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原有的税收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能够对税收制度进行积极的改革,所谓的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成征增值税的情况下将以往反复征收的情况进行改变,在这些政策出台及实施以后,对我国建筑产业有着很大的影响,这就需要做好对策的实施,在本文中,将就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进行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造价;对策;分析;影响
近年来,中国的税制改革一直都是一项重要任务,其中“营改增”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建筑行业中,建筑材料等诸多方面还没有做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工作尚未出台。基于现实情况来讲,本文分析了建筑行业的“营改增”,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1.税制差异
营业税与增值税是我国长期共存的两大流转税税种,分别适用不同的应税行为。建筑业长期适用营业税,而与建筑业相关的上游行业,如建筑材料、工程设备销售,施工机械设备销售、修理修配却一直适用增值税。然而营业税与增值税在计税方式与会计处理方面却存在显著差异,本文试对此作相关比较。
1.1计税方式
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计税较简单,以营业额(含税价格,即税后造价)作为计税基数,应纳税额=营业额(税后造价)×税率。应纳税额为“定值”,与营业额直接相关。
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计税方式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计税方法均以销售额(除税价格,即税前造价)作为计税基数。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税前造价)×征收率;而一般计税方法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前造价)×税率。根据《营改增方案》规定,建筑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为“变值”,不仅与销项税额相关,而且与进项税额相关。
1.2会计处理
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税方式上的差异,两者会计处理也完全不同。经简化、抽象后的会计处理如下:营业税下,建筑业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增值税劳务、服务(以下统称“购进进项业务”)时,以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提供建筑业劳务时,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乘以营业税税率计算的金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缴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增值税下,建筑业企业购进进项业务时,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以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以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提供建筑业劳务时,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以税法规定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期末余额为增值税应纳税额,缴税时以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造价影响
2.1工程预算管理影响
工程的预算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会对工程的投标有很大的影响,由于营业税具有价内税的形式,在工程造价里具有税金而且特征是比较固定,所以在投标报价时相对比较简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增值税就是价外税,在实施营改增以后,投标报价就会通过工程造价及销项税额分开的方式进行,并且对建筑产品的价格规律和造价进行转变,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进项税额是无法估量的,在实施营改增以后,教育基数据城建税等都将成为需要缴纳的税金类型,所以很难准确的对工程税负状况进行正确评估的基础上对投标报价工作的开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2.2“营改增”对工程设计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设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中对项目工程造价有比较大的影响。那么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研究“营改增”对建筑工程的影响。首先,在没有“营”税政策的情况下,建筑业税基是基于综合税率,建筑行业的综合税率一般为项目总成本的3.41%。改革后的“增加”制度,原来的营业税被禁止,新的税收方法和基础与原来的税收方法的差异。二,建筑行业包括生产和销售,包括所有环节,这些都是要收取增值税。而增税减免、进项税和消费税抵扣、机械、劳动力和原材料,这些都需要实现成本和税收的分离,同时对工程设计需要更严格、更复杂的定价制度。
2.3工程承包影响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总承包的主要特征,覆盖整个全过程,在营改增实施以后,会对工程总承包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的影响有增税依据的改变,在施工过程中,要征收营业税是依据增值税及营业税暂停条例进行的,对自产货物的计税根据是比较模糊的,有时会出现多次征税的情况,但是在营改增执行以后,就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了,对于现在的建筑工程来说,所经营的项目数量不断的增加,虽然有一些进项增值税方面可以抵扣,但是还有增加了很大税费负担,使得建筑方面使用的水泥、混凝土及水电费等成本都有所增加,当执行营改增以后,企业很难对增值税专用发片进行获取,所以在实行营改增以后,就会很大程度提升工程税负水准。
2.4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业按照一般税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可扣税额。因此,建筑企业税负的“增加”主要取决于税率和进项税。对建筑业的投资规模很大,项目设计非常多,特别是购买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或租赁,巨额费用需要承担沉重的税费,实现“营区”,购买或租赁设备生产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扣除,需要增加税收强度。
3.建筑业“营改增”的对策
3.1减少增值税税率
随着营改增相关政策不断的实施和完善,建筑企业在发展方面会因增值税率的提升而降低税负水平,如果可以继续发展这种形式,可以使税负平衡点较低的情况,但是当超出增值税平衡点,可能会出现增值税税负同营业税税负较高的情况,而且对建筑企业的未来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从建筑的角度来说对建筑业的发展不能有激励作用,为了对建筑业有较好的激励作用,就需要对税负情况进行积极的改变,并且做好营改增税率的协调,通过对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减少降低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3.2转变经营理念
现在我国的营改增的税制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就需要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及财务管理人员随着税制的变动而改变,所以在实际的工程决策和规划以前,首先就要做好计划制定的工作,与之前的营业税缴纳情况相比较,工程计价从含税价格向着不含税的价格转变,所以对建筑行业来说需要很长的计价规划时间,这对企业的招投标的报价也有很大的影响,当在实际的报价过程中,企业需要对营改增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且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投标报价体系进行完善,以具备良好的竞争能力,在进行预算投标方面,需要做好成本费用,以便于获得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评估,并根据目标工程的进项税额来源及中标概率进行考量,在保证可以争取更多进项税额发票基础上,保证企业的最大效益。
3.3加强“营改增”前内部准备工作
企业应当规范相关合同,所有外贸合同都必须签署企业名称,增值税发票的价值必须与企业的全称一致。同时,企业机构所在地应及时收回项目当期的所有原有增值税收据,并在申报现行增值税时提交税务机关申请扣减。
结论
现在的对于营改增的实施,对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我们对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进行详细的研究,可以对建筑企业进行联系实际,以科学的手段应对这些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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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秋涛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25
标签:增值税论文; 税额论文; 建筑业论文; 进项论文; 营业税论文; 科目论文; 税负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