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的发展空间_建构主义论文

建构主义的发展空间_建构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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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背景]近半年来,我与亚历山大·温特在通信中谈到了关于建构主义研究仍然存 在的一些学理空间和发展趋向问题。其中有两个方面比较有意思:一是理论层次的发展 空间,二是理论内涵的发展空间。在理论建构层次方面,温特建构主义借鉴华尔兹的结 构现实主义的理论化方式,集中考虑体系层面因素对国家行为体产生的作用。许多批评 者都对这一借鉴提出质疑。有些学者试图在单位层面上发展建构主义理论,比较突出的 是江忆恩(Johnston)的战略文化理论(Johnston 1995)和勒格罗(Legro)的组织文化理论 (Legro 1997)。这两个理论都是强调单位层次的文化因素对行为体身份以及行为产生的 重要意义。在思想内涵的拓宽方面,比较突出的是巴尔金(Barkin 2003,2004)。他在20 0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出了自由建构主义和现实建构主义的分类,批评温特建构主 义是典型的美国式自由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现实主义同样可以与建构主义进行协调的融 合,并提出了现实建构主义的大概框架和研究内容。将建构主义与国际关系两大主流理 论融合并试图建立新的理论,这无疑是一个大胆的设想,因此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温 特本人对此也很感兴趣。

关于体系层次与单位层次建构主义问题,温特坚持体系层次建构主义。但我以为,建 构主义在层次上的“回落”(或曰还原到单位层次)是有道理的,因为国家身份的确定不 会也不可能完全是体系层次观念结构决定的。用一位中国学者的话说,就是“改变自己 ,影响世界”(章百家2002)。在建构主义与其他理论的融合方面,温特认为是一种可行 的方式,因为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都包含了社会性内容。但我觉得如果融合可行,建构 主义就只能保留其作为社会分析框架的地位,它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假定就失去不可通 约的性质,因此它的国际政治理论地位就不复存在。另外,我提出了一个地缘—文化建 构主义的概念,涉及国际关系理论在微观层次上的不同路径问题,目的是可以发展不同 地域文化的不同建构主义流派(如中国建构主义学派等),可能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现征得温特本人同意,将部分通信内容翻译整理出来,并感谢《世界经济与政治》杂 志以对话形式予以发表。(秦亚青)

一、体系层次和单位层次的建构主义

秦亚青:社会建构主义近些年来发展很快,出现了一些很有学术意义的趋向,也显示 了建构主义仍有着很大的学理发展空间。许多学者在分析层次和思想内涵两个方面做出 了新的尝试。1987年,你在发表《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施动者—结构问题》的论文时(

Wendt 1987),强调的是一种社会性互动,亦即施动者和结构之间的互构。这主要是一 种双向的活动。比如奴隶和奴隶主的身份互构,因为不是因果关系,所以没有时间上的 先后,奴隶、奴隶主和奴隶制三位一体,相互建构,相互依存。但是在你的《国际政治 的社会理论》一书中(Wendt 1999),我觉得虽然你说你的体系理论同样是重视互构的, 但相互建构却基本上变成为一种单向建构,即国际体系的观念结构建构了国家的身份。 国家之间的互动则成为次要的内容,温特建构主义以体系理论为主,因而也就成为一种 自上而下的理论。

温特:我同意你的说法。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自上而下的向度是我的 理论的主导向度,单位层次的因素因此受到了压抑。我在1987年的论文《国际关系理论 中的施动者—结构问题》中强调的更是一种互构互动的关系。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提出的是体系理论,不是国家身份形成的理论。所以,我有理 由强调体系层面的理论建构,强调自上而下的建构过程。正如我在书中说的那样:“在 这本书里,我的兴趣在于国家间(或曰‘国际’)体系的结构及其产生的影响。所以,我 将采用‘体系理论’来研究国际关系。”(Wendt 1999:p.11)

