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的哲学”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再过数年,20世纪即将过去。站在世纪之交,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这是件颇有意义的事。20世纪是人类历史上取得最伟大成就的世纪。甚至可以说,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人们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要超过以往数千年里所创造一切的总和。人类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0世纪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发生了数百次不同规模的国内战争、民族战争和国家间的战争,牺牲了数千万人的生命。伴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和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生态环境恶化、人口危机、核威胁等全球性问题日益尖锐化。如何解决这些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各国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哲学家和科学家们所思考的重要课题。我国有些学者力图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出路,提出“和的哲学”,以此消除“人与人的不和”、“人与社会的不和”、“人与自然的不和”。有人认为,21世纪的走向就是一个“和”,中国哲学对21世纪的贡献就是一个“和”字。如何看待正在兴起的“和的哲学”,笔者不揣冒昧在此提出一点愚见,以向同仁们请教。
一
首先也许有人会说:“和的哲学”真的像你所说正在中国哲学界悄然兴起吗?是不是你为取得某种效应而制造的神话?当然不是,请看事实。
北京大学哲学系冯友兰教授晚年致力于《中国哲学史新编》(7卷本)的著述。他实现了自己的宏愿。遗憾的是他只见到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前6卷,最后一卷即第7卷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出版。这一卷直到他去世两年才由香港中华书局以《中国现代哲学史》的书名印行。冯友兰在书的最后谈了他对中国哲学和世界未来走向的看法。他认为:中国古典辩证法的特点是强调统一,未来世界是向着“仇必和而解”的方向发展的。为了论证这一点,他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古典辩证法加以比较。他写道: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张矛盾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把矛盾的斗争放在第一位”。“中国古典哲学没有这样说,而是把统一放在第一位。”“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张载把辩证法的规律归纳为四句话:‘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这四句中的前三句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也同意的,但第四句马克思主义就不会这样说了。”冯友兰推测:“它可能会说:‘仇必仇到底’。”接着他又说:“客观辩证法的两个对立面矛盾统一的局面,就是一个‘和’。”“‘仇必和而解’是客观的辩证法,不管人们的意思如何,现代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是照着这个客观辩证法发展的。”“人是最聪明、最有理性的动物,不会永远走‘仇必仇到底’那样的路,这就是中国哲学的传统和世界哲学的未来。”(《中国现代哲学史》,第257-261页)冯友兰在书稿的写作过程中就向周围的学人讲过上述思想,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
北京大学的陈国谦先生在《关于环境问题的哲学思考》(载《哲学研究》1994年第5期)中高调“和的哲学”。陈先生在文中直接大段引用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有关“和”的论述,并进而认为:中西辩证法,“一个将矛盾斗争绝对化,以破坏统一体存在;一个将矛盾斗争调和化,以维持统一体的存在。”“马克思主义坚持斗争哲学,是由革命的性质决定的,其目的就是要破坏旧的社会这个统一体。中国传统哲学以统一体的存在为前提,它有自己的根据。它看到,像宇宙这样的事物,按哲学上的定义,作为统一体是不可能被破坏的,其基本规律只能是以和为本,这就导致了调和哲学。”他的基本结论是:“发展变化的规律只能是以和为本的辩证法”,“世界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都体现着以和为本的辩证法。”
类似观点的文章还有一些,因篇幅关系,在此不能作更多的罗列。总之,笔者感到,近几年来,“和的哲学”正在中国哲学界悄然兴起。“和的哲学”的出现有其理由:它是对“文化大革命”中盛行的“斗争哲学”的一种回应,是对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实践(尤其是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的一种反思。“物极必反”,由“斗争哲学”走向“和的哲学”,是自然的。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个最大问题;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迫切需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是冯友兰等人提出“和的哲学”的现实根据。“和的哲学”的出现有其理由是一回事,“和的哲学”本身是否科学,这又是一回事。对后一问题需作深入分析。
二
