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鸟修威雪梨中华商会研究(1902-1943),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洲论文,雪梨论文,中华论文,商会论文,鸟修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0年,我应邀赴澳大利亚墨尔本参加了“华人历史与澳洲联邦”(The Chinese Heritage of Australian Federation)学术研讨会。会后,我参与了费约翰教授(Prof.John Fitzgerald)主持的“华人对澳洲联邦的贡献”合作项目的研究,帮助整理了从清末光绪二十八年(1902)至民国三十二年 (1943)澳洲新南威尔士中华商务总会(The New South Wales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的档案并访问了悉尼华人商会,这使我对澳洲华人商会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现在,将我对新南威尔士中华商会研究的几点粗浅认识介绍如下,请大家指正。
一、悉尼中华商会成立的过程与特点
众所周知,商会是近代民众团体十一种极为重要的组织,它对于振兴商业,促进贸易,发展生产,繁荣市场,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近代,一个国家的强弱,与它的商会团体强弱,商业盛衰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由于历代封建王朝实行的基本上是重农抑商政策,因而造成商业废弛,财源外流,国家贫弱。到了晚清时期,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冲击,国人开始认识商业之重要,提出“商战”(注:郑观应:《盛世危言》,卷三。)的口号。到戊戌变法时期,光绪皇帝接受了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变法图强的主张,下诏“明定国是,变法维新”,颁布发展工商实业的诏令,强调“振兴商务,为目前切要之图”,并谕饬试设商务局,创办商学、商报及商会。在戊戌变法运动的影响下,旅居澳洲的华商刘汝兴、叶炳南、梁创、李翊新等,深感华商“侨居澳洲数十年而偏处各埠,众情涣散,时为外人诮”,急需组织自己的团体,以“联络商情,维持商业”。光绪二十八年(1902),他们在新南威尔士的悉尼发起成立华商团体,定名为“华商会社”,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式成立(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华商会社以“维持商业,开通商情”为宗旨,章程规定:凡旅居澳洲鸟修威省之华人,不论商业大小及操正业者,赞成本会宗旨,交纳会费两先令,皆得为本会会员(注:《鸟修威华商会社章程》,《东华报》1903年11月14日。)。当时,加入华商会社的商店共有60家,差不多囊括了悉尼各主要商号;而且,这个华商会社受刘汝兴等人的领导达10年之久(注:李承基:《澳洲历史人物介绍——刘汝兴Thomas Yee Hing Lau》,载《澳周刊OZ Weekly》。李承基先生原为澳洲华侨,三、四十年代曾任上海四大百货公司之一新新公司经理,现居澳洲悉尼,对澳洲华人史,尤其是华侨商人历史非常熟悉。2000年笔者访澳期间与其数次面谈,回国后并蒙寄增其所撰关于澳洲华商历史的文章复印件数篇,特此致谢。)。到民国二年(1913),经工商部注册登记,定名为澳洲鸟修威雪梨中华商务总会。民国四年(1915),根据商会法又改称澳洲鸟修威雪梨中华商会(注:档案111/2/1,《驻美利滨(即墨尔本——引者)管理澳洲各埠总领事黄荣良颁给鸟修威雪梨埠中华商务总会证书》,1923年2月8日。)。这时,悉尼中华总商会已发展到近500个商号和会员的规模(注:档案111/3,《鸟修威雪梨中华总商会第十届选举人名单》。)。据记载,1901年,华商占新南威尔士华人总人口的35.6%,占维多利亚华人总人口的31.1%;1911年澳洲联邦人口普查中,这个比例变化甚微,华商占澳洲华人总人口13.7%,共有3352人(注:杨进发:《新金山——澳大利亚华人1901-192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63页,146页,140页,143页,142页,第141页、第144页。),而新南威尔士与维多利亚的华商大约各占半数,不相上下,这是华人商会存在的空间和基础。