秦亚青:但是,一些批评者认为,如果没有国家身份形成的理论,也就没有身份政治 可言。比如,齐菲斯(Zehfuss)在她2002年的著作《国际关系中的建构主义》中,批评 你的理论是没有政治内容的身份/认同理论(Zehfuss 2002)。她说,温特认为国家的自 生身份,即由国内政治形成的身份,从本体论角度来看,是先于国际体系的,是外生的 和给定的(Zehfuss 2002:p.44)。据此,她认为你的中间道路抽去了“政治”这一灵魂 。国内政治提供了基本语境,没有这种语境,国家的身份/认同就失去了依托。

温特:的确,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的许多批评都认为我的理论忽视了国家身份/ 认同的国内因素。但是,我认为这种批评有失偏颇。我承认,国内政治进程因素,对于 国家身份形成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这本书中,我想要 提出的不是解释国家身份形成的理论,而是揭示国际体系的运动定律(the laws of

motion of the system)。在这一方面,我与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是相似的。华尔兹 认为,国际政治理论与对外政策理论是完全不同的。像华尔兹的理论一样,我的理论也 是体系理论。正因为如此,我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没有强调国家的身份形成和 对外政策等内容。

秦亚青:许多学者采用体系层次的建构主义理论,获得了优秀的研究成果。比如芬尼 莫尔(Finnemore)对于国际规范的社会性研究(Finnemore 1996)。但是,其他一些学者 在分析层次上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并且在单位层次上面发展了建构主义理论。比较熟 悉的是江忆恩的战略文化理论。江忆恩的理论主要是考虑国内的政治和历史进程如何建 立起一个国家的集体战略文化,而且这种战略文化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战略选择,影 响到一个国家冲突还是合作的行为取向。另外,勒格罗的论文也在单位层次上面对建构 主义理论进行了发展。他提出了一个研究问题:是体系层面上的国际规范还是单位(次 单位)层面上的组织文化对行为体行为的影响更大。他发现在许多情况下,“组织文化 ”这一解释变量比体系层次的“规范”变量更能够解释行为体的行为。我观察中国过去 20年里的发展历程,也发现单位层次的观念结构,在身份形成和再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 要的作用(秦亚青 2003)。

温特:我的理论是体系理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际关系学者不能建立关于国家身 份形成的建构主义理论。江忆恩、勒格罗和其他一些学者的理论正是这样的理论。但是 ,由于我的理论主要是体系理论,强调的是体系因素的影响力量,所以,批评者认为我 的理论忽视了国内层面的研究,实际上,这是一种理论建构中的必要忽视(necessary

neglect)。

二、现实建构主义与自由建构主义

秦亚青:另外一个方面也很有意思,这就是关于建构主义与其他主流理论的融合问题 。你有一次来信就曾经谈到“现实建构主义”或“建构现实主义”问题,是否可以继续 讨论一下这个题目。在思想方面,建构主义有没有与其他理论融合的空间?

温特:巴尔金最近在《国际研究评论》杂志上发表的《现实建构主义》论文中,试图 将建构主义和现实主义相融合。这可能是拓展建构主义的一个突破点。

秦亚青:我读过巴尔金的文章。他有意识地提出了融合问题,认为在国际政治研究中 ,建构主义可以和其他主流理论进行融合,并因之实现理论创新。在这篇论文中,他提 出了一个新的国际政治理论的分类:现实建构主义和自由建构主义。前者是建构主义和 现实主义的融合,后者则是建构主义与自由主义的融合。这一分类与以前的分类有着根 本性的不同。鲁杰(Ruggie)将建构主义分为新古典建构主义(neoclassical constructi vism)、后现代建构主义(postmodern constructivism)和自然建构主义(naturalistic constructi vism),他的分类标准是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Ruggie 1998)。齐菲斯 则将建构主义分为认同建构主义(identity-centered constructivism)、规范建构主义 (norm-centered constructivism)和言语行为建构主义(speech-act-oriented

constructivism),她的考虑是核心理论概念(Zehfuss 2002)。巴尔金强调的却是思想 内涵。这一分类本身意味着建构主义和其他理论的合二而一。并且,巴尔金明确指出你 的理论有着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融合的本质,是自由建构主义。

