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践理论是唯物史观的真正基础--论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意义_实践论论文

科学实践理论是唯物史观的真正基础--论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意义_实践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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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 (2000)05—065—05

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创造和理论核心。但如何理解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性质,在我国哲学界却存在着重大分歧。一种意见说,唯物主义就是确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主义”;社会运动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因此,社会也是“物质”,社会运动规律是绝对的,与人的意志活动无关。另一种意见说,唯物主义是唯物质主义,是排斥人的,而马克思的历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学说,因此,马克思的历史观不是唯物主义而是人本主义。这两种意见,虽然一则讲唯物主义,一则反对讲唯物主义,但两极相通,都是对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性质的错释。笔者认为: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真意义,它的唯物主义不是排斥人的;相反,它正是以揭示人的实践本质或实践的人学本质而给历史以客观的承认、尊重,从而发扬了人类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优良传统,把唯物主义推进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最新阶段,成为“新唯物主义”。

一 在尊重并揭示人类生活的“本来面目”的意义上,唯物史观是“唯物”的

从古到今的哲学史上,确乎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两条路线的矛盾。唯物主义也好,唯心主义也好,都经历着历史演变过程,存在过多种形态;然而变中有“恒”,这“恒”就是唯物主义主张人的意识对于作为意识之对象的存在只具有第二性的价值,意识的能动作用无论如何地伟大,但说到底只是“第二性”的东西对于“第一性”的东西的作用。唯物主义的这种传统转化成为方法论就是如列宁所说的,坚持“考察的客观性”,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实事求是”地看问题。

在马克思之前,唯物主义者在自然观上是客观地看问题的。但在历史观上,从前的唯物主义者却没有把“考察的客观性”原则坚持下去,他们固然有许多历史唯物主义萌芽性质的可贵观点,然而,总起来说,他们并未真正懂得社会历史的本来面目到底是什么。

从自然的唯物主义到历史的唯物主义的转变是19世纪上半叶发生的,其间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费尔巴哈适应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要求,从事宗教批判的工作,表现了深刻的哲学智慧。他说:基督教断定“神是世界的创造者”,按照同样的因果论逻辑,谁也不能阻止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即谁是神的创造者?研究的结果发现,“神”不过是人对自然界的畏惧与感恩的体验,“神”的观念的存在,不但不证明“神”是自然界的创造者,反而证明人依赖于自然界,而“自然界是无始无终的存在物”。研究的结果又发现:“神”又不过是人对自己历史地位局限性的体验和追求自身完善的期待。“神”不但不是人的创造者,反而是人创造了“神”。经过这样的穷根究底的研究,费尔巴哈得出如下的结论:“新哲学将人连同人的基础的自然当作哲学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因而也将人本学同自然学当作普遍的科学。”这就是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费尔巴哈批判了“神”,确定了自然界的第一性和从属于自然界的人在哲学中的中心地位,这是唯物主义的;费尔巴哈也看到了人的“类”性和人的社会关系的意义,认为“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在人与人的统一之中”,但他终于没有懂得这种关系的本真面目而用精神关系来取代了感性的人类实际生活,这又使他停留在历史唯心主义的范围之内。

马克思所作的哲学创造工作,首先是继承了费尔巴哈,承认自然界第一性,人是哲学的最高对象;同时又超越了费尔巴哈,阐明人的本质不是精神的联系,而是人的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实践生活,是在这种生活中形成的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极其质朴的真理,它面向人类感性的真实生活,它不过是对社会历史的“本来面目”的承认、尊重、揭示和阐述而已。

