部和外部的侵犯,这种机关就是国家政权,它是政治共同体的核心。非政治共同体即不具有阶级属性的社会团体,大体上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历史上形成的氏族、部落、家庭、民族等社会组织形式。对于民族来说,从形成和发展过程上看,有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之分。恩格斯曾经指出,在欧洲“一个挨着一个形成的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是“中世纪的巨大进步”的重要标志。[3](P236)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内部形成了一个个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因素的稳定的共同体,正是这些共同体推动了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另一类是现实社会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种非政治性的社会组织形式,如各种群众性的社团、慈善团体、经济组织、绿色组织等,这类团体在社会的交往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第三,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有家庭、民族、国家、社会、人类等诸多类型的共同体。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提出和强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崭新理念,是立足中国而又面向世界,总结历史而又正视现实,不忘过去而又放眼未来,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的战略思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理念,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在国家和民族之间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4]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各自和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这既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科学内涵的深刻揭示,也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总布局和总路径。

       第四,从社会利益的角度看,各种各样的共同体说到底都是利益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所考察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形成、发展和更替,都是基于各种经济利益而导致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讲到,封建制度决不是现成的从德国搬去的。日耳曼人占领了罗马帝国,但是它的立足、存在和发展,完全取决于被占领国家的生产条件和交往条件,否则就完全无法占领这个国家的财产。“定居下来的征服者所采纳的共同体形式,应当适应于他们面临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起初情况不是这样,那么共同体形式就应当按照生产力来改变。这也就说明了民族大迁徙后的时期到处可见的一件事实,即奴隶成了主人,征服者很快就接受了被征服民族的语言、教育和风俗。”[2](P207)这说明,建立什么样的共同体,完全是由建立者的利益所决定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所以能够结成广泛的反法西斯的统一战线,就是因为面对穷凶极恶的侵略者,有着共同的国家和民族利益。

       社会共同体与社会有机体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创立唯物史观时起,就是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来把握的。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5](P84)列宁在批评那种“把社会关系看做是这些或那些制度的简单的机械的组合,看做是这些或那些现象的简单的机械的联结”的形而上学观点时,也明确说过,社会是“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6](P55)社会有机体,或称社会机体,即社会的有机构成、有机系统,是对社会系统的总概括,它表明人类社会是一个完整严密的整体。社会有机体既包括社会生活的三大领域即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社会上层建筑,又包括人和以一定的社会纽带联系起来的家庭、氏族、民族、国家、政党等人们的共同体。可以说,社会有机体是包括一切社会要素之有机统一的综合范畴。社会共同体范畴则主要是指后者。将社会共同体和社会有机体加以区分,有利于对社会系统的结构层次作更深入全面的分析,从而在整体上更好地把握它。

       社会共同体与社会形态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社会共同体相对于社会形态来说,也是一个综合性范畴。社会形态是指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是具体的历史的,任何具体的社会形态都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特殊阶段和特定的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不但内在地包含了社会形态,同时也包括现实社会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种政治的和非政治性的社会组织形式。本文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共同体思想的论述,立足于社会共同体与社会形态的一致性。

       二、社会共同体是人与社会的基本存在方式

       社会共同体体现了人与社会、社会与人的统一,是人与社会的基本存在方式。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135)他又说:“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P1)马克思这两段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的本质既深藏于内,而又表现于外,人通过世界、国家、社会等共同体而存在。这些“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这些“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2](P151)“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不管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2](P160)这就是说,人与社会是统一的。人生产社会,社会生产人。人的存在形成了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使人的本质得以表现出来,没有社会共同体也就没有人,反之亦然。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二者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人与社会的统一或者说存在方式系于一定的纽带。归结起来,大体上就是两种纽带: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和以社会关系为纽带。正如恩格斯所说:“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3](P13)

       氏族社会以一定的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它是人类社会发展早期阶段最基本的社会共同体形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家庭是氏族社会的细胞和血缘关系的载体,它的产生和形成曾对社会制度起过重要的作用。在那个时期,劳动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都受到限制,社会制度也就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血缘关系的作用逐渐减弱,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以后,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就被受所有制支配的社会共同体所代替。恩格斯曾经深入细致地考察过作为氏族社会细胞的家庭从最早的群婚制发展到一夫一妻制的过程,揭示了这些变化完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

