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筹资机制看乡镇企业改革&以制度变迁动力学为例_资金筹集论文

从筹资机制看乡镇企业改革&以制度变迁动力学为例_资金筹集论文

从资金筹集机制看乡镇企业改制:制度变迁动力学的一个案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力学论文,乡镇论文,企业改制论文,机制论文,资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本文认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资金筹集机制日益成为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的“瓶颈”,在自五十年代以来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资源配置格局下,乡镇企业不可能从国家银行、信用社获得所需的全部资金,在没有资本市场的情况下,以高风险和低效率的民间融资应运而生。始自1992年的新一轮经济扩张期中,在地方政府行为和膨胀的信心支撑下,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借入大量集资款。然而到1995、1996年,市场条件的变化和低效率的经营,企业的财务状况急剧恶化。对乡镇企业的控制收益和成本的变化,是镇村政府退出的根本原因,而由集资款债务引起的社会、政治压力则直接促成和推动了乡镇企业的改制。从产权变迁路径看,民间资本的准备使得改制得以顺利完成。这是资本与经营者的经营才能结合的科斯定理意义的帕累托改进。

二、工业化发展战略背景下的乡镇企业的资金筹集机制

五十年代我国开始实行了以低利率、低名义工资、原料与生活必需品的低价格和过高估价汇率为特征的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以信贷、外汇及其它资源的计划配置体制,和国有企业、集体农业的传统微观管理制度的三位一体的经济制度, 倾其几乎全部的资源来发展重工业(Lin、Cai and Li,1996)。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下,资金作为一项极为稀缺的资源,被国家用计划的手段配置到国有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上。资本市场是不存在的,财政拨款和银行信贷是不能流到计划体制之外的。这一格局到了八十年代产品市场化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后,仍未有根本性的改变。

在这样一种经济资源配置格局下,乡镇企业作为体制外的产物,资金筹集能力必然受到很大的制约。从筹集渠道看,乡镇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金(农业剩余)、群众集资、银行(信用社)信贷三个方面。在实行工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以工农剪刀差来为工业发展筹集资金的计划体制下,留给农村社区集体和个人的资金是很限的,仅能维持生活和简单的生产活动,不足以支撑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因此,作为几乎是唯一的资金筹集渠道的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应发挥出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重要的金融机构(注:农村信用社自六十年代起就一直置于农业银行的控制之下,如其一个分支机构,未能发挥出合作信用的作用,直到九十年代各信用合作联社的建立才开始分离(郭晓鸣、雷晓明,1998)。)实际上还在一直执行着国家从农村吸收资金的功能。(如下表)

表1 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

19791982198519871989

存款合计:亿元 216 390 72512251669

其中:乡镇企业存款 22 34 72 105 126

贷款合计:亿元

48 121 400 7711095

其中:乡镇企业贷款 14 42 164 359 572

占总贷款比例:% 30 35 41 47 52

贷款/存款余额:%

22 31 55 63 65

19901991199219931994

存款合计:亿元 21452709347842975681

其中:乡镇企业存款150 192 302 362

贷款合计:亿元 14131809245431444168

其中:乡镇企业贷款7601007147120012279

占总贷款比例:% 53 56 60 64 55

贷款/存款余额:%

66 67 70 73 7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3》表16—8, 《中国统计年鉴1995》表17—9整理。

从数字看, 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总存在一个缺口, 从八十年代初70%到后期40%,到九十年代初的30%,尽管一直在变小。而这个缺口正是银行(信用社)通过对贷款的额度、期限、贷款资格和审批程序的控制(注:从农业银行看,1992年以前严格按计划放贷,各基层(镇一级)分支机构的贷款总额度由市(县)支行决定。从贷款结构看,主要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以内),关于固定资产的贷款,审批程序相当严格,作为镇一级的办事处一般无权(或受限),由市(县)支行负责,超过一定额度的需有上一级部门决定。),以达到国家从农村吸取资金支持国有工业的目的。不少学者在谈到乡镇企业的产权优势时,认为乡镇村政府在资金、 原材料的获得发挥着重要的作用(Che andQian,1998;Oi,1992;Chang and Wang,1998;李稻葵,1995)。但即便如此,乡镇企业在从银行(信用社)获得所需资金也是极有限的。从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初,农村企业的贷款总额只占全部非农贷款的8%,而同期国有企业贷款占到86%(Jin and Qian,1998); 即使到了九十年代初,在全部农村贷款中也只有50%左右(其余是农户贷款和集体农业贷款);而到1996年,创造26.9%GDP、43.4 %工业增加值的乡镇企业从银行、信用社获得的贷款却只占7.1%(谭秋成,1998),这与乡镇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从银行、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构成看(见表2):

