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与胡适的学习友谊_胡适论文

论王国维与胡适的学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胡适论文,王国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王国维与鬃适的交谊,赵万里《王静安先生年谱》曾有述及,而两人的论学,则未见于各种有关论作学术研讨外,又详于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聘请王氏任事,可证补有关记载之足近年出版的《胡适遗及秘藏书信》收录的王氏等人书札,合相关资烊更为详赡,均这术价什。

王国维与胡适是两位不同类型的学者二十世纪初叶胡适率先倡导白话文,锋芒毕露,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而王国维不但政治上以汪室忠臣自居对“白话诗文”也明确表示“末敢赞同“。但是,两人治学却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都长于考据。王国维虽年长胡适十余岁,且当时已是学问大家,但仍对胡氏考释《水浒》《红楼梦》的成就赞赏不已:“犁然有当于心。”作为后学,胡适对王氏更是推崇备于,在1992年8月28日的日记中,他写道:“现仿的中国学术界真凋敝零落极了。旧式学者只剩王国维罗振玉叶德辉音炳麟四人……,内中音炳麟是在学术上已半僵了,罗与叶没有条理系统,只是王国维最有望。”也许正是均性好考证与互相心仪促成了两人的缔交和学术研讨。

一、清华学校研究院延聘王国维与胡适的敦驾

王国维与胡适缔交于何时,尚难遽下结论,据经见资料,两人于1924年已往还频繁。该年,清华学校拟建研究院,欲聘学者担任教授,最初,曾聘请胡适任教,但胡氏以研究院宜聘一流学者,自己不能当此重任而廉辞,另举王国维、梁启超、音太炎自代,并荐王氏为院长。12月初,清华校长曹云祥为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慎择人选,在胡适陪同下,亲自拜访王国维。结果,“晤谈之后,曷胜钦佩”,立即决定聘请王氏为研究院院长(聘书中称主任),任期自1925年1月至1927年12月底,于次日送出统一印刷的聘书,请胡氏转致。未几,因前致聘书系统一印就,“殊欠敬意。特另缮一份。肃函奉送”。以表礼遇。但是,王国维却以“时变方亟”为同辞而不就,音太炎变末应聘。对于任教新制大学,似乎一贯非王氏旨趣。1917年,蔡元培出长北京大学,曾数次聘请王氏执教,均遭谢绝,而与此同时,却接受了哈同创创办的仓圣明智大学的聘约。究其原因,不外乎北大主事者系民国新人及不愿受其羁绊。直到1922年,沈兼士、马稀又一交代表北大敦聘,王氏因二人均系友人,不便一再抿绝,“唯惧重拂诸公雅意,又私心以为此名誉职也,故敢函允”;但对所致送的薪金,则以“在千里之外,丝毫不能有所贡献,无事而食,深所不安”为由,坚予谢绝。后经马衡函劝,并转达沈兼士的专函,又两次派人致送,王氏才勉强接受,这样做的缘故,仍然是出于过退自如的考虑。曹云祥似深悉王氏为人,因此尽管他婉拒,清华不改延聘初衷。1925年2月初,曹云祥通过胡适就执教事再次与王国维接洽。此时,事情出现了转机:由于1924年11月冯玉祥的国民军强迫清逊帝溥仪迁出紫禁城,王氏原赖清室供给的俸禄无着,生活发生了因难了表示要以“一星期考虑”:同时,又顾虑任教后受课时限制而不能时睢来于清室,故踯踌不决。胡适闻讯后,即与清华联系,向王氏转达了曹云祥保证其就职后“一切行动均自由”的承诺,说明研究院授课是“谈话式的研究,不必是讲演考试式的上课”,即无须像大学部那样按统一远见定定时上课考查弹性较大。胡氏并以“先生宜为学术计,不宜拘泥小节……以慰一亘学子的期望”坦率进言以打动王氏,甚至亲自登门促驾。为同意应同居有适还利用与溥仪的私谊,请他出面相劝。溥仪遂将王氏召到日本使馆,下“谕旨”要他就聘。有关此事,胡适致王国维札中曾提及:“圆明园事,曹君已与庄君商过,今日已备文送去。”曹君即曹云祥,庄君乃溥仪的英文师傅庄士敦,贺明园指代溥仪。经过胡适等人的多方努力,王国维终于同意应聘。若非胡适一再力劝和校方的灵活态度,这位学术大师未必会应聘。如果那样,清华研究院的声望想必会因之而逊色。研究院第一次招生时,不少人因不明情况,往往不予重视,当时在南方的王蘧常即是。后来,当他得知王国维为导师后,为错失了报考机会而深感懊丧,曾专函恳请允许破便报考。研究院并聘梁启超、赵元任、陈寅恪(次年二月到校)为教授,李济为讲师,陆维钊、梁廷灿、章昭煌为助教,西文系教授吴宓为主任。值得一提的是,吴宓在聘请王国维的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事宜都是由他处理,王氏与他的接触十分频繁。这些,不但可以从胡适致王国维札中得见,还可从其他有关人士的书札中得到印证。如梁启超1925年4月21日就研究院招生出试题事与王国维函商时,曾有“得吴君书,知先生不日移居校中”等语,⒁此“吴君”即吴宓。清华大学至今还保存着王国维致吴宓的书札。吴宓除任清华西文系教授、研究院主任外,还长期主办著名的《学衡》杂志,他淹通中西学术,为“东南学派”(又称“学衡派”)的主要成员。吴宓与王国维等同仁的行谊,其女儿所著《吴宓与陈寅恪》记载甚详。