从雪梨中华商会成立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它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点。
(一)从成立的时间看,可以说它是最早成立的华人商会之一。
首先,与海外其它地区的华人商会相比,除了香港中华总商会成立于1900年外,一般认为南洋地区新加坡、巴达维亚、三宝垅等处的华人商会成立是最早的,但据查考它们都成立于1905年之后;北美地区旧金山的华人商会成立也较早,但它创立的时间是1908年。其次,与国内的商会相比,众所周知,上海商会是国内成立最早的商会。如果从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诞生的时间算起,那么它是成立于1902年。但学术界有一种意见认为,上海商业会议公所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商会,它的总理、协理不是由商人推举,而是官府指派的;它的总董议员和会员,很多是有职衔的绅商;它没有一套民主选举制度和完备细密的规章,因此只能“看作从商务局向商会的过渡”性团体(注:章开沅:《辛亥革命与近代社会》,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5页、第181页。)。中国的商会正式成立是在1904年,应从《商会简明章程》颁行后上海商人以商业会议公所为基础组成上海商务总会时算起。
然而,1903年在澳洲新南威尔士成立的华商会社,不同于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它是由旅澳华商自行发起成立的,它有一套民主的选举制度和议事制度,有明确的宗旨和完备的章程细则,它致力于振兴商业和维护旅澳华商的权益,其会长副会长及会董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注:我们查阅了新南威尔士中华商会先后17届职员的名单,发现该会每两年选举一次,每次更动会长副会长和会董约三分之一,见档案111/2/3,《鸟修威中华商会历届职员表》。),他们中间不存在有官府职衔的绅商,最早发起创立华商会社的领导人刘汝兴、叶炳南等都是商人身份,均有自己的商号。因此,我们认为,澳洲新南威尔士华商会社不仅是个具有比较完整近代特征的华商社团,而且是海外成立最早的华人商会之一。
需要附带指出的是,澳洲有个别学者,将新南威尔士中华商务总会的成立追溯到1892年旅澳华商李益徽建立的联益堂,认为“新南威尔士中华商务总会产生于联益堂的继承者新南威尔华商会社”(注:杨进发:《新金山——澳大利亚华人1901-192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63页,146页,140页,143页,142页,第141页、第144页。),这是不确切的。因为“联益堂”只是李益徽为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在悉尼的“吉彼士·百利德(Gibbs Bright)轮船公司”招徕华人生意建立的代理机构。当时,华人往来澳洲和香港各地,只有轮船是唯一的交通工具,吉彼士·百利德轮船公司为了招徕华人的生意,特向悉尼“安益利”出入口商行的李益徽磋商,借重他在华人中的声望和关系,委他为代理,推售船票,增广营业。李益徽为人公正,热心侨务。他联合悉尼广东籍的8家商号,组成“联益堂”,联手经营,共享利益。从1892年起,联益堂的经营相当顺利,几乎包办了全部澳洲华人的货运和旅澳往来船票。后因联益堂成员的局限引起其他商人的不满和反对,加之李益徽退休返国,1903年联益堂即告解散(注:李承基:《澳洲历史人物介绍——李益徽与联益堂》,载《澳周刊OZ Weekly》。)。从联益堂的组织机构和经营业务看,它虽由8家商号各派出一人组成理事会,轮流执行业务,但它只是船务公司的代理商;它虽然在慈善救济、联络华商、排解纠纷、支援乡里等方面做了不少事,但它基本上属于旅澳华商的乡人组织,不具近代商会的性质。