从银行(信用社)发放的贷款结构看,主要以流动资金为主,而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只是流动资金贷款的一部分,基本以短期贷款为主(注:这个数字与何广文(1999)河北沧州的数据是一致的。)。银行(信用社)这一资金筹集渠道的供给给乡镇企业造成的结果是:第一,资金的缺乏。从全国看,“七五”期间,国家安排的不到乡镇企业计划需要增加的资金投入的10%(厉以宁,1994 , P227 ); (注:温铁军(1998)认为,劳动和土地“替代资产投入”是乡镇企业资产的主要来源,土地资本转移、劳动者福利和社会保障转移各约占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资产的30—40%。这不仅是乡镇企业发展的特点,更是我国工业化发展战略导致资源配置格局下的无奈选择。)第二,流动负债高。乡镇企业将自有资金的大部分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而流动资金多依赖银行 (信用社)信贷,流动资金中自有资金不到10%(邓英淘,1992)。王振(1994,P84)的结果是,乡镇企业对银行的长期债务几乎都在30 %以上,短期债务40—50%。这也说明银行信贷流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不多。其对乡镇企业投资函数的计量表明,银行贷款的弹性系数明显大于1,说明有“利诱作用”,这也表明银行信贷供给的不足。 这种状况不仅对乡镇企业本身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有深刻的负面影响(这是造成乡镇企业产品雷同、技术含量低、进入壁垒小,从而导致过度竞争的一个根源),而且对经济的波动难有有效的抵御能力,在萧条期因国家信贷控制严厉而“强迫”退出(如在1988—1989年期间乡镇企业的个数有绝对下降),而在经济扩张期,在信贷不能满足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乡镇企业在膨胀的信心下,会进行大量低效率的非正常渠道的融资。这里民间金融的存在是值得注意的。

事实上,农村民间金融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正常渠道资金供给的不足。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固定观察点办公室1986—1990年调查数据表明,银行、信用社贷款约占农户全部借款35%,其余来自民间借款(慈鸿飞,1998)。一方面农村资金从银行、信用社还有流出,另一方面正常资金供给渠道却不能满足农户、乡镇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这表明了原有的金融体制的不足。这为民间金融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以高于银行、信用社的利率,从银行、信用社截留来自农民的存款,然后转贷给乡镇企业和个人确实是件有利可图的事。民间金融的产生作为一项对农民和乡镇企业都有利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本应得到肯定,却由于与国家继续控制资金、维护国有工业的动机相悖而受到打压。(注:曾有经政府批准成立的私人钱庄,后被禁止(王晓毅,1999)。)这使得民间金融机构在发挥资金融通作用时,具有很大的负面效应,体现在贷款的高风险、高利率和超短周期。如温州民间金融3 个月以下的贷款占其总贷款的比例是100%,而在农业银行、信用社中是81%和93 %(王晓毅,1999)。甚至还有一些纯粹是短期投机套利的地下银行。(注:发生在九十年代中期的无锡32亿非法集资大案是这一背景下的一个极端例子。)这对于乡镇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提高技术所需的生产性投资的资金需求特点显然是不相一致的。国家对资金配置的倾向性政策,导致了民间资金融通机制的抑制。这使得民间金融的运作具有高风险、投机性强的特点,这又反过来为国家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大力加强对金融的控制提供口实,自此农村民间融资渠道变得更加狭小。

