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书语法研究的几点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语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要谈这个问题必须从我的老师说起,因为是他们带领着我一步一步走进专书语法研究的大门。
我从60年代开始在陆志韦先生指导下从事《左传》专书语法研究,他耐心地把着手教我,象是带一个小学生。记得他让我习作的第一个虚词就是《左传》的“之”。他要我先分析资料,把分析的初步结果写成素材给他看,他审阅非常仔细,常在稿纸两边作些批语,面谈时还要详细指点。其间还受到丁声树先生、吕叔湘先生耳提面命、谆谆教诲。每当我想到他们对我的严格要求与亲切教导,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我现在写这篇文章就是想把他们的教诲记下来,并把我在他们指引下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永远鞭策自己,同时也想表达我对几位恩师感激怀念之情于万一。
本文从以下两方面来谈:一、专书语法研究的意义和作用;二、专书语法研究的方法。
一、专书语法研究的意义和作用
1.1 专书语言研究是汉语史研究的基石
汉语史研究必须探求汉语在各个时期的特点,总结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因而对各个时期代表作的专书研究就成为建造汉语史大厦必不可缺的保证。数十年我们的师辈一直不间断地倡导专书研究。拿我亲身感受而言,60年代初,陆志韦先生就亲自带领我们投身这项工作。吕叔湘先生在担任语言所所长期间曾不止一次对古汉语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强调,汉语史研究应以专书研究作为基础。1979年他在写给古汉语研究人员的一份建议书中写道:“要对古代汉语进行科学的研究,就要注意时代和地区的差别。对于这些差别,现在还只有一些零碎的认识,还缺少系统地探索的成果。要进行研究,现在还只能先拿一部一部的书做单位。一方面在同一作品中找规律,一方面在作品与作品之间就一个个问题进行比较。”丁声树先生生前也一再教导我们说,那种任意选取例句的作法不能科学地总结规律,应对专书进行穷尽的调查研究。杨伯峻先生1986年在为拙著《〈左传〉虚词研究》撰写的序言中,一开始就提出这个问题:“我始终认为写一部汉语语法史虽然是必要的,却不是一人一时所能写好的。它不仅需要作汉语语法的断代研究,还要在某些地区方言中作特异的语法研究;在上古、中古文献中,也有必要作专书、专题的研究以及综合某些方面的比较研究。就是这些研究,无论专书的厚薄、专题的宽窄、比较范围的大小,而要求做得资料充实、分析细密、真能反映客观语法现象,又能抓住其特点,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也是不容易的。近年来有不少同志在这方面作了努力,这是可喜的现象。”杨先生认为这些专书、专题研究很有意义,它们“给汉语语法史的研究奠下基石。有无数块这类基石,便铺砌成建筑汉语语法史的坚实地基。不这样,汉语语法史的高楼大厦便是建筑在泥沙之上。”(注:见何乐士《〈左传〉虚词研究》序言,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1993年郭锡良先生在《四十年来古汉语语法研究述评》一文中再次强调“汉语语法史需要建立在专书语法研究、断代语法研究的基础之上。”(注:见郭锡良《汉语史论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25页。)
由上所述可知专书语法研究对于汉语语法史的至关重要的意义及其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正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投身于这一工程之中。
1.2 专书语法研究是专题语法研究的重要依据
专题语法研究有横断面的,即考察某一问题在同一历史阶段内众多古籍中的反映。可首先重点研究一部或几部古籍,调查分析某一问题在其中的特点,然后再拿到同一历史阶段的其它古籍中去检验,进而补充或修正自己的看法。回想过去我在丁声树先生指导下撰写《论“谓之”句和“之谓”句》一文时就是这样做的。我首先仔细考察了《左传》中这两种句式的异同,得出一个初步看法;但对这一看法是否具有普遍性还没有太大把握,于是选了另外 9部先秦古籍,加上《左传》,共10部。从这10部古籍中搜集到“谓之”句381例,“之谓”句567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观察、分析、比较,对我原先的认识基本认同,但也有重要修正。接着又在先秦其它18部古籍中观察有关的语言现象,最终确认了自己的观点:“谓之”句是用来表示社会上对某一对象公认的约定俗成的称谓或说明,常用[A谓之B]句式,A代表某一被说明或称谓的对象,B代表社会上对A公认的、约定俗成的说明或称谓。 如:“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礼记·王制》1347》,孤、独、矜、寡是社会上公认的、约定俗成的分别对少而无父者、老而无子者、老而无妻者、老而无夫者的称谓。这类句子一般都省略了“谓”的施事主语(因为是社会公认而无需出现施事者),而把受事主语放在前面。而“之谓”句则多用来表示说话人对某一对象的主观认识。特别在双方对同一对象有不同理解的争辩中,说话人常用[B之谓A]句式(B表示说话人自己的看法,A表示某一被说明的对象),表现出强烈的主观色彩。