另外,我们看到,民国初年,新南威尔士中华商务总会向驻墨尔本总领事和中国工商部呈请核准立案时,只提到该会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成立(指新南威尔士华商会社——引者),根本没有提及联益堂(注:档案111/2/1,《驻美利滨(即墨尔本——引者)管理澳洲各埠总领事黄荣良颁给鸟修威雪梨埠中华商务总会证书》,1923年2月8日。)。因此,我们认为,将新南威尔士中华商务总会(即鸟修威)的成立追溯到1892年的联益堂,是不确当的。
(二)它深受康有为梁启超保皇会的影响,领导层基本上由保皇会势力控制。
最早发起组织和领导新南威尔士华商会社的刘汝兴、叶炳南、李翊新、梁创等人,既是旅澳著名华商,又是新南威尔士保皇会(The Chinese Empire Reform Association of N.S.W.)的重要成员(注:刘汝兴,祖籍广东南海县,世代在广州经商,家境富有。移居澳洲后,在悉尼开设“安昌行”,经营出入口贸易;1900年发起成立新南威尔士保皇会,任该会总理;1903年创立华商会社,任总理。叶炳南,祖籍广东增城县,在悉尼开设“安昌号”,经营中外杂货,为新南威尔士保皇会协理,华商会社协理。李翊新,祖籍广东香山县,在悉尼开设“义益号”杂货店,为新南威尔士保皇会名誉理事,华商会社董事。梁创,祖籍广东东莞县,在悉尼开设“永安号药行”,为新南威尔士保皇会协理,华商会社协理。参见档案111/5,鸟修威省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1900年会议记录;档案111/3,《雪梨中华商会职员履历册》。)。作为旅居海外的华商,他们对祖国的强弱兴衰十分关切。在积弱的颓势下,清光绪帝能采纳康梁变法图强的主张,确实令人振奋。虽然短短三个月的“百日维新”失败,但这次维新的主脑人康有为和梁启超及时逃亡海外,组织保皇会,向各地华侨发起“勤王运动”。1899年10月,康有为写信给悉尼华商,要他们成立一个旨在拯救中国、使光绪皇帝能够复位的组织。1900年1月14日(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悉尼著名华商刘汝兴、叶炳南、欧阳庆、李益徽、李富益、郑蕃昌、陈联科、梁创、郭标等,在悉尼乔治街166号成立了“鸟修威省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公推刘汝兴、李益徽等为总理,叶炳南、梁创等为协理,郭标、陈联科等为值理(注:档案111/3,鸟修威省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会议记录及名单,1900年1月14日。)。在刘汝兴等人推动下,该会成立一个月即有249人入会(注:《梁启超在悉尼的演说》,《东华新报》1900年2月21日。)。在悉尼保皇会刘汝兴邀请下,梁启超于1900年11月至1901年5月作为期六个月的访问。他所到之处,多登台讲演,历述“中国时局之艰难,皆缘守旧诸臣所误,若皇上复位,推行新政,开通诸矿,振兴商务,设机器广制造,可厚民生,大开民智,居内出外,洋人莫予侮矣”。又讲“皇上圣德,及康君有为救君保民之苦心。又言救中国之法,宜合大群保护,云云”(注:《梁启超在悉尼的演说》,《东华新报》1900年11月24日。)。参与听讲的大多是各地华商,在梁氏的鼓动下,“莫不踔厉奋发,思拯国危,书名入会者踊跃争先”(注:《梁启超在悉尼的演说》,《东华新报》1900年11月21日。)。于是,保皇会在澳洲各埠获得迅速发展,华人的商会不久也相继建立起来。悉尼的华商会社,就是在梁氏离开澳洲不久,由刘汝兴、叶炳南等人倡导创办起来的。
由于悉尼的华商在梁启超访澳前后大多已加入了保皇会,加之倡导和筹办悉尼华商会社的刘汝兴、叶炳南等人都是悉尼著名华商和保皇会的负责人,因此,悉尼华人商会成立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受保皇会的势力控制,就不足为怪了。我们从悉尼商会历届职员的名单可以看到,它的会长副会长从刘汝兴、叶炳南起,到伍时华、郑蕃昌、梁创、郭顺、陈柱臣、叶同贵、郭朝、吴剑泉、朱松庆、叶国忠等,虽经过多次改选更换,但他们都是保皇会的骨干;它的会董,也大多是保皇会的成员(注:档案111/3,《雪梨中华商会职员履历册》。)。这种状况,到1908年光绪帝去世、孙中山的革命派势力进入澳洲以后,才逐渐改变。
