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征、规律与农民增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增收论文,农村劳动力论文,规律论文,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2006)01—0043—05
2003年末我国农村总人口为93751万人,农村劳动力资源为52918.6万人,其中从业人员为48971万人,农村未实现就业的劳动力近4000万人。在农村从业人员中,农林牧渔业的从业人员为31259.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的59%,占农村从业人员的64%[1]。按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标准,我国约有1.7亿农村剩余劳动力。伴随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数量不断增加。这对农民增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为推动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围绕农民增收,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征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揭示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途径。
一、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征与农民增收
农村劳动力流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复杂的原因,其具有三个突出的特征,即地域特征、就业手段特征、流动性质特征。这些特征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的增加。
第一,地域特征。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空间分布看,有两种类型,即就地流动和异地流动。就地流动,指在农村内部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这是一种“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流动模式,是伴随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而实现的。其以乡镇企业为主体,以乡镇为依托。这种流动模式成本和风险都比较小,可以比较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模式,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渠道。异地流动,主要指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向城市流动。这是一种“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流动模式。这部分农村劳动力被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所吸纳。这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趋势。由于城市具有聚合经济效益和辐射功能,在工业化进程中,工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向城市集中,从而促进了城市扩张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这必然会引起城市对外来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农村劳动力异地流动适应了这一要求。这种流动模式在推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同时,无论从现实还是从长远看,都有助于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它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两种流动模式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各有自身的优势。就地流动实现了在农村内部劳动力在较短时期内大规模的有序的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的流动。这在普遍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异地流动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益较高,可以使这部分农民在开阔视野、更快地提高个人素质的同时,收益达到最大化。
第二,就业手段特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就业手段多样化,包括劳动型、劳资结合型和资本型。其中,劳动型是最主要、最基本的形式。从目前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实际情况看,由于受资本短缺的制约,劳动型就业成为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就业手段。这种就业手段符合经济学的有关原理。一是符合异量产出原理。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充足而资金短缺,在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中,劳动型就业可以以同量乃至少量或相对少量的投入获得多量或相对多量的产出。这是因为,新就业岗位比原就业岗位经济效益好,纯收入相对较多。二是符合绝对收入原理。由于我国农业普遍落后,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普遍较低,在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中,劳动型就业可以实现最终收入量的绝对增加。这是因为,无论是在本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效率普遍较高。尽管这个绝对增加额可能是微量的,但它可以在发展中不断增加。三是符合劳动无成本原理。在资本和土地短缺的情况下,劳动力的闲置会使得劳动力变得一文不值,其机会成本等于零。这是因为,劳动力在闲置的条件下没有创造任何财富,因而没有收入。这就决定了闲置的劳动力只要能获得收入就愿意投入劳动,从而实现劳动型就业,以获得相应的收入。可见,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劳动型就业手段无论从哪方面分析都有益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在此基础上,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已实现劳动型就业中的佼佼者,他们通过劳动收入的原始积累,实现了就业手段由劳动型向劳资结合型或资本型的转化,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了收入的增加。
第三,流动性质特征。农村劳动力的性质可从劳动者和社会两个方面分析。从劳动者的角度分析,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性质是由劳动者的三重身份决定的。其三重身份指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作为所有权或利益主体的劳动力和作为具有多种需要的人。劳动者的这三重身份决定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性质:一是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寻求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二是作为所有权或利益主体的劳动力寻求获得较高的收入;三是作为具有多种需要的人寻求得到多方面的满足和自我实现。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动涉及社会的生产、分配和消费三个方面。从生产方面看,是生产要素重新配置的过程;从分配方面看,是各有关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重新协调的过程;从消费方面看,是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消费质量和消费观念的变化过程。这三个方面体现了农村生产力流动的生产性、分配性和消费性。其中,生产性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基础和前提,分配性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核心和关键,消费性是农村劳动力流动追求的目标。这就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首先要以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为手段,通过分配关系和利益关系的重新协调增加收入,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从社会角度来看,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生产性、分配性和消费性可作相对独立的分析。由于农民的消费水平普遍不高,因而纯粹的消费性流动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只是个别现象,不具有代表性。由于我国社会劳动生产率还不高,生产性流动所需要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因此,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从总体上看,包含着生产性流动的成分,更具有分配性流动的特征,实质上属于分配性流动。
