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监督的主要经验和基本规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规律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本文所讨论的中国共产党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两个方面。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与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发展和执政的历程相适应,中国共产党监督经历了执政前和执政后两个大的发展阶段、若干不同历史时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长期面临十分艰苦的生存环境,处于被围剿、被屠杀的斗争地位。这种特殊的政党环境、政党地位及其政党使命,使得中国共产党自身存在着一种强烈的自我约束动因。这种动力因素如果同执政后特别是和当代中国共产党相比较,并不完全取决于政党素质,而在更大意义上取决于外在压力,即取决于对自身生存、发展的现实威胁。因为,当时中国共产党是以其力量弱小、地位劣势面对力量强大、地位优势的对手。所以,无论是从强健自身还是从争取力量的角度看,加强自我约束,保持良好的形象都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其一。其二,国民党政权的黑暗及其吏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实践依据,在这种参照系的对比之下,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也能够形成自我约束的自在动力和外部制约的舆论环境。其三,由于残酷的斗争和艰苦的生活条件,人均占有消费资料极其有限,而为了确保战争的顺利进行,不得不实行军事共产主义生活。这样的物质生活条件及其消费制度,在客观上对于腐败来说也是一种遏制。这与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情况特别是与今天相比,也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监督问题不重要,或者说不需要监督了。对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理论上的认识是清醒的,在实践上也是自觉的。这从我党历届党章的规定、成立的党内监督机构、出台的惩治腐败措施,以及采取的一系列思想、组织整顿包括较大规模、较长时间的整风、整党运动等都可以看得出来。其都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任务需要和自身状况而实行自我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有效地防止和消除着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党的肌体的侵蚀,从而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也才使之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并取得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二、执政条件下的中国共产党监督的实践,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又可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历经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
中国共产党执政伊始,毛泽东作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及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十分重视执政党的监督问题。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除了在理论上作了许多深刻的阐述外,在实践上还创造了一系列执政党监督的具体形式。比如,“三反”、“五反”运动,这是一场集中的、持续时间较长的群众性的反腐败运动。经过“三反”、“五反”,有效地强化了执政党的自我约束意识,同时在整个社会上形成了一个具有强大威慑力的群众监督网络。再比如,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开展的以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新三反”运动,这场运动明显地凸现出民主监督的特点,同时注重舆论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正如邓小平当时所说:“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无论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我们党的传统作风”。(《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5页)再比如,六十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所特别强调的干部“三同”(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制度;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党政干部主要负责人蹲点制度等,这尽管是在阶级斗争日益扩大化的情况下提出的,但在具体的形式要求上,却起到了对执政党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作用。总的来说,毛泽东在这一时期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监督实践取得过重大的成绩,至今人们对那个时代的党风、政风和民风还留有深切的怀念,以至于中国百姓仍流传着“毛泽东的干部两袖清风”之说。同时,这一时期的政党监督也有曲折和失误,甚至有基础理论上的偏差。比如,从政党监督的理论背景和工作环境上说有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曾有陷入极端民主化的做法;对反对腐败有一套制度和程序,但对防范腐败的制度和程序的建立则重视不够。而从制度性因素方面看,执政党监督所必须的相对分权(内部:党内各种关系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外部:执政党同其他政治实体关系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从而形成权力监督制约的基本条件等问题还没有形成相应的认识。