二、悉尼中华商会的几项重要活动
悉尼华人商会,身在异域,所处的环境特别艰难复杂。它除了要进行联络商情、维持市面、促进贸易、保护商业的日常活动外,还要面对洋人的侮辱和当时“白澳政策”的排斥打击;既要关心祖国的兴衰荣辱,又要关心家乡的天灾人祸和父老的安危;既要应付国内历届政府的号召,又要面对党派的请求;既要为旅澳侨胞争取合法权益,又要为本会会员办实事谋福利。总之,它的活动,要比国内商会的活动复杂得多。下面,我们想分两个时期将悉尼中华商会的几项重要活动作概略介绍。
第一个时期,即1903-1913年悉尼华商会社时期。这一时期,华商会社主要从事了三项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一)反对“白澳政策”。
所谓“白澳政策”,即澳洲初期限制有色人种(主要是中国人亚洲人)入境的法令,其用意是要在澳洲建立一个彻头彻尾的纯粹白种人的国家。1901年澳洲联邦政府成立后,排华法令统一步伐,严厉执行白澳政策。1903年澳洲发生大旱,引起经济危机,百业凋敝。一些排华偏激分子,乘机掀起排华狂潮,组织“排华排亚联盟”,以耸听危言打击华商在澳的利益,华人处境,受到威胁。1904年7月,悉尼华商会社重要成员陈霞、郭标、叶炳南、黄来旺等,组成了“新南威尔士省中华保商会”,号召华人团结,共御外侮。他们用保商会的名义,在《悉尼先驱晨报》(Sydney Morning Herald)连续发表三封公开信,揭露“排华排亚联盟”对华商捕风捉影混淆是非的诬告,并强调指出:(1)澳洲是以自由立国,应该尊重人权,既容许华人在此经商,就必须保持公平竞争的公义。因此,不该禁止或限制华人的商业活动,更不该排斥和歧视。(2)澳洲是法律公正的国度,由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排华排亚联盟”,对华人恶意中伤、诬告、诽谤,实有违法纪,有损道行,应予严厉处罚,以示大公。
保商会的呼吁和伸诉,终于得到澳洲社会广大群众的同情和援助。首先是新南威尔士省的“福音理事会”,对澳洲华人的遭遇表示同情,并指排华分子有违宗教道义、博爱精神,理应立即纠正。随后,基督教会也仗义执言,主张仁爱和平,摒弃仇视恶念,遵行助人恕人之圣洁。在各方的压力下,排华联盟的图谋不攻自破,排华运动也迅速瓦解(注:参阅《悉尼先驱晨报》,1904年8月22日、8月27日、8月29日;李承基:《陈霞Chan Harr——纽省中华保商会主席反白澳政策先驱》,载《澳周刊OZ Weekly》。)。
(二)参与发起领导澳洲禁止买卖和吸食鸦片的运动。
鸦片在澳洲早期是合法进口商品,泛滥各处。随着金矿的发现,无数来澳淘金的华工,由于生活单调,无家室之温暖,染上了吸毒的习惯。据估计,当时澳洲全境有三分之一的华人吸食鸦片,澳政府每年抽征鸦片人口税达六万镑。
悉尼华商会社成立之后,深虑鸦片继续蔓延,必将导致华人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沦丧,并且会授人以话柄,强化白澳排华的口实。于是,华商会社推冼俊豪、梁创、刘汝兴、叶炳南、李翊新、黄在舆等出面,倡导禁烟。并联合圣公会华人牧师张卓雄等,“四处演说,苦口苦心,棒喝人群,一时云集水涌(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参加的听众,不独是华人,还有当地各阶层的群众。他们宣传的结果,竟收集到六万一千多人的签名,支持上书政府当局,要求禁止鸦片进入澳洲。1905年8月24日,他们以“华人反鸦片联盟”的名义,推举张卓雄、刘汝兴、黄来旺、陈霞、麦锡祥等为代表,携带请愿书,去谒见联邦总理阿卢佛·狄京(L.Fred Deakin),狄京表示,必须各省一致通过禁烟措施,联邦政府才能颁布全国禁烟令。后来他们通过圣公会的合作,向各省各地呼吁,居然获二十五万人签名赞同。“澳洲政府见吾侨团体之坚,立志之决也,亦牺牲其六万镑之鸦片进口税而准如所请”(注:参见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李承基:《澳洲历史人物介绍——圣公会牧师张卓雄》,载《澳周刊OZ Weekly》。),终于在1905年12月颁布禁令。悉尼华商会社此次倡导的禁烟运动,受到各国人士称道,由此,我国侨商即“稍见重于外人”(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