如:“为仁与为国不同。为仁者爱亲之谓仁,为国者利国之谓仁。”(《国语·晋语一》1.275 )从例中看出,“为仁者”认为“爱亲”才能算作“仁”,“为国者”则认为“利国”才能算作“仁”。同是一个“仁”,各有不同认识。“之谓”句常有施事主语出现(如此例中的“为仁者”与“为国者”),因强调的是各人的不同看法。可知“谓之”句和“之谓”句是两种互相对立的句式,彼此功能不同,不能任意替换。明确了这两种句式的区别,在阅读古汉语时就能对它们所传递的意义有更确切的了解。如果我不是在专书语法研究中对这两种句式进行逐例的分析和对比,并仔细观察它们在语段篇章中的运用特色;如果我只是任意抽例观察或单纯依靠《引得》的只言片语,是不可能看到两种句式的区别的。(注:这篇文章见何乐士《〈左传〉虚词研究》第24页—47页。所调查的10部古籍是:《左传》、《诗经》、《论语》、《孟子》、《老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礼记》。)
专题研究有纵断面的,即调查、研究某一问题在较长历史时期中所经历的发展变化。它也需以专书研究的成果作为依据。如我在写作拙文《〈左传〉否定副词“不”、“弗”比较》(注:拙文《〈左传〉否定副词“不”、“弗”的比较》见《第一届国际先秦汉语语法研讨会论文集》,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93—133页。)一文的过程中, 就认真参考了一些在专书或专一对象调查研究基础上写成的论文,如管燮初《甲骨刻辞的语法研究》、《西周金文语法研究》,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赵诚《甲骨虚词研究》,朱歧祥《殷墟卜辞句法论稿》,罗端《金文中‘勿’跟‘毋’两个否定词在用法上的区别》,丁声树《释否定词“弗”、“不”》,黄景欣《秦汉以前古汉语中的否定词“弗”、“不”研究》,周光年《先秦否定句代词宾语位置问题》,何莫耶《马王堆汉墓帛书中的“弗”》,高思曼《否定词“弗”的句法》,魏培泉《庄子语法研究》,张以仁《国语虚词集释》、《国语左传论集》,左松超《左传虚词集释》, 何乐士《左传虚词研究》,Edwin G.Pulleyblank(蒲立本)Emphatic Negatives in Classical Chinese( 《古汉语中表强调的否定词》),Takashima ,Kenichi Morphologyof the Negatives in Oraclebone Inscriptions(《甲骨卜辞中否定词的形态》)等论著(这些论著的扼要介绍均见原文“附四”:“本文参考论著”)。除此之外,还亲自调查了秦汉时期数十部传世文献和一些出土文献,以穷尽的方式对其中2858例“弗”作了逐例分析和统计。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尝试对“不”、“弗”的异同提出自己的一些新的看法。
1.3 专书研究是比较研究的必要准备
多年来我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深深体会到,无论是共时的比较或历时的比较,都需要专书研究作为基础,有没有这个基础不大一样。比如我在写《〈史记〉语法特点研究——从〈左传〉与〈史记〉语法的比较看〈史记〉的若干语法特点》(注:载《两汉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261页。)一文时,刚开始对《史记》的语法特色感到茫无头绪,面对一部庞大的《史记》,当时尚无《引得》之类的工具书,真不知从何下手。后来想到自己研究过《左传》的语法特点,可以以《左传》为线索,对《史记》也作出深入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两书进行比较。具体作法是以事件为纲,找出两书相对应的语句,从司马迁的古今对译和引文变化中找出不相同的部分;然后再在《史记》全书进行验证,看这些不相同的部分是否确实可以代表《史记》的某些语法特色。由于对《左传》、《史记》都作了专书调查研究,对两书的比较才得以顺利进行。此后又以《史记》语法特点为基础与《世说新语》对照,找出《世》的语法特征;(注:拙文《从〈史记〉和〈世说新语〉的比较看〈世说新语〉的语法特点》,载《魏晋南北朝汉语研究》,山东教育社1992年版,第86—178页。 )以《世》的语法特色与敦煌变文作比较,找出变文的语法特征;(注:拙文《敦煌变文与〈世说新语〉若干语法特点的比较》, 载《隋唐五代汉语研究》, 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33—268页。)以变文特征与元曲(以《关汉卿戏曲集》为代表)对照,找出元曲的语法特征。(注:拙文《元杂剧语法特点研究——从〈关汉卿戏曲集〉与〈敦煌变文集〉的比较看元杂剧语法的若干特点》,载《宋元明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9—242页。)事实证明,有了专书语法研究的成果作为基础, 历史比较就较易进行;所概括出来的语法特点也才可能有较高的科学性。
1.4 专书研究是建立新的理论的一个重要途径