王国维之同意受聘,还另有隐情,那就是清王室虽因民国优待条便未履行而陷入窘境,但其周围的一批遗老和近臣互相“排挤倾轧,乃与承平时无异”,⒂王国维对此既极度厌恶又无可奈何,情绪十分恶劣,在致友朋的书札中常有流露,最后终于决定“离此人海”,“重理旧业”,“决就清华学校之聘”,⒃旋携眷移居清华园中,打算埋头学问。他的好友蒋汝藻闻讯后,“为之额着不置”,认为“从此脱离鬼域,重入清平”,“虽久暂未能逆料,而暂避风雨,南北均不能优于此矣”。⒄王氏在进退失据之时,感于清华延聘之诚而执教,实在是学术界的幸运。在以后两年时间里,他的学术研究成果累累,其中荦荦大者有蒙古史料校注、蒙元和契丹诸史的考异与阐发、汉魏古经残石考辨、古尺制度发微,等等,都是令学林心折、中外瞩目的千秋华章。

二、词学探讨

罗振玉曾将王国维的学术生涯以辛亥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寝馈于西洋哲学、文学、教育等领域:“辛亥之变,君复与余航海居日本,自是始尽弃前学,专治经史”,⒅即专注于古文学学、史地学。在前期的学术成果中,影响最大的首推文学。《宋元戏曲史》、《人间词话》等著作长期被专家学者奉为圭臬。由于王氏遽尔辞世,他的学术成果的整理难免有疏漏之处,如人们均知王氏辑有《曲录》,但其所辑《词录》下落鲜为人知。在王氏去世当年,已有人撰文认为该稿已佚,并云赵万里曾在王氏生前面询此事。⒆其实,《词录》未竟稿数年前尚珍藏于王氏友人的后代处。王氏东渡后虽不再理董旧学,但很多手稿仍藏之行箧。胡适素悉王氏的湛深学问,遂有就词曲之学向王氏求教之举频以书函往还以至登门探讨,而王氏千别文学十余年,与胡氏讨论词曲却是便外。通过研讨,王氏对自己的观点有不少修正和补充,这些,似尚未引起充分重视。

1923年,胡适开始着手编选《词选》一书,其间时断时续,前后历时约三年,共选取五代两宋人的词三百余首。《词选》注释不多,据胡适称,主要“是关于方言或方法的”,⒇另有一部分是释专业术语。他还为入选词人各作一篇极其简略的小传。由于胡适将选本视作“代表我对于词的历史见解”,(21)所以不但选择审慎,而且对词义力未明了,凡遇疑窦,必追根究底。可以说,选词的过程同时也是词学和词学史的研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胡适和王国维不时商榷、辩驳,留下了一段不断走向真理的佳话。有关讨论的情况,集中于现存胡适致王国维十三通书札和王氏复札及《词选》注释和胡适所作《词的起原》一文中。胡氏十三通书札中,有六通是探讨词曲的,而可见的王氏三通复札中,有二通仅存片羽。这样,胡札就更显得可贵,它不但有助于了解所探讨的问题,双方的观点及变化,最终的结论,还可据以确定残存王札的日期。

