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有产业的改造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方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论文,是我国论文,方向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对发展科学技术、带动产业技术升级、推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以及增强综合国力都有重要意义,因而引起各国政府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采取的战略不同,取得的效果也不同。本文着重从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本条件入手,探讨如何才能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有关问题。
一、传统产业在产业革命中的角色
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现需要有三个基本条件,即市场需求、工业基础和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高投入,这都与传统产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产业革命当然是以传统产业被高新技术改造或取代为特征的,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这丝毫也不能说明传统产业在产业革命中只是无足轻重的被动接受者。相反,产业革命最重要的任务不是建立新产业,而是使旧的产业发生革命性的改造和发展,因为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发生和发展的条件。成功地迅速发展起自己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国家和地区,恰恰是那些把为其他产业部门提高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能力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的国家和地区。而那些单纯发展本国独立的高新技术产业为直接目标的国家,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际计划部与巴西美国贸易理事会美方组,在80年代中期合作进行了一项研究政府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的计划。该研究选择巴西、法国、印度、日本、韩国、墨西哥、台湾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在最重要的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方面的政策进行比较研究。这项研究的结论是,台湾、韩国和日本的高技术产业政策效果良好,而印度、巴西、法国的高技术产业政策效果不好,其原因就在于对高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关系的认识不同。印度和巴西,其次是法国,确定高技术往往是根据对精尖产品技术的掌握情况。相反,台湾、韩国和日本认为高技术是以改进制造、管理和市场技术为基础来提高产品价值。
只要研究过历次产业的革命的历史就会发现,技术革命首先是为原来的产业服务,为解决生产实践中提出的技术问题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个国家能否成功地实现产业革命,取决于传统产业部门对技术革命所作出的反映,以及双方结合的紧密程度。
利用高新技术去实现传统产业的革命性大发展是首先的目标,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当然,高新技术是个相对的概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高新技术产业为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提高了传统产业的竞争力。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市场、资金、人力和工业基础的支撑。传统产业需要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也不可能脱离传统产业而孤立地发展。
二、国内市场开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位置
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最终目标必然要实现国际化,关键问题是怎样才能实现国际化?可以有两种战略选择:一种是认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国内市场还不够成熟,或者市场规模太小,因而把战略重点放在国际市场,着眼于在国际市场上去争夺地盘;另一种是将战略重点放在国内市场上,即着重于满足和扩大国内现有产业对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需求,在迅速发展本国传统产业的同时,为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开拓市场,从而最终实现国际化的市场开拓战略。
第二种战略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合适的。第一,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用高新技术武装主要经济部门使之成功地迅速发展正是整个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而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基础的提高将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必不可少的条件。第二,由于技术和产品价格竞争力都处于相对劣势,最容易做到的还是先在国内市场上争取一席之地。第三,提高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必须依靠规模经济,这就得靠培育国内市场的有效需求来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只有先形成规模才能使单位产品的成本下降,价格竞争力才能提高,从而实现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国际化。
赞成第一种战略的人们常把日本作为以扩大出口为主导而成功的范例。然而,事实上日本的经济奇迹正是依靠内需扩大型的市场开拓战略来实现的。很多日本经济学家都纠正过把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归结为出口导向型的说法。伊藤诚说:日本经济腾飞的关键“是内部市场的扩大推动了经济规模的扩展”。从进出口总额占GNP的比例看,日本1931~1940年为39.1%,而整个战后才20%,其中50~60年代的高速增长期更低。从出口的有效需求效果即实际出口额在实际GNP的增加中的贡献度来看,从1888年到战前为25%,其中1930~1938年为29%,而1955~1960年才6.5%,1960~1970年只有10.1%,1970年以后才上升到百分之二十几的水平。