我们知道,在科学研究中发现真理、建立新的理论可以通过提出假设,然后进行客观、全面、认真的求证来实现;更可以通过先进行深入调查第一手资料,然后归纳、上升为规律而建立理论。无论前者或后者,它们都必须以事实作为最重要依据。专书语法研究就是在扎扎实实调查分析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探求规律,提出理论。在这方面,我们的老前辈曾一再谆谆教诲。王力先生说:“怎么研究呢?就要从大量具体的材料中去归纳,从个别到一般。结论是在归纳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开头。……凡是先立结论,然后去找例证,往往都靠不住。因为你往往是主观的找一些为你所用的例证,不为你所用就不要,那自然就错误了。归纳的重要也就证明充分占有材料的重要。因为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个别的东西越多,越能证明你的结论是可靠的。”(注:王力先生《谈谈写论文》,见《王力文集》第20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461 页—462页。)
我自己在多年的研究工作中对此深有体会,试结合几个具体事例来谈:
(一)《古代汉语虚词通释》(注:何乐士、敖镜浩、王克仲、麦梅翘、王海棻《古代汉语虚词通释》,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一书自1985年出版以来,比较受到读者欢迎。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它不是采用照抄其它虚词书例句的方法,而是对大量古籍尤其是对先秦几部影响较大的著作中的虚词作了认真全面的调查和统计,在分析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归纳出各虚词的特点,选用了5000多个例句。该书前言也较受到读者重视,因为它比较精当地概括了该书九类虚词(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副词、助动词、感叹词、代词、不定数词)的特征和语法功能。这种概括是在对全书每个虚词的特征和功能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归纳、分类而得,每类虚词的特征及其每项语法功能都有大量例证作为依据,绝不是主观臆断或从别的著作中生搬硬套过来。
(二)对古汉语范围副词和副词定义的再认识。在拙著《〈左传〉的范围副词》(注:何乐士《〈左传〉的范围副词》,岳麓书社1994年版。)一书中,由于对《左》的20余个范围副词逐一分析,并同时参照了先秦其它古籍中的相关情况,看到范围副词与句中主语、宾语、谓语的关系以及它在句中位置的特点,觉得过去对范围副词的界说有的只说它表示施事、受事者的范围或“表明情态、动作的范围”等有嫌片面且过于笼统含混,在本书中提出“范围副词是对主语、宾语跟谓语发生关系时的范围或对谓语本身范围表示总括或限定的副词。”“范围副词的位置大多位于主语之后、谓语之前;少数位于主语、前置宾语或‘主·之·谓’结构之前”供大家讨论。
与此同时,副词的定义也应重新认识。过去在介绍副词时大都强调它的位置是在动词之前(少数在后),它的作用是修饰动词谓语或其它谓语。现在根据对《左传》范围副词的深入探讨以及对古汉语副词特点的全面考察,感到对副词的定义和特征也有再考虑的必要。是否可以这样说:“副词主要修饰谓语,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性质的各种特征;与此同时也对主语或宾语起修饰作用,显示它们在与谓语发生关系时的方式、状态、范围等。”
“副词的位置:副词大都位于主语后、谓语前,但少数副词位置较灵活,可位于主语、前置宾语、‘主语·之·谓语’结构之前或单句、分句、复句之首,有时也位于谓语之后。关键是无论在哪里,它的主要作用都是修饰谓语。”(注:这儿段引语见《〈左传〉的范围副词》中《〈左传〉范围副词概论》一文,第308页—309页。)
(三)在《从〈左传〉与〈史记〉语法特点的比较看〈史记〉的某些语法特点》一文中,通过对两书若干问题的穷尽调查与对比,并参照其它有关古籍,提出古汉语语法在发展过程中几个规律性的特征:
第一,动词谓语的发展变化是汉语语法发展的核心。动词谓语在各类谓语中占压倒多数(约85—90%),这一特点由《左》到《史》保持不变,但其中的复杂谓语的百分比由《左》的39%上升到《史》的60%,这是重大变化。以动词谓语为核心的扩展如“动词(或其短语)的并列”、“连动”、“动宾·动”、“介宾·动”、“动·介宾”、“兼语式”、种种状语和补语的发展变化…等,反映了谓语的复杂化。
第二,各类虚词(尤其是介词、连词、副词等),分工趋于严密,用法逐步规范。
第三,汉语句子结构要求以谓语为中心的平衡对称,这一内部规律有力地制约和推动着汉语的发展。
第四,句子结构的扩展与简缩的矛盾推动着句子的发展。如果说并列式、连动式的发展,兼语式的滋生、“介宾”作状、补的句式之增加等现象反映了句子结构的扩展;而由连动、并列结构变化为动补式,则表示了句子结构的简缩。这种简缩实际上是把动作行为及其结果在一个简化的动词结构中体现出来,包含着复杂的语法关系,是在高一级水平上的简化。由此可见,语法结构的发展并不仅仅表现在句子结构的扩展,它是在扩展与简缩矛盾的对立统一中向前发展。这可能是由于人们在交际过程中既要求表达的准确又要求语言的精炼。如果一味扩展,就会成为语言交流中的负担;如果一味简缩,又会变得晦涩难懂。可知语法格式在发展中的简缩不是退化而是向新的水平的跃进,有时甚至是一种质变——变成了新的语法格式,而在这新的水平上又孕育着新的扩展。
1.5 专书语法研究的成果是检验自己或前人成说的有力武器
我们可以利用专书研究的成果去检验和修正自己或前人由于没有来得及进行全面、穷尽的调查研究而于有意无意之中形成的片面性和误差。