胡适向王国维请益可分为微观、宏观两个方面:前者为专业术语,后者为征求对重大问题所提出的新见解的意见。1924年7月4日,胡适首函王氏,内云,在读刘克庄《贺新郎·席上闻歌有感》一词时,对“道是华堂箫管唱,笑杀鸡坊拍衮”,“鸡坊拍衮”四字感到不解,而“唐宋两史的《乐志》,皆不详‘拍衮’之义”,因知王氏曾治燕乐史,故请求指教。(22)很快,王国维就专函作复:“‘衮’字不见《宋史·乐志》,实是大曲中之一遍。”“‘衮’字无意义,即滚字之省耳。”“拍”的解释则较复杂:“王灼《碧鸡漫志》谓大曲有散序、趿、排遍、颠、正颠、入破、虚催、实催、衮遍、歇拍、杀衮。今以现存宋大曲证之,胥与王灼说合。”“虚催、实催均指催拍言之,故董颍《薄媚》实催作催拍,衮义亦不详,后村(笔者按,刘克庄号)谓之拍衮,疑亦拍之一种也。”(23)显然,王氏认为“拍”与“催拍”、“拍衮”、“虚催”、“实催”均有关系,但因多种文献记载互异,一时难以断言。他还引《宋史·乐志》说明:“凡有催衮者,皆胡曲耳,法曲无是也。”(24)至于大曲的特点,王氏引用宋仁宗语:“自排遍以前,声音不相侵犯,乐之正也;自入破以后,侵乱矣,至此郑、卫也(王巩《随手杂录》)”(25)王国维的上述观点,均为胡适接受并几乎

照录于刘克庄《贺新郎》词的注释中。同时,胡氏也有独创之处,如明确指出“拍与衮皆是宋代大曲的一个部分”,即拍与衮是两回事,理由为沈括《梦溪笔谈》、王灼《碧鸡漫志》、《宋史·乐志》均将拍衮并列。他还认为,“似‘歇拍’以收摧,而‘杀衮’以收衮也。”刘克庄“词中女子只习正声”,“故为拍衮的所笑”。〔26〕在上述注解中,胡适未提及王国维,这可能与他对史料的理解与王氏不尽相同有关。而在“入破”的注释中,他则特意指明是依据王国维引《近事会元》的解释:“入破则曲之繁声处也。”〔27〕

王国维与胡适关于词曲的深入探讨集中于胡氏为《词选》所作的《序》中提出的某些新观点上。这篇《序》十分长,部分初稿已达两万余字,后因一时无法杀青,遂抽出其中一节,冠以《词的起原》, 在1924年12月出版的《清华学报》第一卷第二期上先行发表。 胡适并于1924年10月9日先将该文送呈王国维征求意见, 故发表的文章中两次提到王氏的有关见解。

