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创新驿站网络对中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中介机构论文,欧盟论文,驿站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241(2006)05-0036-05
科技中介机构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受到普遍关注。2002年国家科技部召开了全国科技中介机构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若干意见》,并将2003年确定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充分显示了国家对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视。
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中尤其需要科技中介机构的支持。如何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展开技术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是目前有关科技中介机构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科技中介机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经验将有利于我国科技中介机构体系的建设。本文试图通过欧盟创新驿站网络[1] 的发展经验给中国的科技中介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一、科技中介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大多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共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和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等6万多个[2]。在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学和其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合作的过程中,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重大。科技中介机构对于资源投入有限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技术创新起到了催化剂和中介桥梁的作用。
目前国内借鉴国外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经验来建设中国科技中介机构的研究很多,但大多是通过国内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异同比较,提出中国科技中介机构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模式建议[3]。这些分析涉及了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过程中的诸多方面,包括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支撑、政府采取的诸多政策与支持、机构发展模式与机制以及能力素质的提高[4]。
关于科技中介机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越来越多。谢静与徐小钦认为,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来解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困难,是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他们通过对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模式进行研究,发现发达国家的科技中介行业的网络化发展趋势非常明显[5]。毕克新和郭文刚通过对中国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孵化器和科技园的比较,认为随着技术创新的国际化发展,各国纷纷加强与外国之间的技术沟通与合作,更加注重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6]。许琦通过对德国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发现,德国政府通过将500多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项目在互联网上公布,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咨询服务[7]。总体看,这些对于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的研究都是集中在某一国或某几国,通过经验总结提出适合中国科技中介体系建立和发展的模式。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人口众多,我国的每个省、市、自治区在土地面积、人口基数以及科技社会发展上类似于欧盟的一些国家。而且,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与欧盟在整体上有相似性。基于此,本文拟通过对欧盟创新驿站网络(Innovation Relay Centre,IRC)的整体情况进行介绍,以期为中国科技中介体系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特别是考虑到我国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建立中国的创新驿站网络)。
二、欧盟创新驿站网络简介
欧盟创新驿站是欧盟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跨国技术创新合作的中介网络。1995年由欧盟研发信息服务委员会(Communit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Service,CORDIS)根据“创新和中小企业计划”资助而建立,旨在促进欧盟跨国的中小企业技术转移与技术创新合作。欧盟的第六个框架计划包含了扩大和更新后的创新驿站网络。