表2 银行、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构成

农业银行信贷198919901991

(一)流动资金贷款:亿元 245530423675

乡镇企业贷款:亿元 393 434 498

所占比重:%16.014.313.6

(二)固定资产贷款:亿元

66 76 100

信用社信贷

(一)各项贷款总计:亿元 109114131809

乡镇企业贷款:亿元 540 701 910

所占比重:%49.549.650.3

农行、信用社各项贷款构成

流动资金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 72.872.772.3

乡镇企业贷款占流动资金贷款的比重:%31.230.330.7

(1)短期贷款比重:%

(2)长期贷款比重:%

农业银行信贷199219931994

(一)流动资金贷款:亿元 430047048462

乡镇企业贷款:亿元 583 7751780

所占比重:%13.516.520.0

(二)固定资产贷款:亿元 139 153 343

信用社信贷

(一)各项贷款总计:亿元 245432624159

乡镇企业贷款:亿元 129417832277

所占比重:%52.754.754.7

农行、信用社各项贷款构成

流动资金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 70.959.561.5

乡镇企业贷款占流动资金贷款的比重:%33.553.554.2

(1)短期贷款比重:% 81.684.9

(2)长期贷款比重:% 18.415.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农村金融统计年鉴1995》P34,P82整理。

表3 农村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银行信贷

19901991 1992 19931994

农村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亿元 366.1

493.9 994.81631.2 1988.6

增幅:%34.9 101.463.921.9

银行、信用社的乡

镇企业贷款:亿元

1134.3

1408.8

1876.82557.1 4056.9

增幅:%24.2 33.236.358.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1—1995各年版、《中国农村金融统计年鉴1995》整理计算。

在以集体经济为主的苏南地区,在九十年代以前,乡镇企业的新建和扩建大多是从原有企业的盈余获得资金的,一部分靠银行、信用社信贷,一部分来自群众集资。但这些集资基本上都在正常水平,没有出现大的风险。到1991、1992年新一轮经济扩张期,在“上面逼着上,外面催着上,自己也想上”的情形下,一股大上项目、投资的狂潮开始了。在银行、信用社信贷控制下,一个几乎共同的手法——向群众集资在苏南各地得到普遍运用。

表4 江苏农村集体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按资金来源

198819901991199219931994

总额:亿元 59.154.382.5241.1

376.0

乡38.429.340.7117.6

村18.924.241.3123.1

银行、信用18.710.422.784.5 80.9

占总额比重:% 31.619.227.535.0 21.5

自有资金 27.831.245.194.7186.9

其它12.612.714.761.9 44.6

上年利润 17.115.613.713.155.4110.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88—1995各年版整理计算。*1994年的数据来自《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95》。

从乡镇企业的资金筹集渠道看,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银行信贷、自有资金和集资。从全国看,在这一轮扩张期中,农村银行、信用社信贷的增幅不及农村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或落后于投资的增长。(注:银行、信用社贷款,不一定代表了其在投资中的份额,但可以说明企业在扩张期中对资金的需求的膨胀,和全部固定资产的增幅的比较,表明了国家对农村信贷的控制或者信贷这一资金筹集渠道的“刚性”。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九十年代中期苏南地区还有两种资金进入固定资产投资的途径,而在统计上不能反映出来:一是实际中有银行短期贷款长期化的倾向,从短期贷款进入投资领域,即在期末将到期的短期贷款转移一下,而并未发生实际还贷和重新申请;二是实际中有地方政府、企业从边远省份的银行借贷的现象。)从江苏的情况看,银行、信用社信贷在投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但即使如此,总投资的巨大膨胀也需要自有资金和集资的绝对数量的巨大增长。上表中,反映在“自有资金”和“其它”的猛增。然而对比“上年利润”,这显然是不能解释的,所以其中的大部分可以被认为是暗中的“集资”。考虑到为享受税收优惠而进行的“假合资”,“其它”部分也有不少是“集资”款。(注:许多地方不断变更厂名和税务登记就是这一现象的真实反映。)所以真实的集资款的数量要比统计上反映的多得多。集资作为一种以集体名义(背后是乡镇政府)向群众融资的方式,在短时间内能满足1992、1993年带有政治性预期的经济扩张期中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成本也是很大的,不少企业为吸引集资,年利率一般都在15%以上,高者甚至达到20%—25%。这对于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隐患。事实表明,随着经济的回落、市场的变化和资金低效率的使用,企业财务状况急剧恶化,集资引起的债务由于偿还出现困难,越积越多,终于成为乡镇企业集体产权制度变迁的导火线。

