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学研究的实证模型_政治论文

论政治学研究的实证模型_政治论文

论政治学研究的实证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学论文,实证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 D09

19世纪进入了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近代科学向各个领域胜利进军的时代。近代科学在描述、解释和改造世界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绩,以致于人们将近代科学以及近代科学方法看成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唯一途径。与此相应,在哲学领域中,诞生了一种标榜与形而上学思辨方法彻底决裂的实证哲学。法国哲学家孔德即是这种实证哲学的著名代表。他首先明确地将近代科学方法规定为实证方法,把实证方法与形而上学思辨方法对立起来,主张用实证科学代替形而上学,认为实证方法是发现存在于现象之间一般关系的唯一途径。他说,自然科学的显著进步令人想到,科学方法是一切领域要遵循的方法。科学唯一的目的是发现自然规律,或存在于事实中间的恒常关系,这只能依靠观察和经验才能做到。用这种方法取得的知识是实证的知识,只有实证知识才能成功地运用到人类实践的各个领域中去。凡是没有把握这种知识的地方,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模仿自然科学所采用的方法,来取得这种知识。孔德根据这种实证哲学观建立了其实证社会学体系,并影响了社会科学的其他领域。

政治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种,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影响。但与社会学相比,这种影响毕竟姗姗来迟。尽管至少从霍布斯时代以来,有一些政治学家就试图用实证方法(“科学方法”)来研究政治现象,但真正在政治学研究中形成一种科学主义潮流,则是二战以后的事情。二战以后,美国一些政治学家打着政治学科学化的旗号,系统地开始了对传统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反思。他们认为,“以前的政治科学并没有提供可靠的政治知识。许多政治学家在战争期间参与了决策,当他们必须利用现存的国内和国际政治的知识时发现了这一点”(注:〔美〕艾伦·C·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郑永年等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因此,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方法,如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制度的方法以及法律的方法,都有进行重新检讨的必要。要得到关于社会政治现象的真实知识,必须将政治研究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从可观察的事实和经验出发,形成并证实概念和涵盖性定律,发展系统的理论,最后做出解释和预测。只有这样,政治学才能称得上是科学的。

可见,政治学研究中的实证模式,实际上是近代实证主义哲学思潮在政治学领域中的反映,它试图将近代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移置到对政治现象的研究中来,从而建立起所谓科学的政治学。这实际上是由于时代对科学的提倡以及对自然科学近乎神话式的信仰所造成的,也与实证主义方法论自身所蕴含的科学性密不可分。

实证模式是二战以来“政治学中最流行的方法论模式”(注:〔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竺乾威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2页。)。 坚持这一模式的人的基本方法论前提是否认自然现象与社会政治现象具有本质的区别。他们认为,社会政治现象是可以类比于自然现象的,像自然界一样,它的运行受着客观规律的制约。因而,对于这些规律可以使用和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来研究。具体地说就是在研究社会政治现象时,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1.政治学应当只研究事实问题,而不应当是研究价值问题。“科学关心的是是的问题,不是应该的问题;是经验的问题,不是规范的问题”(注:〔美〕艾伦·C·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 郑永年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页。)。因为事实问题是可以观察和验证的,因而是可以认识的,而价值问题,也即应该的问题,则无法观察和验证,任何数量的经验证据都不能证明或推翻一个价值判断,它们既不真也不假,因而它们不能成为建立在观察和经验证据基础上的科学的研究对象。政治学应当以实实在在的政治事实为研究对象,规范问题或价值问题则应留给政治哲学来研究。

2.确信任何政治现象(事实)的发生都有其原因,没有凭空产生的政治现象,政治学的任务或使命就是发现政治现象赖以产生的原因,解释政治现象为什么存在或发生。坚持实证模式的政治学家认为,如果我们要得到关于世界的知识,我们必须承认,世界是有规律可循的,客观的政治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这种因果联系,就是政治学家所应当追寻的。

3.对政治现象的这种因果解释必须建立在已经直接或间接地观察到的经验证据的基础之上。但这并不是科学研究都必须从事实中归纳出一些一般定律,而后再由一般定律演绎到对特殊事实的预测。科学的政治学研究应当通过现象的初步探索,并借助现存的理论体系和政治学家的思维加工,提出有关政治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假说或假设,然后运用系统可靠的方法收集大量经验材料,用经验材料验证假说。如果通过经验验证,假说被确认是真的,则经验的证实使假说具有可接受性。当然,支持假说可接受性的还有逻辑的丰富性、可扩展性、因果性等等,但这些原则都要以经验验证为基础。