《词的起原》主要研究词产生于何时和怎样产生的。传统的观点是,李白为词的创始者。而胡适则认为,这是“不可靠的传说,”理由是《全唐诗》、《尊前集》中所收的李白词有不少出自后人之手。〔28〕通过细考《乐府诗集》、《杜阳杂编》、《唐音癸签》及有关的唐人别集,胡适指出:“总观初唐、盛唐乐府歌词,凡是可靠的材料,都是整齐的五言、七言、或六言的律绝。当时无所谓‘诗’与‘词’之分;凡诗都可歌,而‘近体’(律诗,绝句)尤其都可歌。”〔29〕可靠的证据表明:词产生于中唐。至于“长短句的词调是怎样起来的呢?整齐的五言、六言、七言诗如何会渐渐变成不整的长短句呢?”传统的观点中最有影响的是朱熹的“泛声填实”说。朱熹认为:“古乐府只是诗,中间却添许多泛声,后来人怕失了那泛声,逐一声添个实字,遂成长短句。”〔30〕也就是说,整齐的律绝为了便于歌唱,谱曲时往往增加一些泛声(无字的音),后人为了保存这些泛声,将文字填入,于是律绝就变成了长短句。胡适根据同一词调字数往往不等的事实,指出词的乐调里仍然有泛声。他认为,这样,词产生于“泛声填实”的说法就不能成立。胡适对朱熹的观点作了修正:“唐代的乐府歌词先是和乐曲分离的:诗人自作律绝诗,而乐工伶人谱为乐歌。中唐以后,歌词与乐曲渐渐接近:诗人取现成的乐曲,依其曲拍,作为歌词,遂成长短句。”〔31〕即词的产生有一个曲在文字后到依谱填词的转变过程。王国维获阅胡适函和附呈的文章后,当天就作了答复(即《词的起原》中所说王氏第一次来书)。此札可能已佚,但胡适文中引用了部分,王氏认为:“尊说表面虽似与紫阳(笔者按,朱熹号)不同,实则为紫阳说下一种注解,并求其所以然之故。鄙意甚为赞同。至谓长短句不起于盛唐,以词人方面言之,弟无异议;若就乐工方面论,则教坊实早有此种曲调(‘菩萨蛮’之属),崔令钦《教坊记》可证也。”〔32〕王氏虽同意词始于中唐的观点,但认为填词的曲谱则盛唐已有,并以《教坊记》中所录曲名为证。胡适阅王札后,立即两次查阅《教坊记》,结果,他发现了问题。在次日致王札中,胡适对该书提出两个疑问:一是作者崔令钦不知何时人;二是所录曲名中《杨柳枝》、《望江南》为白居易、李德裕所作,并非盛唐曲调。据此,他“颇疑《教坊记》之曲目尝未足证明教坊早有《菩萨蛮》等曲调。”〔33〕仅隔三天,王国维即复函胡适(即《词的起原》所说王氏第二次来书)。他据《唐书·宰相世系表》考定崔令钦是开元时人,并说:“弟意如谓教坊旧有‘望江南’曲调,至李卫公(笔者按,李德裕)而始依此调作词;旧有‘菩萨蛮’曲调,至宣宗时始为其词。此说似非不可通,与尊说亦无牴牾。”〔34〕胡适在随后的复函中,虽云“崔令钦之为开元时人,似无可疑”,但仍坚持认为“《教坊记》中之曲名表不足为历史证据,不能考见开元教坊果有无某种曲拍耳”;并指出王氏据此表定敦煌石室唐写卷子本《云谣集杂曲子》之八曲为“开元旧物”的结论不可靠,因其中《天仙子》、《倾杯乐》据段安节《乐府杂记》和《新唐书·乐志》的记载,是李德裕和唐宣宗时创作的曲调。段安节是晚唐人,所处时代距李德裕不远,应该可信。胡氏虽然也说王氏“谓教坊旧有《忆江南》等曲调,中唐以后始有其词,此说与鄙说原无大牴牾”,但这不过是出于对王氏的尊重而已。〔35〕王国维阅胡札后,观点发生重大变化。他再次致函胡氏,不但赞同胡氏对《教坊记》的怀疑,而且进一步怀疑“诸书所记曲调原起多有不足信者”。〔36〕此处“诸书”指两人通信中涉及的《杜阳杂编》、《唐音癸签》等书。他还提出请胡氏对《教坊记》中所录各调一一详考其源流,以得出一个定论。12月8日,胡适拜访王国维,讨论有关问题。返寓后,他细读了王氏的上次来函。次日,胡氏又致函王氏。他虽对王氏转而赞同己见深感高兴,但婉拒了王氏详考各调源流的要求,原因在于可资参考的书籍均不足征信。〔37〕

王国维与胡适对词的研讨过程及所得结论,基本收入《词的起原》和《词选》的有关注释中,唯一未提及的是王氏后来也对《教坊记》、并进而对所有有关的记载之真实性发生怀疑这一重大变化,致使整个探讨过程缺少了一个业已完成的趋于一致的完美结尾,不能不说是个缺憾。胡札的发表,除了学术价值外,正好弥补了这一环节。造成这一缺环的原因,可能是胡适想在续作长序时再予论述。可是,由于后来不但长序未能续作,而且已成的两万字也仅有《词的起原》一节发表,以致形成现在的缺环。至于胡王之间到底有多少书札往还,已不可考,估计不止前述的胡氏六札和王氏三札,面晤可能也不止一次。讨论起于1924年10月9日,迄于12月9日。在这三个月中,唯独不见11月份的书札,原因似在该月发生的“逼宫”事件使王氏心难旁骛。当月5日, 冯玉祥部强迫溥仪迁出紫禁城,王国维终日“侍行”,未敢稍离。此后整整一个月里,他愤于时局,屡欲自杀,幸因家人有备而得免。在这种心境下,中断一切工作包括学术交流是可以想见的。