“和的哲学”的提倡者们都认为:西方哲学传统强调斗争,中国哲学传统强调统一,中国哲学和世界哲学走向是和。这一观点咋一听似乎很新鲜,但仔细一想,它不过是五四时期一种思潮在新形势下的重现。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动者、领导者陈独秀在《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一文中指出:东西民族根本思想的第一个差别就是:一个重安息,一个重战争。他说:“西洋民族以战争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安息为本位。”“西洋民族性,恶侮辱,宁斗死;东洋民族性,恶斗死,宁忍辱。”(《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97页)他认为,中华民族之所以贫弱到这步田地,与中国人缺乏斗争性有关。新文化运动的另一重要人物李大钊在《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中也认为:“东洋文明主静,西洋文明主动”。东洋文明为“与自然和解、与同类和解之文明”;西洋文明为“与自然奋斗、与同类奋斗之文明”。东西文明:“一为自然的,一为人为的;一为安息的,一为战争的;一为消极的,一为积极的”。(《李大钊文集》上,第557页)陈独秀、李大钊对西洋文明提倡奋斗精神持肯定态度,而对东洋文明提倡和解精神持批判态度。李大钊称:“青年之文明,奋斗之文明也,与境遇奋斗,与时代奋斗,与经验奋斗。”(同上书,第179页)
在东西文化争论中,梁漱溟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与陈独秀、李大钊不同,主张东方文化救世,但在对东西文化差异的看法上却大体一致。梁在他的成名之作《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认为:西方文化以向前要求为其根本精神,由此产生征服自然的异彩、科学方法的异彩和德谟克拉西的异彩;中国文化则以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由此形成知足、随遇而安、不是奋斗而是调和的生活态度。他还认为:在中国哲学中,“调和”是大家公认的中心意思。“调和折衷是宇宙的法则”,“调和、平衡、中都是孔家的根本思想”。在他看来,世界发展到今天,西方文化已走到尽头,未来世界文化的走向应是中国文化的路向,亦就是孔家文化的路向。梁漱溟的这一见解受到当时进步文化界的批判。
三
西方辩证法的特点是强调斗争,中国古典辩证法的特点是强调统一,对中西辩证法的这种比较、概括对吗?笔者对中西辩证法史无专门研究,但凭我所知的一些史料看,上面的那种概括虽很流行,但并不正确。
中国是一个富于辩证思维的民族。根据《国语·郑语》记载:史伯对郑桓公说:和与同是不同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当权者若“去和取同”就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春秋末期齐国的晏婴进一步发挥了“和”的思想。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认为:史伯和晏婴所讲的和,“实际上是调和”,他们“没有看到对立面的斗争,而只看到对立面的统一。”(《三松堂全集》第8卷,第82-83、124-125页)在先秦诸子中,儒家强调“和为贵”、中庸,提倡“君子无所争”。墨家讲兼爱非攻。道家强调对立面之间的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相反相成,提倡无为、不争。在先秦诸子中也有讲斗争的,这主要是法家。商鞅主张耕战,“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商君书·农战》)“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同上书,《开塞》)韩非强调竞争:“上古竟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在社会制度发生剧烈的大变革时期,“和为贵”、“不争”、“兼爱”、“无为”等都不过是人们的善良愿望,是一种脱离实际的迂阔空论。即使是在思想文化领域里,各家各派之间也并非“和为贵”,并非“不争”,并非“兼爱”,而是诸子蜂起,百家争鸣。
鉴于秦王朝失败的教训,自汉以后,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自然不再提倡斗争,也不再讲对立面的转化,而是提倡不争、大一统,儒家的“和为贵”、“中庸”、“天不变道亦不变”等占了主导地位。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虽然也有思想家、哲学家认识到矛盾斗争的不可避免性,但由于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最终还是归结于和。张载认识到“有反斯有仇”,但结论却是“仇必和而解”。他赞同孔子的“君子无所争”。“仇必和而解”并不是像有的人所说的是通过斗争达到对立面和谐的统一,而是矛盾斗争双方通过和解、调和来解决矛盾。“仇必和而解”是张载辩证法思想不彻底性的表现。在近代,即使是洪秀全这样的农民革命领袖也没有能摆脱“和为贵”的影响。他在《原道醒世训》的最后说:“天生天养和为贵,各自相安享太平。”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进化论思想传入我国,引起了我国近现代史上的第一次思想革命才发生变化。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为了救亡图存、复兴中华,大声疾呼斗争,并身体力行,赴汤蹈火。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又一次引起了中国的思想革命。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宇宙观和社会革命理论为思想武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是靠奋斗得来的。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并非是外来的,而是中国社会现实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反映,同时也有它的历史传统渊源。
