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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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后简称《指导意见》)是一个积极稳妥、精雕细刻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这个《指导意见》从2012年开始筹划,横跨四个年头,凝聚了各个方面的心血和智慧。从中央来看,这个文件一层一层地研究,到最后经过国务院、深改组,再经过中央政治局最后通过,非常慎重。

       《指导意见》的制定有两个最重要的依据,就是“两个精神”。一个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简称《决定》)。文件明确指出,我们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实现这个现代化就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在这三者的关系中,市场对资源配置要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决定》里面关于改革还讲了两个方面,一个是讲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个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简明扼要好学好懂。在操作层面,我们一定要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

       另一个“精神”就是总书记系列讲话的精神。习总书记对于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改革发展非常重视,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概括为了“三论”,一个叫“命门论”,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是我们的“命门”;第二个叫“基础论”,国有经济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物质基础;第三个是“加强论”,是讲国有企业改革往哪个方向走。国有企业改革只能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加强,而不能削弱,如果改革把我们的国有企业削弱了,我们的方向就走偏了。如何改?总书记提出了国企改革的标准,叫“三个有利于”。第一个叫做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第二个要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第三个要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所以,我们的改革一定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进行。

       习总书记对国企改革还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二是要体现中国的特色,就是“三条路”,有“老路、邪路、特色路”,我们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路;三是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指导意见》起草的依据主要是这“两个精神”,即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的精神。当前国内外的形势总体叫做“三化一新”,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常态。市场化是方向,国际化是潮流,新常态是大趋势,所以我们的改革是一个手段,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要求国有企业要在国民经济中实现“双中高”,发挥引导作用、引领作用,这就是改革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指导意见》是国有企业改革行动的总纲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也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四个全面”战略在《指导意见》里面体现得非常充分。国有企业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建设力量,通过改革来增强活力,更好地为建设小康做贡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心环节。从全面依法治国来看,这叫做依法改革;从全面从严治党来看,《指导意见》专门有一章讲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指导意见》的设计非常讲究逻辑性,它的理论逻辑脉络非常清晰。

       第一个,国有企业改革是按照基本出发点、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策略的脉络来设计的。从基本出发点来看,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必须要保护好、巩固好、发展好,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有了这个出发点,就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改革的目标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这是我们的出发点。同时,因为它是全民所有,《指导意见》里面就提出了我们要上涨红利,逐步提高比例,让全体人民都能够享受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比如将来国有企业的人员公开招聘,要公开透明,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同时,提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代表人民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导,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国有企业规范运作,保证国有企业防止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堵塞漏洞。这些都是从基本出发点引申到《指导意见》的。

       第二个,市场化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改革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改革是往前走了,还是停滞了,还是倒退了,关键就是看市场化的程度怎么样,是不是政府管的越来越少了,企业自主权越来越大了。国有企业过去主要从计划经济产生发展起来,它留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痕迹和色彩,所以改革就是要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深入融合,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作,这就是改革的基本方向。

       这次改革提出“五个原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这一轮改革的特色及原则。过去的改革往往陷入一个怪圈,就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了;一乱又统,一统又死了,死了又去放,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轮改革提出来“两手抓”,一手要抓市场化改革,最大限度地给企业放权;另一方面抓权力的规范运行,抓强化监管,把放活和管好结合起来。

       第三个,基本方法叫分类改革。国有企业分布面很广,分布在各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因而它的功能定位就不会一样,主要目标也会有差异。我们一定不能搞“眉毛胡子一把抓”,搞“一刀切”,而是要分类改革。

       《指导意见》的基本策略就是积极稳妥试点先行。改革不能“刮风”,不能比速度,搞速度攀比。这轮改革和第一轮改革相比,无论从经济方面看还是从社会方面、科技方面来看都有不同。

       第一轮改革邓小平同志作为总设计师,那个时候是一张白纸好画图画,只要好一点,只要有饭吃,解决温饱问题,能够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家都会拥护,都会齐心协力来干。现在国家总体是富裕起来了,但是收入差距也加大了,各种利益阶层也形成了,利益格局也形成了。改革本质上来说就是利益的再分配,利益格局的再调整。你要动既得的利益,动人家到手的“奶酪”,是比较难的。同时,改革有一个最大问题就是认识问题。由于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的发展,我们已经进入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记者,每个人都有电台,微博用户七八亿,影响特别大,因此统一思想的难度会更大一些。它表现在利益的多元化、媒体的多元化,价值观取向的多元化。在这个情况下,改革一定要积极稳妥。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要“啃硬骨头”,胆子确实要大,但是步子要稳妥,态度要积极,操作要谨慎。改革当然要探索,可能会犯错误,但是不能犯颠覆性的错误,方向性的错误。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犯颠覆性的、方向性的错误的话,损失就特别大。现在是产权层次的改革,深层次的改革,改革以后就很难退回来。

