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工业发展的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山西论文,工业发展论文,煤炭论文,教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过去人们对它讳莫如深。但是作为一个关心和热爱山西的人来说,用真诚来剔除肌体的痼瘤,山西之树会枝更青,叶更绿。
世界上许多事情需要回过头来看,才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再前进。山西煤炭工业尤应如此。
山西煤炭工业发展走过了一条漫长的道路,其对人类的贡献,对中国的贡献是巨大的,这方面的成绩,已不止千万次地见诸报端及各种宣传媒体中。本文只谈山西煤炭工业发展的教训,而且只谈近十几年的教训,因为,面对山西支柱产业——煤炭工业目前的不景气状况,该是我们认真总结教训的时候了。
教训之一
——决策层的主要领导同志在关键问题上听不得不同意见,导致山西煤炭工业规模过大,既浪费了宝贵资源,又阻碍了煤炭价格合理化进程,其严重后果祸及今天
到1986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卖煤难”的局面。山西煤炭产量达到22180万吨,是1978年产量的2.28倍。当年,库存积压近5000 万吨,占当年产量的1/5,产运销的不协调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1987年初,省政府召开了“山西省经济发展研讨会”。这次会议规模是空前的,各地市领导、各厅局负责人、经济界、科技界有关人士都出席了会议。大家怀着一颗为山西经济发展献计献策的心情,为省领导决策出谋划策。这次会议取得的成果,至今应当肯定。但是,在煤炭工业发展问题上,我省社科界的观点与当时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观点出现严重分歧。
当时,社科院的同志根据山西煤炭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全国煤炭的供销现状,提出“煤炭是一种递缩性资源,开一点,少一点,不可再生。应当十分珍惜这块资源,山西煤炭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全国煤炭市场形势以及价格合理化进程,对于煤炭资源的开发,不是越多越好,否则会增加浪费性需求。”根据这一前提,提出“开发山西煤炭资源,应当采取以运定产,适度开发,内涵扩大,稳定增长”的16字方针,并且指出:“就全国煤炭总供给与总需求而论,煤炭这一特殊产品应当采取供略小于求的战略,这样既保护和节约了资源,促进节能,又加快了煤炭价格合理化的进程,于国于省,有利无害”。
上述观点,得到当时多数与会者的赞同,在今天看来也无可指责,但当时主政的省政府领导同志却为此大发肝火,在小组讨论会上,指名道姓称上述观点是宣扬“挖煤倒霉”,甚至给提出这样观点的同志扣上“不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吓人帽子。还讲什么“中央要我们挖多少煤,只能超,不能减”。针对这一情况,经济理论界的同志一方面非常寒心,另一方面也没有被权势所吓倒,在最后一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社科院的同志无奈地对省政府领导提出“作为一届政府,不能‘各扫本届门前雪,不管下届瓦上霜’”这一忠告。这一忠告不幸言中,这几年的煤炭经济现实,已经说明了一切。
对于社科院的同志,这是一段辛酸的记忆,但对于山西煤炭工业的发展却是一起惨痛的教训。如果我们的领导有听得不同意见的雅量,如果从1987年就开始实行“以运定产,适度开发,内涵扩大,稳定增长”的方针,我敢断言,山西的煤炭工业不会陷入今天如此困境,中国的煤炭工业也不会在今天如此被动。但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昔日决策的苦果,只有今天去吞咽。好在新一届省委在1993年党代会上,深刻接受煤炭滥采乱挖,规模过大的教训,明确提出“以运以销定产”的方针,但这一方针的确定,已整整延误了6年时光。
教训之二
——“有水快流”的错误方针,使山西乡镇煤矿一哄而上,无序发展,造成严重后果
80年代初,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国家修路,群众办矿”的指导思想,继而又把这一指导思想演化为“有水快流”的指导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山西乃至全国乡镇煤矿像雨后春笋一样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乡镇煤矿的蓬勃兴起,对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对贫困山区脱贫致富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宏观控制,统筹规划,也带来了明显的弊端。表现在:(1)乱开滥采,违章作业, 严重破坏了宝贵资源。乡镇煤矿本来是应当拾遗补缺,开采一些边角露头资源,但实际情况是,不少乡镇煤矿越界开采,延伸到了国营大矿资源中,而且作业粗放,以掘代采,资源回收率不足20%,严重地破坏了宝贵的资源。(2)乡镇煤矿在收益分配上,过多地向个人倾斜,“分光吃尽”, 不留积累,使乡镇煤矿严重缺乏自我改造与发展的后劲。(3 )运输渠道不畅,煤炭积压滞销,导致矿与矿之间压价竞销、自相残杀,使得煤炭价格与价值背离愈演愈烈。乡镇煤矿的急速膨胀,使机械化开采的国营矿和地方矿的生产、运输销售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生产能力得不到正常发挥。
