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涛对马克思恩格斯作品的曲解_民主社会主义论文

谢涛对马克思恩格斯作品的曲解_民主社会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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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韬先生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①(以下简称“谢文”)引起了广泛关注。这里,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与谢韬先生商榷。

一、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抛弃了共产主义吗

谢文的一大主题,是批判共产主义。他说:“没有什么‘共产主义’大目标,这是一个被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年提出来晚年抛弃了的命题。”并认为,共产主义是“基督教天国理念的现代版”,恩格斯73岁时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谈话否定了27岁时的共产主义理想。

事实是否如此呢?《共产党宣言》说,所谓共产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写过许多序言,从未在这一基本思想上发生过动摇。而且,《资本论》等著作最后讲否定之否定,都是讲未来的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基本事实。

谢文重点引用的一个文献,是恩格斯的《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以下简称《〈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正是在这篇导言中,恩格斯写道:“使这部著作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是,在这里第一次提出了世界各国工人政党都一致用以概述自己的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② 而且,就在谢文引用过的对《费加罗报》记者谈话的后面,恩格斯接着写道:“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但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在目前的君主联邦制政府的统治下,这是不可能的。”③ 所谓生产资料回归社会云云,讲的就是共产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新民主主义也属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范畴(谢文将其归入“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恩格斯说过,社会主义社会也会分阶段、也会改革。正是对那位记者,恩格斯说:“我认为,我们党担负起掌握国家管理的使命的时候已经不远……可能到本世纪末您就会看到这一点。”④ 所以,在恩格斯心目中,共产主义不仅是远大理想,而且是“我们党”正在逐步地、脚踏实地地实现的切实目标。放弃这个大目标,“运动就是一切”,是尽人皆知的修正主义观点。

不过在作者看来,共产主义只是骗人的把戏而已。他说:“用所谓‘长远利益’否定‘当前利益’,用未来共产主义天堂的幸福生活安抚人民,叫人民忍受现实的饥饿、贫穷和苦难,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欺骗人民的把戏。这一切都应该收场了。”这里牵扯出一个至今还在争论的老问题,即在落后的东方国家一国是否可以建设社会主义。换言之,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是否可以跨越,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依据。对此,谢韬先生是否定的。他认为,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的继承和发展,相信的是“不管生产力处于什么水平,只凭革命暴力就可以创造出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新世界”,所以“列宁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共同胜利的思想”。不消说,毛泽东秉承的是列宁主义。

但是,谢文却回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东西方革命互补、俄国农村公社有可能成为共产主义起点的思想。1877年11月,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曾说:“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⑤ 1881年3月8日,在给俄国民粹派革命家查苏利奇的著名的信函草稿中,又说:“如果俄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崇拜者要否认这种进化的理论上的可能性,那我要问他们:俄国为了采用机器、轮船、铁路等等,难道一定要像西方那样,先经过一段很长的机器生产发展的孕育期吗?同时也请他们给我说明:他们怎么能够把西方需要几个世纪的发展才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交换机构(银行、信用公司等等)一下子就在自己这里建立起来呢?”⑥ 马克思还写道:“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变为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⑦ 在马克思恩格斯1882年合作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第2版序言中,他们一致认为:“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⑧ 很明显,无论理论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与东方的论述有多么大的分歧,都应该承认,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否认历史可以跨越、没有否认革命。而且,他们是从世界革命的理论出发,认为东西“互补”,不仅是西方的发达生产力“补”东方,而且是东方的革命运动“补”(带动)西方。而这,难道不正是列宁主义的理论依据吗?怎么能说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呢?

二、马克思恩格斯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倡导者吗

谢文的另一主题,是将晚年的马克思恩格斯定性为“民主社会主义者”、“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为此,文章着重引述了恩格斯《〈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的言词。但是,谢文却回避了一个最基本的史实,即正是恩格斯,曾经对德国党领导人这方面的错误倾向作过严厉批评。