三、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改制的变迁动力学

乡镇企业资金筹集机制的固有特点决定了:第一、乡镇企业技术升级慢,产品结构雷同和进入壁垒低。这是造成恶性竞争的一个根源;(注:苏南各地产业结构基本相似。当一个新项目在立项时还很少,而到建成投产一、二年时往往就会出现几十家竞争对手。这是从纺织到机械、钢铁、化工各行业普遍的现象。)第二、对经济波动的抵御能力弱,资金筹集成本高。加上集体产权下资金的低效率使用,容易引起财务状况恶化进而导致债务问题。苏南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在1992—1996年一轮经济波动中的事实深刻地证实了这一点。集资款债务引起的社会、政治压力最终推动了乡镇企业集体产权制度的变迁。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1.现有产权制度下的资金的低效率使用的根源

在1992—1994年的投资狂潮中,政治上的压力是一个因素。即使从乡镇政府自身的角度也有投资扩张的动机。(注:这里我们从乡镇一级的角度分析。村一级的情形大体相同。)第一,官员的任期,使其投资只重视短期结果,过高估计市场的赢利能力,负赢不负亏。第二,从乡镇政府的财政体制看,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经由镇级财政部门负责的收入,由地方税收返还、综合基金及统筹和各种杂费三块;二是经由镇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的财政之外的集体工业的上缴利润。这一部分常常由于企业对利润的隐瞒及政府权威不够而变得随意。(注:因为不列入正常财政收支体系,其操作本身具有一定的非公开性。这种两条线的收支体系在各级政府机关是很普遍的。)这种财政状况使得乡镇政府更重视新企业的扩张,而不太注重原有企业的发展或者根本没有介入原有企业管理的能力和动机。这种状况与国有企业有着惊人的相似。刘小玄、刘芍佳(1998)的研究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地方分权造就了一个个市场竞争的主体,预算软约束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最大化导致了实际上牺牲资本收益的扩张行为。在由于进入壁垒低而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中,这种超出市场应有数量的过度投资使企业的财务状况急剧恶化。

另外,从企业层次看,集体产权下缺乏监督而导致的高生产成本,也是乡镇企业资金使用低效率的一个根源。

表5 江苏乡镇企业的财务状况

1990199119921993

营业收入:亿元951113919943284

增幅:% 19.875.164.7

利润总额:亿元

13.713.155.4

110.3

应交所得税:亿元 6.3 8.214.525.3

所得税/营业收入:%

0.660.720.730.77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润:元4.2 3.310.413.4

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元1.9 1.4 4.4 6.7

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月息):% 8.4 6.3 6.37.65-

9.15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营业收入:亿元 4356

5237

5603

5325 5240

增幅:%32.6

20.27.0

-4.9 -1.6

利润总额:亿元126.1 166.8 169.5 198.8 151.3

应交所得税:亿元

22.5

32.6

32.7

31.5 26.5

所得税/营业收入:% 0.52

0.62

0.58

0.59 0.51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润:元 11.7

11.9

23.1

11.5 7.8

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元

4.85.04.46.0 4.0

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月息):% 9.15

9.15

9.15- 7.47* 4.77*

7.65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1—1999各年版整理。“同期存款利率”摘自《经济研究资料》1996年第7期P56,1997、1998年是年利率。