二 在正确理解人类实践和人类意识的关系的意义上,唯物史观是“唯物”的

在马克思以前的唯物主义者那里,所谓“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其实只是说自然界第一性、人的意识第二性。那么,人的意识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是不是第二性与第一性的关系,这个问题,他们没有回答也回答不了。因此,严格地说:从自然观意义上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前提推论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是不合理的,因为前提中并不蕴含结论;相反,“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的命题正是一个待证的命题。只有这个命题被证明了,含有社会存在意义的“物质第一性”论断才能建立起来。马克思所作的,正是这样的“实证”工作,即从经验事实出发,经过思维概括而上升为社会历史观的哲学研究工作。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看,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证性思维进程大体是:其一,他们如实地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既然如此,人就必须维持生命和延续生命,必须获得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其二,他们进一步揭示,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吃喝住穿)这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需要和生产是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如此循环往复,实现着人类生产的发展,精神的进步。其三,他们提出了“两种生产”的观点。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生产。其四,他们形成了社会结构的思想,“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从而发生了作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标度的生产力和作为人与人交往关系中的基本关系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全部的社会结构。其五,他们说,在上述四个因素、四个方面之后,“我们才发现人还具有意识”。意识和语言在一起是因生产和交往的需要而产生,在生产和交往的发展中得到发展。经过了这样的实证与思维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才得出结论: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所谓“社会存在”不是别的,就是人类的实际生活,就是人类所从事的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实践,改造社会关系的改革、革命的实践,以及其他社会实践。有了生产劳动的观点,进而有了社会实践的观点,才能得出“社会存在”的科学概念,才能建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

三 在把握社会实践的客观进程的意义上,唯物史观是“唯物”的

明显的事实是:社会实践活动是人的有意志的活动,不能说人的意识、观念、意志不影响实践,而应该说,它们会极大地影响着实践,正由于此,从前的唯物主义才会在历史观上跳不出唯心主义深坑。但是,科学的分析却指明:人的意识、观念、意志既是在一定实践中产生的,是反映当时的实践条件的,又要在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引出正性的或负性的,满足人的需要的或破坏人的需要和社会进步的客观效果,从而受到实践的检验而修正,从而在曲折的进展中展现出一条意志所不能左右的客观轨迹。认识并尊重社会实践的客观规律,这是唯物史观之所以为“唯物”史观的更重要的理由。

把上述结论加以展开,我们注意到以下的基本点:

关于实践的“初始条件系统”。任何具体实践都是在一定时空中历史地发生和发展的;因而实践的人们都会遇到既成的条件,都只能在这一条件系统的约束下部署自己的活动。马克思在创立他的唯物史观的时候多次强调地提出这一点。首先是自然界对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制约。其次是人的生产实践和全部实践所造成的社会结构,特别是生产力既成状态对将有实践活动的制约。生产力既是人们既有实践的结果,又是人们将有实践的约束条件和出发点。结果和出发点的双重身份使生产力本身构成一根历史链条,从而“形成人类的历史”。总起来说,唯物史观以科学实践论为基础,解决了历史创造者的人的能动作用和人的活动条件的客观性质的相互关系问题。一方面,它肯定“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另一方面,它指明人只能“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这后一方面表现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唯物主义性质,进而奠定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基础。

关于主体活动的“客观可能性空间”。从实践论的观点看,“可能性”是比“现实”更重要的哲学范畴,因为面对既成现实,人们不单是去适应,更重要的是去改造和建设,创造新的事物和新的世界,而创造就是对可能性的分析和实践运用。“初始条件系统”作为“现实”,包含着一个由多种可能性组合而成的空间。因为“现实”是客观的,可能性空间也是客观的,把握住这一客观可能性空间,分析其间的各种可能性赖以存在的条件,确定它们各自的性质、趋势和转变成现实性的概率,主体才能利用现实条件来改造和创造世界。尊重“可能性空间”的客观性亦即是尊重现实条件的客观性,这种尊重表现出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要求。

关于作为实践活动前提的主体选择。从“初始条件系统”和“客观可能性空间”的范畴中,我们能推知: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建立实践观念,一方面是没有选择性的,因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也“决不能”“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只能在以往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客观结果的约束下进行决策和设计的工作;但另一方面又有选择性,因为既得条件系统中藏着一个可能性空间,既能选择这种可能性,为它的实现而奋斗,也能选择那种可能性,为它的实现而奋斗。唯物史观的唯物性质,不仅表现为承认实践的现实条件的不可选择性,而且表现为承认现实中的可能性空间的客观性,只有主体的合乎这种客观性的选择,方能在实践中取得成功。

