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的修改_宪法的基本原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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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重大问题,是国家和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最重要保障之一,因此,宪法理应具有高度的稳定性。然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和人们主观认识的变化,各国在努力维护宪法稳定性的同时,又必须适时地对宪法进行修改。适时修改宪法是各国维护宪法的权威性,使宪法符合实际需要并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我国也不例外。

(一)

宪法的修改有着不同于修改普通法律的方式和程序。

在实践中,各国主要通过全面修改和附修正案修改两种方式修改宪法。全面修改是在原宪法的基础上对原宪法全部更新,从基本原则到基本内容,乃至宪法的结构都可能重新调整、变更或充实。简而言之,全面修改就等于是重新制定一部新宪法。而附修正案修改是在不触动原宪法条文的情况下,把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分条附于原宪法条文之后,并使之成为原宪法的组成部分。我国在历次宪法的修改中,上述两种方式均采用过。

宪法的修改需要特别的程序,无论是修宪议案的提出,还是宪法修改草案或宪法修正案的通过,都要由特定的机关按特定的要求进行,这是各国的通例。如美国宪法的修改,就需要由国会两院各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议会提出修改议案,以国会两院各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通过,并由四分之三以上的州议会或四分之三以上的州制宪会议批准才能生效。而我国宪法的修改,根据宪法的规定,则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才能生效。

(二)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自实施以来,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规定与社会实际情况出现了明显的不适应现象,因而对宪法个别内容进行修改就很必要。实际上,全国人大已于1988年、1993年两次对这部宪法的部分内容以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了修改。

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两条宪法修正案, 主要内容是: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允许依据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的使用权。1993年3月29日,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九条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是:确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发展特点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规定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等。通过修改,使宪法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对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1993年以来,我国社会又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宪法的一些内容与客观现实又有了明显的脱节。为此,1999年1月22日, 中共中央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实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1月30日闭幕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讨论了这一建议, 形成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将这一草案提请定于3月5日在京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现行宪法新一轮修改程序已正式启动。

(三)

本次修宪是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慎重考虑,并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修改建议和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其内容明确,意义重大。

根据建议和草案,本次修宪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把邓小平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确定为我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2.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特点,确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3.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

4.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作出了新认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另外,还将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一词取代宪法条文中的“反革命的活动”一词。这些内容使现行宪法更加符合我国的现实和发展需要,必将使现行宪法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次修宪正值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关键时期,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出现的新局面,保证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

二、有利于帮助我国人民进一步清醒头脑,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长期性、复杂性,不能急于求成,从而使国家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发展步骤更加扎实。

三、有利于摈弃封建的人治观念的影响,使我国坚定不移地走上法治道路,保证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有利于进一步清除左倾思想的影响,使我国宪法更具科学性。

总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通过法律的适时修改,不仅能使宪法的内容更加符合实际需要,也能在全社会牢固地树立起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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