2.乡镇企业的财务状况

对于乡镇企业的财务状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第一,从营业收入看,在经历了1992、1993、1994年的高速增长后,1995年开始趋缓,1996年明显降慢,1997、1998年出现绝对下降。考虑到投资的时滞效应,对营业收入增长变化的考虑是有价值的;第二,从所得税占营业收比重看,从1994年起,这一比重比1992、1993年有明显下降,如果考虑到税收征管的趋紧,更说明了企业的赢利状况有显著下降;第三,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在经历了1992、1993年的爬升之后,从1994年起有明显回落。这一数字与八十年代中期以前高达两位数的盛景是不能比的(《中国统计年鉴1993》P397,表9—58),与同期银行利率相比也有一定差距,(注:不考虑通胀。集资款债务的偿还是一个较长的时期,与当年的通胀率无关。)与集资款的15—25%的年利率相比差距更大。这使企业在经济回落后出现债务偿还困难,以借还贷,债务额不断膨胀,终于爆发危机。

国有企业可以将债务转嫁成银行的坏帐和企业间的三角债,而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的债务是刚性的,但两者形成的原因何其相似。关于这一过程,朱镕基有过透彻的阐述:

“别把原因弄得玄而又玄,国企困难就是源于1992、1993年的重复建设。……每新办个厂子,又没有资本金,都到银行去借款。银行利息百分之九点几,你厂子能有百分之九点几的利润吗?利息都交不起,更别说付本还息,再碰上市场不好,生产出来没人要,就陷入困境。现在地方上项目,打报告总说是‘地方财政自筹’。我心想,自筹?哪儿来?地方财政还赤字呢!”(注:1998年在天津考察时的讲话。(《经济研究资料》1998年第7期,P31—32。)

3.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改制的变迁动力学

樊纲(1995)的一项研究表明,在东南沿海地区的镇级财政中,非规范收入在总公共收入中的比重在60%以上。在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的同时,镇级财政也面临重大危机。(注:从实际情况看,镇级(政府的信用高、经济实力强)是集资的主要对象。村级由集资引起的债务相对要少一些。而且镇级是最小一级财政。这里只分析镇级的情况,村级的情形类似。)对于不断扩大的支出,正常渠道的财政收入未有大的增加,原有工业实体块却从利润之源变成了越来越大的集资款债务,加上对企业的控制越来越弱,对资产侵蚀的现象难以有效控制,故从乡镇政府而言,继续控制企业已变得越来越不利。按张军、冯曲(1999)的分析框架,企业对政府的价值已经从非改制区域靠近或已进入帕累托最优改制区域。调整对企业的收益方式,如从土地租金(注:在原有集体产权下,土地和其它公共资源基本上是不收费的。)、回收集体资产、增加公共管理费用来代替名义“剩余索取权”对乡镇政府是有利的,或者说,改制是有“外部利益”的。这是政府推动改制的经济上的原因。但直接推动改制(拍卖企业)或者改制的导火线来自由集资款债务偿还问题引起的社会压力。

这里需提及的是与此相关的具有爆炸性影响的两件事:一是发生在1997年7 月间锡山市(原无锡县)某镇因集资款偿还困难而引起的工人、 农民的暴力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周边市县的紧张气氛; 另一件是1999年9、10 月间宜兴发生的同样是由集资款债务偿还困难引起的更大规模的暴力事件。这是因集资行为的乡镇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或者说是不合理的资金筹集延迟的负面影响的反映。在集体产权下,无论是出于社会压力或政治原因,乡镇政府都只能将企业的集资款债务揽到自己头上。出路何在?任何政治性的安抚只能缓解一时,最终还需偿还来解决。“债转股”是一解法,而且事实上也成了一部分乡镇企业改制的方式,但此法可接受的范围极有限。乡镇政府需要解套,农民要债,包括被困企业的和将被困的企业的经营者也想摆脱原有产权的束缚,集体产权制度变迁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此处,分析苏南Q 镇的情况是有意义的。该镇的集资款债务余额从1992年开始从几百万到上千万到二、三千万(有过更高)的规模,其偿还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政府担保的银行借款。但政府能作出这样的决策不是无依据的。按该镇1999年7月31日的统计数字,镇级总资产32528万元,总债务29452万元, 净资产3076万元,转让3386万元,成交2837万元,已回收达1525万元。这个数字与集资款债务余额是一致的(而且,在市里关于集体资产转让金管理使用的规定中,特别提到了可用于集资款的偿还)。如此,“拍卖转私”成了各方解困的上策。这也是为什么在乡镇企业改制中“拍卖转私”几乎成了唯一形式的原因。