由此看来,简单用注重统一(或和)来概括中国辩证法的特点是不妥的,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能否认为西方哲学从来就强调斗争、缺乏和的精神呢?同样不能。确实,在西方,通常称之为辩证法奠基者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十分强调斗争。他认为:“一切都是斗争产生的”。“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使一些人成为神,使一些成为人;它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成为自由人。”在强调斗争这一点上,赫氏与我国古代法家商鞅、韩非相类似。他是“斗争哲学”的真正创立者。但我们也不应忘记,赫氏在讲斗争时也讲到“和谐”。他认为,艺术就是由对立面的和谐造成的。不同的色调形成画,不同的音调形成音乐:“那些对立事物是协调的;不同的事物产生最美的和谐”。“(人们)不理解与自身不同的事物是如何一致的:和谐包含对立的力量,就像琴弓与竖琴的和谐一样。”赫氏的这一思想与中国古代史伯、晏婴所讲的“和”有相近之处。我们更应看到,在古希腊,讲“和”的哲学家大有人在。稍早于赫拉克利特的毕达哥拉斯就是讲“和谐”的著名数学家和哲学家。毕氏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整个的天是一个和谐,一个数目”。“一切都是和谐的”,“美德乃是一种和谐”。(见《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6、37页)“对立面的和谐或统一,是毕达哥拉斯学派最为重要的思想”。“主张对立面的中和、中庸与和谐,是希腊人在公元前六世纪后一百多年间兴起的一种新思潮。”(见《哲学的童年》,第159、164页)在哲学史上,毕氏的影响要比赫氏大。
在毕氏之后,统一、和谐的思想在古希腊继续发展。苏格拉底最关注的不是自然,而是人事。他认为,人的本质是灵魂的美。他的学生柏拉图也不讲斗争。此后的亚里士多德更是把中庸视为美德。他说:“美德乃是一种中庸之道”,“过度和不足乃是恶行的特性,而中庸则是美德的特性。”(见《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21页)在西方,整个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基督教哲学是不讲斗争的。它讲的是容忍、服从、爱,“不但爱邻人,也要爱仇敌”等教条。至于基督教是否真正能“爱自己的仇敌”,是否真有容忍、宽容精神,那是另一回事。
近代以来,西方讲同一、统一、爱的哲学家也很多。16世纪意大利哲学家布鲁诺主张“宇宙是统一的”,“对立面吻合于一”。他过于重视统一导致了忽视对立的区别。英国人以稳健、调和、中庸、保守的绅士风度著称于世。18-19世纪的德国人,以其庸人气息贯彻于哲学、文化之中。黑格尔是公认的辩证法的大师。他重视矛盾,但不讲对立的斗争,最终陷入调和论。费尔巴哈尖锐批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和宗教神学,大讲抽象的人类之爱,企图创立爱的宗教……。
由此可见,说西方哲学从一开始就强调斗争而缺乏和的精神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事实上在西方,只是到了近代,随着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优胜劣汰的竞争日益激烈,才逐渐形成奋斗、进取、创新精神。陈独秀、李大钊所认为的以斗争为本位的西方文明是指反映西方现代工业社会的文明,而非指西方古代的或中世纪的农业文明。
总之,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斗争的一面。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有这样的情况:有的哲学家偏重讲矛盾斗争的一面,有的哲学家偏重于讲统一的一面。企图用一个“和”字或一个“斗”字来概括数千年不同历史时期中西辩证法的不同是不科学的,犯了笼统、抽象的毛病。
四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哲学家们未能全面正确地认识矛盾着对立面之间又统一、又斗争的复杂关系。有的人抓住斗争这个侧面,有的人则抓住统一这个侧面。马克思主义哲学首次正确地解决了两者的关系,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它们之间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冯友兰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强调斗争性,这没有错,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意,但他由此推论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张“仇必仇到底”,始终把斗争放在第一位,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意。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哲学,它的本质是批判的。它强调斗争、否定的转化、扬弃,这是它的本质、使命所规定了的。但它并不因此就轻视统一。恩格斯曾指出:在达尔文以前,生物学者们强调的是有机界中的和谐合作,在达尔文学说被承认之后,这些人到处只看到斗争。“这两种见解在某种狭窄的范围内都是有道理的,然而两者都同样是片面的和褊狭的。自然界中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包含着和谐和冲突;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则既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合作,也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斗争。因此,在自然界中决不允许单单标榜片面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1-572页)列宁既讲过“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又讲过“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他把辩证法规定为“研究对立同一的学说”。对毛泽东,人们往往只记起他的“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的话,而不知道他还多次讲过“和为贵”。他在谈到处理党内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时强调要“和”、“和为贵”(详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第317、546页)。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毛泽东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亲赴重庆,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在重庆的一些招待会上,他说:“中国今天只有一条路,就是和,和为贵”(同上书,下卷,第19、31-32页)。