二、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律与农民增收
农村劳动力流动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直接目的是增加收入。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增加农民收入之间内含着一定的客观规律性。在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在一系列客观规律的综合作用下实现的。只有充分认识、科学利用这些客观规律,方能推动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从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第一,动力规律。农村劳动力流动需要持久而有效的动力。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内动力和外动力。内动力作为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内在推动力,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根本动力。它是形成开拓精神、实干精神和吃苦精神的源泉。一个缺乏内动力的农民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即使被卷入农村劳动力流动大军,也不会有所作为。这里讲的内动力包括两个方面,即长远动力和现实动力。其长远动力表现为对未来目标的追求,即对小康社会生活的向往;其现实动力表现为对改变现状的追求,即对实现职业转换、进而实现身份转换、提高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的强烈愿望。这两种内动力是相互转化的。外动力作为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外在推动力,指由竞争环境的压力所激发的推动力。它是形成自强精神和拼搏精神的源泉。一个缺乏外动力的农民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竞争,即使被卷入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竞争,也只能处于被动的地位,最终被淘汰。这里讲的外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流动的农民与新的就业环境的其他劳动者之间争夺就业岗位的竞争;二是来自流动的农民之间争夺就业岗位的竞争。竞争环境的强制程度越高,流动的农民内心压力越大。他们要在新的环境赢得竞争的主动权,就必须把这种外在的压力转化为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动力。正是由于这种内动力和外动力的合力效应,推动着农村劳动力流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从而保证农民增收的实现。
第二,流动规模有限规律。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并非个别行为,而是社会行为和群体行为,因而对其应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为保证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其流动的规模必须适度。其流动规模过小或过大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鉴于目前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要强调农业与二、三产业的和谐发展。这就要求,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既要适应农业发展要求,又要适应二、三产业发展要求。农村劳动力流动是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流动的规模首先要适应农业发展水平的要求,必须受到农业基础地位的制约,不能以牺牲农业的发展为代价。从目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看,其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发展。虽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在总体上仍有待扩大,但出现了结构性失衡。某些家庭农业劳动力出现了结构性非剩余流动。由于文化水平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致使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妇幼化。群众形象地说:“5481(青年和复退军人)外出挣钱,3861(妇女儿童)留守种田。”这必然影响农业持续发展。据调查统计,200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降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面积减少是粮食减产的主要原因,对粮食减产的影响占73.5%[2]。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由于劳动力过量流失而导致农田弃耕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农村劳动力流动削弱了农业发展,二、三产业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这必然会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就业机会,从而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还要看到,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方向是二、三产业,因而其流动规模必须适应二、三产业的发展要求。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1992~1996年平均每年824万人,1997~1999年平均每年只有319万人[3]。农村劳动力流动趋缓的原因在于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如果其流动规模超过二、三产业发展需要,不仅会引发种种社会问题,还会使流动的农民难以找到就业岗位,从而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
第三,推拉“双反”规律。农村劳动力流动是推力与反推力、拉力与反拉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推力是从事农业生产比较收益低。这是由于农业生产普遍比较落后、农业生产效率普遍较低而农业剩余劳动力又普遍较多造成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拉力是预期收入的增加。由于我国产业间、区域间、城乡间收入差距不仅客观存在,而且比较大。这就形成了强劲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拉力。推力与反推力、拉力与反拉力是共生共存的。其反推力指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种种因素的存在。这突出表现为二、三产业的发展适应不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就业要求、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成本高而且风险大、流动的农民在子女上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城市对流动农民的就业歧视等。其反拉力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拓宽了就业门路、提高了收入水平。这突出表现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是由推力与反推力、拉力与反拉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决定的。推力和拉力越大,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越大;反推力和反拉力越大,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越小。为实现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根据推拉“双反”规律的具体内容和内在要求,当务之急是通过加大农业发展的力度控制推力、通过加快二、三产业的发展和改善流动农民的就业和生活条件弱化反推力、通过逐步缩小产业和区域及城乡收入差距逐步弱化拉力、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强化反拉力。这无论是从现实出发,还是从长远考虑,都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
三、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途径
通过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途径是多方面的。既要从农业内部找出路,又要从农业外部找出路;既要从就地流动找出路,又要从异地流动找出路;既要从外流找出路,又要从回流找出路。