王国维与胡适之间的探讨,其特点是既着眼于大处,又不疏于小处,有时竟至细致入微、字字必究的程度。如王氏的首次复函曾就胡札中“笑煞鸡坊拍衮”提出异议:“此句忆曩所见《后村别调》作“笑煞街坊拍衮”,而尊函中作‘鸡坊’,不知弟误记抑兄误书也。”〔38〕胡氏虽答以“‘鸡坊拍衮’系从朱刻《疆村丛书》本,顷检《四部丛刊》中之影钞本《后村大全集》,亦作‘鸡坊’”。〔39〕但在1927年的初版本《词选》及此后的再版本中,均改“鸡坊”为“街坊”,显从王氏之说。这种从善如流的大家风度,在王国维身上也屡屡可见。王氏在讨论之初,所持观点出自旧作。他曾在首函中说:“弟旧有《宋大曲考》,以其未备,故久在箧中,后亦未曾增补,兹摘出一段奉答,请教之”。〔40〕今复检此函内容,多散见于《宋元戏曲考》、〔41〕《唐宋大曲考》诸文中。王氏在词曲研究方面的造诣虽为世人服膺,但他本人对旧作却并不满意。在讨论中,他不断吸取他人的正确观点并予深化和举一反三,补充或修正了原有的观点。

王胡二人的讨论,还引出了一段颇值一提的小插曲。《词选》192 7年出版后,引起了后来成为词学大师的夏承焘的注意。夏氏当时在中 学任教,课余开始研究词学,他除了把《词选》中各词人的小传札入本人正在编纂的《词林年表》中外,还于1928年8月4日写了一封长信给胡适。信中,夏氏表示十分赞同胡氏的词起源于中唐的观点,此外,也提出了一些不同见解,认为胡适和王国维所主张的“调早于词”的观点,若指无名之词(乐工所制的“新腔”)则可,若指已有调名之调如《忆江南》等则不当,因“一调之成,或先有词,或先有腔,而调名则当在有词之后。调名《菩萨蛮》,其初当有词咏女蛮国人‘危髻金冠,金珞被体’之状。”他还认为,古调“有谱无词”的原因是词后来亡佚了,而不是本来无词。〔42〕夏氏指出腔、调之别及腔、词、调之间的联系与不同,无疑使讨论更趋细密。

三、《词的起原》撰写时间与胡札编次订误

前已述及,《词的起原》(以下称《起原》)发表于1924年12月,但它的撰写时间却记述有误。1926年9月30日, 胡适在伦敦为《词选》所作的序中提到:“我本想作一篇长序,但去年写了近两万字,一时不能完功,只好把其中的一部分——《词的起原》——抽出作一个附录,其余的部分也须待将来补作了。”〔43〕根据上述,似乎《起原》作于1925年,这显然是错误的。由于根据《起原》的撰写时间可以确定一通胡氏致王国维札的年份(列前述十三通胡札之第十二),进而又可解决数通其他胡札的顺序,另可确定两通王氏残札的日期,故不可不考该文的撰写时间。《起原》中提到,胡适曾将此文呈请王国维指教,王氏发表了意见,其中两通未注日期的书札片断并被引用。据王札内容,可知十三通胡札中作于1924年10月10日、21日的两通(列第五、第六)系胡氏的复函;反之又可知两通王札作于10月9日、13日。此外, 第十二通胡札因仅署“10月9日”,未署年份,被列于1925年2月13日的那通之后,意即作于此通之后(辑注者说明“编排以时间的先后为序”),〔45〕然审其内容,显系误植:因札内“顷作所编《词选》序,已成一节,其中论长短句不起于盛唐,及长短句不由于‘泛声填实’,二事皆与传说为异,不知有当否,甚欲乞先生一观,指正其谬误”云云,〔46〕正与《起原》主题完全契合,是胡适将《起原》呈王氏征求意见时的附函,当在第五通之前。由此,《起原》撰成于1924年10月9日之前确定无疑。不过,胡适说长序作于1925年事出有因。据现存资料,胡氏与王国维就词学的探讨一直持续到1924年12月份,显然在为进一步论述作准备;此外,《起原》虽已发表,但长序其他部分的继续撰写完全可能拖到1925年。胡适为学宏富,有时难免不够精细。这种情况在书札、论文和日记中都有存在。如1924年10月10日致王国维札中提到《教坊记》中收有《望江南》、《梦江南》曲名,同月21日致王札中则云“《忆江南》……前书已言之”;又《起原》引王札原文“……教坊旧有《望江南》曲调”,致王札中却为“先生谓教坊旧有《忆江南》等曲调”,虽然《望》、《梦》、《忆》乃同曲之异名,但行文不免前后不一。〔47〕又如胡适在1925年10月25日的日记“一九二四年的年谱”条下记载:“编《词选》,凡五编,书成未付印。”〔48〕但该书出版时分六编,前文提及的刘克庄《贺新郎》一词,即收在第六编。胡氏或是续编或是作了调整,可见单凭一种记载并不可靠。