(三)参加拒约抵制美货运动。
原来美国签订的排华条约已于1904年期满,但美国之禁律并未因期满而中止,且于1905年5月派新任驻华公使到北京外务部,甘言危论,迫令画押续约。消息传出,引起海内外华商震怒。上海商务总会召开大会,坚决反对签订续约,并发起实行抵制美货的运动。全国各地商会随之相继举行抵制美货大会,尤以闽粤各省为盛。南洋各埠华侨,亦纷起响应。悉尼华商会社“同人咸动义愤,遂由会员郑蕃昌、李翊新、叶炳南、梁创、伍时华、湛福、陈赞华、黄在舆等,提倡拒约会以为内地拒约会之援旅”。经悉尼华商会社的号召发动,“澳洲华侨,莫不万口同声,四方响应”(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据记载,新南威尔士的华商还捐献了九百镑支持广东省的抵制运动,而维多利亚的华人也捐赠了三百四十镑,以表援助(注:《东华报》1905年10月7日至1906年6月26日。)。
第二个时期,即民国成立以后悉尼中华商会时期。这一时期悉尼中华商会的规模和力量得到较大的发展,与国内的关系更加密切,主要从事和参与了以下几方面的活动:
(一)拥护民国政府,派代表参加国会,为政府和革命党集资募款。
中华民国的成立,曾给海外华商以信心和自豪感。悉尼华商会社于1912年12月即以新南威尔士中华商务总会名义向工商部呈报注册,次年2月核准成立;在商务总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即推选其会长叶炳南代表新南威尔士商会前往北京选举六名华侨议员,并由郭顺参加国会,以此表示对政府的忠心(注:档案111/2/1,《驻美利滨总领事颁给鸟修威中华商务总会证书》;《东华报》1913年1月18日。)。
在民国初创时以及袁世凯执政期间,财政始终是个严重问题,在1912年7月至1913年6月国民爱国基金运动期间,悉尼商人就筹集到一万一千镑来支持政府;1915年,悉尼商会还协助发行国内公债,销售了数百份债券,总额达二千镑(注:杨进发:《新金山——澳大利亚华人1901-192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63页,146页,140页,143页,142页,第141页、第144页。),以解救政府的财政困难。
在此期间,孙中山先生发动的二次革命即“讨袁战争”失败,党人星散,处境十分困难。孙中山再度逃亡日本,于1914年6月成立中华革命党,准备东山再起。悉尼华商李敏周即以五千两白银捐赠孙中山,戮力支持。为此,中山先生亲笔复简:“敏周先生:惠与中华革命党五千两正,亲诚为公,不忘故人,必有所报。孙文,民国三年十月二日。”(注:孙中山亲笔复简影印件,载李承基:《第二故乡》,荟珍文化事业公司出版,1997年。)以此深表谢意。
(二)投资国内,兴办工商业。
在旅澳华商投资国内兴办工商事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悉尼华商在上海创办的四大百货公司。这四大百货公司是:上海先施公司、上海永安公司、上海新新公司、上海大新公司,它们至今仍巍峨矗立在上海最热闹的南京路中段。
上海先施百货公司是马应彪、马焕彪、马永灿等于1914年创办。马应彪等原是广东中山市人,在澳洲经营蔬菜水果的批发,勤俭储财,发迹后即思回国谋求发展。1900年先在香港创办“先施百货公司”,1901年又在广州创办“广州市先施公司”,规模都较小。1914年,他们集资港币七百万元,在上海建立一座六层大厦,面积九万多平方英尺的上海先施百货公司,以经营百货为主,兼营东亚旅店、东亚酒楼及先施乐园,成为中国第一个大规模的百货公司。据有关记载,到1937年,它的资本已增至一千万元(注:李承基:《澳洲华侨在上海创立四大百货公司史料》,载《澳周刊OZ Weekly》。)。