       从基本出发点、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和基本策略来看,《指导意见》是一个体系,是一个抓总性的文件。它突出了四个特性:

       第一个是精准性。我们的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最突出最严重就重点改什么问题,这叫做精准导向。

       第二个是系统性。《指导意见》是一个全面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既有专项改革,也有专题改革,还有保障方案。

       第三个是规范性。我们改革不光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所以这轮改革叫做先立规矩,先定规则再改革,改革于法有据。

       第四个是公开性。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资产,改革方方面面都要公开透明,改革的方案,包括将来地方企业方案的制订都要公开,要阳光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指导意见》总共8章30条,主要分三个板块。导言第一章,主要着眼于改革的全局性方向性,来讲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干部分就是第二章到第六章,讲改革的重大措施,包括专项改革,改革的重大举措都在这里面;最后一个部分主要是保障性的,着眼于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如何改良改革的环境,等等。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概括地说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来描述。

       “一面旗帜”,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要突出中国特色,这个特色要落脚到国有企业改革上面来。

       “两个毫不动摇”,一个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国有经济的重要地位,一个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三个有利于”是总书记提出来的,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四项建设”,主要是讲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建设、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五项原则”就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的改革有底线、有红线,底线就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红线最重要的就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基本经济制度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一定要坚持,而且要完善,要探讨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首先要坚持改革,同时改革一定是市场化的改革,前面还有一个定语“社会主义的”。西方的一些好的做法、一些先进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但是不能照搬照套,不能改旗易帜。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突出我们中国的特色。此外,还有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等等。

       “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分类推进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总体要求里面也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就是到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取得决定性的成果。具体看四个方面,第一是体制机制的变化,第二是结构布局的优化,第三是一大批企业家队伍的培养,第四是一大批国有企业骨干的形成。这四个方面归结起来叫“三做四力”,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风险防御能力。这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标。

       三、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分类改革是这轮改革的操作策略,它是一个基础和前提。这次的分类改革主要是按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来分类。国有企业要分类,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政府各个部门,认识是统一的。认识分歧比较大的,就是如何分类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角度不一样,视野不一样,同一个企业功能也具有多重性。比如说这个机器设备既可以造民用的,也可以造军工的。同时我们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相对来说集团公司比较大,多元化发展,业务板块比较多,这也对定位增加难度。还有一个就是我们企业的发展是动态的,今天是主业,由于市场的变化,明天可能就是辅业,今天是辅业明天可能就成为主业。在这种情况下分类相对比较复杂,难度也比较大,所以认识相对也难统一。

       这次《指导意见》对企业的分类是根据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特别是主业和核心业务来分的。总体就是说宜粗不宜细,看主业看发展,相对稳定动态调整。最后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商业类,一类是公益类。商业类主要是市场化运转,是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以市场调控为主要手段,这类国有企业就叫商业类。公益类主要是公共服务的行业和领域。它是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也就是说以社会效益和完成政府的任务为主要目标。商业类主要是市场调控,公益类主要是国家调控为主要手段。

       分类只是一个基础,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改革特别是深层次的改革,产权层次的改革。讲商业一类我们就要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力度。对于商业一类的国企就要积极推进股权多样化。在股比控制上面,国有资本既可以绝对控股,也可以相对控股、参股。在股比控制里面,商业一类总体上来说不做股比,从国家来说,不做股比的控制。企业要根据发展的需要来确立股比,要尽量加大改制上市的力度。商业二类就一定要保持国有控制,同时要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刺激非国有资本参股,可以增强我们国有经济的保障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这是商业类。公益类改革可以采取独资形式,可以推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来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同时要分类调整和发展,对于商业类我们要加大重组整合的力度,促进资源优化集中,加快创新转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企业航母。公益类怎么发展?要加大国有资本的投入,提供更多的功能服务,提高质量和效率。