关于胡札的编排,笔者曾作文订误,〔49〕其中论及第十(未署日期)、第十一两通顺序颠倒。理由是,第十一通中引王氏“一星期考虑”之语,当作于第十通“清华学校曹君已将聘约送来”之前,否则,王氏尚未应允,清华已致聘书,不合情理。近见新披露的曹云祥致胡适、王国维札,知上述两札顺序不误。本文“一”中曾述,曹氏于偕胡适往访王国维的次日——1924年12月9日,即发出统一印制的聘书, 月末又缮写一份以示特别礼遇,两份聘书均请胡氏转致。胡札第十通中所云聘书,当指第一次聘书,因第二次聘书及曹氏所附的致王札留于胡适处,并未转交。〔50〕因此,第十通胡札当作于12月9日稍后, 与第十一通无因果关系。

四、胡适所索王国维《水经注》论文下落及两人有关《水经注》的研究

1924年4月17日,胡适致函王国维, 请他将已完稿的关于戴震(1723——1777)与《水经注》的论文交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主办的《国学季刊》发表。当时,胡氏任该刊编委会主任,为纪念戴震诞辰二百周年,拟出戴震专号,故有此征文。他知道王氏文中对戴震颇多微词,为了消除王氏顾虑,特作说明:“《季刊》此次出东原专号,意在为公平的评判,不在一味谀扬。闻尊文颇讥弹东原,同人决不忌讳。本期有钱君一文,论东原之天算,亦多指摘其失。”〔51〕王国维先应约将稿件交给了胡适,后来因不满北大考古学会对处理清室遗产的声明和沈兼士、马衡的态度,又向胡氏索回此文。函中,王氏称该文为“《书戴校〈水经注〉后》”,同时索回了由容庚抄录,原拟在同一刊物登载的数篇金石文跋尾;并要求辞去北大研究所国学门通讯导师之职、暂停指导研究生。〔52〕

《国学季刊·戴震专号》因收到征文甚多,曾登启事,说明将分三期刊出,但后来只在第二卷第一、第二两期上(相隔四年)刊载胡适、魏建功、容肇祖、马裕藻四篇论文,王国维和“钱君”的论文均未刊出。显然,王氏收回了该文,但其论著目录中却不见此文。该文是否未发表或已佚?答案是否定的。