4.在对政治现象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必须遵循“价值祛除”原则。也就是说研究政治现象时,研究者不能受个人的主观偏好和价值判断左右,应当以经验证据为依据,做出客观陈述和判断。主张“价值祛除”原则的人认为,“真正的知识,只有在没有偏见与成见的心理状态下,才能求得;而欲使政治学能对人类的福祉产生贡献,必须使它们成为一门由真正的知识组成的学科”(注:〔台湾〕吕亚力《政治学方法论》,三民书局印行,第81页。)。他们还认为,如果政治学研究不以“价值祛除”或“价值中立”为准则,则势必使政治学成为权势的附庸或不同价值、不同利益者的工具,从而失去政治学的科学性。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每一位研究政治的人都不可避免地有自己的利益、感情、癖好和价值依附,因而他不可能完全做到“价值中立”,因此,政治学家要做到完全客观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主观互证”来识别和祛除价值。主观互证的意义是:“一位科学家能够理解和评价另一位科学家的方法,并且能够作同样的观察,以检验科学事实的有效性。”(注:〔美〕艾伦·C·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郑永年等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34页。)主观互证只要求提出的科学事实都能够公开让人们检验,而且用于达到这些事实的程序要得到明确而充分的描述,以便能够重复。这样,就能较好地解决研究者个人价值判断和癖好对研究工作的影响,从而得到更加可靠的知识。

5.政治学的研究是基于经验观察基础上的,但仅有观察和经验还不能形成科学的政治知识。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解释和预测,这一目的只有借助科学理论和定律才能达到,因此,政治学家应当发现科学理论和定律,以解释和预测政治现象的产生、现状和未来。而一切理论和定律,都必须依赖概念,概念构成实证科学的基石,政治学家首先应当在经验基础上形成概念并予以科学的界说,概念必须满足经验意含和系统意含两个基本要件。然后设法找出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也即发现定律,定律构成解释的基础。“充分的解释最终依赖于理论,这是现代政治学的第一要义。”(注:〔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竺乾威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2页。 )而理论是一组在逻辑上相互联系的定律(通则)的集合。最后,政治学家用他的定律和理论去解释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政治现象,并预测未来的政治事件。尽管由于政治现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发现这种具有普遍解释力和预测力的定律和理论显得非常不易,直到今日政治学中能真正称得上定律和理论的知识还非常稀少,但不懈地发现和寻求这种定律和理论则是坚持实证模式的政治学家的坚强信念。

以上我们概述了政治学研究中实证模式的基本要点。尽管并不是所有的政治学家都接受这些观点,有些政治学家还否认对于政治现象进行科学研究(实证研究)的可能性,但“越来越多的政治学家接受它,把它做为自己工作的基础”(注:〔美〕艾伦·C ·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郑永年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5页。)。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西方政治学深受实证模式的影响,掀起了一股政治学科学化的热潮,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兴起便是明证。

在西方政治学的近代发展中,实证模式具有持久的影响,保持了其若隐若现的连续性。早在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就进行了试图将政治学变成一门科学的努力。休谟认为,一旦懂得了政治学的普遍真理,许多政治争论便可迎刃而解了,政治中的派系斗争也可得到控制或得以消除。美国政治学家在初创美国政治学时期,就表现出了对科学主义的实证模式的信奉。初创时期美国政治学的著名代表约翰·W ·伯吉斯和亚当斯等人认为,要发现政治学中的真正知识,必须采用那些在诸如物理学和生物学领域中显示了其有效性的思想方式和研究方法。本世纪20年代中后期,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查尔斯·E ·梅里亚姆在其著述中重申科学主义的主张。他认为当时的政治学缺乏科学精神,号召为使它成为科学而努力,并提出了政治学如何向科学迈进的思考。梅里亚姆的这些观点和主张为二战以后美国政治学中“科学主义的狂热”埋下了伏笔,后来的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主要骨干都曾受到他的启发。