创新驿站在帮助欧洲企业将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进行匹配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创新驿站网络作为创新的推动者,已经成为欧洲最领先的推进技术创新合作和技术转移的网络,尤其是在技术型中小企业(technology-oriented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之间。
创新驿站作为科技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在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开发方面提供咨询;对当地的科技需求做出分析;根据公司的需求提供有关信息;通过中心网络帮助寻找合作伙伴;提供欧盟和当地驿站有关促进研究成果开发和技术转移的资金支持方面的信息;提供研究成果开发和技术转移的培训;向企业提供欧盟框架计划的有关信息、帮助设计项目申请书、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帮助等。
到2005年,IRC网络包含了遍布于33个国家的71家创新驿站。这些创新驿站通过国际互联网连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成为欧洲重要的、也是最成功的科技中介网络。
三、创新驿站网络的组织管理和经费来源
欧盟各创新驿站主要设在各个国家的公共机构中,如大学技术中心、商会、区域发展机构和国家创新机构等。当各国的创新驿站选定后,它们将加入并扩充现有的创新驿站网络,这个网络由设在卢森堡的中央服务机构——网络秘书处(Network Secretariat)来协调。网络秘书处作为官方机构,由欧盟企业总司(DG Enterprise)负责管理。
多数国家都有本国家的协调机构(National Coordinators)来负责本国内的创新驿站项目实施。各个国家间的创新驿站还通过电子布告栏系统(Business Bulletin System,BBS)相联络。
为了有效地实施欧盟创新驿站网络计划,对各国协调机构的候选者需要进行仔细选择,主要是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只是建议而并非严格的选择标准):
一是在技术转移方面富有经验,尤其是要能够促进跨国技术转移,获取与传播研究信息,激励企业采用新技术的能力;
二是具有较强的所在国范围内的工作能力;
三是具有实施研究、技术开发与示范活动项目的经验;
四是具有在该地区或国家相关机构工作的经验。
大多数创新驿站是欧盟政府和当地的机构合作建立的,欧盟一般可提供45%~50%的经费支持,其余由创新驿站的合作单位分担。每个创新驿站都雇佣了那些对他们服务的地区及企业的技术和经济状况非常了解的专业人员。
尽管创新驿站是受欧盟的资助,但是他们也自己产生一些收入来支付一些开支。欧盟委员会建议创新驿站可以有偿的提供一些专业化服务,而不是免费的。同时,对于收益分享也有明确的规定。所有创新驿站成员单位都遵守公共协议按规定分享应得的收益。
四、创新驿站的运作模式
创新驿站网络秘书处协调各创新驿站的活动。各创新驿站都按照网络秘书处所规定的一套运作模式来工作。一般来说,每个创新驿站提供的服务主要分为五个步骤,分别是走访企业、识别技术需求或技术潜力、寻找欧洲合作者、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和意见、帮助签订合同(如图1)。
(1)走访企业
创新驿站的专家主动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是否需要服务或支持。创新驿站的专家可以帮助公司进行技术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引进新技术的建议,同时也可以帮助公司将其新技术向欧洲其它公司推荐。
(2)识别技术需求/技术潜力
如果公司想获取技术,当地的创新驿站可以将公司的详细需求资料送到欧洲其它地方的创新驿站,利用创新驿站网络为公司寻找新技术或解决方案,然后创新驿站将获得的所有信息反馈给公司。创新驿站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准备一个英文的技术报告,选择合适的技术关键词来描述公司的需求;找到欧洲范围内的合适企业或者研发中心来提供所需的新技术或新思想;识别新的商业机会。如果公司想向其他公司输出技术,当地的创新驿站也可以将公司的详细供给资料送到欧洲其它地方的创新驿站,利用创新驿站网络为公司寻找合适的技术需求者,创新驿站将获得的所有信息反馈给公司。主要的服务内容包括:准备一个英文的技术报告,帮助公司做出技术评估,选择合适的技术关键词来描述公司技术创新的情况和主要优势;在欧洲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在合作谈判过程中起到协助作用。
(3)寻找欧洲合作者
无论是技术需求还是技术潜力信息都会被当地的创新驿站输入并连接到71个创新驿站的内部网络数据库,技术的供给和需求可以方便的通过该网络沟通。例如,在葡萄牙创新驿站的工作人员会很方便的通过创新驿站网络看到德国的创新驿站提供的需求和供给信息。创新驿站网络每个月发布200条用英语书写的公告,从2004年4月起还可以从网上下载用当地语言书写的公告的标题和摘要,方便网络成员查询利用,同时,这些公告也可以通过创新驿站网络成员的区域网络来传播。另外,创新驿站除了在数据库中为客户寻找合作者之外,还在当地创新驿站内部将客户的技术报告与其掌握的需求或供给信息进行搭配,介绍可能的合作者进行互访,创新驿站在其中提供中介服务;当地的创新驿站也可以将客户的技术报告在展览会、商品交易会等场合进行展示,如果公司不能派人到现场,创新驿站将派人代表公司参加。
(4)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和意见
在寻找到合作者后,创新驿站的工作并没有停止,他们会继续为客户提供咨询和支持的服务。例如,他们可以帮助企业对易于融资的创新项目进行选择和识别,为企业的创新融资提供建议,或者雇用一些第三方专业人士为公司提供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等。
(5)帮助签订合同
在客户决定与潜在合作者进行合作时,当地的创新驿站可以帮助公司谈判和签订协议,包括起草协议、提供场地甚至翻译、提供技术转移协议范本等服务。欧盟内部提供的跨国技术合作的形式有许多种,包括技术许可合同、以应用技术和开发技术为目标的技术合作、含有技术转移所必要的服务的商业合作、涉及技术合作的制造合作等。创新驿站会根据不同的合作类型为公司完成相应的协议做准备。
五、创新驿站的实施效果和成功经验
在过去的五年里,尤其是在第六个框架计划(2002-2006年)的支持下,71个创新驿站紧密合作,至少促成了12500个技术转移协议,帮助了55000个客户获得了他们所需要的技术或者将其研究成果付诸实际。
创新驿站服务的重要价值在于其跨国性,这依赖于网络成员之间的良好沟通。例如,创新驿站工作人员之间经常的面对面会议、日常的电话和邮件的联系都是很重要的。但是大规模的技术信息的快速且保密的传递需要依赖于专门开发的网络设施。创新驿站内部网提供了许多对于网络很关键的工具,以方便从冰岛到以色列,从葡萄牙到爱沙尼亚的扩展联系。创新驿站内部网提供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创新驿站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公布技术供给或技术需求信息,在数据库中寻找技术合作方,或者通过邮件将信息有选择的传播给某些成员。