上海永安公司,是广东中山人郭乐、郭泉兄弟创办。郭氏兄弟原在澳洲悉尼开设“永安果栏”,经营水果批发,由于经营得道,居然统制了悉尼香蕉的市场销路,从而发了大财。1907年先在香港创立香港永安百货公司,1918年到上海投资,在南京路建造一座七层大楼,开设上海永安百货公司,与先施公司门当户对。上海永安公司的资本额为二百万港元,1919年增资至二百五十万元,到1930年其累积之利润已达一千零七十万元(注:李承基:《上海四大百货公司》,载《大成》第146号。)。上海永安公司载经营百货之外,还开办规模宏大的永安纱厂。永安纱厂是郭氏之六弟,时任悉尼中华商务会主席的郭顺,在澳洲集六百万银元,于1921年到上海创办,先后在杨树浦、吴淞、麦根路等处分设五厂,成为纺、织、染、印全能的纺织公司(注:李承基:《郭顺William Gockson——澳洲雪梨中华商会会长》,载《澳周刊OZ Weekly》。)。
上海新新百货公司,是李敏周和刘锡基所创立。李、刘二人,原在悉尼从事杂货批发生意,颇有成就,于1926年到上海创办新新百货公司,资金三百五十二万银元。新新公司经营百货之外,附设有新新旅馆、新新酒楼、新新广播电台、新新夜总会、新都戏场、新大银行、奇美服装厂、福安烟行、新新实业公司等九项生意,自成一个系统。
上海大新百货公司,系蔡昌、蔡兴、黄仲林、卓叔和等发起创立。他们原籍广东中山,旅澳经商,见乡亲马应彪等在上海经营三大公司,业务昭著,成绩斐然,即迎头赶上,积极筹创大新公司于上海,1931年正式开业(注:李承基:《澳洲华侨在上海创立四大百货公司史料》,载《澳周刊OZ Weekly》。)。于是,先施、永安、新新、大新就成为中国百货业之四大支柱,而驰名中外。
(三)捐款赈灾,救济同胞。
民国年间,广东、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多次发生水灾,华北遭受旱灾,悉尼中华商会都出面筹款,赈灾救助。以民国四年(1915)广东三江水灾为例,是年夏,粤省大雨连旬,东西北江水势暴涨,“基围十决八九,省城西关,水深丈余,长堤淹没数尺,水势凶猛,损失重大,为百年来所未见”(注:档案111/6,《广东将军龙济光、巡按使李国筠致雪梨中华商会特电》,1915年7月13日。)。7月13日广东将军龙济光、巡按使李国筠,特电悉尼中华商会设法救济。悉尼商会接电后,于7月15日即集议开捐,分批将千、百镑巨款电汇回粤,救济灾黎(注:档案111/6,《广东将军龙济光、巡按使李国筠致雪梨中华商会特电》,1915年7月13日。)。据记载,1920年华北大旱灾,悉尼中华商会也筹集了二千五百磅进行赈济(注:杨进发:《新金山——澳大利亚华人1901-192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63页,146页,140页,143页,142页,第141页、第144页。)。
(四)为旅澳华商侨胞争取合法权益,为会员办实事谋福利。
在争取合法权益方面,主要是反对“白澳政策”。这一时期,澳洲政府对华人和有色人种排斥打击,变本加厉,“限制华侨之种种苛例,日新月异”,悉尼华商会总是挺身而出,进行反抗。1913年,他们还联络澳洲六省之华商会,为侨胞之权益,“合群策力,据理抗争”(注:档案111/2/3,《联络六省商会之大计划》,1913年5月4日。)。
在办实事谋福利方面,首先值得提出的是,1917-1924年悉尼中华商会主席郭顺和会董叶炳南、余荣、郭标、刘汝兴、刘光福等,为反对英日轮船公司垄断澳大利亚与远东尤其是香港间的运输业务,筹集股本十万八千镑,开办了中澳船行(注:李承基:《郭顺William Gockson——澳洲雪梨中华商会会长》,载《澳周刊OZ Weekly》。)。它1917年12月27日正式开业,航线由墨尔本启行,中途经悉尼、达尔文等大埠,而至香港。它为悉尼和墨尔本华商的进出口贸易,为往来澳洲与香港之间的华人,提供了充足的舱位,和合理的运费和客票价。由于中澳轮船公司基础不固,资源单薄,又得不到中国政府的外交支持,终于1924年倒闭,但它为华商侨胞提供便利的善举,一直被人们称道。
其次是,为华商进口价格较低的茶叶。在联邦政府限制进口中国茶叶之前,1918年悉尼中华商会从国内购买了四千箱恒美茶(每箱五十磅)和两百箱六安茶(每箱六十磅),其中一千一百箱恒美茶和六安茶分配给悉尼三十一家茶商,运往东部三州各一千箱,其余分给另外三个洲的华商(注:杨进发:《新金山——澳大利亚华人1901-192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63页,146页,140页,143页,142页,第141页、第144页。)。华商从大量进口茶叶的低廉买价和运输费中获得了实利。