周其仁(1994)从国家控制农村经济的收益和费用的角度,考察了国家逐步退出和农村产权制度的变迁过程。此外,同样是乡镇政府对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的控制的成本——收益的变化,导致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不过这个变迁是通过集资款债务引发的社会压力下促成的。但从根本上讲,集体产权下我国工业化发展战略遗下的资源配置机制是乡镇企业发展难以逾越的障碍。

四、改制的变迁路径

1.对原有资金筹集机制的缓解

乡镇企业资金筹集的缺陷及资金的低效率使用,使其在经济回落期财务状况迅速恶化,由此最终促成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或者说,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资金筹集机制在市场条件下的反应(response)。这一点可以从改制的方式得到印证。从我们对苏南的考察情况及官方文件和秦晖(1997,1998)对江、浙地区的考察结果看,改制中常提及的两种形式“增量扩股”、“存量转股”以及“拍卖转私”这种民间资本的直接进入,都是在外部资金筹集机制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的一种自我突破。这改变了乡镇企业对原有民间资本融资的方式,以一种成本低、小、使用效率更高的方式,推动了乡镇企业在原有经济资源配置格局下的积累与发展。从这个角度,我们就不难理解象华西村、南街村这样的以政治权威和个人权威下全民股份合作型的超强村级经济实体的经营效率。(注:此处仅从资金筹集角度而言。对其治理结构所达到的运作效率,需要更深入分析其集体产权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改制是对资本压力的缓解。

2.产权变迁路径

将乡镇企业改制看作是对资本压力的一种缓解还不是这一制度变迁的全部,集体产权的要素还包括经营者的经营才能,而这是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条件。在原有集体产权下,经营者的经营才能是依附在企业资本上的。这是因为乡镇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决定了经营者只能将自己的经营才能限制在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之内。尽管以后私人企业发展的空间逐步变大,但在缺乏经理市场的条件下,对于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的经营者而言,要使用自己的经营才能的成本是很高的。我们可以认为经营者的经营才能的产权初始界定在集体一方。因此,从经营者的经营才能这个产权要素的角度,我们可以将这一制度变迁看作是经营者“赎回”自己经营才能的过程。

在原有产权下私人收益与成本和收益与成本是不一致的,经营者的激励是不足的。这是集体产权“外部性”的反映。而改制就是“外部性”内在化的过程。科斯定理表明,在自愿谈判和交易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界定不影响资源的配置。然而产权的不同初始界定,有不同的变迁路径:一种是通过受损方向权利拥有者“买回”权利,即“卖出”型变迁;另一种是由原权利的拥有者现在必须追加支付去“买入”原受损方的“同意”,即“买入”型变迁。两者伴随着不同的财富转移(张军,1993)。从这个角度讲,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的改制可以看作经营者“赎回”自己经营才能的“卖出”型变迁。此外,我们可以看出,这一制度变迁的完成,需要民间资本的准备,这是“赎回”的必要条件,而乡镇企业十余年的发展和集体产权下监督的缺乏已为经营者的财富积累提供了条件。所以,从变迁路径看,改制已具备了条件。

从产权变迁的角度,资金筹集机制的改善和经营者经营才能的“赎回”是一致的。改制自动找到了效率的帕累托改进。

*本文是张军教授主持的有关苏南乡镇企业民营化课题的一个阶段性结果。感谢中国农业银行锡山市支行、锡山市统计局、锡山前洲财政所、工业总公司、农行前洲办事处、玉祁办事处在调研中给予的帮助。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无锡培训基地的石桥先生的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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