经济学家在总结这段历史时说,由于出口增加而引起生产增加,而不是倒过来生产增加引起出口增加的情况是极少的,只在一些不起眼的小部门出现。而所有其他产品增加,主要是由于国内市场的扩大引起的。
三、自主研究开发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作用
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并不是一回事,把二者等同起来看待是不合适的。研究开发是科技活动,其主体是科技人员;产业化活动则属于经济活动的范畴,涉及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一些人认为,必须先有研究开发活动,先有了成熟技术,然后才能有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从世界科技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的历史中也能找到证据。但对每个国家和每个企业来说,情况就不一定是这样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只靠自己的研究开发来发展经济,即使是自己的研究开发成果也不一定都能实现产业化。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两个层次上分析,技术只是众多生产要素中的一种,获取生产要素的方法可以有多种,自主地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只是其中的一种,还可能通过联合的研究开发、组织间的合资与兼并、购买专利、委托研究开发或通过整套的或部分的技术引进等等手段获取所需技术要素,至于选择哪种方法则要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决定,还要考虑投入产出效益与交易成本高低等多种因素。因此,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所需的高新技术并不一定都要完全依靠自主的研究开发这一种来源。
在高新技术的来源方面,也有两种不同的战略选择。其一是“自主研究开发战略”,即力图独立地系统掌握整套高新技术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优势的战略。第二种称为“免费乘车战略”是指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已成型的技术来快速实现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它并不是不重视研究开发,并不意味着R&D的投入减少,只是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也不是不追求自己系统掌握整套高新技术,只不过是把这一追求放在通过引进和消化技术达到相当的经济和技术水平,有了实现这种追求的条件之后。
事实上,完全采取第一战略的国家是极少的。即使是发达国家都很难独立系统地掌握整套高新技术。以法国为例,60年代中期,美国担心法国将其用于发展核武器而拒绝向法国出售两台巨型计算机。当时的法国政府提出了“运算计划”,历届政府提供了大量政府投资,在资金捐助、科研援助、政府优先采购和产业政策的各方面都给予了超过其他西方国家的政府直接支持手段。正如范特比尔特大学的罗纳德·布里克曼所说:“历届政府都以异常的坚定态度重申国家对信息部门给予高度优先重视,并且令人信服地表示了政府将竭尽国力建立独立的、有竞争能力的产业的愿望。目标几乎没有变化:法国要发展一种可在市场的所有主要方面都有所表现的能力;技术上自给自足;出于国家安全和威望的考虑不受外国的控制;将法国社会引入电子时代的决心。”然而结果又如何呢?事实有力地表明,政府坚定的许诺、指导和财政上的支持,都还不足以使这个迅速变化、激烈竞争的产业取得自立的能力。到80年代中期,法国信息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二流角色。
反过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都是利用了从国际市场上获得技术这个便利条件的实例。日本、台湾和韩国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引进技术,大部分是从美国进口的技术,来开发它们的高技术。台湾和韩国又不断寻求日本的技术,美国现在已开始寻求日本的技术,并有选择地寻求台湾和韩国的技术,如台湾的中文软件技术。
科技优势是取得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有利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仅有科技优势还不足以导致竞争优势,更不能等同于竞争优势。第一次产业革命发生时,英国科研还处于相对衰落期,世界科研的中心已转移到法国。美国真正在科技上领先欧洲是在它早就成为最强的经济大国之后。日本在科技上至今也不能与美国相比,而竞争能力却不在美国之下。我国科技在国际上远高于“亚洲四小龙”和许多较发达的国家,但在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方面却根本不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相比。就国内来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科技基础根本无法同许多其他地区比,改革开放1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却最引人注目,其产品竞争力在国内已明显领先。而地处内陆的四川和陕西等省,虽然可以说是科技大省,却是在经济发展方面相对较慢的省。可见,把科技优势放在竞争优势之前的位置是不合适的。
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确立这样的观点:衡量一个国家技术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准不应当是研究开发机构的论文、成果与获奖数量,而应当主要看生产领域实际使用的生产技术的水平、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高新技术领域也是一样,决定竞争胜负的是高新技术产品,是高新技术产品的水平与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而不是试验室里的研究工作本身。高新技术及其研究工作只是手段,产品占领市场,满足社会需求,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是目的。
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中的一些问题
我国高技术的发展,以1956年制定并实施的十二年科技规划为起点,采取了发展计算技术、半导体技术、自动化技术、无线电技术、核技术、喷气技术等六大紧急措施,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起有一定水平的高技术研究开发队伍,研制出一系列高技术成果,并逐步形成了一些高技术产品。
自1987年起,我国开始组织实施了发展高科技的“863计划”,重点选择了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等七个领域。1988年,我国开始组织实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火炬计划”,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已涌现出1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达52个。