比如我在《〈史记〉语法特点研究》一文中曾根据我对《左传》、《史记》动词谓语结构情况的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汉语句子中作为核心的动词谓语,它的基本发展趋势是谓语结构的逐步扩展,也就是谓语结构的复杂化。 ”(注:载《两汉汉语研究》, 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5页。)如果这一结论适合于汉语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那么由《史记》到《世说新语》,句法结构的变化特点就应该是动词谓语结构的进一步扩展和复杂化。但据我随后对两书的调查比较,动词谓语结构的复杂化并没有什么突出表现。也就是说,我发现自己在《〈史记〉语法特点研究》一文中提出上述结论时犯了主观片面性的错误。这一结论可能适合于某种历史阶段句法结构的发展特点,但却不能代表每个历史阶段的发展特点。因为谓语结构的扩展和复杂化不可能无限制地发展,它必然会受到语言交际内部规律的制约。人们在交际过程中所传递的信息量不能超越理解和记忆的一般承受能力,因而每一个“谓语读”的平均字数不能过多;到一定的阶段,句法上的发展就会自动调节,转换方式。至于转换为什么方式,则要根据各个时期语言发展的具体条件而定。总的来看,可能有以下几种方式:谓语结构本身的扩展,单、复句主要是复句内“谓语读”的增加,语段的发展和完备等等。由《史记》到《世说新语》,句法结构上最重要的变化有二,一是句子(主要是复句)所含“谓语读”的增加;二是语段的发展和完备。通过对《史记》和《世说新语》(特别是《世说新语》)的专书研究,检验出我以前结论的片面性,加深了我对句法结构发展特点的认识,并初步修正了自己的观点。(注:拙文《从〈史记〉和〈世说新语〉的比较看〈世说新语〉的语法特点》,载《魏晋南北朝汉语研究》,山东教育社1992年版,第155—156页。)
二、专书语法研究的方法
这里只是谈谈我个人在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方法:
2.1 鉴别原文,准备资料
2.1.1 鉴别原文。关于专书的选择因涉及到更多方面, 来不及在这篇文章里多谈。只从专书确定之后对原文的鉴别说起。由于传世文献在流传过程中可能受到删改或增修,确定某部专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之后,第一步工作就是对原文进行鉴别。应尽可能利用早期的、比较可靠的版本来鉴别自己所选择的当今出版的最好注本。比如《左传》,在今人注本中,我选择了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然后根据唐石经的《左传》刻本对它的正文逐字对照,有出入处用红笔做记号。这种对照使自己对所选注本与古本的出入,初步做到心中有数,在研究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做出分析、鉴别。另外,遇到《左传》某些疑难句例需要深入探讨时,《左传》杜预注、孔颖达疏、阮元校勘记以及其它古注古籍中所引《左传》有关原文,都可拿来作参照对校,最后作出自己的判断。
2.1.2 准备资料。指的是根据研究项目的需要准备资料卡片。 尽管我们已进入电脑时代,我也已经用上电脑,但卡片的抄写、分析与归纳对我来说仍不能被取代。我总认为,抄制卡片是研究工作的基础环节,对每一张卡片都不能马虎从事。正如语言学家Dwight Bolinger所说,在一百万个没有价值的事例之后,第一百万零一个事例却很可能就动摇了整个立足点。我在抄制卡片时,除摘取所需句或段的最小部分之外,必定还在卡片下方录出为观察分析研究对象特点所应有的较大语境。我们说依靠原书作为基础,绝不仅指依靠“引得”。“引得”是专书研究的重要参考,但却不宜把它当作主要依据。因为“引得”提供的资料往往断章取句或断句取出一个短语,如果脱离更大的语境,是很难掌握研究对象的确切作用和功能的。
更重要的是,资料的准备决不应局限在制作卡片上,还应进一步熟悉这些资料。所谓“熟悉”包括对原始资料的认真阅读、反复思考,对原著的深入理解、再三熟读,力求获得尽可能多的语感。这种功夫看似费力费时,实际会受益无穷。我在写《“政以治民”和“以政治民”句式的比较》一文时,就是通过反复阅读、对比它们所在的上下文,悟出两种句式的不同作用。甲式“政以治民”[Z以动宾]句式是从正面对Z的作用加以论述。这种句式常出现在一定的语段中:在这种句式的后面,说话人常接着指出事情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如“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左·隐》1.76),而Z 式“以政治民”[以b 动宾]句式则是表示施事者实际已经发出或将要发出的动作行为,如:“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左·桓》1.110),甲式的主语Z作为被论述的对象,是主题主语;它大多是不能发出动作行为的抽象名词,如“德”、“刑”、“信”、“礼”、“义”、“乐”……等,少数为具体的工具等物,如“弓”、“旃”、“旌”……等。乙式的主语(往往承前省略)绝大多数是可以发出动作行为人物(或国家)。甲式的出现常意味着下文的实际情况与它的论述相反;乙式的出现则表示事实上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动作行为。两式有其不同的作用和语境,不容混淆(详细讨论见该文)。如果不是反复熟读两式所在的上下文,我是不可能得到这一认识的。
2.2 分析归类,静态描写
2.2.1 专书语法研究一般都需分出词类和句型两大部分。 在词类方面应详尽讨论该书各类词的划分标准及其语法特点和阵容。对实词、虚词各类词应全部列举,并应有必要的统计数字。句型部分应包括该书全部句型而不应有遗漏。并应从语法体系的各方面探索其特点,描绘其在语法面貌上的共性与个性。无论词类或句型,有疑难的问题都应提出讨论。因为专书语法研究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对全部语料进行穷尽的调查研究,不允许“私吞”问题,而要求将全部问题公之于众。