       进入奴隶社会以后的阶级社会,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即一定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为纽带形成为新的社会共同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所论述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三种社会形态,或者说三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共同体,也可以说是人的发展的三个阶段、三种不同的存在方式,就是提出了三种相互区别而又紧密联系的划分标准,即“人的依赖关系”时期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物的依赖关系”时期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个人全面发展”时期的共产主义社会共同体。[1](P52、56)

       对于“人的依赖关系”时期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来说,是人类社会的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个人没有独立性,直接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共同体,人们之间的联系只限于共同体内部。无论是最初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共同体,还是后来随着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出现的各种地域共同体,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农村公社和城市公社,都是如此。在这种共同体内部,“人都是相互依赖的: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俗人和牧师。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7](P94~95)“在这里,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不能想象会有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因为这样的发展是同原始关系相矛盾的。”[1](P136)

       对于以“物的依赖关系”时期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来说,是个人发展的一定阶段,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社会关系体系,人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在这种社会形式下,个人还处于创造自己的社会生活条件的过程中,而不是从这种条件出发去开始他们的社会生活,这是各个人在一定的狭隘的生产关系内的自发的联系。这种社会联系以异己的物的关系的形式同个人相对立,人的发展依然受到社会关系的束缚和压抑。所以,这种独立性只是形式上的。在这种形式上的独立性外观下掩盖着的是内在的人对人的依赖关系。

       对于“个人全面发展”时期的共产主义社会共同体来说,每个人得以全面发展,获得了自己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个人及其自由个性是历史的产物,人的发展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发展的前提下,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他们的关系成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即共同控制的关系。

       因此可以说,人类社会发展的三种形态,也就是人与社会相统一发展的社会共同体的不同表现形式。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2](P169)越来越快,“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2](P168)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时代主题,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日益呈现出多极化、区域化、国际化的趋势。其中有已经形成的在具有同一社会属性前提下建立的共同体,如欧盟。但是更多的则是在新的形势下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别而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共同体,如中国—非洲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国—阿拉伯国家命运共同体、中国—拉丁美洲国家命运共同体、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共同体,等等。这表明,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经济要繁荣,生活要提高,成为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过去那种奉行冷战思维、零和博弈、丛林法则,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已经行不通了。

       三、社会共同体的普遍本质和特殊本质

       社会共同体的本质规定,既具有普遍本质,又具有特殊本质,是普遍本质和特殊本质的辩证统一。

       对于人类社会来说,社会共同体的普遍本质,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进一步说是由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归根到底是由利益关系决定的,所有制关系本质上就是利益关系。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5](P2)这种基于所有制而形成的生产关系,就是社会共同体的普遍本质。马克思还说过:“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2](P340)这种人类历史发展中的特殊阶段的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总和,就是社会共同体的特殊本质。这种特殊本质内在地包含了普遍本质,是二者辩证统一的矛盾共同体。

       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是作为这种一定的社会共同体而存在,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归根结底,这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如马克思所说:“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2](P147)所以,各个国家、民族在社会共同体的发展道路上不仅有共同的本质,而且都有自己的特征、特点和特色。世界是多向度发展的,世界历史更不是单线式前进的方程式。我们应当尊重世界的多样性,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关键要看它是否符合国情,能不能够解决这个国家所面临的历史性课题,而这只有该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这是一个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当今世界一些地区战火频仍、动荡不已、民不聊生,以致造成人道主义灾难,正是某些大国推行强权政治,执意要把自己的价值准则和政治制度强加于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中国的国情决定不能全盘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和发展模式,必须走自己的发展道路。否则不仅会“水土不服”,而且会带来灾难性后果。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中国必然走独特的亦即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这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富民强国的正确道路。今天我们走出了这样一条道路,并且取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功。

       但是,中国将始终做一个虚心学习的国家。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中国虽然取得了巨大发展成就,但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中国人民为自己取得的成绩感到自豪,但不会骄傲自满、止步不前,而是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以开放包容心态虚心倾听世界的声音。中国坚持和而不同的思想,尊重和保护文明多样性,积极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中国将继续向世界学习、向各国人民学习,学习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推动中国和世界发展得更好。[8]

       中国的发展举世瞩目,引起国际社会的巨大反响和广泛关注。一些国外学者认为,中国的快速发展,导致一些西方理论正在被质疑,一种新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正在颠覆西方的传统理论。还有学者认为,中国通过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摸索出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不仅适合中国,也是发展中国家仿效的榜样。更有学者认为,“中国模式”的有效性证明,西方自由民主并非人类历史进化的终点,人类思想宝库要为中国传统留一席之地,等等。一位国际友人说得好,中国是一个大国,将会变为一个强国,但绝不会成为一个“帝国”。举目环宇,各式各样的“国强必霸论”“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等论调不攻自破,“唱衰中国”“扳倒中国”的图谋彻底破产。