       分类实施监管,国有企业的改革,一方面要放权,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对于商业类来说,可能管的更松一些,更加市场化一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商业二类带有一定战略功能,所以还要引入国家相关部门协同来监管。公益类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除了以出资人监管为主以外,还要引入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来监管。

       分类改革里面最后一项是分类定制考核,企业的目标就会定位更清楚,目标更加明确。根据类别来定责任,根据责任来定考核指标。商业一类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商业一类完全市场化的,看能够挣多少钱多少利润,经营业绩指标看保值增值、看市场竞争力;商业二类除了市场的业绩指标以外,除了经营业绩和保值增值的考核以外,还必须要考核它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以及履行一些战略性功能或完成特殊的国家任务的情况。

       公益类主要目标不是赚钱,考核的是国家任务的完成,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怎么样,在这个前提下考虑成本的控制,营运效率等等。社会评价肯定要引入。《指导意见》里面提出来公益类要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和保值增值情况。为什么也要考虑这一块呢?公益类的企业也好,商业类的企业也好,总体来说都是企业。既然是企业就要遵从企业发展规律,遵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就有投入产出的问题,所以要考虑这些方面。只不过公益类的企业和商业类的企业侧重点不一样。

       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四个大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1979年到1984年,主要是国营企业的放权让利。1979年以后国务院发布了很多的政策,出台了松绑、扩权、留利等政策措施。到1981年、1982年搞工业经济责任制,实行利润留成、盈亏包干。1983年以后开始搞利改税,第一步是改所得税,第二步是改营业税,利改税以后又是拨改贷、贷改投。这样一改以后,我们的企业慢慢地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当时叫作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第二个阶段是1985年到1993年。这个阶段主要是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重在转换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1984年10月份,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国有企业要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1994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里面又确定了企业的四项自主权利,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企业成了一个“四自”的市场主体。

       第三个阶段就是1994年到2002年,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样的“十六字方针”。

       第四个阶段是2003年以后到现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后,我们的国资监管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过去的“五龙治水”或者说“九龙治水”到统一的一个出资人代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就不仅是搞好搞活一个企业,而是从总体上搞活搞好国有经济,这是整体布局优化的一个阶段。

       总体来看,我们的国企改革经过四个大的阶段,国有企业称谓也有变化,最早叫国营企业,就是国有国营。第二个阶段搞两权分离以后,国有不国营,所以叫做国有企业。产权层次的改革以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台以后,国有企业多数又改造成为公司制叫国有公司。国资委成立以后,国有企业实际上叫国资企业。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从企业机制上来看,我们的国有企业总体上来说已经和市场经济相融合了。从运行的结果来看,运行质量和效益也明显提高。过去国有企业亏损严重,机制不活,包袱沉重,戴着个好帽子,但是效益不好,从股市里就可以明显反映出来。现在国有企业经过改制、重组、蒸发,国民都看好,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也增强了。世界500强出炉,我们中国在里边就占了五分之一,约80%左右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像一些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服务,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提供的,在遇到冰雹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一些国有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还存在一些问题,最重要、最突出的问题是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国有独资的、全资的比较多,其次是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的国有比重比较大。另外,公司的治理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治理不规范,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市场化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存在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有企业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路子会越走越难。过去宏观环境好,效率低一点,漏洞多一点,有一些流失,还是过得去。新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不改革,困难会越来越大。在发展新常态、经济集约化,改革新举措、经济市场化,开放新格局、经济全球化,科技新突破、经济网络化这样一个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很多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的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如何完善?完善到什么地步?有什么目标?《指导意见》里面提出来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形成股东结构多元、股权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机制。这些重大举措,概括起来叫“四化”,即外部关系法治化,产权结构多元化,公司治理规范化,内部机制市场化。

       第一化是外部关系法治化,企业深化改革首先要处理好企业各方面的关系,外部的关系,就是政府、出资人、企业这三者的关系。处理的原则是三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政府要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政府是权力部门,不能滥用权力。权力边界叫做“法无授权不可为”。根据法律授权,要建立两个清单,一个是“权力清单”,哪些东西属于你审批,清单以外的不能去审批。还必须有一个“责任清单”,权责是相匹配的,有了权力就必须负责任。政府是公共管理部门,行使的是公共管理职能。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都应一视同仁。对于出资人来说,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国资监管机构,对监管一定要定位好。你是股东地位,出资人就是股东,履行股东职能,要依法来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都是我们法律的依据,依法来监管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也不能错位。对企业来说,企业是市场主体,是独立的法人。过去讲“四自”,这次《指导意见》提出了“五自”,叫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新增加了自担风险。企业是市场主体,就不要去代表政府去管社会,要安心搞生产经营。

