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权威与制度选择——基于中国人民公社制度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论文,人民公社论文,中国论文,信念论文,权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6)04—0088—06
一、文献与本文研究的问题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主要包括一种新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一种新制度的生产过程以及约束人与人之间交易行为的制度结构的改善过程。本文所说的制度选择包含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之中,它特指一种新制度的生产过程或一种新制度对旧制度的替代过程。关于一项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及其动因的分析,国内外学者作了大量论述,如马克思(Marx,Karl)、凡勃伦(Veblen,Thorstein)、诺斯(North,Douglass,C.)、哈耶克(Hayek,Friedrich,A.)、托克维尔(Alexis do Tocqueville)、韦伯(Weber,Max)、格雷夫(Greif.A.)等。
马克思和凡勃伦主要从技术革新的角度来研究制度选择,但他们的理论存在很大区别。马克思认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技术进步促使规模报酬递增,使得更复杂的组织形式的建立变得有利可图(如工厂制度),这必然引起制度的变化。凡勃伦则认为,技术革新导致经济与社会变迁,但经济和社会变迁的背后,是人们思想习惯的演变,制度既是思想习惯发展之结果,又随思想习惯的改变而演化[1]。
诺斯提出了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他的制度变迁理论实际上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分析。一项制度之所以被创新,背后的决定因素是新技术的应用、新管理方法的产生或者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等。第二个层次是制度选择的动因分析。要素价格的变化将导致潜在的获利机会,从而使创新者的预期收益① 大于预期成本时,一项制度才会被创新[2]。与诺斯相对静态的制度变迁的理性选择模型不同,哈耶克强调“理性的无知”,并主要关注自由社会中制度系统的动态形成机制。在哈耶克看来,每个人都存在“理性不及的无知状态”②,人的理性不足以理解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细节,更不可能细致入微地安排这种社会秩序[3](P8~11)。在此基础上, 哈耶克论证自由社会的制度系统是一套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这套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是人们在遵循一般行为规则的基础上追求个人目标而自发形成的,绝非理性设计之产物,也不可能通过人的理性予以建构或认识其全部功能。因此,试图以理性设计的方式来重新建构一套行为规则和社会秩序,不仅是智识上之谬误,而且一旦付诸实施,将带来巨大的社会灾难[4,3]。
美国学者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这部经典著作中,论述美国之所以选择民主共和制度有3个主要因素:美国特殊的地理环境、法制和美国的民情。在这3个主要因素中,真正对维护美国民主制度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则是美国特殊的民情③[5]。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战胜其他的生产方式,并在西方世界占据了统治地位,是由于新教的职业观和禁欲主义打破了传统伦理对获利行为的禁锢,进而使之普遍化[6]。格雷夫借助于博弈论模型, 运用“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对热那亚商人和马格里布商人的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各方面的差异进行了比较,解释了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如何导致代理制度选择上的差异与发展道路上的分歧[7,8]。
综上所述,马克思和凡勃伦强调技术结构的变化是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诺斯强调制度选择的理性逻辑是要素价格的变化将诱发潜在的获利机会;哈耶克强调自由社会的制度系统是一套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托克维尔、韦伯、格雷夫则特别强调制度选择的文化因素差异。然而,问题是, (1)如果把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归结为技术结构与资源禀赋的变化,实际上就抽象掉人在制度选择中的作用,因为,只要人是理性的,只要技术结构与资源禀赋是既定的,无论谁都会选择最优的制度;(2)文化是一种宏观现象,如果认为文化是决定制度选择的基本因素,那么,实际上是用一种宏观现象解释宏观现象,中间仍然缺乏人的作用分析。本文借助于1958年中国“人民公社制度”选择的逻辑分析,提出一个理论假说:决定制度选择的最基本因素是个人信念与权威。当然,对于假说的进一步验证还需要经验的支持,这将有待后续的进一步研究。
二、人民公社制度选择的背景与功能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政治压力很大,经济发展水平十分落后,经济结构很不合理。政府面临的最迫切任务是发展经济,快速实现强国富民。然而,当时中国的资源禀赋结构是劳动力丰富、资金稀缺、技术落后。如何发展经济,有两种战略可供选择:一是赶超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快速建立工业基础;二是比较优势战略,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充分利用资源的比较优势来提升资源禀赋结构,最终实现强国富民的目标。