温特:我想先谈一下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我是否将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融 合在一起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尤其是自由主义对人类社会进步的信念对我 影响很大。但是,我的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高度的国家中心主义,因此,在这一方 面不包含自由主义对个人高度关心这一标识性特征。同样,我的理论之中也没有关注非 政府组织、全球市民社会等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的理论又表现出更多的现实主义色 彩。在我的论文《为什么世界国家是历史的必然:目的论与无政府逻辑》中(温特 2003 ),我至少也是表现出现实主义的取向。在这篇论文中,我借鉴了“新黑格尔”的观念( 黑格尔往往被认为是现实主义的鼻祖[proto-realist]),强调在世界国家形成过程中, 群体性社会组织是核心单位,或者说强调了这一过程中的“集体单位(communitarian) ”向度。虽然其中也包含了自由主义、世界主义(cosmopolitan)的动力因素,但现实主 义的成分是主要的。所以,我既是自由主义者,又不是自由主义者。到底是什么身份, 还要取决于怎样解释“自由主义”这个概念本身的意义。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认为, 在我的理论中包含了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种理论的成分。

我认为,在评价巴尔金关于将建构主义和现实主义融合在一起的论述的时候,考虑的 关键问题应该是: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是否具有根本的社会理论内核(core)。 我认为现实主义是具有这种内核的,这就是物质主义。这种物质主义是以不同形式出现 的。不仅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具有这样的内核,其他现实主义学者从根本上来说也近 似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历史唯物主义者,只不过他们将马克思强调的阶级换成了国家而已 。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多德尼(Deudney)的论著(Deudney 1995)。正因为如此, 我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表达了与巴尔金相似的观点,即不应将现实主义完全等 同于华尔兹纯粹彻底的物质主义(当然,有的时候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在华尔兹纯 粹彻底的物质主义理论中,观念是根本不起任何作用的。相比之下,卡尔和摩根索等人 的古典现实主义表现出更为精致、更为通融的本体论意识。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这 就是比卡尔(Barkin)和摩根索走得更远,从根本上否认现实主义也必然是物质主义这一 观点。即便是微弱的物质主义色彩,巴尔金也不予承认。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观点 。如果他的这种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是否还存在真正的“现实主义”呢?如果依照他的 说法思考问题,现实主义就缺少了一种作为根基的本体性。所以,我认为,我们应当将 现实主义视为一种建立在具有某种物质性社会理论基础之上的理论。这样一来,现实主 义确实很难与建构主义融合在一起(当然,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这要取决于怎样理解 “建构主义”所包含的意义!)。

秦亚青:虽然你认为《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包含了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种理论的 成分,因此巴尔金的观点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我认为,巴尔金的观点失之偏 颇的成分更大。因为,他将建构主义仅仅视为社会理论,而没有将它视为国际关系理论 。我想,在你的论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你提到建构主义不仅仅是国际关系理 论,而是一种分析方式或曰分析框架(approach)。这是第二层面(second order)的讨论 ,亦即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的讨论。你说:“第二层面的问题属于社会理论问 题。社会理论涉及社会研究的根本假定:人作为施动者的本质以及他与社会结构的关系 ,理念和物质力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社会理论的适当形式等等。这些涉及本体论和 认识论的问题不仅仅与国际政治有关,而且与任何人类团体有关,所以,我们对这些问 题的回答也不仅仅专门用来解释国际政治。”(Wendt 1999:p.5)