由于专书研究要求对资料作穷尽分析,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例子。我们必须逐例分析、归类,这是能否进行科学归纳与描写的先决条件。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当我们没有进行或尚未完成逐例分析时,我感到心中无数、没有把握。然而随着对每个例子的认真分析,心中逐渐有数,眼前逐步明朗,调查分析到最后一个例子,也就往往达到胸有成竹的地步。
在分析每个例子时容不得半点急躁了草、贪图省事、敷衍马虎,而应全神贯注、一丝不苟。须坐得冷板凳,下得死功夫。马虎的工作只会导致费时返工和无尽的后悔。收获的大小,能否发现问题往往与态度的认真与否成正比。每当我在漫长而艰难的逐例分析过程中感到疲倦劳累而产生急于求成的念头时,我都用亲身经历的教训和“欲速则不达”的古训来鞭策自己。
由于分析的同时就试对每个例子进行归类,因而分析到最后,分类的框架就已基本上水到渠成。但在总的框架之下还需作一定的调整,因为有了总的归类之后需要回过头来认真审视各类特征是否突出;分类是否科学,是否足以互相区别;类与类之间的交叉现象哪些可以避免,哪些无法避免;对哪些无法避免的交叉现象应如何解释,如何处理……总之,对专书资料穷尽的分析和归类需要反复斟酌推敲,决不可能一蹴而就。
2.2.2 静态描写
经过对资料的逐例分析推敲,以及对归类的反复审识与思考,最终得以确定并列出类别,在此基础上就可进行科学的静态描写和阐述。
(一)静态描写要求全面、穷尽、科学。这是专书语法研究的最低要求。因为专书语言资料相对来说本身也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由于专书语料的局限很可能不是那么周密完备,但它自身究竟是作为一个系统在运作。面对这个语料系统,我们必须忠于它的本来面貌,进行实事求是地描写和说明。
静态描写注重归纳式的思维方法,注重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结论。穷尽地占有语言材料是专书语法描写的最重要前提,如果不从发掘和分析资料入手对语料事实进行详尽清晰的描写,而仅仅满足于画出几条不一定准确的线条,那不仅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甚至可能是做了自欺欺人、害人误己的坏事。因为穷尽、如实的描写至少还可以为后人作一点资料整理分析的积累工作,科学研究的整体就是在一点一滴的积累中向前发展的,而马虎粗糙的虚构,能留给人们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呢?美国语言学家斯托克威尔说:“语言的创造发明以及后来的发展丰富,的确是人类最杰出的成就,因此我把描绘这一成就的任务视为应当严肃地、庄严地从事的任务。但是这个任务不能靠在事实还不十分清楚的地方硬给蒙上一层精密的数学公式来完成。流行的句法理论大部分是用精密的迷宫线路谱写出来的模糊事实,……规律性并未得到解释”。(注:见(美)斯托克威尔《句法理论基础》,吕叔湘、黄国营译。)
(二)对语言事实的描写应该繁简结合。该简时应善于“简略”,该繁时不惧“繁琐”。我们在上面说到对语言事实的描写应清晰详尽、力戒马虎,这并不等于对全部语言事实都需作同样详细的描写。在分类中往往大多数例子归入少数的类,而少数例子却需分为数类。有的类拥有很多例子,如果这些例子所表达的都确属同一现象,就不需用很多笔墨去描写。在分析语料时严格要求逐例进行,在描写时则可以把众多同类例子当作一个例子对待。逐例分析并不要求逐例描写。在需要概括的地方作出简明扼要的阐述,反而能给人更为深刻的印象。
要善于发现各种特征以及其它有讨论价值的问题,平面的静态描写绝不等于一种机械性的重复劳动,它需要敏锐的观察力和创造性的思考。通过这种观察和思考能够抓住所研究对象的主要特征。对这些主要特征在描写时应力求准确清晰。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常常听见一种呼声,叫做‘不要搞烦琐哲学’。这个话是对的,但是要看用在什么场合。有些内容,写在教科书里,写在科普文章里,是烦琐哲学,但是放在研究性质的专著或者论文里,就不是烦琐哲学。在研究工作中,不但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得不出结果,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同样得不出结论。”(注:见吕叔湘先生为李临定《现代汉语句型》所写的序言,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三)描写应有步骤。所谓“步骤”有两层含义,一是描写本身的步骤。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应有合适的安排。记得60年代初陆志韦先生带着我做《左传》语法描写时,当时给我的任务是描写《左传》的词类。陆先生对我说:“《左传》的篇幅很大,各类词的情况相当复杂。你刚开始作语法研究,恐怕一上来不容易从总体上驾驭。最好先从用法较复杂的虚词入手,一个一个地做。你把这些最难的虚词解决了,其它的问题也就可以自己处理了。”于是我就在陆先生的指导下从《左传》的“之”入手,开始了漫长的历程。由于“之”有7000余例,用法相当复杂,我又把它分成几篇文章完成:《先秦[动之名]双宾式中的“之”是否等于“其”?》、《论“谓之”句和“之谓”句》,《〈左传〉的[主·之·谓]式》、《〈左传〉的“之”》。(注:这儿篇文章都已收入《〈左传〉虚词研究》一书中。)