改革开放20年来,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两代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都很重视执政党监督问题。如果说毛泽东时期执政党监督动力机制的突出之点在于发动群众,那么新时期执政党监督动力机制的突出之点则在于加强监督制度建设。邓小平说过:“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页)江泽民也强调: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我们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参见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现在全党上下正以前所未有的认识高度,上下求索,力精图治。其成果显而易见。但这与中国共产党本质所规定,历史使命所要求和人民群众所期望还相差甚远。也可以说中国共产党还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因监督不力造成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仍在滋生蔓延而带来的种种困扰之中。
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仅从党内监督角度来说,有这几方面的情况值得注意:①教育不严,监督意识不强、危机意识不到位,自动先进论或地位天然论,盲目乐观论和悲观失望论,明哲保身论和得捞就捞论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②管理不严,监督制度不健全、法律手段不完备。这主要表现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现实约束机制不健全,造成事实上的“虚监”、“空监”;对党内执法人员的现实约束机制不健全,造成事实上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现行的一些制度规定也存在着一般性要求、笼统规定多的情况。因“处罚走廊”过长而在客观上或给被监督者留下钻空子、打擦边球的余地,或造成事实上的法律面前不平等,或给监督执法者提供了腐败的土壤。③惩治不严,监督力度不够、效率不高、“黑数”过多的情况,致使党内监督信心不足、决心不大,锐气受挫,甚至文过饰非,得过且过。④体系不严,还未建立起一个科学严整的党内监督网络体系,党内各职能部门之间还缺乏必要的有机配合、协同行动。监督职能设置不当——侧重于查错纠偏而介入决策过程职能不够;关口置后,防范、预警职能不够;强调依靠制度,但对制定与执行制度的主观要求——注重发挥人格示范力量不够。对上述各项因素起重要影响,对党内监督制起关键作用的是党内监督领导体制。目前党内监督机构领导体制设置不够科学,造成其权源、权域、权行、权益等诸方面的矛盾、磨擦,导致党内监督职能不全、功能耗散,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三、回顾历史,审视现实,可由下列几个思路思考中国共产党监督的历史经验问题。
其一,关于执政党监督力量激活和动力机制问题。工人阶级执政党监督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建立在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建立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基点之上的。这是政党执政权的性质和特点所要求的。而现在的情况是在“基点”上还有问题。其问题可以有多种表现,但关键的又是其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这种现象又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一是认识不到位。比如,由于文化落后,人们对执政党身上存在的问题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文化“认同”。这在基层相当普遍。二是出于无可奈何。由于来自于种种形式对监督主体积极性的挫伤,使一些人对执政党的监督颇有失望之感,因而出现了听之任之、麻木不仁的文化容忍现象,甚至产生“痞子”心态。对此如何尽快改变?毛泽东关于执政党监督的宝贵经验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但其采取了不断搞群众运动的不适当的形式,其负面效应十分明显。但现在又必须防止把“不搞群众运动”与不发动群众,甚至脱离群众、怕群众、压群众的做法等同起来。那么,怎样在执政党监督中走出一条既依靠群众、强固“基点”,又不走搞“群众运动”的老路呢?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其二,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执政党权力腐败具有的新形式和特点问题。现在,执政党权力的内容和行使权力的环境与前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现实生活中我们所感受到的诸如:理想信念权力化的倾向,即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淡薄、权力欲望膨胀、意识形态成了权力的工具;公共权力特权化的倾向,即由社会公仆异化为社会主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小集团或个人私利的工具;公共权力商品化的倾向,即搞权钱交易,非法攫取财富,等等。这些都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执政权力被腐蚀所表现出来一些新特点。那么,如何针对这样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政党监督机制,使之具有针对新问题的新职能呢?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党监督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相比在人们的观念意识、社会的法制环境、监督主体意识等方面都有很不同,其实质上是由原来的集权式、一元型监督转变为分权式多元型监督。那么,如何科学地“分权”?权力主体间的关系如何界定、如何有效地运转?