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曾组织了一批院士和各方面专家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问题进行过认真的调研,并选择激光、卫星通信、钕铁硼永磁材料、软件等几个高技术产业进行了案例研究。研究表明,我国高技术的研究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总的来讲我国起步并不算太晚,也完成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工作,有一些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突出的问题是高新技术成果难以形成产品和商品,产业化的步履维艰,发展到大规模生产水平的为数不多,具有国际竞争能力、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并能不断创新的更是寥寥无几。
例如,我国激光器的研制成功仅比美国晚一年,而目前全世界激光工业产值已经达到160亿元美元左右,而我国仅1.4亿元人民币,国内需要的激光器大量靠进口。国外1970年出现光导纤维,我国于1976年研制成功。目前全世界光纤年产量为500万公里,我国的总产量则仅为2万公里。严格地说,我国的激光尚未形成产业,光纤也没有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即使是被人们认为在我国较有优势的软件产业,几年来我国软件的出口仅520万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数据的录入费),而印度1990年软件的出口已达3亿美元。我国在卫星通信方面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但在卫星通信产业方面则差距较大,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供需矛盾十分尖锐突出。据调查,1993年底国内用户对卫星转发器的需求总量至少为37个,而在轨工作的我国几颗卫星的寿命即将结束,目前计划中的新卫星大多需等到1996~1997年才能发射,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卫星转发器的供需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从总体上说,我国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面同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还在继续拉大,多数尚未形成产业,有的还处于手工作坊阶段,只有少数领域达到了产业化阶段。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我们上面三部分中讨论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思想、战略选择,以及政策和体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第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与升级没有能够形成有机的联系,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工作进展不大。这与我国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无关系。我国1992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对我国科技战略的表述是:“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仍然以大规模生产的产业技术发展和装备现代化为主导方向,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稳定地加强基础研究,增加科学储备。”这样的表述方式使一些人误以为国家将“大规模生产的产业技术发展和装备现代化”这个“主要方向”与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截然分割,划分完全不同的两个层次。
第二,研究开发与市场脱节,对市场需求重视不够。我国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基本上是根据现有的技术优势和跟踪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选择开发重点的,追求的主要是技术的水平,采用科技推进型的创新模式,而忽视市场需求,对国内市场的需求,特别是传统产业改造对高新技术的需求重视不够。例如市场需求量最大的激光器是1500瓦以下的二氧化碳激光器和400瓦以下的固体激光器,但在这一领域中,投资的重点都放在研制新的或更大功率的激光器上,对市场的需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三,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技术脱节,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重视不够。我国产业部门生产第一线上使用的制造技术大多数都是从国外引进的,目前迫切需要对这些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而现行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优惠政策鼓励的主要是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中试生产,对消化、吸收引进技术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体错位,对大中型企业的作用重视不够。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工作主要依靠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里的小公司。然而除了极少数形成规模生产的公司(如联想集团、方正集团等)外,绝大多数院所和学校在经营管理、加工能力、质量保证、资金筹措、市场开拓等方面都缺乏经验和实力,很难形成规模生产。例如,我国的激光器和激光系统的生产大部分都在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很难保证产品的质量、品种和数量,一部分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处于失控状态,由无数小作坊分散生产和经营,没能形成核心的大型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钕铁硼永磁材料,1983年国外研制成功,我国是1984年研制成功的,但到目前为止,全国有120多家企业在生产这种永磁材料,一年的总产量才120吨,仅占世界钕铁硼产量的7.1%。绝大部分企业的生产能力仅几吨,就是这么小的规模也大多开工不足,产品质量不稳定,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市场混乱。目前对我国在卫星通讯方面还是采取科研的管理方法和研制试用的方式,而没有按照产业发展的规模进行正常的生产和应用,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卫星通信还未形成一个真正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经济活动,大中型企业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主体,没有大中型企业的参与,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是无法实现的。