当然,创新驿站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正如欧盟企业总司创新网络组负责人Renate Weissenhorn女士在2004年6月“第八届创新驿站网络年会”所说,如何通过更专业化的服务使创新驿站为建立一个更富有创新和竞争力的欧盟做出贡献、如何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宣传扩大创新驿站网络的影响以及如何加强创新驿站网络与外界的合作等是创新驿站目前所面临的一系列挑战。
六、创新驿站对中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经验启示
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中介机构在其中的作用重大。从总体上看,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也是国家创新体系中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由于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对科技中介组织行为的信任感不足,形成了中小企业存在的“轻视中介、怀疑中介、嫌弃中介”的倾向[8]。在引导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上,本文基于欧盟创新驿站网络的发展总结以下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
(1)信息平台:加入WTO后,国家不能通过各种补贴直接支持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然而为企业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搭建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信息中介服务是被允许的,这也成为各国促进本国企业发展,提高本国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存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公共信息流通不畅,各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也难以做到,而建立现代化的科技中介信息平台则可以使各中介机构共享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资源。
(2)网络服务: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科技中介行业网络化发展趋势,已出现了城市网络、区域性网络和国际化网络。这在美国同样得到了印证。如美国俄亥俄州政府实施的“托马斯·爱迪生工程”,建立了11个孵化器,相对独立,各有侧重,在活动和服务的提供上又互相支持、互通信息,这种统一协调的结果是使爱迪生孵化器系列成为全美知名度最高的政府支持的孵化器项目[9]。从创新驿站网络的运作模式看出,网络和数据库建设是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10],这是我国目前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网络与数据库为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科技机构与政府之间、科技供需方之间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创新要素与运行主体的效率。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土面积辽阔的国家,通过网络的建设和数据库的共享,可以方便各省市互通有无,在全国范围内达到资源共享,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3)国际合作:随着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发展,科技与经济领域的很多方面都将会与世界更加贴近并按照国际惯例运作,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创造各种机会,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走出国门,积极地参与到国际合作中去,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同行间的联系和交流、扩大视野、学习别人的成功经验弥补自身不足。在一个日益以技术为驱动力的市场经济中,高效率的科技中介机构的存在,能大大活跃和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从而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提高整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
(4)专业服务:一流的科技中介机构需要拥有一批专业人才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而不是简单的信息服务。从创新驿站的发展经验来看,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都是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这一点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中也得到了印证,科技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队伍大多为有多年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大学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是一股很大的科技中介力量[5]。而目前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出现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薄弱,知识背景单一,在市场中开展服务的实践能力不足的现象。因此,亟需建立高素质的、结构合理的专业科技中介队伍,提高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运作效率和竞争力水平,为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