其三,关于提高执政党自身的监督质量水平问题。就现实压力来说,有效地遏制仍在滋生蔓延的腐败现象,保持和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心,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跨世纪课题。这里面有体制问题、管理问题,还有素质问题等。就体制而言,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不符合中国的情况,不能照搬。但是,西方三权分立与多党制中所蕴含的制约精神不应该简单地否定,而应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政党特别是其执政党的监督之中。建立健全工人阶级执政党监督机制,必须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核心和目的是发展,不能搞机械主义、形而上学。实事求是并不排斥解放思想,凡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最终是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切形式都应允许探索。这也仍需要理论与实际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就管理而言,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目前中国共产党监督无论是从总体上来说还是从具体的实体部分来看,自身的管理制度不当或不严的情况仍然存在。既缺乏像发达国家那样严格、细密、有序的管理,又没有更有效地调动起各监督实体及其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专门从事或有关执政党监督工作的有些领导干部或思想境界不高、或不精通政治管理、政党管理,或虽懂些管理又考虑个人利益较多、缺乏铁面无私的精神,等等。这也直接影响着实际工作效果。因此,把政党监督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以此培养一批该方面工作的行家里手是很重要的。就素质而言,首先是党政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素质对健全中国共产党监督机制是至关重要的。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领导干部的民主素养问题、一是领导干部的人格力量问题。上述这些都是思考此类问题的重要思路。
四、结合上述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总结中国共产党监督的历史经验很重要。
一是监督体制的设计和建设。执政党监督的有效性取决于监督权力体制的科学性。这种科学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客观上业已存在的监督力量的发现认可、培育训练、合理搭配,即实现监督“机器”结构的合理和科学。另一方面是这架机器的有效运行问题,这取决于渠道通畅而无障碍物、法制健全而无主观随意性等,即实现监督程序、制度的合理和科学。二者相结合,建立起一种结构科学合理,运行有序畅达,环环啮合协调,职能明确高效的执政党监督机制。监督体制设计与建设的关键问题是实现执政党监督权的相对完整性。即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的相对独立性。监督者在实施监督过程中不受被监督者钳制,是确保其政治行为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中国在国家形式(狭义)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在政党制度上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这无疑有其历史必然和现实合理性。必须坚持并不断发展完善。西方国家实行的“三权分立”和“多党制”是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是为巩固资本主义国家权力而选择的一种保障、制约机制,旨在分权——制衡。而分权,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是有效的监督制约,这不仅为古今中外的政治学家从理论上一再论证,而且也为世界各国实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一再证明。所以,根据目前中国的情况,应在坚持现行国家形式(狭义)、政党制度的前提下,在如何增强监督力量的主体地位、独立地位上下功夫,即在努力探索体制内“分权”上下功夫。
二是努力增强党外监督力量素质,提高其监督的质量水平。这里至少有这样几方面的工作:①提高思想认识。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努力提高对党外监督力量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某些领导干部来说,这里又有两方面的认识需要提高,一方面是只看到共产党自身的先进性和历史主动性,在执政党监督问题上更多地强调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而对外部力量监督制约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外部力量对于反对执政党腐败现象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不到位。另一方面就是害怕群众,怕在群众面前亮丑、怕群众起来了不好收场。这实质上还是一个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确立的怎么样的问题。②加强法制建设。监督制约必须有相应的权力,而权力行为是一种公共行为,要建立起良性制约的关系,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就中国共产党监督来说,有关来自党内外力量的监督,如党内监督、党派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还应加强。从宏观上来说,目前还缺少一个《政党监督法》。③提高党外监督力量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监督质量水平。包括思想觉悟、组织建设、法制环境、方法艺术等内容要求。