关于对主体选择的实践检验。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看来,实践具有双重品格:一重,是创造性品格,它作为改造客观世界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活动,既超越现存世界,又超越人自身;另一重,是自律性品格,实践以其客观结果的进步性、保守性或落后性,即以其客观结果的正性、中性或负性来显示指导实践的意志同实践客观条件是否具有同一性,如果没有同一性,则被纠正的最终只能是主观意志。实践的创造性和自律性的二重品格,保证了实践在总方向上的前进上升性。前面所说的主体选择是在不能选择的既成条件约束下进行的,它又是在实践检验中得到坚持、修正、拓展。承认实践的双重品格,这是坚持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性质的根本保证。

四 在科学地认识“人”的意义上,唯物史观是“唯物”的

我在文章开头就说,不赞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而赞成说它是人本主义的学者,其理由就是“唯物主义排斥人”。其实,唯物主义历史上经历过不同的形态。古代物本论唯物主义,着力于探求外部世界的本原,它是忽视“人”的,然而,这种探求仍是人的探求,也是为了人的探求。我宁可说它是“潜在的人学”。近代的机械论唯物主义,为力学的伟大成就的光芒所普照,试图用力学理论来解释所有的物质运动形式,甚至解释人和人脑。马克思批评这种唯物主义“变得敌视人了”。可以说机械论唯物主义是“曲解的人学”。后来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实现了人学与唯物主义学说的初步统一,因为它指明:人是哲学的最高对象,但人是从属于无始无终的自然界的。但是,人本学唯物主义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停留在精神的范围内,它的“人”仍然是抽象的人,所以,它是“抽象的人学”。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则克服了这种抽象性,而达到了从事感性实践活动的、处在一定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中的现实的人,实现了人学与实践学的统一。它的人学是“实践的人学”;它的实践学是“人的实践学”。

近年来,有些学者把唯物主义与人学决然对立起来,认为不论何种形态的唯物主义都是排斥人的,反过来说,要研究人学,必须抛弃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他们要求:讲马克思主义只能讲人本主义,绝不能讲唯物主义。我不赞成这种对立论,坚持认为:唯物史观既是实践的人学,又是人的实践学;它的唯物主义性质贯彻在它关于人的根本观点之中。

首先,它辩证地认识了关于人的现实状态与人的自我超越的关系。西方人本主义学派的一个基本命题是肯定人的自我超越的本质。无论是尼采所说的“创造一个比我们自己更高的本质即是我们的本质”,或者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此在”(按:指“人”)“在通过领会及其筹划性质获得它的规定性,……它才能够领会着对自己说:‘成为你所是的’”,还是萨特所说的“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且为本质提供可能”,都是肯定人的自我超越本质的。马克思主义不同于存在主义,一是不但承认人的自我超越性,而且首先承认人的现实性和人的现状的历史既成性。二是不但承认历史既成性和自我超越性的统一,而且首先指明人的一切本质都是在人的以生产劳动实践为最基本形式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可以说,肯定人的现状的历史既成性是人学的唯物主义;而肯定人对于现状的自我超越性则是人学的辩证法。

第二,它辩证地认识了关于人生活条件的客观性与人对未来追求的价值性的关系。抽象人本主义倾向在中国的突出表现就是倡导、鼓吹一种不以客观条件为依据,不具有具体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的抽象“自由”的价值理想。实际上,离开社会实践、离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理论,我们既不可能了解什么是“自由”,也不可能真正懂得人类所追求的“自由个性”未来的根据。事实很明显:当今英美的自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它是个人占有商品和出售商品的自由,是人们相互间等价交换其商品的自由,是物化条件下的有限自由;事实也很明显: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在能够争取到的自由也仅仅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的市场经济的自由,在这种自由下,发生了和发生着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多样化,发生了和发生着商品和并非商品的“商品”的越来越广泛的相互交换,发生了和发生着收入差距的扩大和富裕阶层、贫困阶层之间的矛盾。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说:他们的自由主义理想也就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其实,自由主义同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码事。马克思的论断是指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生活,它并非什么人类抽象本性的实现,而是社会生产力由低级到高级发展而达到极大发展程度,社会关系相应地不断变革而达到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各种社会差别的状态所导致的;而自由主义所要求的只是在中国实现英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人的价值追求与价值理想都是一定实践阶段、一定实践条件的表现,价值论不能脱离反映客观实践条件的真理论。只有与真理论相结合的价值论,才是合理的价值论;反过来说,也只有与合理价值论相联系的真理论,才是科学的真理论。唯物史观正是真理论与价值论相结合的新唯物主义理论。