既然基础层面或是第二层面的问题是社会问题,社会理论也不是仅仅涉及国际政治现 象,那么,它应当是开放的,因为无论是政治现实主义还是政治自由主义都包含了社会 性成分。所以,如果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分析框架,当用于国际政治研究的时候,自 然可以与其他理论融合。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意味着主要观念的建构。社会建构可以形 成敌对的霍布斯文化,也可以导向友好的康德文化,因此,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都可以 与作为社会分析框架的建构主义融合。正因为如此,巴尔金才将古典现实主义作为他的 范例,提出了现实建构主义的口号,以便与自由/理想建构主义形成“自我”与“他者 ”的二元对立。前者是以权力对抗为基本社会形态的建构主义,后者是以合作进化为基 本社会互动的建构主义。如若连最强调物质性因素的华尔兹都承认社会化的重要作用(

Waltz 1979:pp.127—128),建构主义与现实主义尤其是与卡尔和摩根索的古典现实主 义之间的差异似乎就无足轻重了,甚至可以说是近于消失。毕竟,卡尔试图在权力与道 德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当时,恰逢乌托邦的观念是国际体系中的主导观念,呈现出极大 的观念分配失衡状态。他希望重组国际体系的观念结构,这也许是观念平衡的一种做法 。

你认为社会实践活动不仅会造就友善的康德文化,也会导致充满敌意的霍布斯文化。 这也许是同样的道理,即建构主义可以融合自由主义的思想,也可以融合现实主义的理 念。但是,在第一层面(first order),亦即在实在理论的层面上,你主要是吸取了自 由主义的理念,这确实是将建构主义和自由主义联系在一起。比如,对于人类社会的进 化式发展、希望并相信康德文化的出现、暴力权力的逐步消失等观念,乃至集体身份和 世界国家的形成,都明显或含蓄地表现了你的自由主义理念。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巴尔 金认为,美国的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有着深嵌的自由主义/理想主义内涵。马丁·肖(

Martin Shaw)的批评更加尖锐,他认为温特建构主义是美国后冷战时期的意识形态形式 ,是为美国实现以自己的自由主义—理想主义理念整合和建构(或重建)世界观念结构服 务的(Shaw 2002)。

我们回到建构主义与其他理论的融合问题上来。在你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 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误的话,你是既要建立一个社会理论,又要建立一个国际政治理论 。也就是说,在第二层面上建立社会理论;在第一层面上建立国际政治理论。你书中的 第二部分主要是要建立一个国际政治领域的实在理论。你提出的三种文化、集体身份的 建立等重要问题,是专门用于国际社会的。在这个意义上,你的理论已经不是一个社会 分析的一般性模式。在第一层面上,社会建构主义是国际政治理论。

如果说社会建构主义的目的是建立国际政治理论,那么,根据科学实在论的基本原则 ,它必须有着明确的基本假定,并且这些假定与其他的理论范式的基本假定不可通约。 古典现实主义的几个基本假定(诸如国际政治的核心是权力,国际关系的根本特征是冲 突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诸如相对权力并非极端重要国际关系的根本特征是和 谐合作等)相比,是不可通约的。当年,人们批评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时候 ,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所谓的“新新趋同”,指两大理论流派的基本假定相互通约。建 构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理论流派,其基本假定是不能与其他理论的基本假定趋同的,无 论是现实主义还是自由主义。正因为如此,我以为,巴尔金的最大挑战不是他试图将建 构主义与现实主义融合起来,以建立现实建构主义的理论流派,对抗你的自由建构主义 。他的挑战在于,如果这种融合成功,那么,建构主义就只剩下一个躯壳,而失去了它 的精神。巴尔金的“建构现实主义”实际上是“建构现实主义”。他在文中也确实使用 了“建构现实主义”的说法,也就是说,建构主义是分析框架,现实主义是思想实质; 建构主义是标,现实主义是本。如果这种研究议程成为建构主义的主导发展取向,作为 国际政治理论的建构主义就会名存实亡。