三是对各级主要领导人的监督问题。执政党监督的重点在于对其各级主要领导人的监督,而监督效果如何直接与执政党各级领导人的态度和实际上的组织领导有关。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是个规律;而下梁不正或直接或间接地意味着上梁“不正”,这也是个道理。在中国共产党监督历程中,毛泽东时期非常重视并依靠人格的力量。从防止和消除党内腐败的角度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是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榜样;对党的高级干部的腐败行为,不掩盖、不护短、不留情面地加以清除;在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斗争中,中共中央首先从自己抓起,率先垂范。自身正,不令则行,这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监督约束效应。实践证明这是执政党监督所必备的主观素质,是激活和取信于党内外监督力量的事实根据,也是党内外监督力量不断获取动力的源泉之一。但是,实践也证明,在现代社会,将宏大的政党监督单纯建立在人格力量的基础之上是不牢靠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监督这方面的教训也是极为深刻的。从目前中国共产党监督的现状来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对高层领导、各级主要领导监督难,原本上的重点,成为事实上的“虚监”或“空监”。因而必须在强调人格力量的同时,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党。
四是以科学的态度学习借鉴西方国家政党监督制约的成功经验。由于从形式上来看其属于资本主义上层建筑的范畴,人们顾虑较多,似乎还是个“禁区”;也由于其经验还隐藏于资产阶级政党监督制约的具体做法之中,是同资本主义的政治运行密切相联的,所以,要真正学到手还不那么容易。学习西方国家政党监督制约的成功经验,关键是既要敢于学又要善于学。首先要冲破思想牢笼,解决一个“敢”字。一段时间里我们忌讳“权力制约”这个词,似乎这是“三权分立”、“多党制”的同义语。仔细想想,讲权力制约,实质就是要保障民主权力不被滥用,就是要进一步扩大民主、健全法制。就工人阶级执政党监督制约来说,就是要保证政党权和政党执政权不被滥用,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发扬党内外民主、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客观要求。监督制约的对象是一种权力,所以就必须以另一种权力来监督制约。事实上,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成果在内,先由资产阶级创造并不都一定为资产阶级所专有;政治管理、政党监督制约的理论原理、策略原则先附着于资本主义肌体,并不一定只具有资本主义的社会属性。周恩来说过:“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我们不能学,那是剥削阶级专政的制度,但是,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还是可以学的,这能够使我们从不同方面来发现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允许唱‘对台戏’,当然这是社会主义的‘戏’。我们共产党人相信真理越辩越清楚。我们共产党人要有勇气面对真实,面对错误,有错误就不怕揭露,就勇于承认和改正。”(《周恩来选集》下卷,第208页)这些思想,对于我们探索中国共产党监督的新路子,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要善于学,这里有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就是从价值主体和价值目标相结合的角度,去区分政党监督制约中的制度性因素与非制度性因素,区分制度性因素与客观效用等问题,然后大胆地吸收、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发展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执政党监督机制。
五、由此以来,形成如下关于中国共产党监督的带有规律性的认识。
之一,应将“制约机制”引入政党管理之中。正象有了国家权力就必须有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样,有了政党权、政党执政权也必须有对这种权力现象的监督制约,而这种监督必须以权力为依托。它不因社会制度、政党性质、政党制度的不同而可有可无,也不因监督制约存在双方的主观愿望如何而转移。并且,由政党监督制约的性质和目的要求所决定,其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这就是说,必须通过相关法律将监督制约与被监督制约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及其相互关系确立下来,二者的关系是一种法权关系。同时,执政党监督制约主体力量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是监督制约者地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二是监督制约行为及其方法手段具有相应的权威性。也就是说,监督制约实施者只有独立自主地行使监督制约权,才能保证其监督制约行为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通过法律制度,对监督制约者的权源、权域、权行和权益作出科学的界定。
之二,一段时间里工人阶级执政党缺乏危机意识,或者说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自动先进论”和“地位天然论”,这是政治上幼稚的一种表现。自觉地开展自我“批判”和寻求他体“批判”,在“批判”中求生存、求发展、求地位,是工人阶级执政党发展成熟和立于不败之地的动力机制之一。从一定角度来看,工人阶级执政党由于其历史地位的确立、政党制度、政党环境(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特殊性,在客观上加大了政党腐败的可能性。同时,也在形式上和环境上局限了政党监督制约的有效实施。政党监督制约过程中的这种“逆向”力加大和“正向”力受限及其一定程度上的恶性循环,在现实上给工人阶级执政党监督制约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之三,党内监督是党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目前中国条件下,改革、发展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是党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矛盾,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证党的政治领导有效实现的基本立足点。
之四,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是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党内生活质量、防止和消除党内任何不民主、反民主现象的有效措施。而党内民主,又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党内民主靠制度建设作保障,而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方向、速度和力度则与党的各级领导者的民主素养密切联系在一起。