众所周知,重工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建设周期长、初始投资规模巨大的特点,在发展初期大部分设备需从国外进口。而农业是基础产业,担负着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料及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资料之职能。在中国资金供给不足、劳动力相对丰富的背景下,如果仅仅考虑资源条件,中国政府应该选择比较优势的战略。然而,中国政府却按照自己的偏好选择了与自己的资源禀赋不相匹配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此时,如果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势必导致农产品均衡价格的迅速提高,导致城市居民的生活费用上升,进而引起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这样,就难以顺利实现重工业发展所需的低原料投入和低劳动力投入,这显然有违政府初衷。为了有效地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政府必须压低农产品价格,来保证重工业发展的低成本投入。但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如果农民有择业自由的话,按照分工与专业化的逻辑,农民要么游离出来改行从事轻工业品生产,要么从事自给自足生产,不再卖出农产品,这势必影响重工业发展所需之低成本投入,重工业发展难以为继。于是,为了确保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政府要限制农民流动,控制择业自由;另一方面,政府又要控制农产品价格,剥夺农民从事自给自足生产的权利,强制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卖出农产品。为达到上述双重目的,政府在宏观方面采取了户籍管理制度及城市就业管理制度将农民限制在农村,从而加大农民的迁移成本,制造行业垄断;在微观方面,政府必须直接控制农业生产组织,保证农民收入在低于城市工人收入,甚至低于农民自给自足收入时,仍然单纯从事农业生产,向政府提供重工业发展所需的原材料。
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有多种,既可以单个家庭的方式生产;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成立互助组的方式生产;还可以以互助组为单位组成合作社(初级社)的方式生产。但是,农业生产的组织越多,政府控制农业生产就越难。在具体农业生产组织的选择上,政府的行为也遵循交易费用最小化的逻辑。于是,我们看到初级社的规模不断地扩大,从而,最终形成锁定农民专业于农业生产的人民公社体制。与初级社不同,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并不是农民自发形成的,而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带有政治运动色彩的、政府强制推广的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就是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④。
三、人民公社制度选择的深层原因
一般来说,一种有效的经济发展战略要与一国的资源、技术相匹配;并且,战略的顺利实施要依赖于相应的制度或组织做后盾,也就是说,战略决定结构与制度的选择。但是,可供选择的制度方案有多种,到底哪种制度会被选择并不完全由经济发展的战略所决定。因而,在特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已经确定的前提下,政府选择何种制度来实现既定的战略一定有更为深层的原因。本文认为制度选择的深层原因就是个人信念与权威,其中的道理,我们将借助于人民公社制度选择的案例来解释。值得强调的是我们选择的案例是典型的,但是,要解释的问题则具有一般性,至于严密的论证或经验支持,则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一)信念与行为
信念是人们在特定的地域环境、文化环境以及社会习俗、道德环境下形成的一种对世界的看法(价值观)及其实现手段,即信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生追求目标或理想,一般情况下特指人的信仰,它是人们信念的独特表现;二是实现人们信仰的路径或手段。当然,信念的两个层面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很难截然分开[10]。由于人们生活的地域环境、文化环境、社会习俗的不同,加之人们的认识能力存在差别,接受新思想的容量和方式都有差别,因而,一般来说,个人信念之间存在着差别。
一旦人的信念产生并最终确定之后,信念就会在两个层面决定人的行为。在信仰层面,信仰引导人们努力的方向,告诉人们往何处努力,达到何种人生目标,实现何种价值观,它决定了人们行为选择的最基本方向。在信仰实现的层面,人的行为会受到认知能力(包括接受的信息)、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以及资源的约束,因而,在追求自己信仰的实现过程中,人们通常会对各种实现信仰的手段进行成本和收益核算,总是希望以最小的成本实现他的信仰。信念的两个层面对人们行为选择的决定程度不同,信仰对人们行为的选择居于支配地位,实现信仰的手段则处于从属地位。只有当信仰与手段一致时,人们才会考虑手段的经济性,反之,当信仰与手段之间发生冲突时,人们倾向于信仰而不顾一切。
(二)从个人信念到社会信念
青少年时代的毛泽东生活在动荡的社会环境中,中国面临外强凌辱和国内政局不稳,国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毛泽东萌生了“改造中国、改造社会”的最初愿望。求学时期的毛泽东总在探索怎样能够使国家富强、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思想,这一时期毛泽东个人救国救民的思想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⑤,二是马克思主义的新思想和苏联集体农庄成功的经验。“大同”思想的精髓是平均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人类终极理想是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并最终实现国家和阶级的消亡。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与中国传统的“大同”境界的核心思想有着很多相同之处,并且,苏联集体农庄的经验又为毛泽东树立了农业合作化的典范。于是,毛泽东的信仰及其实现手段就有了清晰的轮廓,毛泽东的个人信念有了完整的体系,那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尽快实现中国的富强和人民富裕,并最终迈进到共产主义社会。