五、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条件分析
1.巨大的国内市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难得的有利条件
产业化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而制约生产规模的主要因素是市场需求的规模。一个高技术或新技术能否实现产业化,首先要看社会对这种技术或应用这种技术生产的产品是否有足够大的需求。只有那些具有很大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才具备了实现产业化的基本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任何一项高新技术在进行产业化时,都必须客观地分析市场的需求,包括潜在需求和有效需求,根据需求的内容和规模决定产业化的时机、进度与规模。
我国是个发展中的大国,目前正处于在经济持续全面高速发展的时期,存在着对高新技术的巨大需求。在市场容量与潜力方面,我国同亚洲“四小龙”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有显著不同,巨大的国内市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一些人认为,我国缺乏对高新技术的有效需求,因而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重点应放在打入国际市场上。当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对高新技术的需求常常表现为潜在需求,但从我国每年都要花费大量外汇,从国外引进大量的整套技术,进口大批高新技术产品,如中高档数控机床、医疗器械、电子设备等,可以看出我国对高新技术的需求并不都是潜在的,在我们非常努力地打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同时把国内市场让给外国竞争者。而且,目前常用的“打入”一词,常常只能代表某些产品卖给了国外的客户,至于生产批量和国际市场占有率是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那种只有象征意义而无经济效益的“打入国际市场”决不是应当追求的目标。
不可否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必须面向世界,在国际大市场中寻求高质量廉价的生产要素,并占领国际市场。但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对大多数高新技术来说,孕育与实现产业化起脚点应当是国内市场。巨大的国内市场是许多国家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时所不可能具有的条件。在制定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内市场对高新技术的巨大需求,及其充分利用这一条件培育和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性。
2.我国传统产业对高新技术的迫切需求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强大推动力
我国有12亿人口,保证人民的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文化、娱乐等基本要求始终是首要的任务。在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和为国家经济发展积累资金方面,传统产业担负着主要的重担。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与经济效益高低,直接影响亿万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定,影响着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以纺织行业为例,一方面要保证人民的穿衣和工业用纺织品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是国家重要的创汇产业。由于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纺织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都亟待提高。我国纺织品出口量已占世界纺织品贸易总量的1/7,但创汇额仅占世界出口额的1/14。使中国人自尊心难以承受的,是在国外地摊上最常见的最便宜的是我国产的纺织品。这说明我国纺织品的技术含量较低,同时也说明高新技术在纺织行业技术改造中的市场是很大的。纺织行业的技术改造为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人工智能、电子技术等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提供了巨大的需求。1986~1993年纺织行业共创汇1305亿美元,用汇677亿美元,平均每年用汇97亿美元,其中仅1993年用于进口纺织机械等就用去近37亿美元,大约折合300亿人民币。可以说,我国的纺织行业所需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被国外占有了相当大的份额。我国传统产业对高新技术的迫切需求在其他行业也有同样的情况。因此,如何研制生产我国传统产业急需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以及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引和创新,是我国科技界的重要使命。当然,这种市场需求本身就是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强大推动力。
3.应当重新认识高新技术的国际化问题
在分析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市场需求时,有一个问题是值得认真分析的,即如何理解高新技术的国际化问题。前面谈过,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国际化,问题是在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时,应重点考虑的是如何才能实现国际化这一目标。
