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刘磊

浅谈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刘磊

辽宁省喀左县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的预防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事前采取的相关预防措施,不断促成抑制犯罪因素的增长,着力铲除犯罪根源和苗头,防止发生职务犯罪的一种治本式行为,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具体工作中,尽管基层检察机关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着积极努力,缺点和不足依然同时存在。职务犯罪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腐败问题仍然是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此,笔者结合工作经验,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初浅的研究。

一、当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育不力,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认识不足。当前,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包括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经济建设、稳定大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重经济建设,忽视思想建设,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效性没有充分的认识,预防职务犯罪没有也不可能起到怎么样的作用,所以没有必要搞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甚至一些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员也把该项工作看作可有可无,日常工作做做秀,走走过场。一些同志总认为只有办案才是硬道理,预防工作是软指标,只要临时突击,即可解决问题。

(二)预防机构的设置不合理,预防措施不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需要社会、公民、各单位、各主管部门的共同参与,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但目前,只有检察机关设立了预防机构,而其他部门,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内没有设置这样的机构,对预防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就目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尚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参与,搞好预防工作就等于空话。而当前检察机关的预防措施仅限于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发送检察建议等几种有限的形式,也不具备约束性。有时工作做了,措施也采取了不少,但收获甚微。

(三)预防工作缺乏指导,群众基础不扎实。日常工作中各级都在讲要重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但在平时的工作中却缺乏指导帮助和检查督促。基层院各自为战,互不往来,经验得不到推广和学习,教训也不能得到及时总结和交流,形成预防工作的无序状态。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虽然单位也在搞,也在宣传,但预防工作的知名度还很低,很少有群众知道预防工作的重要作用。

(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性不强,缺少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目前,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预防宣传大于实效的现象,许多基层单位都是从宣传目的出发,为了宣传而搞预防。制定措施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就无法达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效果,实际工作中预防工作采取“亡羊补牢”的办法,侧重于某些案发率较高的系统和部门,这也就会出现目前“预防跟着犯罪走”的怪现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靠当地党政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机关的重视与支持,各单位的协调与配合来开展工作。在具体的预防措施、检察建议的落实上则往往受到很大的制约,对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近几年发案单位对《检察建议书》的反馈主动完成甚至不到一半,必须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才能回复,可见当前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支持率和社会效率如何。

(六)预防对象业务不熟悉,预防成效不显著。在具体工作中,因预防对象业务性质的不同,所以呈现出的特点也千差万别,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预防对象的业务也不断更新,我们预防干警对其感到越来越陌生。由于预防工作的不到位,预防工作不能切中要害,所以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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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打击力度,以打促防,形成威慑效应,实现标本兼治。

1、打击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只有保持一定的打击力度,产生震慑效应,才能为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实现以打促防,带动预防措施的落实,增强预防的力度和效果。2、预防必须结合办案、结合检察职能来开展,这是检察机关区别于其他部门的优势和特色所在。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手段、环节和变化趋势,这样预防措施、对策才有针对性,才能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和效果,实现以防固打。3、预防对策有利于案件的揭露和查处 4、打击和预防是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实现检察职能的两个方面,相互促进,不可偏废,在整体策略上加大治本力度,重在预防,在具体运作上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只打不防,则打之不尽,只防不打,则防不胜防。只有做到打防并举,才能实现既惩治于既然,又防患于未然。

(二)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宣传和咨询,促进大社会预防格局的形成。

增强预防对策落实的社会基础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大要案成果展览、开辟专栏、拍摄专题片等,结合检务公开、举报宣传、接待来信来防,通过法制教育、编辑法律丛书、上法制课、以案释法、网上宣传等形式,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使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基础性预防网络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加强预防对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前瞻性

1、通过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务犯罪发生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准确揭示产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和条件,提高对职务犯罪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认识和及时发现、预防职务犯罪的预警能力,以达到提高预防对策的针对性、及时性。2、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政策研究,为预防工作的实施与落实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调研和重大政策的论证,通过分析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完善立法和落实配套措施的建议,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化进程。3、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预防工作信息库。广泛收集和利用与预防、揭露职务犯罪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典型案例和特定事项实行分类建档管理,实现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的交流和传递。根据检察系统内部以及有关系统、领域、部门和单位对预防工作的实际需求,运用信息分析系统和科学管理手段,深入进行预防对策和前瞻性的研究,积极提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等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配合有关系统、部门和单位科学规划预防方案,制定预防措施,推广预防经验。

(四)要突出重点预防的同时大力推进职务犯罪的个人预防、家庭预防、职能预防和社会预防工作

突出重点预防是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特别预防,当前要突出对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对国有企业在销售、采购以及改制等环节上的预防,完善措施,不断取得实效。推进职务犯罪的个人预防、家庭预防、职能预防和社会预防工作要逐步形成并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实行职务犯罪的综合治理,促进廉政建设。

(五)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的素质,适应预防工作需要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队伍建设和专业化建设,选拔优秀检察人才充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队伍,组织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人员,定期、定人进行再教育、培训工作。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的业务技能与知识理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人员应当专职进行预防工作,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队伍专职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和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业化发展,逐步形成业务内容完整、工作措施有效、运作程序顺畅、专业水平较高的专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优势。

论文作者:刘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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