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与中国社会主义未来的几点看法_公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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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营经济发展与中国社会主义前途问题的几点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经济发展论文,前途论文,私营论文,中国社会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就私营经济发展与中国社会主义前途问题,人们最关注和担心的是:(1)会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2)如何看待现实中已开始出现的剥削及两极分化。应当说,它们确实都是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基本理论问题,很值得我们去认真分析思考。

一、私营经济发展会不会改变公有制主体地位

对此,笔者认为至少有如下因素值得考虑。

首先,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的历史总趋势至今并未改变。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了这一趋势。今天,不仅战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发生和发展了这一实践,就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虽然一个革命的、以推翻现有社会为己任的工人阶级已不再存在,但资本主义随着自身的发展毕竟还是在不断地解决着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正像大家已看到的那样,现代发达国家私有财产所有权已发生了部分质变,现代私有制经济中也已出现了某些社会化的因素。既是如此,那么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就只能是在这一大背景之下展开,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当代中国就没有必要重新再以私有制为方向。

其次,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公有制经济的牢固基础。中国选择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今天,历经七十多年的风雨坎坷,中国共产党人仍是始终不渝,坚信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它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逐步消灭私有制、消除剥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尽管伴随改革开放的步伐,国有经济的比重近期在逐年下降(这其实是调整所有制结构的一种正常现象),可公有制经济却一直在数量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并且还牢牢掌握着国家经济的命脉,对整个国民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主导作用。所有这些,既是我们与西方国家的本质不同之处,也是当代中国能继续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根本保证。

再次,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无比优越性。事实证明,公有制的优越性具体有四个方面:(1)克服了私有制的根本弊端,代表着历史前进方向;(2)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极大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3)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一国的经济起飞和工业化进程;(4)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当然,现阶段的公有经济也有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它的优越性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可这里的问题并不在公有制本身,它首先在于我们把一种原本是好的东西搞得太多太滥了(资料表明,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在全部GNP的比重为99%(注:见王梦奎文,《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这就使主体经济在取消了别人的同时也从根本上制约了自身,它失去了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展现自己优势的机会。其次它还在于我们把一定条件下可用、有利的东西形而上学地永久化、凝固化,忽视了随着公有经济的做大和实力增强,必须要对其最初阶段上的实现形式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结果是窒息了公有制经济的生机和活力。明确了这样两点,就应当有理由相信,经过改革和完善后的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是能够取得更大进步的。

最后,当代中国私营经济无力领衔主体地位。当代中国私营经济是改革开放后的产物,从目前的整体水平看,它还远不具备抗衡主体经济的实力。不仅如此,现阶段的中国私营资本或资本家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三重特点:他们既富于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愿意吸收、借鉴现代文明来发展资本主义;又无奈于历史上中国资本主义的不发展,不得不将封建宗法手段也同时揉进了以上进程;更因为从产生之时起就沐浴着公有制的普照之光,别无选择,还必须要接受公有制的主导和制约。这就是说,当代中国的私营资本有私有的一般属性,但已失去了它的纯粹,有资本的基本特点,可再也没有它的完备。所以它过去没有、今后也将继续难有机遇在中国历史舞台上唱主角。

二、如何正确看待剥削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剥削是指无偿占有了别人的剩余劳动,而之所以会产生这一行为,是由于一部分人占有和垄断了生产资料。不过,在今天进行对剥削的讨论时,一个棘手却又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当将上述说明中的“生产资料”扩大到其它生产要素时,凭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不是剥削?对此,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众所周知,除了生产资料以外,生产要素还有劳动(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劳动也包括在其中)、土地和资本(货币资本)。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企业要进行生产,首先必须将全部投资分为两部分,一是购买各类活劳动,另一是购买生产资料及土地和货币资本的使用权(在市场经济下,这两种使用权同样也是商品)。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前者的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它产生v+m,而包括两种使用权在内的全部后者,尽管为价值生产所必需,但却只是转移自己的价值,在新产品中再现自己的原有价值c。假若事情仅到此就了结,各要素所有者仅是获得了自己的等价,丝毫没有侵犯属于劳动者的m,那么我们就说这里不存在剥削;可若是与之相反,要素所有者不仅拿到自己的相应等价,而且还凭此特权参与了m的瓜分——当然,参与这一瓜分的不仅可以是生产资料及土地和货币资本的拥有者,甚至也可以是经营管理劳动或技术劳动的提供者,例如所谓的“知本家”,剥削就出现了;而若上述瓜分进一步发展为侵犯到别人的部分必要劳动,严格意义的资本剥削就不再存在,这里进行的其实只是超经济的强制性掠夺。