所谓“步骤”的另一层含义是描写与其它步骤的关系,如描写与解释、描写与比较、描写与专题的关系等。在所有这些关系中描写都是第一位的,它如同水之源,木之本,楼之基。必须先把语言事实调查、描写清楚,才谈得上其它。
2.3 运用统计方法,把定性分析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
2.3.1 数量统计的意义
数量统计是计量语言学在语言描写中的具体运用。我们不是为统计而统计,而是把数量统计视为活的、有生命力的论证工具。我们认为数量统计是区别统一与个别、质变与量变、主流与支流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才能使语言研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表现为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统一,量变引起质变。如果不作定量分析,就很难把握住汉语诸要素在各历史时期的性质变化发展的界限,对一些重大问题也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比如,曾经有一种议论,说汉语不是“主·动·宾”(SVO )型语言而是“主·宾·动”(SOV)类语言。反对者与之争议不下。 汉语究竟是什么语言?对于这一重大问题,吕叔湘先生的意见是:“这是必得首先罗列各种句型并且确定比较的单位,然后就这些单位句型的使用频率做统计,才能下结论的。”最近孙朝奋(1997)先生在他的Word —OrderChange and Granunaticalization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汉族史中的词序演变和语法化》)一书(注:孙朝奋
Word —
Order Change and Grammaticalization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美国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 )中就列举大量统计数字证明汉语不是SOV型而是SVO型语言。语言现象浩如烟海,如果采用随意取例论证的方法,几乎是需要什么就有什么。可以说从随意取例到定量分析是古汉语研究走向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2.3.2 如何进行数量统计
专书研究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定量分析,应对全书语料作穷尽式的调查统计,不能凭主观需要而任意取舍。至于哪些数字列入正文,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被研究对象的总次数、大项的分类、决定性质的数据或拟作为论据的数字均应给以足够重视并在正文列出。至于其他数字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大多可列入文章后的附表中。
例如在《从〈左传〉和〈史记〉的比较看〈史记〉语法的若干特点》一文中,为了剖析动词谓语内部的发展变化情况,我从两书中各取5000句,对它们的动词谓语作了一个调查统计,大致情况是,《左》的简单谓语句3050例,约占61%;复杂谓语句1950例,约占39%,《史》的简单谓语句2004例,约占40%;复杂谓语句2996例,约占60%。这表明,《左》的语言里,简单谓语占多数,《史》的语言里复杂谓语占多数。由《左》到《史》,汉语动词谓语的内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除此之外,我在此文中还多次提供了《左》、《史》对比的数据作为论证的工具。许国璋先生在他对此文的评论《中国计量语言学的尝试》一文的结束语中说道:“大量的劳动和细致的分析使这篇文章成为一篇扎实的语言态研究和计量语言学研究。”(注:见许国璋先生《许国璋论语言》,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年版,第407页。)
2.4 把静态描写与其他方法步骤结合起来
静态描写一类的文章是否只能裹足于描写的范围之内而不能越雷池一步?我认为不是这样。为了论证的需要,我们可以采纳各种有效的方法,为我所用。但首先必须以静态描写为基础,没有这个基础,想要越出雷池是很困难的,即使越出了雷池,也是靠不住的。
2.4.1 把静态描写与比较研究结合起来
单纯的静态描写很容易使人感到问题不突出,抓不住要害。如果能与比较研究结合起来,情况就会大不一样。多年来我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深深体会到,比较的方法能帮助我们分辨差异发现问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研究方法。我在《左传》语法研究过程中,非常注意运用比较的方法。比如为了考察《左传》[动·之·名]双宾式中的“之”是否与“其”等同,我把《左传》的“之”和“其”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写出了《〈左传〉[动·之·名]双宾式中的“之”是否等于“其”?》一文;为了弄清“于”和“於”在《左传》中有何特征,就把“于”和“於”进行穷尽的调查、分析,并与先秦其他一些古籍中的“于”、“於”对照,做出全面的比较,在此基础上写出《〈左传〉的“于”和“於”》一文等等。