了解这段历史的人都知道,1894年12月,由于要通过新的反动的“防止政变法草案”,规定对“蓄意用暴力推翻现行国家秩序者”采取严厉措施,德国党的领导希望恩格斯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行文谨慎,冲淡“过分革命的调子”,删去一些话。对此,恩格斯非常不满。1895年3月25日,恩格斯在给考茨基的信里写道:“我的文章由于我们那些害怕防止政变法草案的柏林朋友们的不坚定而受到了一些损害,在目前形势下,对此我仍然不得不加以考虑。”⑨ 4月1日又致函考茨基说:“令我惊讶的是,今天我发现,《前进报》事先不通知我就发表了我的《导言》的摘录,在这篇经过修饰整理的摘录中,我是以一个爱好和平的、无论如何要守法的崇拜者出现的。我特别希望《导言》现在能全文发表在《新时代》上,以消除这个可耻的印象。”⑩ 4月3日致函拉法格则说:“李卜克内西刚刚和我开了一个很妙的玩笑。他从我给马克思关于1848-1850年的法国的几篇文章的导言中,摘引了所有能为他的、无论如何是和平的和反暴力的策略进行辩护的东西。近来,特别是目前柏林正在准备非常法的时候,他喜欢宣传这个策略。但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而且还有重大的附带条件。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11)

很明显,恩格斯不希望被误认为自己是个“爱好和平”的“守法的崇拜者”,认为那是一个“可耻的印象”。而且,恩格斯强调《导言》着重讲的是“策略”问题。借谢文的话说,“这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革命策略问题的最后意见。”在文章中,恩格斯根据当时德国的具体历史条件,认为不该使用巷战,而应采取议会斗争、争取选民的策略。然而,谢文却一方面承认恩格斯所讲是“策略”,是“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的策略,一方面又无端地将其扩大为“恩格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如此,“策略”与“运动”就画上了等号。这不是对恩格斯的曲解,又能是什么呢?

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反对以和平手段争取政权。对此,不仅马克思恩格斯有论述,而且列宁和毛泽东也承认。但是,“普选权”一类只是手段,他们从未否定过必须准备暴力手段,因为这是巴黎公社留下的历史教训。《〈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的基调,正在这个地方,与谢文所得出的“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结论正相反。请看恩格斯的论述:第一,“这是不是说,巷战在将来就不会再起什么作用了呢?决不是。”“正如在整个法国大革命期间以及1870年9月4日和10月31日在巴黎那样,自然是会宁愿采取公开进攻,而不采取消极的街垒战术的。”(12) 十月革命就是这样做的。第二,“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毫不停手地促使这种力量增长到超出政府统治制度所能支配的范围,不是要把这个日益增强的突击队在前哨战中消灭掉,而是要把它好好地保存到决战的那一天。”(13) 这里强调的是“决战”,即夺取政权。第三,“不言而喻,我们的外国同志们是决不会因此而放弃自己的革命权的。须知革命权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一无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14) 革命权同样是夺权,即建立新政权。

这就是恩格斯晚年的立场和观点。所以,完全不是什么恩格斯修正了他和马克思早先的观点,而是伯恩施坦、李卜克内西等人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其实,《哥达纲领批判》就是批伯恩施坦等人的。马克思恩格斯1879年9月联名给倍倍尔等人的通告信也是批他们的。马克思恩格斯写道:“至于我们,那么,根据我们的全部经历,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在创立国际时,我们明确地制定了一个战斗口号: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能和那些公开说什么工人太没有教养,不能自己解放自己,因而必须由仁爱的大小资产者从上面来解放的人们一道走。如果党的新机关报将采取符合这些先生们的观点的立场,即采取资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的立场,那么很遗憾,我们就没有别的路可走,而只好公开对此表示反对,并结束我们在同国外的关系方面一向代表德国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和你们的团结一致。但愿事情不至于弄到这种地步。”(15) 这难道有什么疑义吗?

有趣的是,谢文所引恩格斯1891年所写《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即著名的《爱尔福特纲领批判》,也是批上述这些人的。就在谢文所引那段话的前面,恩格斯写道:“他们力图使自己和党相信,‘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而不问一下自己,是否这样一来,这个社会就会不像虾要挣破自己的旧壳那样必然要从它的旧社会制度中长出来,就会无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是否除此而外,这个社会在德国就会无须在炸毁那还是半专制制度的、而且是混乱得不可言状的政治制度的桎梏。”(16) 谢文只取后面一段,删掉前面更重要的主题性的话,是不诚实的。

即使谢文当作依据的这段话:“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谢韬先生的理解也存在问题。因为,恩格斯在该批判里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与谢文的解读不一致,足以驳倒谢先生所谓马克思恩格斯成为了“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主张者的观点。恩格斯是这样说的:

第一,“把为个人或股份公司谋利的现代资本主义生产转变成为全社会谋利和按预先拟定的计划进行的社会主义的生产,这个转变所需要的……创造出来,并且唯有这样一个转变,工人阶级的解放,从而没有例外的一切社会成员的解放,才得以实现。”(17) 第二,“消灭阶级是我们的基本要求,不消灭阶级,消灭阶级统治在经济上就是不可思议的事。”(18) 第三,“如果说有什么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但是,在德国连一个公开要求共和国的党纲都不能提出的事实,证明了,以为在这个国家可以用和平宁静的方法建立共和国,不仅建立共和国,而且还要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多大的幻想。”(19) 第四,“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这种做法可能也是出于‘真诚的’动机。但这是机会主义,始终是机会主义,而且‘真诚的’机会主义也许比其他的一切机会主义更危险。”(20)

凡此,均是恩格斯的白纸黑字,所批正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幻想,以及抹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根本区别的错误观点。在1891年6月29日给考茨基的信里,恩格斯更是写明,他要痛击“和平的机会主义”,痛击“旧的污秽的东西活泼、温顺、愉快而自由地‘长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调”(21)。然而,谢文却把恩格斯的批判对象当成恩格斯的观点强加给恩格斯,这如何能令人信服?

三、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吗

谢文的第三个主题,是认为民主社会主义不仅是社会主义,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成果”。他说,社会民主党代表全社会,能够“调节分配”,让穷人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种观点,一不提党的阶级属性,二不提所有制变动,三不提政权要求,四不提阶级斗争,可谓天真烂漫。我们认为,民主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至少不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它的本质是资本主义。自然的,它也就谈不上是什么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或“最高成果”。

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谢文引用了辛子陵所著一部书稿以及《资本论》第三卷的一些话,“大规模投资银行和股份公司的出现改变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随着一个新的银行制度的出现,资本积累不再依靠企业家个人的节俭、储蓄来自我筹集资金了,而是依靠全社会的储蓄。吸收社会的资金办企业,股份公司就应运而生了”,等等。谢先生是想说明,“资本主义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资本论》第三卷推翻了《资本论》第一卷的结论,不再需要‘炸毁’资本主义的‘外壳’了。”然而,这又是强加给马克思的观点。

(1)所谓“资本积累不再依靠企业家个人的节俭、储蓄来自我筹集资金了”,这句话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因为,不管原始积累,还是一般的资本积累,都不是靠“节俭、储蓄”实现的。就在谢文引文的地方,马克思写道:“资本起源于节约的说法,也是荒唐的,因为那种人正是要求别人为他而节约。”(22)

(2)所谓股份公司资本积累的实质是“依靠全社会的储蓄”的说法,也是错误的。马克思的说法是:“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也就是说,社会集资是有的,但本质是资本的联合。为此,恩格斯特地举了英国制碱托拉斯的例子。(23)

(3)马克思很明确地说过,股份公司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是“职能和资本所有权的分离,劳动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剩余价值所有权的分离,是一个必经的过渡点”。而谢文的解读却是:“资本主义就这样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过渡点”怎么变成“完成了过渡”呢?马克思写道:“在股份制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藉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很清楚,股份制可能是过渡形式,但只要一天还没实现过渡,它就只能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不但没有克服对立,而且还发展了对立。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所谓“资本主义界限之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因为这等于抽掉了谢文所谓民主社会主义也是社会主义的立论基础,是为社会民主党一类党派定性的前提。由此可见,谢文依据所谓历史新情况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原著所得出的关于民主社会主义的结论,与马克思的原意并不相符。如果谢文声明放弃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然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但是,既以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为立论依据,自然应以不曲解文本为前提。还需要指出的是,谢文行文颇为不严谨和随意,没有遵守逻辑的同一性。他一会儿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一再论述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一会儿又说民主社会主义是新资本主义,连克林顿、布莱尔也都在搞民主社会主义。但他却忘记了,克林顿等人之所以能够接受所谓民主社会主义,正说明它的性质是资本主义的。

谢韬先生非常“偏爱”所谓“晚年的恩格斯”。恰好,晚年的恩格斯写过一段话,可作为对谢文全部立论的回答:“自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组成为每个社会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总是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这种斗争只有在阶级本身消失之后、即社会主义取得胜利之后才会消失。而在那时以前,相互对立的阶级,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土地贵族,将照旧彼此进行斗争。”(24) 面对这样一位“晚年的恩格斯”,不知谢韬先生有何办法将其与“早年”或“中年”的恩格斯割裂开来!

注释:

①此文载《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另有网络版,题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为辛子陵〈千秋功罪毛泽东〉一书所撰序言》。本文同时针对印刷版与网络版。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93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28-629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29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9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1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1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26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26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3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3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0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09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08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5-686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3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1页。因是修改草案,恩格斯用了省略号。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1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4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4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0页。

(2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7页。

(2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3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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