首先应当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技术经济实力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都比较弱。从总体上讲,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全面实现高新技术国际化的实力。1987年以来,我国高技术产品年进出口的逆差始终高达40~60亿美元,1992年逆差达67.16亿美元。在各类高技术产品中,逆差最大的是“计算机与制造技术一体化”和“计算机与通讯”两大类产品。以机床行业为例,机床是现代工业必不可少的工具,机床产品中包含了光学、机械、电子、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的高新技术,是反映一个国家制造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标志性行业。据国际机床业的最新数据,1993年我国机床产品的产值达17亿多美元,是世界第五大机床生产国,然而我国机床消费额却超过30亿美元,是第三大机床消费国,但进口机床金额达19.41亿美元,为世界第二大机床进口国。1993年我国共出口各类机床178.8万台,出口机床金额仅2亿美元,其中数控机床共2657台,价值880万美元;进口机床基本上都是高档数控机床和工作母机,虽然台数比出口台数少得多,但价值则高得多。从机床行业的进出口情况可以看出,我国机电一体化领域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尚不具备国际竞争力,远未达到国际化的阶段,不仅不能占领国际市场,连国内机床市场,特别是高新技术应当发挥作用的高档数控机床市场都无法占领。因此,在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战略时,应当客观分析我国各领域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发展重点与市场定位,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满足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需求为战略重点,不应盲目地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
此外,在正确认识高新技术的国际化时,还必须看到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与完善,我国的经济活动已逐步向国际规范靠拢,并且逐步汇入国际经济的体系之中。国内市场与国际大市场日益融合,成为国际市场的组成部分,这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我国许多重大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在选择高新技术及其产品时,越来越多地按照国际惯例办事,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向国内外公开招标,只有在技术和产品的性能、价格、可靠性及服务等多方面具有竞争力的投标者才有可能中标。即使是一般的工程项目,用户也是在将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进行比较之后才作出决策的。在许多情况下,国内市场的竞争就是国际市场的竞争。因此,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方向应该是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这一巨大的国内市场,这与实现高新技术国际化的目标不矛盾,而正是实现国际化的必要阶段和组成部分。
六、大中型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高新技术在单个企业应用或高新技术产品在单个企业进行一定批量的生产,只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第一步。我们常常看到有关某项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某高校或研究所办了多少个高新技术产业一类的报告,而其产品产值仅几十万元或成果仅向几个企业推广。这实在是对产业化这一概念的误解。高新技术产业化与商品化的含义不同,产业化要求达到大规模的工业生产,需要在更大范围和规模上对资源和生产要素进行有效配置与优化组合。在产业的组织模式上,需要形成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大批中小企业组成的企业群体;在企业分工上,形成以大批量生产企业为核心,联合大批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加工企业和各种科研、设计、咨询、服务、仓储、运输、金融、贸易等机构共同组成的产业体系。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对产品的市场容量、成果的成熟程度、技术的配套程度、产品的生产规模、新产品与新工艺的开发能力,以及生产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等都有较高的要求,同时需要有效的组织保证。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对核心骨干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即要具有一定的规模与技术经济实力;有比较雄厚的资金;有过硬的生产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吸收、应用和自主开发新技术的能力(如有健全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有一支技术熟练的职工队伍(包括经验丰富的经理人员、高水平的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可以说,是否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是衡量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与否的主要指标。
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践中,大中型企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我国的计算机产业为例,我国计算机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很早,60年代时与国外的差距并不大,但致命的弱点在于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水平太低,因而始终未能形成真正意义的计算机产业。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大力开展计算机技术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仅用短短的几年,就使国产微型计算机从实验室成果变为商品,实现了批量生产,并率先达到年万台的第一个台阶。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计算机行业已涌现出一批著名的企业集团,如长城集团、浪潮集团、长江集团、长白集团、联想集团等等。这些大中型企业已成为我国计算机产业核心骨干企业,在它们周围还联系了大批的小企业,共同构成了我国新兴的计算机产业。