通过比较常使我对研究对象认识得更深刻,对其特点了解得更透彻。而且在比较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更多的发现。比如《左传》前八公与后四公的语法差异,就是在比较《左传》“于”和“於”的异同时发现的。在调查“于”和“於”出现的频率时,发现前八公“于”和“於”的比例是60%:40%;后四公却是40%:60%。这条发生差异的线是划在成公与襄公之间,由此引起我的注意。以后在研究《左传》各个语法问题时都注意其中是否反映出前八公与后四公的差异。经过多年的积累,先后写了两篇论文:《论〈左传〉前八公与后四公的语法差异》(1988)和《再论〈左传〉前八公和后四公的语法差异》(1994),提出《左传》前八公与后四公在10余个问题上存在的差异。现在正酝酿着“三论”、“四论”。我深感比较的方法是研究工作的一个法宝。
2.4.2 把静态描写与专题研究结合起来
静态描写与专题研究的结合是一种自然的发展趋势。因为专题研究需要静态描写作为基础,静态描写通过专题研究而显示出它的作用和价值。如果不与专题研究结合,静态描写可能会显得单调无味;一旦与专题研究结合起来,它就变得生动而富有生命力。因此静态描写不仅为别人提供专题研究的条件,作为专书研究的本人更应主动把静态描写与专题研究结合起来。比如在“《左传》介词‘于’和‘於’”一文中就是有意通过对“于”和“於”的静态描写,探讨“于”和“於”的不同这一主题,围绕这个中心得出以下几点:(一)一些新兴的语法现象和意义,只用“於”或主要用“於”,不用或很少用“于”来表示。如“於b”在D前表示“对於……”、“跟……比”、“在……方面”等用法都是“于”原先所没有的。又如“於”用在D后的描写句、反问句、 对偶句以及“於”在动词后可表示相反方向等用法,“于”都未见。(二)“于”的用法逐渐被“於”所取代。如出现在D前的用法, 在《左传》里,除了引用古语外,只有“於”能在D前出现。于、於在D后的用法,“于”也正在被“於”取代:引进“人物”、“其他”等,“於”已占优势;在引进处所上,虽还以“于”为主,但“於”为数亦不少,且逞上升趋势。(三)在语言运用上,“于”更多出现在客观叙事的句子中,“於”除用于叙事句外,还常用于表示强调、传递某些主观感情色彩的句子中。尤其是位于D前后组成的各种反问句以及[b於D]句式, 主观感情色彩更为明显。(四)“于”来源较古,“於”则比较后起,“於”有部分例句来自当时的歌谣谚语,“于”却没有。二者出现在对话中共1041例,“於”占85%,“于”占15%。因此,“于”所在句式保留原始用法较多,“於”反映新兴的、活的口语特色较多。总起来看,“于”和“於”是在来源、用法、分布、意义上都曾有过重要区别的两个介词。
有时静态描写与专题研究的结合是由于某个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可是它在一书中的资料不足以窥其全貌这就需要列为专题,由一书而多书,调查足够的语料。如动之名双宾语中的“之”是否等于“其”?“於”出现在动词前的用法在它全部用例中占多大比例?“弗”后动词带宾语的比例究竟有多少?所带的宾语是以代词为主还是以名词为主?……这些问题要想了解得比较清楚,都必须由调查一书发展到调查多书。
2.4.3 把静态研究与解释性质、 原因或讨论疑难问题等结合起来。记得陆先生曾对我说过:“静态描写的文章,主要任务就是描写。完成了全面而穷尽的描写,就是完成了任务。若在描写的基础上再加以解释,就是超额完成任务。”比如在《〈左传〉的[主·“之”·谓]式》(注:见《〈左传〉虚词研究》第66页—77页。)一文中就对[主·之·谓]式的性质作了较充分的解释和讨论,最后提出[主·之·谓]式的性质是[主·谓]结构性质而不是名词短语性质,与大家讨论。看来描写是解释原因或讨论问题的基础,而解释或讨论是描写的进一步升华。
2.5 围绕语法研究的总目的, 自始至终掌握形式与意义统一的原则
一定的语义分类应该有一定的形式作为标志,不同的形式应该在语义的表达上有区别。至于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是从形式或从意义入手只是切入点的不同,不是原则上的相背。从形式入手,应尽力找到意义上的归宿;从意义上入手,应尽力找到形式上的表现。在拙文《〈左传〉的“皆”》中,为了论证“皆”的性质,列举了大量例子来证明“皆”的副词意义在形式上的表现。而对“政以治民”和“以政治民”,“谓之”和“之谓”等句式,又从它们的不同形式探讨它们的不同语义。
2.6 不要“回避”或“遗漏”问题, 应把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公之于众
应该特别强调的是,由于专书语法研究的重要特点就是对语料进行穷尽的分析研究,因而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例子,如有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不应“回避”,不应“遗漏”或“私吞”,而应明确交代,在正文或附中予以公布,希望引起讨论,推动问题的解决。
根据我自己的初步体会,在穷尽分析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
2.6.1 在对每个例子进行考察时, 首先需要把例子的语法结构和语义弄清楚,尤其对于所研究对象(字、词、短语或句)更应准确把握。往往在开始分析时会遇到一些难于解释的,不妨先放在一边,到最后再回过头来考察。但可能有个别例子一直到最后也解决不了。
2.6.2 有些例中的虚词分类很费斟酌。 如“以”作虚词有连词介词之分,尽管你对连词介词的界限有一套规定,但有少数例中的“以”究竟是什么,仍然难以确定。又如“焉”有兼词和语气词之分,也并不是每个例子都那么容易分辩的。……