       第二化就叫做产权结构多元化。从产权层次来看,企业实现产权结构、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渠道有多种多样。有些是国有全资,更多的是国企的混改,混改里将来更多要通过企业的上市,特别对于央企集团公司,过去是按企业法注册的,首先前提是先改为公司制,按《公司法》来改造来运作。

       第三化叫做公司治理规范化。公司治理以前讲“新三会”、“老三会”,现在是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代会、工会“六方会谈”。《指导意见》提出来要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最重要的是治理主体如何依法定位、权责如何划分的问题。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企业党组织,这四个治理主体,要把职责明确分工,特别是党组织。现在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党组织一定要定位好,要形成一个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四个治理主体要规范,董事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如何规范运转的问题很重要,包括董事长、经理层的权力也要明确规定。

       第四化叫内部机制市场化,实际上就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在90年代初的“砸三铁”实际上就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的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这三项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三能”,叫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多能少。推进了30多年,总体来看有成效,但是还没有完全形成市场化的机制。下一步就是把这一块真正的市场化。

       干部怎么做到能上能下,要和这三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实际上要和薪酬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未来干部的管理是两个体系或者分两类,一类是体系类或者体制内,也就是说国家任命的组织部门或者出资人任命的,这类干部有行政级别,实际上就是企业干部。习总书记说了,当官就不能发财,当官发财的话就犯错误了,所以工资收入只能相当于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我们薪酬体制改革的文件,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这三个部分,比公务员稍高一些,但是不会特别高。另外一块就是体制外或者体系外,就是市场化招聘的。他是职业经理人,真正的企业家。企业家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最重要的资源,也应该由市场来解决,企业家的价值应该通过市场的行情由市场来决定。《指导意见》里面专门说,对于职业经理人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而且提出要畅通一个身份转换的渠道,就是企业现有的经营管理人员如何向职业经理人转换。这样就能把企业领导的薪酬与选任方式结合起来,与企业分类结合起来,与企业的业绩相挂钩。

       一般的人员要公开招聘,社会全体人民都有资格来参与招聘。进来以后进行全员考核。对于干部职业经理人是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有任职目标。一般的员工有岗位目标,根据考核,工资收入、薪酬收入能升能降。这里面就有一个“天花板”的问题,也就是工资总额的控制问题。特别是商业一类的、充分竞争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应该主要是根据企业来定,将来工资总额控制更多地要改为备案制。

       五、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过了几个阶段。1988年以前是计划经济的阶段,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是一个新的阶段。2003年以后,央企当时是196户,到2015年减到112户。2003年的资产总额是7.6万亿,2015年将近40万亿。央企获得了巨大发展,地方国有企业也获得了巨大发展,民营经济同样有重大发展,国家的实力、竞争力大大增强,这说明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是在坚持现有体制框架的基础上,对不足的地方、不好的地方和有问题的地方进行完善。比如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国有资产也还存在一些越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还不是特别健全。从巡视的情况来看,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违纪现象在一些领域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此外,还有大量的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没有纳入统一监管。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要完善的。

       如何来完善?第一要确定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第二要真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行使国有资产股东权利。第三要放管结合,该放的要放,该管的要科学管好。第四要坚持稳步实施协同推进。

       下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点工作主要是四个方面:第一个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第二个是两类资本公司如何组建改组发挥作用;第三个是如何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问题;最后一个是统一监管的问题。

       第一项工作是一个转变,要准确把握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定位,从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委监管什么?第一个作为出资人国资委要管整个国有资本的结构布局问题。第二个要管好国有资本规范运作。第三要提高资本的回报,还要维护资本安全,其次才是收益性。从整体上来看,要考虑管理整个布局问题。

       第二项工作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是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投资公司投向主要是以实业和项目投资为主,目的是产业培育发展,体现了产业的控制力、主导力和影响力,主要采取战略管控和财力管控的方式,成立的方式主要是以改组为主。运营公司主要管资本运营,就是以股权管理和股权运作为主,保值增值是目的,追求资本回报,主要采取财务管控。