       四、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的历史性飞跃和虚假性质

       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这一过程及其结果有十分精彩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说,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2](P404)在这个世界里,占支配地位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它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这是一次胜利的进军,一次巨大的历史性的跨越。尽管它伴随着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尽管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的产生和形成是一部充满了血与火的历史,但毕竟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

       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的虚假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把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共同体称作“冒充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如剥削阶级的国家等。因为这种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存在的,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2](P199)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亦是如此,只不过它披上了一层自由、平等、博爱的外衣罢了。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一针见血地揭露的那样,劳动力的买和卖,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权支配自己的东西,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和私人利益。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前定和谐下,完成着互利互惠、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但是一旦离开这个领域而进入生产领域即资本家的工厂和车间,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立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5](P168)

       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的科学论断,全面、系统、周密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认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这是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同样是历史的必然性,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所以,今天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调节能力,充分估计到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方面长期占据优势的客观现实,认真做好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合作和斗争的各方面准备。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必须同生产力更发达的资本主义长期合作和斗争,还必须认真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创造的有益文明成果,甚至必须面对被人们用西方发达国家的长处来比较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不足并加以指责的现实。我们必须有很强大的战略定力和正能量,坚持在国际关系中倡导和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聚同化异,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共同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努力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发展。

       五、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社会“真正的共同体”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只有自由人联合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①恩格斯则更直接地称其为“共产主义联合体”,[2](P308)以此与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相对立。他说:“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2](P308~309)

       第一,在这种共同体中,人与自己所处的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社会关系不再作为异己力量支配人,而是置于人们的共同控制之下。个人与社会融为一体。人们所创造的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成为人们全面而又自由地发展的条件。“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发挥他们的得到全面发展的才能。”[2](P308)“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P199)总之,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422)

       第二,在这种共同体中,不再有阶级和阶级对立,个人的性质将发生重大变化。个人将不再是“阶级的个人”[2](P199)“地域性的个人”[2](P86)或“偶然性的个人”,[9](P159)而是“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2](P86)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有个性的“自由人”。个人的全面性真正成为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不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对于包括资产阶级社会在内的阶级社会来说,“某一阶级的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的与另一阶级相对立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总是这样一种共同体,这些个人只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种共同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而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个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2](P201~202)这就是共产主义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在消灭了分工的条件下,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已不再是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压迫人的力量,而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2](P165)

       第三,在这种共同体中,人们关于财富的观念与财富尺度也将发生重大转换,衡量财富的尺度将不再是拥有物和金钱的多寡,而是拥有多少自由时间。所谓自由时间,就是人们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是个人可以用来自由发展的时间,[10](P23)亦即人们能够用于从事科学、艺术、社会交往等发展人自身的时间。正如马克思所说:“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作为必要的基础。”[1](P215)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自由人联合体中,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越来越少,人们拥有越来越多的自由时间,“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10](P104)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恰恰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表明劳动只是人的谋生的手段,表明人的本质还没有得到真正实现。这是因为,“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必需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役畜。他不过是一架为别人生产财富的机器,身体垮了,心智也变得如野兽一般。现代工业的全部历史还表明,如果不对资本加以限制,它就会不顾一切和毫不留情地把整个工人阶级投入这种极端退化的境地。”[5](P90)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对立,获得了完全的典型的形式。资本家窃取了工人为社会创造的自由时间,也就是窃取了工人的财富,窃取了社会的文明。“如果时间就是金钱,那么从资本的角度来看,这指的只是他人的劳动时间,用最准确的语言来说,这种时间当然是资本家的金钱。”[10](P23)所以,在共产主义社会里,自由时间的增长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能的手段、基础与保障。有了充裕的自由时间,人才拥有真正的财富,时间才会真正成为自己的“金钱”,人的能力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和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才有社会的真正进步和文明的发展。

       注释: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99页。当然,马克思也有在其他情况下使用过“真正的共同体”,例如,他在论述“人只是在历史过程中才孤立化的”时候说:“例如在资产阶级社会里,工人完全丧失了客体条件,他只是在主体上存在着;而和他对立的东西,现在却变成真正的共同体,工人力图吞食它,但它却吞食着工人。”(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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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共同体思想研究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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