2.6.3 实词在划分类别时也很麻烦,在动词、名词、 形容词之间常有那么一部分可以两属,无论你把它们视为兼类、活用,或者按义项把它们归入不同的类,总还有少数例字是不好处理的。
2.6.4
在比较研究中常会发现比较的对象有的地方很难用研究的结果说明其区别,如“弗”与“不”的比较,“于”与“於”的比较,“皆”与“尽”的比较,“之谓”与“谓之”的比较等等。我们在进行比较时往往抓住了比较对象的主要方面,而它的次要方面常表现为少数“例外”。对于这少数例外,我们本应尽可能找出它们出现的条件和规律,但有时确实不易心想事成。
2.6.5 有时在研究中发现了问题,但尚不能作出恰当的解释。 如《左传》前八公与后四公的语法差异,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已写了两篇文章,而且近年来也有其他学者在其文章中举出新的例证表示支持这一发现(注:余蔼芹先生在她的《先秦汉语中的所谓兼语式》一文(尚未发表)中,在谈到使令式的否定式时特别指出,这种否定句式“只出现在后四公中”,“标志着前八公和后四公又一个重要的语法区别”。),可是,究竟应该如何解释这一现象?我总觉得还不到做出结论的时候。因而这个问题还在我脑海里悬着,在文章后面挂着。
对于类似上述这些问题,如果自己可以提出一些看法但还不是很有把握,不妨作为疑难问题提出讨论,大胆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听取大家的意见。如果一时尚不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则应列举于众,不予隐藏。
2.7 不忽略、不埋没前人的研究成果
“不忽略”是指在研究过程中,在疑难问题讨论中,应尽可能参阅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以避免重复劳动,并使自己的起步建立在尽可能高的起点上,同时也能从宏观上看得更全面。
“不埋没”是说在参照或引用前人成果(包括转引的例句)时,应一一注明出处,决不掠人之美。这本是任何一位学者应该具备的起码道德风范,而对于从事专书语言研究的学者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专书语言研究要求一种特别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是否尊重别人的劳动、如实地介绍前人的成果,正是对学者治学态度的一种考验。
2.8 概括地说, 我在研究工作中遵循的理论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努力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原理。我坚信实事求是寻求客观真理的正确途径。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我努力追求形式与意义相结合、语法研究与解决疑难问题相结合的目标。面对各种不同的研究方法,我的态度是;一、坚持走自己的道路,走出自己的特色;二、不拘一格地吸取各家之长。正如王力先生一直倡导的研究语言学要采取古今中外兼容并包的态度。(注:见郭锡良《汉语史论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30页。 )的确,各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和不同的学术观点是语言学园地中各具特色的花朵。解决某个问题的方案决不仅限于一个;对某一对象的认识也不能局限于一种思路、一个角度。百花齐放才是春。多角度、多方位才能达到更全面、更科学的认识。赵元任先生在《音位标音法的多能性》一文的结束语中说:“任何人的标音,只要本身一贯,能够在原定的范围里作出清楚的解释,不自称唯一正确而排斥其他可能的处理,都不必严加反对。……我们的座右铭必须是:“写吧,放手去写!”(注:见《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选·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和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2页。)前辈学者宽广的胸怀、兼容并包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小结
专书语法研究的兴起和发展是语言学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把语法研究由主观取例的方法逐步转移到充分重视第一手资料的科学轨道上来,正在为古汉语研究事业的大发展准备着必要的条件。古语说,涉浅水者见小虾,其益深者见鱼鳖,其弥深者见蛟龙。我想认真进行专书语言研究,对第一手语料进行一丝不苟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归纳和理论上的阐述,从个人来说这是扎实地铺砌基石的工作;从我们共同建造的汉语史大厦整体工程来说,这正是走的“见蛟龙”的道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在从事专书的全面语法研究或以一部或多部专书为基础的专题语法研究,几乎已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我相信在众多学者的努力下,我们必能迎来汉语史研究的空前繁荣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