1925年6 月出版的《清华学报》第二卷第一期刊登了王国维《〈水经注〉跋尾》一文,包括为六种《水经注》版本所作的六篇跋文。尝见引用者仅据《观堂集林》再版本冠以分篇标题,且有脱文,易造成分别发表和异名同文的印象,为便论述,兹据《清华学报》王氏原文,将六篇篇名照录如下(收入《观堂集林》后的篇名完全相同,但未冠总名):一、《宋刊〈水经注〉残本跋,二、《〈永乐大典〉本〈水经注〉跋》,三、《明抄本〈水经注〉跋》,四、《朱谋〈水经注笺〉跋,五、《孙潜夫校〈水经注〉残本跋》,六、《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六篇跋文中,三、六两篇作于“甲子(1924年)二月”,第二篇作于“甲子春”或稍后(阴历二月亦已入春),其余四篇不详,但既为同时发表,撰述时间相去不应太远。因《观堂集林》初版本刊行于“癸亥(1923年)春”,故六篇跋文在再版时才补充收入。〔53〕第六篇跋文对戴震抨击甚烈:“以郦书为己一家之学,后见全(祖望)、赵(一清)书与己同,不以为助,而反以为仇;故于其校定郦书也,为得此书善本计,不能不尽采全、赵之说,而对于其人其书,必泯其迹而后快。”并说戴氏为了“尽掠诸家厘订之功”,“且有私改《大典》,假托他本之迹”。据此文内容,正与胡适札中“尊文颇讥弹东原”吻合,应即系王氏从胡适处索回的《书戴校〈水经注〉后》,只是发表时题目略有改动而已。

《水经注》是我国地理学名著,因成书年代久远,传抄翻刻中不但造成脱衍倒讹等错误,更有经注混淆之处,致力于该书研究的学者,历代不乏其人,而尤以全祖望、赵一清、戴震贡献为最。由于各家校勘出现不少相同之处,故魏源、张穆、杨守敬等提出戴震窃赵、戴赵均窃全氏之说。王国维在研究了八种《水经注》版本后,也对他认为确实存在的戴震剿袭行为予以严厉指斥。由于杨、王等均为专家,戴氏剽窃案几成定谳,虽有朱希祖等学者翻案,但影响不大。胡适原来也是相信戴震攘窃之说的,直至1936年1月,他还托罗常培转告魏建功, 对孟森指斥戴氏攘赵的长文刊于《国学季刊》之事“不必迟疑”,认为“此案似是已定之罪案,东原作伪似无可疑。”〔54〕孟文发表后,胡适重读了王国维的《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却对此案发生了怀疑。1943年11月,在王重民的一再劝说下,他决定重审此案,并查阅了美国国会图书馆所藏各种《水经注》版本和有关资料。此后,他有意“到处宣传”,“其用意正欲使各地的《水经注》都出现耳”。〔55〕由于他的学术声望,藏家都乐意提供藏本,使他得以见到大量不同的版本,仅公开展出的即达九类四十一种。他还就此案与很多学者探讨,如陈垣、顾廷龙、洪业、杨联升、张元济,等等。胡适研究《水经注》案,不但寓目资料远过前人,而且对王国维等人已校过的各书一一复按,发现了不少疏漏和错误。如王氏未细检全(祖望)校本与赵(一清)校本的异同;将《大典》本所据宋本与傅增湘所藏残宋本混淆,等等。〔56〕因上述错误和“为成见所误”,王氏等人遂“厚诬古人。”〔57〕胡适又指出,关于《水经注》的版本源流,王氏以为经见《大典》本、黄省曾本、朱王孙本、傅氏藏残宋本、孙潜夫本、《古今逸史》本等本子后,“于明以前旧本沿褫得窥崖略”的结论是“差不多完全不懂得《水经注》‘旧本沿褫’的真历史”;《水经注》成为难读之书在于“下列三大串的困难问题”,其一是“明代刻本留下的许多问题,特别是黄省曾本的大、小问题”,其二是“三百多年来的学人所能见到并能利用的‘明钞宋本《水经注》’的本子有优劣高下不同因而发生的许多问题”,其三是“近一千年前(北宋元祐二年,1087)成都刻的四十卷本《水经注》——后来一切刻本及钞本的祖本——本身原有的缺卷、缺叶、脱文、衍文、错简、误字,以及五百条注文与经文互相混乱等等大小问题”。〔58〕确实,《水经注》案仅就其涉及的版本而言就够繁杂了,何况需要判明的问题远不止此。胡适穷二十年之力,所下功夫及其成就远远超过了前人。以赵一清《水经注释》为例:胡氏曾考订出五种赵本,其中乾隆五十九年修改重刻本“有一些地方显然是校刻者用戴震校本来修正赵书的”,〔59〕而这并不意味着赵氏攘戴书,因当时他已故世。