       第三项工作是要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资本最重要的特点是流动性,管资本为主一定要考虑到整个资本的布局优化问题、整合问题。当前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布局的领域过宽、战线过长、分布过散、集中度过低,而且结构不尽合理,很多集中在传统的行业。新兴的行业比如互联网,这个行业里面绝大部分做得大、做得好的都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实力强,为什么就不能有更多的投向呢?所以,这个结构不尽合理,当然还有一些布局的行政化色彩比较重。

       总体原则有三个坚持,第一个是坚持以市场为主,第二个坚持以企业为主,第三个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调整的方向有三个集中,第一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要基础设施集中。第二要向前瞻性、战略性的产业集中。第三要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关于重点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三个一批”:一个是“清理退出一批”。对于不良资产,低效无效的资产,一定要按照优化布局的要求加大力度。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加大退出的力度。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优胜劣汰。第二个叫“重组整合一批”,现在经济新常态竞争越来越激烈,国有经济要有通盘的考虑,要把分散的资源、重复的资源优化整合形成拳头,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真正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企业航母。最后一个叫做“创新一批发展一批”,现在转型升级最重要,国有企业一定要带头走在前列,要做创新的领头羊,要创新发展一批,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都要抓紧推动。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推进经营性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问题。改革往往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有一个逐步推进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说力度要大的话,首先因为现在经营性国有资产除了国资委监管的120家,财政部监管的109家之外,其他各个部门大大小小的企业特别多,有六七千家。最后的目标是要和政府脱钩,政府不能办企业,然后就是整合重组,分类监管。这次《指导意见》是按照循序渐进的路子,先做好三件事:第一个把这些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统一纳入监管体系;第二个加强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第三个经营性国有资本预算的全面覆盖,也就说“三个统一”,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统一经营预算。

       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对于国有企业的混改,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里面位置提得特别高。为什么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它有理论依据也有现实需要。在经济学上一个基本的前提叫做理性人或者经济人,市场主体的行为动机一定是本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利益驱动、利益最大化这是一个基本原因。第二个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两权分离委托代理,有两个主体,一个是代表主体,一个是实际运作主体,这两个主体都有各自独立的利益,谁的利益最大化,理想模式是企业,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可能是代表主体利益最大化。所以现代企业有这样一个情况,特别是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链条非常长,很难找到第一委托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国务院再授权国资监管机构,然后国资监管机构再授权企业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到下面的企业,一层一层的,都是委托人委托委托人,这样容易失真。

       国有企业混改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三句话十二个字”。第一个叫做“转换机制”,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改革要奔着问题去。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机制不活,动力机制和集约机制都不强。经济学上的一个原理说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往往既不讲成本也不讲效果;花别人的钱为我自己办事,我就不讲成本,只讲效果。只有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就会既讲成本也讲效果,讲投入产出。第二个叫做“放大功能”。习总书记的标准要放大公开,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因为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改革的底线,主体地位主导作用一定要坚持,国有经济必须拥有一定的占比。现在国有经济占比已经不是很多,国有经济产生的GDP占全社会的GDP大概是20%左右,未来随着国企混改的推进,垄断行业的比例还会下降。这种情况下怎么来保证主体地位、主导作用?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混改以前它的净资产是220亿,混改以后就是660个亿,如果算上控制的子公司,就3600个亿。这样的话就是放大功能。第三个是改革的目标就是“国民共进”。改革的直接目标是国有经济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要发展壮大,并不意味着民营经济就不发展,它们应该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思维。因为民营经济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有国有的优势,民营有民营的优势。国有的优势就是规模大,实力强,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品牌好,信誉好。民营企业的优势就是产权明晰,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非常强,经营手段灵活。我们通过混改,就是把国有的优势和民营的优势能够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是我们要发展国企混改的根本目的。

       国有企业怎么混改,原则就是已经混改的以及通过股份制上市的,实现混合所有经济的国有企业,我们不能一混了之,要在完善现代化制度、提高资本效率上下工夫。还没有混改的,我们叫做一混再混,要稳妥推进。《指导意见》里面强调“三因三宜”,叫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地区的情况、行业的情况和企业的情况不一样,要根据实际情况施策,叫做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要搞“一刀切”。同时不能为混而混,不能为了完成政策任务来混。《指导意见》强调“三不”,叫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在将来,混改一定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要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这是混的原则。