微电子行业是典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又是“吞金子”的行业,我国许多科研院所和高校都在开展微电子领域的研究与开发,但真正形成批量生产的几乎没有。像微电子这样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不可能依靠研究机构和小企业分散地搞产业化,只有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于少量大中型企业,才有希望。在改革中诞生的中国华晶集团、上海贝岭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已经成为微电子技术产业化的主要基础。
近几年,我国的大部分报纸和许多出版机构都淘汰了手工铅字排版的生产工艺,改用电子排版系统,这是我国排版印刷领域的重要的技术创新。在电子排版技术的产业化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和山东华光集团是两个重要的企业,它们在这一技术的产业化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这一新产业中起带头作用的核心骨干企业。
在传统产业改造方面,我国的大中型企业也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以纺织行业的技术改造为例,纺机、二纺机等大型骨干企业成为我国新一代纺织机械的最主要的研制生产基地,航空、航天、电子等部门的大型军工企业也成为纺织机械和纺织电子设备的主要提供者。例如陕西长岭集团早在1981年就作出决定,集中优秀骨干力量,利用自己长期积累的军用电子技术,开展高技术纺织电子设备的开发研制。目前,该集团已经能够批量生产数十种高技术纺织电子仪器设备。
在我国各个高新技术产业中,都有一批实力雄厚的核心骨干企业,如电子行业的南京熊猫、上海金星、四川长虹、北京牡丹等等,医药行业的华北制药、东北制药、三九集团、上海中西药业等等,机械行业的上海电缆、成都电缆、北京人机、上海二纺机、北京一机床、大连冷冻、徐州重机、湖北猴王、四联仪表、红声器材等等。这些大中型企业在各行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对企业有一定的要求,要求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有较强的实力,并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各种资源和生产要求,以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现。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水平最终要体现在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的水平上。因此,能否形成一大批骨干企业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实现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各行业的骨干企业并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由企业原来的隶属关系和“出身”决定的,只能靠企业自己去奋斗和竞争。目前我国各行业涌现出的一大批骨干企业主要有几种情况:经过技术改造和运行机制转换后的一大批原有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如熊猫、北人、华药、解放、东风、大众等;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四通、联想、方正、紫光、三九等;经过艰苦努力逐步壮大起来、脱颖而出的一批乡镇企业,如科龙、双良、威力、万向等;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中外合资企业,如福建福日、中国惠普、上海贝尔等。这些企业都将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发挥相当大的作用。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必须认识到大中型企业是我国技术开发、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体,要构造以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的新的国家技术开发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使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的各种资源向大中型企业聚集,使其真正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最重要的基地。
结束语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正确战略应当是:在技术引进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开发,通过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在各个产业部门的广泛应用,促进现有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的升级,迅速发展经济,从而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国内大市场,最终发展壮大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并实现国际化。
因此,在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化时,必须根据实际国情,选择那些市场需求迫切又有产业化所需条件的技术,尤其应特别重视那些对经济发展辐射作用大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以实现规模生产、占领市场、带动传统产业技术进步为目标而不应仅盯在一些高水平的尖端技术的发展上,盲目地追求技术水平的高低;应重视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的平衡发展,而不能仅重视少数显示度高的技术;应特别重视实施产业化的技术的成熟程度和实现产业化的工业基础的建设,为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创造良好的条件。
高新技术的产业化需要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投入和优化组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配置资源的主体,理所当然地应当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体。国家尤其应当注意发挥大中型骨干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通过产学研的合作与联合,吸引更多的研究机构和科技人员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来,使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产业化所需的生产要素向企业聚集,提高要素的投入强度和优化组合程度。这应当成为我们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战略、政策和措施时必须坚持的基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