此外,悉尼中华商会还为会员解决问题和排难解忧。例如为会员申请旅行护照和亲属来澳的许可证,一般在会员向中国领事馆提出申请之前,先由商会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又如会董陈柱臣家属自悉尼回国后,1915年2月3日夜,“即有强盗十余人,明火持枪劫掠一空”(注:档案111/2/1,乙字第18号公文,《雪梨中华商会驻澳总领事函》,1915年7月16日。)。会董张雅声之胞兄张伯甫,在开平被凶匪掳勒惨杀灭尸(注:档案111/2/1,乙字第29号公文,《雪梨中华商会驻澳总领事函》,1915年11月15日。)。案件迟迟不能破解,商会即通过驻澳总领事向广东省政府交涉,终于告破(注:档案111/2/1,《兼代广东巡按使龙觐光回复驻澳总领事曾宗鉴》,1916年12月14日。)。
(五)办商学、开讲座、提高商智。
悉尼中华商会和其它各地商会一样,十分注意兴办商学。商会成立之后,即由叶同贵等倡办了中华学校,校中常年经费由商会资助,每年达百磅以上(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最富特色的是,悉尼商会还开办定期讲座,定名“雪梨华侨演说会”。规定每逢礼拜六晚七点开会,会所设在《东华报》二楼,演说者须有二人介绍并由会员通过而后可,演说之问题提前一周宣布,每次有评判员评审。我们从档案资料中看到,从1921年4月30日至1922年11月18日,就举行了30次讲演(注:档案111/5A,《雪梨华侨演说会启事、简章及题目》。),现列表如下:
时间 讲演题目
1921年4月30日
演说练习会
5月10日
合群
5月14日
商战
5月21日
教育与国家之关系
5月28日
救国
6月4日
体育
6月11日
女子教育与中国
时间
讲演题目
1921年6月18日
经济与国民
7月2日
人贵有志
7月9日
铁路与国家之关系
7月16日
机器
8月6日
政治与国家之关系
8月13日
爱国
8月27日
统一中国问题
9月17日
立志
10月8日
民生
11月5日
自由幸福
11月19日
太平洋会议与中国
12月10日
强权与公理
1922年1月7日中国开放门户之利害
4月1日太平洋会议后中国之觉悟
4月29日国民应速起组织强有力政权
5月12日中国问题
5月27日尊孔教为国教问题
6月10日庙祠特税之研究
6月24日土生华侨须晓本国言语文字
7月8日中国商务之衰弱吾人应如何挽救
7月29日欲建设中国宜融和党见
9月2日中国时局之现状
11月18日诸先生皆一致赞成闭会遂决定宣布解散
这些讲演,内容切合时宜,对开阔华商眼界,提高商智,增强竞争意识和爱国精神,具有重要的作用。
(六)反对日本侵略,支援祖国抗战。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者制造“九·一八”事变,悍然对我国东北实行武装侵略,旅澳华侨,义愤填膺。1932年2月1日,悉尼华商就发起成立了“澳洲鸟修威华侨对日战费筹备会”,展开幕款活动,支援祖国抗战。他们在劝募启事中呼吁:“事急矣,国危矣!狡诈强横之日本,始则派遣满铁驻军,袭我沈阳,囊括辽吉;继则强占黑省,进攻热河;终则焚攻闸北,藐视我国权,日本人心目中已无中国矣。违犯国际公约、华府巴黎之两和约,日本人心目中亦无世界和平矣。当局忍无可忍,已决定对日宣战矣。我前锋将士,已荷戈杀敌,卫我社稷,张我国威,固我财产矣。战争之胜负,即国家之存亡。我侨胞如认与国家无休戚之关系,则袖手旁观可也;如甘为亡国奴,则任日本宰割亦可也。如认国亡则家亡,家亡及亡己,则卧薪尝胆,戮力同心,捐资助饷,宁有他途耶?本会同人,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义,组织斯会,现经一致决议,派员分头募捐,以犒三军。俾知后授有人,前锋猛锐,歼彼大敦,报我国仇,雪我国耻,挽狂澜于既倒,奠国家于万年。侨胞乎,侨胞乎,事急矣!请一致起来,踊跃捐输。”(注:档案111/6,《澳洲鸟修威华侨对日战费筹备会劝捐小启》。)他们一面募捐,一面连日开会议决,将募得的款项,首先支援“对日宣战,毫未得政府资助”的马占山将军(注:档案111/6,《澳洲鸟修威华侨对日战费筹备会会议议决》1932年8月2日。),并决定“募捐由宣布之日起,至一个月内会齐,汇交马占山”(注:档案111/6,《澳洲鸟修威华侨对日战费筹备会会议议决》1932年9月10日。),以表爱国热诚。