第三,它辩证地认识了关于人的物质生产、生活与人的精神生产、生活的关系。中国的人本主义学者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决定性基础,这只是人类“史前时期”的情况;到了未来社会,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将是社会生活的决定性基础,那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概括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将完全失效。对于这种论点,我的回答是:人类生活具有永恒的本质——这就是社会实践。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只是生产实践的不同形式,而不是生产实践的从有到无。即使承认未来社会精神生产将成为主要的生产形式,那也只是人类社会实践自身的结构性变化和本质性提高。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正是以实践论为基础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种历史观也在不断发展,将来会具有全新的内容和形态,但是只要有人就必有实践,只有实践才有人,才有人的存在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以实践论为基础的唯物史观永远也不会过时。

五 结论:只有以科学实践论为基础的历史观才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在我看来,马克思所创立的以生产劳动实践观为基础的科学实践论是他的唯物史观的基础,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这个观点却为不少中国的学者所反对。本文从上述四个方面提出并回答了“唯物史观在怎样的意义上是‘唯物’的”这样一个问题,合成一句话就是:在科学实践论的意义上,唯物史观是“唯物”的,或者说,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是实践论的唯物主义,也是唯物主义的实践论。

不赞成这种意见的理由大体上有如下几点:

第一点:他们赞同恩格斯所说的“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的论断,而不赞同从实践论来理解全部社会史的观点。也有学者认为:“实践”概念不专属马克思,只有进展到生产劳动实践才是具体的实践观,才是马克思主义。我认为:恩格斯的论断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的鲜明的实践观点根本上是一致的。因为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业已摆脱了他之前学者们的实践观点的抽象性和不成熟性;包含了生产劳动实践观在内并以此为基础。这样的实践观点拓展了生产劳动的观点,因为社会实践虽以生产劳动实践为基础,但不止生产劳动实践这一种形式,尤其包含了改造社会关系(通过阶级斗争的革命或非阶级斗争的改革)的实践;这样的实践观点还深化了生产劳动的观点。说“实践”意味着充分肯定人作为主体的能动作用;说“实践”强调了人的活动所具有的改造既成现实,创造新的现实的意义;说“实践”又突出了在改造外部现实的同时改造人自身的现实,表明了它的自我超越的本质。生产劳动也只有被看作是“实践”的形式,形成“生产劳动实践”的范畴,才充分显示它固有的内涵。

第二点:他们赞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概括,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统一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的决定力量,认为这样说已经见了唯物史观的“底”,而不重视甚至漠视马克思恩格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实践观点的创造性论述以及他们把生产劳动同社会实践联系在一起的论述。我要指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原理无疑是重要的,但我们必须追问:这两个范畴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为什么由它们构成的“生产方式”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追问的结果是:我们必须穷根究底,确定人的历史主人的地位,把握人的真正本质——即人是从事以生产劳动实践为基础的社会实践,改造外部世界的同时改造自身的存在物。只有这样说到“底”才能知道:“生产力”是人在生产实践中发生同自然界的关系,积淀起生产能力的结果;“生产关系”则是在这一实践中发生人和人的关系,建构起交往关系的结果。如果不是这样发问和回答,人们就会把“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看作是不容研究、不需建立的先验论断;就会把这一关系看作是与人的活动无关,不是人在实践中继承、改造、发展的社会事实,而是人必须无条件地去服从的“神物”。

第三点:他们赞同教科书里都写的“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而回避谈论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原理。我认为:在唯物史观中,就“人”的学说内在逻辑关系说,“人创造自己历史”是第一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是第二原理。只有首先了解人在历史中的地位,然后才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如果不肯定人在历史中的地位,那么,神、绝对观念、纯粹的“历史”、绝对客观的“规律”等等就成为历史主宰力量,那就只能有唯心主义的或机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而决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当马克思把人与生产劳动、同实践联系起来的时候,人本主义也同时得到克服,有了“现实的人”、“实践的人”、“人的现实”、“人的实践”,历史观的一系列问题诸如“自然和社会”的问题,“自由和必然”的问题,“现实过程和历史规律”的问题,才能得到科学解答。在这个基础上,“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命题也才能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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