用以上的观点看现实,我国私营经济无疑存在着剥削,对此,完全没有必要讳言。重要的问题是,在看待此类现象时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笔者认为,它应包括这样几点。(1)从生产力标准出发。既要看到剥削是社会弊端,应当抨击、谴责,更要看到这一弊端却是一定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它当然是这一生产方式快要瓦解的标志,可这一瓦解只有在旧的生产方式中已经成长起消除它的新的因素和方式时,才能真正到来。由此,对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与其只是一味指责,说它不公正、不合理,对它深恶痛绝、欲置死地而后快,倒不如实事求是地对待它、承认它,平心静气地容忍它、接纳它,利用它的有利之处为我们服务。(2)从中国的现实出发。长时期以来,中国的一个最大现实是“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缺乏资本和资本家。过去我们一直以为自己可以跨越、绕开资本文明,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事实教育了我们,我们其实是无法跨越的,我们也必须经历发展资本文明,只不过是方式和手段不同罢了。既是这样,当我们重新承认并鼓励扶持私营经济发展的时候,就不必对剥削心存余悸、遮遮掩掩。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好事,而我们也再不能重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之类的愚蠢错误。更何况广大人民群众早已在实践中超前作出了现实而又理性的选择,我们的理论再也不能继续落后了。(3)从发展的观点出发。剥削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其存在方式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也不断发生着变化。迄今为止,这一变化的基本趋势是:一、超经济强制在逐渐减少,经济性不断增加。历史上的三种剥削制度依次更替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二、非理性成分在逐渐减少,理性行为已开始出现。剥削已由最初的既占有剩余劳动又占有部分必要劳动开始向主要是占有剩余劳动、并继而又向让渡出部分剩余劳动发生转变,传统的剥削方式已出现了部分质变。(注:刘新宜:《公有制的本质与社会主义》,《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5年第3期。)这就昭示着我们,昔日的那种以突变手段来消灭剥削的方式将有可能要被一种新的渐进的方式取而代之(当然,它的具体形式还有待历史的检验和创新)。既然这样,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中国还用得着为一小块原本就是由我们“放”出来的剥削之命运担心吗?

三、如何正确看待两极分化

两极分化的经典含义为贫富分化,或收入差别的不断扩大。它是共同富裕的否定,指的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的趋势和最终结果。不过,现在这一术语往往也被用来说明经济过程一定时期或阶段的显著特征或表现,即被用来泛指经济生活中持续出现了收入差别迅速拉大、贫富开始分化的现象。本文以为,前一含义的两极分化当然有意义,它有助于我们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前进方向。可正因为如此,它不可能是现阶段的必然,它着眼的也不必是当今的现实。后一含义的两极分化体现的是对历史进程本身的认识,它面对现实,承认两极分化的客观可能性,强调采用宏观政策措施防止其规律性地不断发生。它并没有否认和排斥前者,恰恰相反,是结合实际使之有了发展和深化。考虑到这样一点,本文倾向于采用后者。

两极分化从来就是一种经常的世界范围的社会现象。引致它们产生的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剥削的作用。如前所述,这是凭借对生产要素的垄断而无偿占有了别人的剩余劳动。二是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商品的价值只能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在这一规律作用之下,参与市场的各类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之中不可避免地要沉浮起落。相应地,他们的收益也就会不断地发生逆向的两极运动。三是各类非正当手段促成。例如,历史上西方原始积累时期的抢夺偷盗、坑蒙拐骗,今日我国体制转轨时期的非法经营、钱权交易、走私贩黄、偷税漏税等等。此类手段的鲜明特征是非经济性和非常规性,尽管它能使少数人短期内暴富,可这终究要为一切法治社会所唾弃和制裁。

对目前我国已出现一定程度的两极分化,同样也不必讳言,重要的问题也是应当正确看待它。对此,也有三个问题值得考虑。(1)不能将两极分化的出现只与私营经济发展联系起来。有关数据表明,在我国现今的富人层中,通过合法非劳动途径(雇工经营也在其中)致富的仅有半数左右(注:樊新民、毛健生:《有关贫富差距扩大问题的对话》,《中国社会报》2000年3月20日。)。既是这样,把两极分化全部归罪于私营经济,不公平,也不符合事实。(2)要搞清目前中国是否能够且是否应当彻底消除两极分化。对此的回答只能是否定,至少对由上述前二类原因引致的两极分化是如此。的确,就目前的中国而言,消除两极分化并非难事,事实上我们早已对此实践过多年。可那是在共同受穷基础上的消除,它根本就不是什么社会主义。在我们这个生产力不够发达且又缺乏致富冒尖思想文化氛围的国度,真正的困难从来就是在于要提倡敢于致富、善于致富,鼓励人们放心大胆地合法致富,并以此产生示范和激励,最终带动大家共同富裕。应当说,这一共识的形成实在不易,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应将它轻易忘却。(3)要相信中国最有彻底消除两极分化的条件。为防止两极分化过度出现,西方发达国家常用的对策手段一是通过立法保障劳工权益,使他们在初次分配中能得到劳动力的等价,二是以各种税收为基础推行社会福利政策,在二次分配中求得相对公平。可不论是立法还是税收,关键都在于国家权力能否由大多数人左右,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而这恰恰为西方国家所根本不容。正因为如此,西方国家可能会关注低收入阶层、扩大社会福利,甚至还相当程度地缩小了贫富差别,但都不可能、也不愿意彻底消除它,因为这将意味着自身的彻底灭亡。两相比较,社会主义的中国显然要更胜一筹。我们既有从西方学来的税收和法律手段,也有政治和经济的制度保证,更有久经考验的坚定信念和决心。我们最有可能在生产力高度发展起来的将来彻底消除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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