在毛泽东那里,斗与和是统一的。对敌要狠,对己要和。对敌狠,也不是乱斗一通,而是要讲究斗争的艺术策略,要善于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分化瓦解,各个击破,要有理、有利、有节,必要时,要作妥协、让步。在统一战线、人民内部讲和为贵,但并不是无原则的,而是有必要的斗争,以斗争求团结。在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同国民党的关系上,统一和斗争是两个不可缺少的原则,斗争的目的是求团结,共同抗日。当然,没有斗争,是万万不行的。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斗争是绝对的,但并不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斗争总是最重要的。矛盾因性质不同,斗争与统一的关系也不同。有的矛盾以斗争性为主,有的矛盾以统一性为主。同一矛盾,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也会呈现不同的情况,在有的阶段以统一性为主,而在有的阶段则以斗争性为主。矛盾斗争的结局也因矛盾的性质、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矛盾斗争的结局大致有以下五种情形:(一)一方战胜另一方,一方吃掉另一方(当然吃掉的方式是多样的,可以是非和平的,也可以是和平的);(二)双方同归于尽,产生新的对立面,形成新的矛盾;(三)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使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四)矛盾着对立面之间的结合、融合;(五)在矛盾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矛盾双方通过互相让步、妥协、调和以求得在一定条件下的暂时共存。“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毛泽东:《矛盾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并不排斥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的让步、妥协、调和与共存。冯友兰先生把“仇必仇到底”的公式套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上是一种片面的“推测”。
那么“仇必和而解”是不是客观辩证法呢?对此,学者们的认识不尽一致。在本世纪50-60年代,中国哲学史界普遍认为,张载的“仇必和而解”的命题是反辩证法的调和论。冯友兰也这样看(详见冯的《王夫之的唯物主义哲学和辩证法的思想》一文,载《北京大学学报》1961年第3期)。“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少学者依然认为“仇必和而解”是张载辩证法思想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有的学者则改变了原有的看法。冯先生可算是代表。笔者以为,对立面之间的结合、融合、调和是解决某些矛盾的一种方法;根本否认这种方法是错误的,但将这种方法夸大为解决一切矛盾的公式,同样也是错误的。“仇必和而解”与“仇必仇到底”都不具有普遍性,都只反映了事物辩证法的一个侧面。
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最重要的两个问题。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同一社会制度的不同国家之间的既互相依存、互相合作,又互相矛盾、互相斗争的局面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全人类最终要走向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大同世界。这些都是没有疑义的。问题是现今的世界依然是一个霸权主义横行的弱肉强食的世界。今日世界的矛盾、冲突决不是靠一个“仇必和而解”的“和”所能解决的,决不是靠一些人天天唱“让世界充满爱”一类美妙动听的歌声所能消除的。戈尔巴乔夫提倡新思维的核心是“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企图靠退让、妥协、乞求来博得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欢心、支持,其结果是众所周知的。和平与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但要实现这个愿望,使之变为现实,则不能仅仅指望洋大人的恩赐,而要靠发展自身和必要的斗争才能获得。一厢情愿的“和”那就很可能“和”到别人那里去了,成了西方某些大国的附庸。以愚之见:人类在未来的21世纪将取得比20世纪更加辉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悲观论是错误的,这是其一;其二,未来的新世纪依然是一个充满矛盾、斗争和很不稳定的世纪,而不是一个“和”的世纪。因此,今日中国最需要的是一种自强不息、发展自己的奋斗精神,需要一种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的气概和赶上并超过西方发达国家的雄心。世界距消灭一切剥削制度、一切剥削阶级的理想社会还很远。我们不要被“和”、“爱”之类的美丽辞藻模糊了自己的眼睛。
也许有人会说:你是不是又在提倡“斗争哲学”?笔者的回答是:否!笔者既不赞成提倡“斗争哲学”,也不赞成提倡“和的哲学”,而是主张“斗”和“和”的辩证统一。“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才是客观的辩证法。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用一个“斗”或“和”去概括辩证法的本质的做法本身就违背了辩证法。我们应在“斗”与“和”的关系上多一点辩证法,少一点片面性、绝对化。要提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实事求是精神和态度。惟有这种科学精神和态度,才能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岿然不动,才能使中国对人类作出更加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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