三、地缘—文化建构主义

秦亚青:不过,巴尔金的批评倒是给了我一点启发。既然他使用了温特建构主义或曰 美国建构主义的概念,他就含蓄地引入了建构主义的另外一种分类方法,亦即以地缘— 文化为基本特征的建构主义。既然有美国建构主义,就可能有英国建构主义、欧洲建构 主义、中国建构主义、东盟建构主义等等。你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指出,存在 两种结构:一是微观结构,二是宏观结构。在微观层面亦即单位层面上,可能存在多种 路径,最终形成某种宏观的、体系层面上的观念结构。所以,我想提出这样一个地缘— 文化概念,对建构主义另行分类。这样进行分类,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考虑。第一,社 会结构和社会制度与自然结构不同,前者有着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亦即受到历史和地理 位置的限制;第二,这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划定了社会活动的境域(context),行动者 只能在这种境域中互动,他们不可能在超越这种境域中的空间和时间里进行互动,在这 种境域中的互动产生了共有知识;第三,由于在微观层面上的互动有着明显的地缘文化 特征,不同社会在微观层面上很少能够以完全相同的路径走向宏观结构。如果我的这种 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以地缘—文化为特征的建构主义学派就可以出现。也就是说,不同 地缘—文化境域中的社会可以产生不同地缘—文化特征的建构主义流派。地缘—文化建 构主义观是具有时空两个纬度的。你在过去的一封信中谈到中国的建构主义学派,并认 为现实建构主义是可能出现的中国学派。但我觉得,中国建构主义研究议程中包含了较 多的自由主义的成分。

温特:我非常喜欢你提出的地缘—文化建构主义的概念,不同地缘—文化可以产生不 同流派的建构主义,遵循不同的微观层面路径,形成宏观层面的结构。实际上,你的论 点说的是国际体系文化中的区域分异(differentiation)问题,亦即不同的地域有着不 同的文化结构。我认为,这不仅仅在经验层面上是真实的,而且在理论层面上,具有极 大的开发潜力。所以,非常有必要进一步发掘(仅举一例,如果将这种理论与“文明冲 突论”进行比较研究,可能是非常有意义的)。

这就涉及另外一个因素,即以国家冠名的理论,比如中国的建构主义学派。我有两个 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你提到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自由建构主义比现实建构主义更有 影响,我不知道这是否反映了真实的情况。我很想知道这方面的发展。我之所以提出这 一问题,是因为米尔斯海默访问中国。他回来之后,谈到他在中国的所见所闻以及与中 国国际关系学者的交流。从他的谈话中,我的感觉是中国国际关系学界是现实主义占主 导地位。也许越来越多的年轻学者表现出其他的观点和自由主义的倾向。第二个问题是 ,如果自由现实主义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占主导地位,中国在现实世界中的对外政策是 现实主义成分多还是自由主义成分多。这可能是验证中国是否沿着一条独特的地缘—文 化路径走向全球宏观结构这一命题。在这一方面,我不知道自由主义或现实主义是否能 够充分解释中国的路径。还是在这一方面,我也不清楚自由主义或现实主义是否能够解 释美国的对外行为,至少是目前美国的对外行为。

秦亚青:虽然在谈论中国建构主义的时候,我使用了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两个词, 但我觉得真正的、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的建构主义还是不能与其他主流理论融合的。建构 主义的大部分核心假定是社会性的。这可能是巴尔金的观点吸引了人们的注意。但是, 一旦这些假定作为分析框架用于国际政治,它们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理论假定的不 可通约特征。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这类实体理论的核心假定不是十分清晰, 所以,融合说具有吸引力。我以为,需要进一步发展社会建构主义的核心假定,使其明 显地不同于其他主流理论派,而不是通过观念谱域的拓展使其与其他理论融合。这样, 才能够使建构主义在理论之林中保持独立的理论范式地位和独特的解释能力,而不至于 消失在现实主义或是自由主义或是两者的思想海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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