由于乡镇煤矿的迅猛发展,从1985年开始,全国煤炭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1985年,全国统配煤矿600万吨原煤滞销,1986年, 全国统配煤矿订货会上,退货达453万吨,1985年6月底,全国煤炭社会库存达1.2亿吨。这一时期,煤炭价格急剧下降, 1985年仅江苏省协作煤价格由原来180元/吨降到80元/吨,下降率达56%。
实践告诉我们,乡镇煤矿的一哄而上,给资源、煤炭产运销秩序,煤炭价格、山西乃至全国的煤炭生产规模造成了严重后果,积重难返,对今天重新整顿煤炭产运销秩序带来很大困难。鉴于煤炭生产销售的不景气现状,近年来,中央强调必须下大力气整顿乡镇煤矿,这件工作的难度是显而易见的,其原因不仅在于乡镇煤矿本身,更重要的是乡镇煤矿在十几年的运行中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各种既得利益主体,有的直接对抗,有的阳奉阴违,但我们相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心是大的,这一工作一定能取得成效。
教训之三
——煤炭部“投入产出总承包”阻碍了山西煤炭工业体制统筹规划、循序改革的步伐,人为地造成了难解的体制性矛盾
1985年起,煤炭部对全国效益较好的统配煤矿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投入产出总承包是煤炭部对财政部实行承包。按照当时承包的内容来看,煤炭部对所属企业“抽肥补瘦”自我平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央财政的补贴额度。但这一承包方案在执行中,并没能按原来的良好愿望执行下去,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央财政对煤矿的补贴逐年增加,这一承包最终流产了。
总承包的不尽人意,其根本原因是它逆转了煤炭工业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政府权利的进一步集中,其组织形式是政企合一和新的大锅饭形式的混合体,既不利于煤炭工业的总体发展,又有碍于地方积极性的充分发挥,还影响了横向经济联合和对煤炭基地的统筹规划。山西国统七局上划承包时,上划七局的经济效益普遍较好,上划后,山西地方收入受到一定影响,而且给统筹安排产运销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地影响了山西地方经济的补偿功能,同时,对山西统筹规划煤炭工业的体制改革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就上划承包的煤矿而言,由于承包指标倚高倚低,缺乏科学测算,使大同、阳泉、西山等一些大矿务局连一部分维简费也上缴了煤矿部,直接影响到这些局的发展后劲。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这一总承包产物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1998年,中央决定将中央直属矿务局再次全部下放到地方,而这时的山西“统配七局”(六局一公司)已今非昔比,维持自身运转都成了问题,重新改革和理顺山西境内煤炭工业体制,还需走一段艰难的路程。
教训之四
——军队办矿扰乱了山西煤炭流通秩序,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
80年代中后期,山西出现了不少军办矿。军队办矿原本是为解决军队自用煤,后来演变到解决军费不足的问题,初衷是好的。但发展到后来,特别是1989年,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矿局的成立,原先在山西境内军办矿的运销,从由省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划归军矿局管理时起,问题便出来了。
山西的煤炭工业界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挖煤不如运煤,运煤不如倒煤。”事实正如此。在山西,煤炭流通的利润远高于生产利润。正是如此,军队办矿的重心放到煤炭运销上。在山西境内,军办矿的年销量远远大于它的年产量,多余的销售量是通过公开收购地方小窑煤而来。地方小煤矿由于本身缺乏运销条件,便将所产煤炭以比上站价低得多的坑口价卖给军办矿,军办矿又凭着自身特殊的地位和条件,利用非常手段争取到运力,使其盈利来得十分顺畅、丰厚。山西晋城、运城两地根本没有军办矿,但这两个地市都安排有军队煤的铁路运销计划。