之五,党内监督的对象是全面和重点相结合。不仅包括对党员个人的监督,也包括对党组织的监督,但其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核心是保证它们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执政权。
之六,党内监督流向既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序列,也包括不同地区、部门及组织、个人间的相互关联制约,但其关键是自下而上即个人对组织、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员干部、全党对党中央的监督。这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运用。因为,民主集中制原则诸要素,诸如“组织”、“上级”和“中央”,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层次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民主选举产生的;而其任何一项决策又都应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民主决策而形成的。因上述组织实体的产生和其权力的根据均渊源于“个人”、“下级”和“全党”,所以,个人监督组织,下级监督上级,全党监督中央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便是自然产生和必须坚持的了。经验表明,如果自上而下监督序列的强化和运转非常有效,而自下而上监督序列的弱化和运转常常失灵,这样的党内监督愈加强,就会离党内监督的本意愈远,离党内集权、专制愈近。同时,由于对决策形成的认识程度、知识水平、经验积累等诸因素的现实差异,正确的认识并不完全都取决于“数量”上的多少,在有些时候,真理也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因此,监督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全党的贯彻执行,在坚持个人对组织、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的监督的同时,还内在地要求必须坚持多数保护少数的原则。
之七,党内监督目标、重点的确立及其职能的实现,与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环境密切相联。政党地位、政党任务、政党环境、政党素质及政党活动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党内监督的内容、重点和方式、方法也不一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自然地面临着有关自身监督制约的理论、体制、方法等各个层面上的改革与创新的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此方面摆脱困境的正确之路。
之八,执政党监督制约机制的改革与发展与其他改革一样,必然伴随着许多不利因素甚至危险倾向。就目前情况分析,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种倾向。
——盲目追求民主“价值”的倾向。如果离开具体的国情和党情,不考虑党内外监督力量对民主监督权的实际“接收”能力,即不顾民主实施的质量水平,也不顾党的各级领导层驾驭民主的实际能力,而盲目地追求理想形态中的民主监督形式,执政党也会因民主燥热,而引起政治运行无序和混乱。苏共在此走了两个极端:先是不仅不改革反而强化,结果建立了一个集权型、单流向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而后来在所谓的彻底改革中连党的一些本质规定层次上的东西一同改掉,由极“左”跑到极右,在选择极端民主化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的同时,党自身也溃散了。这表明,在战争年代,在旧体制下形成的政党监督机制不改不行,但不顾实际、盲目改革也不行。执政党监督制约机制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建立在对具体的国情、党情和民情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之上;必须充分考虑到此项改革具体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必须谨慎地处理有关改革的速度、力度与党及整个社会的承受度之间的关系。总之,对此必须具有成熟的理论思考,必须具备驾驭此类实践的政治素质。
——对“集中”的崇拜和留恋倾向。党内监督需要必要的集中,需要集中权力的权威。但这里的“集中”其本意是对“民主”的提升和优化,是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的民主。如果“集中”者滥用了这种集中的权力,尤其是当其歪曲甚至异化了集中的本意时,就会使党内监督机制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甚至走向反面。目前某些人存在的对既有权力的留恋及其不择手段的“寻租”,是党内监督机制改革与发展的障碍。
——维护既得利益的倾向。发展、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对于那些在心态上存在有权便高人一等的人来说,对于那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上的挑战。他们不可避免地要千方百计地维护既得利益。因而在党内监督机制改革和发展中,要谨防形改而实不改,或新瓶装旧药、新政策老办法现象的重演。
——注意落后文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深层次上的承认和容忍现象。监督力量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理解和工作质量,往往取决于他们的文化结构及其水平。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本来与工人阶级执政党要求格格不入的腐败现象认识不够、习以为常,而没有强烈的监督意识,此即落后文化对腐败现象的承认;二是对腐败现象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漠然置之、麻木不仁的态度,而不去监督,此即落后文化对腐败现象的容忍。这样的文化氛围,实际上也为执政党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温床。这正如古巴民族英雄、拉美杰出的思想家阿塞·马蒂所说:“不是坏人总能得逞,而是好人漠然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