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悉尼中华商会除继续进行募捐外,还开展抵制日货的运动。他们决定“宣布敌方货品,宜抵制一切。今本会一面函告各商号,嗣后勿办敌货;一面函告来往港澳各轮船之海员,勿带敌货前来,务必消灭其经济为宗旨。”(注:档案111/1/2,《鸟修威中华商会议决案》1937年9月4日。)他们的这些主张和行动,得到海外华人的广泛响应和支持。
三、悉尼中华商会的历史地位与贡献
根据以上的考察,我们认识到,澳洲新南威尔士悉尼中华商会,是中国人最早创办的近代商会之一,它在中国近代商会史尤其是海外华人商会史上,是具有相当重要地位的。它的创立,曾起到开风气之先的作用,对后来各地华人商会尤其澳洲各埠华人商会的建立,有所推动。由于它是在澳洲华人社会中建立起来的,它首先为保护旅澳华商的利益、维护华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华商华侨融入澳洲社会,为澳洲的现代化和多元文化建设,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它又具有海外华商热爱祖国爱家乡的共同特性,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兴衰、家乡的安危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它在各个时期都十分关心和积极参与国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在反对外国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捐款赈灾,救助同胞乡亲,投资创办工商企业,促进祖国现代化建设等方面也做出了贡献。
有学者因为悉尼中华商会前期支持了康梁保皇派,后期支持过袁世凯政权,就认为它“在澳大利亚华人政治史上起了自觉主动的,然而是反动的作用”,“扮演着一个反动的角色”(注:杨进发:《新金山——澳大利亚华人1901-192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63页,146页,140页,143页,142页,第141页、第144页。),这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梁在海外发起保皇运动,目的在于谋“皇上复位,推行新政,开通诸矿,振兴商务”(注:《梁启超在悉尼的演说》,《东华新报》1900年11月24日。),使国家走向富强,这并没有任何反动之处,因此能获得各地华侨的支持。当时,澳洲华人中流行这样一句口号:“要有一个强大的中国,先要有一个英明的皇帝”(注:李承基:《澳洲历史人物介绍——刘汝兴Thomas Yee Hing Lau》,载《澳周刊OZ Weekly》。李承基先生原为澳洲华侨,三、四十年代曾任上海四大百货公司之一新新公司经理,现居澳洲悉尼,对澳洲华人史,尤其是华侨商人历史非常熟悉。2000年笔者访澳期间与其数次面谈,回国后并蒙寄增其所撰关于澳洲华商历史的文章复印件数篇,特此致谢。)。因此,悉尼华人商会支持康梁保皇派,甚至它的许多会员参加了保皇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种情况,正如上文所述,到1908年以后即有所改变。
其次,悉尼中华商会在民国初年支持过袁世凯政权,这是事实,也并不奇怪。因为,辛亥革命之后由谁来担任民国的总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当时各派共同瞩目的是袁世凯,有的革命派大人物甚至将他视为中国的拿破仑、华盛顿,期望出现一个强人政权。因此,袁世凯执政以后,海外华商对他也寄存幻想,从渴望祖国强大的愿望出发,悉尼华商多次捐款,购买国债,帮助政府解决财政困难,也是可以理解的。
总之,我认为,如果从总体上实事求是地分析,悉尼中华商会在澳洲华侨史上,主要起着积极进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