军办矿直接挤占了山西地方煤炭的运力,军办矿每年超计划外运都在80%以上,而地方矿只能完成外运计划的80%左右。仅就1991年1—7月,长治、晋城地方矿分别完成年计划的36.3%和38.7%,而军办矿却完成115.3%。
军办矿在地方聘用了不少管理人员,这些人有的不仅加入军籍,而且还以盈利多少确定官职。就是这些穿着军服的地方人员采用不正当手段与铁运部门“拉关系”,争取运力,不仅败坏了军队在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而且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使地方矿的正常运力受到严重影响。
1993年,新的省委领导上任后,在军办矿问题上与中央取得一致意见,在山西全境撤销军办矿,才使这一局面得以转变,但彻底消除军办矿留下的后遗症,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
教训之五
——由于前述诸多因素,山西煤炭运销体制一直不顺,严重地影响了山西煤炭工业的效益和后劲,当今,境内矿点都回归山西了,该是彻底理顺全省煤炭运销体制的时候了
80年代以来,运输和销售一直是制约山西煤炭工业发展的“瓶颈”。分散管理的煤炭运销体制,又助长了山西煤炭产运销的失调。山西煤炭运销体制是1979年起逐步建立、演变而来的。1983年,为了缓解当时煤炭运销的矛盾,成立了山西煤炭运销总公司。该公司由省经委直接管理,同时接受煤炭部的业务指导,对全省境内的各类煤炭运销实行统一管理。公司下设各地市、煤炭工业厅分公司和县公司,实行垂直领导。这种体制不仅有利于煤炭的生产和运输,而且对建立煤炭工业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都很有利。但是好景不长,1985年随着国统矿的上划,山西煤炭运销统一管理的格局被打破,又经过几年的演变,形成了“全省五马分肥”、“地市十二路诸侯”、多头领导、分散管理、各自为政、自相残杀的格局:
——1985年,随着统配矿上划煤炭部,煤炭部下属山西煤管局对所属六局实行集中管理,成立了“山西统配煤炭经营公司”和大同矿务局、平朔煤炭公司的煤炭运销机构。山西省政府下属省煤炭厅领导山西煤炭运销总公司,总公司只负责山西地方煤炭运销,地市分公司变为块块领导。
1989年,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矿局的成立,原在山西境内军办矿的运销,划归军矿局管理。
1989年,“山西晋煤实业公司”成立,业务范围是经营统配煤炭,实际上主要是收购倒卖地方煤炭。
1991年,“山西省腐殖酸公司”更名为“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公司”,经营乡镇煤矿生产的煤炭、焦炭及腐殖酸产品。
随着煤炭运销总公司职能任务的变更,各地市煤炭运销分公司划归地市领导。作为煤炭运销基础环节的运销发运站的管理更是五花八门,大同市24个煤炭发运站分别隶属于13个单位,煤炭运销秩序一片混乱。
上述运销体制带来诸多弊端:
1.助长了非法倒煤公开化、合法化。由于运销体制不规范,倒煤现象越来越严重,逐步走向合法化和公开化。国统矿、军办矿凭借优越的铁路运输条件,公开廉价收购地方小窑煤,从中获利。河北、河南等省在晋煤出省处设站收购山西煤、上火车外调。河北省在山西娘子关到石家庄110公里的路段间设立14个发煤站,秦皇岛港码头驻有200多家办事处,都在做晋煤倒卖生意。
2.导致了不平等竞争。国统矿归国家直管,中煤公司又是每年定货会的主办者,军办矿由军矿局出面订货。铁运计划全都挤的是山西地方矿。在执行计划时,国统、军办矿都能超计划发运,地方矿每年都完成不了计划。在经济效益上,计划内出省煤炭国统、军办矿只交山西2元/吨的能源基地建设基金,而地方矿发运一吨一律收取20元的能源基地建设基金,10元生产补贴款。面对同一市场,地方矿在价格上失去了竞争力。
3.导致了多渠道、多种形式盘剥山西利益的局面。国统矿、军办矿和晋煤实业公司每年收购山西小窑煤均在1000万吨左右,收购价格最低达到15元/吨,除去价格流失外,每年仅截留应交省的30元/吨钱即又流失3个亿。此外, 铁运部门直接通过“工贸”公司等单位参与倒卖晋煤从中获利,每年还以不交30元/吨能源基地建设费和煤矿生产补贴款为条件索要铁路自用煤。如此等等,山西支柱产业——煤炭工业的效益被各方以各种手段掳掠过去,使山西人“抱着银碗讨饭吃”。
总结教训,是为吸取教训,兴利革弊。上述问题,从1993年起,有的已彻底变革了,有的采取有力措施作调整,随着山西境内煤矿的回归,山西煤炭经济在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又面临着新的变革。从全国来看,煤炭工业目前是最不景气的行业之一,但只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大改革力度,我国、我省煤炭工业一定能走出困境,迎来新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