       将来怎么推进,就是要分类推进。商业类要积极引入,特别是商业一类要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样化,商业一类叫积极引入,商业二类叫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商业一类股比不搞限制,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绝对控股,也可以相对控股。商业二类就要保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特别是一些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垄断行业、国防军工等一些对国家安全有核心意义的,就保持国有投资或者绝对控股。

       公益类就是规范引导开展混改,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公益类的是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的多,对于具备条件、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样化的,一个是分层推进,一个是分类推进。从分层次企业层面,就是集团公司层面和子公司层面;从隶属关系来看,就是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从分层来看,集团公司要更慎重,可能要搞试点,而且集团公司量比较大,影响也大,多数是要混改,通过整体上市或者并购重组或者发行可转换债这种方式,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来推进。

       “跟谁混”的问题非常重要。我们鼓励非公资本、集体资本、外资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非公资本主要是三大类,第一类就是非公企业。非公企业分两类,一个是行业的巨头,或者重要的骨干企业,强强联合,像中粮对乳制品板块和国际跨国公司达能强强联合,利用跨国公司的品牌营销渠道、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实现强强联合。也可以跟一些小企业搞联合,小企业应该是优势企业,它有核心的技术或者有好的产品,但缺乏平台,嫁接到国有企业这个平台也能实现共赢。通过财务基金或产业基金把社会资本聚集起来,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是非常好的渠道。把社会资本、老百姓的钱引导到国有企业改革上面来,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还有一种是自然人的资本,包括员工持股的问题。

       混改是双向的,既可以是非公资本参与到我们国有企业改制中来,也可以是国有企业主动去参与其他的非公企业的混合,并购重组收购参股这些方式都可以。混改的一个最敏感的问题是员工持股。十八届三中全会说的很明确,员工持股能够实现资本和劳动的有机结合,确实能够增强内在动力。同时这个问题特别敏感,牵扯到社会分配公平的问题,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操作一定要谨慎。《指导意见》里对于员工持股有几条:第一条,试点先行,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复制经验,再推广。第二,什么企业可以搞试点?三类企业:转制的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因为这三类企业是人力资本、智力要素、技术要素贡献占比比较高的企业。哪些企业可以搞持股?哪些员工可以持股?第一,不能搞全员持股、平均持股、福利持股。把国家的股份当蛋糕,在企业里面分,内部是平衡的,但是国有资产不是企业职工内部的,是全体人民的,内部分平均了,社会不公平。即使内部分公平了,这也是一个新的大锅饭,没有起到激励作用。第二,不能搞高管持股。我们要搞的是综合的,高管层和中层的骨干员工,包括管理骨干、营销骨干、秩序骨干。员工持股最重要的一条是增量持股,不搞存量持股。

       混合所有制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公司治理的问题,混合以后的运行问题。混合所有制的目的重要一条就是转换机制。如果说你混了以后机制没有转换,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比如说中石油现在已经上市,上市应该整体上市,应该是混合所有制,多元多类,但是与政府的关系,与出资人的关系没有改变,内部的体制,内部的运作,内部的程序,市场化机制都没有转换,那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以我们对混合的运行,从外部关系和内部的运行机制都要理清,外部关系即与政府的关系、与出资人的关系,内部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的经营都要理清。

       七、重大保障措施

       要保证这些改革能够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一定要有保障措施。保障措施里面首先就要强化监管防流失。要织一个安全网,设四套防线,实际上是四个层次的监督,第一个是企业内部监督,第二个是出资人监督,第三个是专项监督,第四个是社会监督。

       第一,要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强化监事会监督成果的运用;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督、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机制,严查贪腐和国资流失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对企业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不力的失职渎职责任;健全反腐倡廉有效机制,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第二,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头等大事。我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首先要解决如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问题。党的领导是全面的全方位的,不仅是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也要建立企业党组织。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定要明确法定地位。我们要推进四个同步建设,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其中,最重要的是确定领导体制,叫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会的成员要进入到其他三个治理主体,比如党委的成员要进入到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班子成员如果是党员的符合条件的,要依据程序进入到党委会来,班子成员既有业务的分工,同时也有党的责任,叫“一岗双责”。

       第三,是为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国企改革不是孤军深入,而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各个方面应该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改革,当改革的促进派。它包括政策法律环境、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思想舆论环境和组织保障这几个方面。

       总体来说,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是“十三五”规划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要实现“第一个百年”的目标,“两个翻番”的目标,国有企业是一个重要的力量。我们一定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郑希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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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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