中国社会的平均主义思想历史悠远,追求社会平等和天下为公的至善至美的大同境界是社会精英人物和大众长期认可的社会价值观。历朝历代的农民领袖的革命纲领无不打着平均主义的旗号,从唐末黄巾军的“黄天太平”、北宋初年王小波的“均贫富”、南宋初年钟相的“等贵贱,均贫富”、明末李自成的“均田免赋”,一直到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大同思想是一条贯穿两千多年农民战争的主线。而士大夫阶层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也无不渗透大同思想的意识,如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于是,毛泽东的个人信念就有了社会精英人物和社会大众共同接受的文化基础。在此基础上,社会精英人物依据自己生活的文化传统、资源环境以及接受新思想的能力,开始对毛泽东的信念进行思考。在社会精英人物思考、领悟甚至与毛泽东信念碰撞的过程中,毛泽东个人在战争年代表现出来的才能、人格魅力为他树立起权威,最终,赢得社会精英人物的聚集并接受他的信念,从而形成一个社会主导集团信念。主导集团信念经过提炼、宣传、让国人学习,社会大众看到了希望,最终成为社会接受的思想,成为社会信念,那就是毛泽东思想。
以上分析清楚表明,毛泽东个人的信念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二是马克思主义的新思想,三是毛泽东所处的环境条件。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新思想对毛泽东人生理想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而毛泽东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过程中,千辛万苦摸索出的救国救民的方法则是他实现人生追求(信仰)的手段,两者一起构成了毛泽东个人的信念。毛泽东的个人信念上升到社会信念实际上要经过两步:第一步是社会精英集团一致认可毛泽东的信念,形成主导集团信念;第二步是主导集团的信念经过加工、宣传以及社会大众的学习,最终,社会大众预期将来能有更好的回报而接受主导集团的信念。
(三)社会信念与人民公社制度选择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内和国民的信仰高度一致,那就是尽快实现国家的富强和人民富裕,并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在如何实现共产主义的道路选择上,工业化方面选择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在党内意见一致。但自从农村土地改革完成后,怎样改造以小农经济为特点的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保证工业化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通过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来发展农业,党内意见则产生了分歧。此时,党内发展农业的思路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刘少奇的思路,依据马克思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原理,根据当时中国工业化水平低的现状,仍然主张通过私有制和家庭经营的方式来发展农业;另一条是毛泽东的思路,依据列宁“小生产每日每时都在产生着资本主义”的论断,主张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来发展农业。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非充分性、个人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党内成员对采用哪一种组织方式来发展农业生产并没有明确的预期,而关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通过何种组织形式来发展农业又没有现成的经典理论,只有前苏联的集体农庄可以借鉴。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凭借个人权威用马克思的工场手工业理论说服了全党。最后,全党接受了毛泽东发展农业的思路。当发展农业的思路一致后,中国共产党就开始着手组建农业发展的组织方式,即选择制度。面临工业化之前的中国现实情况,中国共产党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来组织农业生产实际上要遵循两大原则:第一要迎合社会的信仰,实现共产主义,保证重工业发展所需的低成本投入;第二,面对资源、技术及知识的约束尽可能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其中第一原则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只有在满足第一原则的条件下,主导集团才会对选择的制度进行成本和收益核算。