“用几乎任何尺度来衡量,二次大战以后政治学的最重要方面是‘行为主义’的出现。”(注:〔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竺乾威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2页。)行为主义政治学是政治学研究中实证模式的系统运用。主张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人抱着使政治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的愿望,开始了对传统政治学及其研究方法的系统反思。他们坚决反对传统政治学中单纯的描述、赤裸裸的经验主义、简单的写实主义;反对形而上学、抽象的思辨和从“初始原则”出发进行演绎;反对对历史、当代世界和未来的演进作“宏观”的解释;反对把政治学和道德、伦理问题混在一起。他们主张用类似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政治,借以发现政治现象的因果联系,提供对政治现象进行解释和预测的可靠知识;主张把政治现象的研究限定在可观察的人的行为方面,正如一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所说:“我们不自命知道人的起源和命数,但认为理解人的唯一途径是观察人,并且记录下他在审判室和立法机关中,在议员竞选演说中所做的一切。一旦有了足够的记录,我们就能预料不久之后他在已被认知的刺激作用下将如何作为。”(注:约哈里《当代政治理论——基本概念和主要流派》,英文版, 1979年,第314页。)他们主张所有的结论都必须由经验事实反复检验,所有的证据都必须以观察为基础,采用诸如观察法、实验法、计量法、问卷法等现代调查方法,大量收集有关政治现象的正确的可靠的数据资料,用严格的测量和数据处理过程来取代传统的定性分析和不精确的数量描述。要尽可能地掌握和应用数学,尤其是统计定量方法,努力达到更高层次的一般化,即可以更明晰、更简明、更有力地解释更多的现象。行为主义政治学者还坚持在政治学研究中应当屏弃意识形态、祛除价值判断,主张价值中立原则,以便使政治学能成为一种“经验科学”、“纯科学”。他们认为政治行为研究应当不带伦理观念,政治学者要用“不偏不倚”的方法研究政治行为,严格防范研究者的价值观念介入研究过程。

很显然,行为主义政治学在其思想方法上深受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是科学主义思潮在政治学领域中的回应。尽管这一理论的初衷是提供可靠的有关政治现象的知识,以解释、预测和控制人类的政治行为,但终究也没能发现一条称得上真正符合实证主义哲学家描述的标准的政治学的规律,因而,行为主义政治学在西方经过了短暂的辉煌之后即迅速走向衰落。

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衰落,并不等于政治学研究中实证模式的销声匿迹。实证模式仍然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影响着西方政治学的发展。实际上,对政治学研究中实证模式的责难与这一研究模式的产生历史一样久远。对政治学研究中实证模式的持续批判来自于政治学研究中的另一个方法论派别。坚持这一方法论派别的人认为,人类政治行为的显著特征在于它创造和表达意义,因而根本不同于自然现象,因此,行动就像语言一样,本质上具有意义的或符号的特征。因此,必须依据行动者的意图及其所处的社会的习俗来理解行动,这一理解指出某些行动的含义和意义,它不需要概括,当然也不需要“因果律”。恰恰相反,它需要释义的过程。我们可以将这一方法论派别称之为政治学研究的释义模式。很明显,这一模式与实证模式存在着显著的对立。它从社会政治现象的特殊性出发,反对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政治现象,主张采取主观理解的方法来达到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阐述。显然,对它解释的“意义”,人们也无法做到客观检验。

释义模式对于实证模式的冲击虽然很有启发意义,但并不富有攻击力。因为,如果完全否定了自然科学方法的借鉴意义,单纯采用释义方法,很容易使人走向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因此,直到今天,相当多的政治学家有保留地使用着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但新近的发展趋势表明,一个旨在整合这两种方法论的努力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政治学者所认同。在这一发展中,实证模式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保住自己的地盘,取决于他们对下列问题的合理解答:

1.对政治现象进行科学(实证)研究的可能性。政治学研究的实证模式的出发点是承认社会政治现象与自然现象是同质同构的,因此,可以采取自然科学的方法和程序来研究社会政治现象。但释义模式则明确地发现了社会政治现象的意义世界,指明了社会政治现象的特殊性和对社会政治现象进行“科学”研究的不可能性。他们认为社会政治现象非常复杂,无章可循,富于变动性,因而难以发现一般规律;社会政治现象的“原子”是人,而“人类最难控制、难以证实,最不遵循法则和最难以预测”(注:〔美〕艾伦·C ·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郑永年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3页。)。也就是说人是具有信仰意志自由的,因而试图找出解释、预测、控制社会政治现象的理论和定律是徒劳无益的。还有些批评者指出了对政治现象进行科学研究的种种困难,如政治现象无法实验、政治资料难以量化、许多重要领域政治资料无法获取等等。类似上述问题实际上对政治学研究中的实证模式提出了强劲的挑战。尽管一些坚持实证模式的政治学家对上述问题从不同侧面进行了回答,但并没有令人心服口服。因此,对坚持实证论的研究者来说,当务之急是要明确自己在上述问题上的立场并做出合理的解释。

2.“价值祛除”或“价值中立”的可行性。在对政治现象的研究中,必须坚持“价值祛除”或“价值中立”原则,这是实证模式的基本原则,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在其研究政治现象的实践中也倡导和遵循着这一原则。但恰恰是这一原则招致的批评最为激烈。对这一原则的批评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政治现象的研究是否应当“价值祛除”或“价值中立”?针对这一问题,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坚持“价值祛除”或“价值中立”,意味着知识分子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背离了“民主、自由”的意识形态,到头来会危及西方民主自由的政治体制。正如布坎南所说:“如果政治学事业被解释为类似科学事业的话,就有出现暴政的潜在可能性”(注:〔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吴良健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40页。)。他还说:“当政治学错误地被解释为等同于科学,解释为发现真理的过程时,那些自称对问题有杰出见解的人就会把高压政治看作在道德上是合理的。”(注:〔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吴良健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41页。)因此,政治学研究中是不应当价值中立的。二是对政治现象的研究能否做到“价值祛除”或“价值中立”?一些学者认为,在政治学研究中要做到完全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政治事实中本来就掺杂着价值问题,事实与价值无法截然分开。而且,政治研究者是特定社会成员,通过社会化过程已经接受了该社会的价值观念,形成了对一定政治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他在开始其研究过程时,难免“先入为主”。正如一位西方学者所说:“客观的和不带价值判断的科学家,不是理想的科学家。人们不可能剥夺这种科学家的党派性,同时也不能剥夺他的人性。客观性和不带价值判断本身就是价值判断!因此,绝对地不带价值判断的要求,是似是而非的自相矛盾的要求。”(注:〔德〕克劳斯·冯·柏伊姆《当代政治理论》,李黎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6页。)这些批评,对取实证模式立场的研究者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3.获取真实资料的可行性。实证模式主张将政治学的研究置于真实可靠的经验材料基础上。作为实证模式忠实实践者的政治行为主义,发展出了一整套收集经验材料的调查研究方法。尽管这些方法“由于对研究政治行为提出了精确的方法而将永远享有功绩”(注:〔德〕克劳斯·冯·柏伊姆《当代政治理论》,李黎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80页。),但也并不是没有缺陷。首先,收集资料的客观性要求往往和社会的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比如为了获取最高当局决策过程的真实资料而收买情报人员和内部工作人员,这样做无论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能容许的;为了得到人们政治行为真实动机的资料而采取欺骗手段同样也不会被认为是合乎于道德的等等。其次,调查研究方法需要巨额费用,使用范围有限,对于制度层次和集团层次几乎无法发挥作用,只能了解静态信息,而不利于掌握动态情况,只能了解人们当前的见解,而很少能让人们认识未来行为,而且也很难避免诱导性问题,因此,这种收集资料的方法在技术上也存在着诸多限制。最后这种方法只注意了横断面的分析,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历史的方面,容易割裂现实与历史的联系,不利于对政治现象进行全面的认识。这些责难,实际上对实证模式,特别是行为主义政治学收集资料的方法提出了它难以解决的问题,因而,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衰落也是势所必然的。

从上面我们对政治学研究的实证模式的考察中可以看出,实证模式在方法论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矛盾。政治学应该为社会政治生活的实践者提供理解社会政治现象的钥匙,而不是简单地形成一些抽象和精致的命题以及从这些命题中推论出经验规则。因而,实证模式和释义模式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西方政治学最近的趋势和发展就是试图在恢复释义的重要地位的同时,将实证模式整合进来。这一趋势将为人类理解政治生活提供新的可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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