第一,拓宽农业发展思路。这是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基础。我国农业的发展尚有很大的余地和空间。其一,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开发分流。一是开垦宜农荒地及其他资源。我国目前有可开垦的宜农荒地2亿亩,宜林荒山荒坡10亿亩,草山草坡6亿亩。对这些资源进行综合性开发大有可为。二是改造中低产田。我国有2/3的耕地面积属中低产田。如果对其进行治理改造,可使现有中低产田普遍上一个台阶。以每亩增加产值30元计算,可使农业净资产值增加360多亿元。三是提高耕地复种指数。我国目前的耕地复种指数为152%,如果提高到159%,等于增加耕地面积1.56亿亩[4]。四是提高农业发展档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立体农业、精细农业、无公害农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五是发展观光农业。抓住旅游业大发展的契机,大力发展以休闲、观光、度假为主要内容的观光农业。其二,优化农业结构。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各地区要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形成有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带。东部地区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在积极发展绿色蔬菜和水产品、花卉等为主体的出口创汇农产品生产的同时,积极探索以高新生物工程技术为核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创汇农业。中部地区应在发挥我国“粮仓”优势的同时,用现代化高科技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增加市场适销的优质粮食生产和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的种植。西部地区应充分发挥光热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名、优、新、特农产品,变农业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其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5]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发展高效农业的根本途径。通过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延伸农业产业链,逐步实现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商品化、产业一体化。总之,通过挖掘农业自身的潜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以及由农业内部向农业外部合理流动,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这是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迅猛发展。至1998年底,其吸纳了1.4亿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30%,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50%[6],成为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的重要载体。为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农民收入的1/3来自乡镇企业[7]。1995年以来,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不断减弱。这并不意味着其吸收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已经丧失。为继续发挥其作为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作用,关键在于“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8]。一是针对其管理落后的现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造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责任权力明确化和企业管理科学化。二是针对其资产经营效益低的现状,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使资产向市场最需要、最能发挥增值作用的方向流动,变无效资产为有效资产,变低效资产为高效资产,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三是针对其规模小而分散的现状,通过改制、转让、兼并、参股、联合、上市等途径,在促进生产要素重组方面上规模,在骨干企业扩张方面上规模,在培养企业集团方面上规模。四是针对其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本着为城市大工业协作配套的原则、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原则、为外贸出口提供货源的原则和确保市场有效供给的原则,坚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改变与城市产业结构趋同的现状,围绕农产品的贮、运、加、销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形成种养、加工、销售一条龙和贸工农一体化。总之,通过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方面的优势。
第三,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是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必然趋势。我国的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和非农化。这严重影响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9] 加快城镇化的基点是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小城镇是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城市雏形,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和桥梁。它作为农村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具有四大功能。一是在人口、产业、人才、资金和信息等方面的集聚功能;二是在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方面的集散功能;三是对附近农村经济的辐射功能;四是培养人才、更新观念的培育功能。为充分发挥这些功能,小城镇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把加工区、商贸区、科技教育区、非农产业区及住宅区作为建设重点,要把产业开发和市场开发作为龙头,突出小城镇的区位优势和特点,使之成为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阵地。加快城镇化的战略目标是加快大中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大中城市是地区或全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产业集聚和生产要素集聚都已达到很高的程度,而且劳动生产率高、经济增长速度快、经济扩张和辐射能力强。它在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方面具有特有的优势和功能。这就要求大中城市从自身的特点和功能出发,在与小城镇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同时,通过在大城市周围建立城市新区,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带。这样,大中城市在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方面的优势和功能会日益充分地显现出来。
第四,鼓励农村外流劳动力回流创业。这是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村劳动力外流就业与回流创业是互动的。农村劳动力外流就业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技术,积累了资金,尤其是经历了市场的锻炼。他们学会了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来决定自己的行为选择。他们利用对市场的了解和外出打工学到的技术重新审视家乡的各种资源、权衡市场风险,以期获得更多的收入。这是他们回流创业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应从提供创业环境和创业政策方面,鼓励农村劳动力在外流就业的基础上回流创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应。一是“民”本效应。近年来“民”本经济在东部沿海地区快速发展。鼓励外流打工农民回流创办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灵活,与本地经济融合力强。要在大力扶持的基础上,使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二是带动效应。鼓励回流创业农民结合本地资源条件,选择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制造工业或集约农业,形成本地的特色产业,带动本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三是资源效应。鼓励回流创业农民把带回的资金、技术和信息与本地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农业资源相结合,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组合。四是示范效应。宣扬回流创业农民的成功之举,带动更多回流创业农民兴业致富。五是乘数效应。鼓励外出打工者回流创业,使他们在回流创业中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这些经济效应的发挥,有力地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收稿日期:200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