土改结束后,中国农业的生产状况是平均每个农户只有0.6头耕牛,手工工具、肥料、种子比较稀缺[11]。在这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农民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通过保留退出权的方式自发以互助组、初级社的方式来发展农业是家庭经营条件不足的必然选择,符合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原则,但却与消灭私有制的共产主义信仰不吻合,与第一原则相冲突。于是,主导集团就开始提炼、宣传人民公社制度的优点,尽可能让农民接受人民公社制度,减少制度选择和运行的交易成本。但是,农民是否接受人民公社制度取决于这一制度给农民带来的预期收益和成本的比较。当时,农民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这个制度的供给制:实行以人定粮,粮食统一拨给食堂,给社员发就餐券,实行吃饭不要钱;将来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都由公社包干供给。中国农民长期处于贫困之中,吃饭不要钱解决了农民现实的吃饭问题,将来能住上好房子、医疗有保障、上学不愁、生活多姿多彩,这是农民梦寐以求的人间仙境。农民参加人民公社制度的成本主要是个人财产的损失,包括土地这一主要生产资料;而农民不参加人民公社制度的成本包括阶级斗争打击的伤害和迁移成本。在阶级斗争仍然激烈、户籍管理制度很严格的状况下,农民退出人民公社的成本非常高。将农民不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成本和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预期收益进行比较,显然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理性的农民一定会接受人民公社制度。
可见,以社会信念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主导集团与农民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由于信息不对称,个人认识能力的有限,在博弈过程中,主导集团策略地使用信息,总会让农民相信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总成本,结果农民自发选择的互助组、初级社的制度安排就被政府选择的人民公社制度所取代。
四、小结:信念、权威与制度演进的分析框架
关于一项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及其选择的机理,国内外学者作了大量论述。马克思和凡勃伦从技术结构的变化来研究制度选择;诺斯构造了制度选择的理性模型,强调制度创新的动力来源于要素价格的变化而导致的潜在获利机会;托克维尔、韦伯、格雷夫则强调制度选择的文化因素差异。但是,如果将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仅仅归结为技术结构、资源禀赋和文化,要么缺乏人的作用分析;要么是用宏观现象解释宏观现象。本文借助于中国“人民公社制度”选择的逻辑分析,提出一个理论假说:决定制度选择的最基本因素是个人信念与权威。信念主要来源于文化,权威主要来源于职权,具体的制度选择受资源、技术等要素约束(具体见图1)。
图1 信念、权威与制度演进的分析框架
假设社会成员分成两类,一类为社会大众,一类为社会普遍认可的精英人物。社会大众有自己或明确或不明确的信仰,也有一套潜在的实现自己信仰的手段或途径,但社会大众没有能力将自己的信念系统化,更没有能力向社会传播、让社会认可接受其信念。伟人是有能力将自己的信念系统化为完整思想、并有能力传播其思想的社会精英中的杰出人物。伟人的信仰来源于社会习俗、习惯以及对新思想的筛选与接受,通过自己的认知能力将其信仰和实现的手段表达成相应的思想体系,从而形成伟人的信念。当伟人信仰与社会精英人物一致时,社会精英人物就依据自己生活的文化传统、资源环境以及接受新思想的能力,开始对伟人信念进行思考。在社会精英人物思考、领悟甚至与伟人信念碰撞的过程中,伟人借助于自己的权威(来源于职权、人格魅力以及以前做正确事情的频率)来影响社会精英人物,使其认可接受自己的信念,经过重新加工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这一过程叫主导集团的信念形成过程。主导集团信念经过再次提炼,借助于新闻媒体的宣传、传播,让社会大众认可接受,形成一套社会信念。
社会信念有一套明确的实现全民利益的社会理想,并有清晰的实现理想的战略目标体系。在战略目标的指引下,主导集团开始建构社会制度。在制度的建构过程中,社会信念起主导作用,但是具体制度选择还要受到资源、技术以及知识的约束,遵循交易费用最小化逻辑。为此,主导集团会尽可能策略地使用信息和宣传伟人权威,让社会大众接受新制度,从而减少制度选择的交易费用。在制度的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制度运行的经济效率如何?制度运行是否实现了相应的战略以及社会理想?都要面临来自外界先进制度的竞争。如果制度运行面临很高的成本,并且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下又难以实现社会的理想和既定的战略目标,主导集团将重新思考自己的信念,从而做出相应制度变迁。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研究信念主导下的制度选择,而不研究面临先进制度的竞争、旧制度的运行结果没有达到预期而进行变迁的问题。
收稿日期:2006—03—27
基金项目:中山大学二期“985工程”产业与区域发展研究创新基地专项基金;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2005B70101086)
注释:
① 预期收益主要来源于规模经济的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降低交易费用、风险的减少和资本收益所得等。
② “理性不及的无知状态”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每个人对决定其行动和其他人之行动的最终结果是茫然无知的;其二,对人们共同遵循的一般行为规则,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知晓它们是如何形成的,又如何促进人们作出有效的行动。
③ 美国特殊的民情起源于英格兰移民的清教教义,清教教义不仅是一种宗教学说,而且还在许多方面掺有民主与共和的思想。
④ 林毅夫认为,一旦经济的发展战略确定,根据中国自身的经济、社会特征,便形成一套特有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机制[9]。
⑤ 毛泽东个人对中国的历史文化有着独到的见解,大同思想对其个人思想有着深厚的影响,从青年时代的“新村计划”到后来的“人民公社制度”无不留下大同思想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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