对胡适在《水经注》版本方面的贡献,论者均给予很高评价,但对他为戴震“白冤止谤”的结论却存在不同意见,更为他未能继续中国哲学史、文学史的研究而惋惜。笔者认为,胡适重审《水经注》案未必不是学术界的幸运。作为著名学者,胡氏在搜罗资料上具有一般学人无法比拟的优越条件;他所做的大量研究,也为专业工作者取得成果创造了条件。此外,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虽有发凡起例之功,但在中断数十年研究之后似不太可能再有石破天惊之作,更何况他取得前无古人的成就所恃的方法一以贯之,早已落后于二次大战后西方层出不穷的新理论和新方法。

注释:

〔1〕〔2〕王国维致顾颉刚札,《文献》1983年第18辑。

〔3〕《胡适的日记》第440页,中华书局1985年1月版。

〔4〕〔5〕曹云祥致胡适、王国维札,《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下称《胡适遗稿》)第33册页496、498,黄山书社1994年12月版。

〔6〕赵万里:《王静安先生年谱》,《国学论丛》1卷3号。

〔7〕罗继祖:《王国维先生的政治思想》, 《王国维学术研究论集》一,页403,华东师大出版社1983年9月版;王德毅:《王国维年谱》页208,台湾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6月版。

〔8〕王国维致马衡札, 《王国维全集·书信》(下称《书信》)页323,中华书局1984年3月版。马衡致王国维札,未刊。

〔9〕〔10〕〔11〕《胡适致王国维书信十三封》(下称《胡信》),十、十一,《文献》1983年第15辑。

〔12〕王蘧常致王国维札,未刊。

〔13〕《(清华)研究院教授职员名单》,石印件。

〔14〕《学术集林》卷三页2,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4月版。

〔15〕〔16〕王国维致蒋汝藻札,《书信》页412。

〔17〕蒋汝藻致王国维札,未刊。

〔18〕罗振玉:《观堂集林序》。

〔19〕储皖峰:《王静安先生著述表》,《国学月报》第2卷第8至10号合刊。

〔20〕〔21〕〔43〕胡适:《词选序》,《胡适作品集·胡适选注的词选》(下称《词选》)页7、2、1,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86年5月版。

〔22〕〔33〕〔36〕〔37〕〔39〕〔45〕〔46〕〔51〕《胡信》,三、五、七、四,《附记》,十二,一。

〔23〕〔24〕〔25〕〔38〕〔40〕〔50〕王国维致胡适札,《胡适遗稿》第24册第278、279页。第33册页498、499。

〔26〕〔27〕〔28〕〔29〕〔31〕〔32〕《词选》页241、242。页275、282、285。

〔30〕《朱子语类》百四十,转引自《词的起原》, 《词选》页282。

〔34〕《胡信》,六:《词的起原》,《词选》页290。

〔35〕〔47〕《胡信》,五、六;《词的起原》, 《词选》页290。

〔41〕商务印书馆出版单行本时改名《宋元戏曲史》。

〔42〕夏承焘:《与胡适之论词书》,《文献》1980年第2辑。

〔44〕王札与胡札的内容承接十分明显,因原文长,不具引。

〔48〕《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89年5月版。

〔49〕参见拙作《〈胡适致王国维书信十三封〉辑注订误》,《历史教学问题》1994年第5期。

〔52〕王国维致沈兼士、马衡札,《书信》页405。

〔53〕参见《〈水经注〉跋尾》。关于《观堂集林》版本沿递情况见该书中华书局1984年5月版《出版说明》。

〔54〕致魏建功札,《胡适手稿》第一集上册页3, 胡适纪念馆1969年8月版;白吉庵:《胡适传》页411,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

〔55〕致顾起潜札、《胡适手稿》第三集页319。

〔56〕《王国维判断官本〈水经注〉校语引归有光本五条与赵本同是错误的》,《胡适手稿》第六集中册页193、194。

〔57〕《张元济年谱》页513,商务印书馆1991年12月版。

〔58〕《评论王国维先生的“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胡适手稿》第六集下册页353、354。笔者按,据编者说明,两页所隶篇名《无题的残稿》,乃胡氏散乱稿件汇辑后由编者加篇名,但据内容应系《评论王国维先生的“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的一部分。

〔59〕胡适:《跋芝加哥大学藏的赵一清〈水经注释〉》,《文献》1983年第15辑。

标签:;  ;  ;  ;  ;  ;  ;  

王国维与胡适的学习友谊_胡适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