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国家工作中的“人民政治”建设:意义、经验和路径_政治论文

当前我国国家工作中的“人民政治”建设:意义、经验和路径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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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575(2015)03-0005-06

       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在我,各族人民就能众志成城。”这是我们党把握当前民族问题、认识民族工作特点与规律的新论述,同时也为我们开展各项民族工作,指出了根本的着力点与创新点,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指向。从根本上说,“人心政治”建设的成果,是国家治理民族问题能力与水平的重要体现,对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加强“人心政治”建设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历史的长河中,各民族相互交融、彼此影响,形成了目前的56个民族。在地理空间上,由于各民族间的差异性分布,我国形成了具有“六区”特征的民族地区格局,即“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1]这些区域基本涵盖了我国近64.3%的国土面积。这是认识我国民族基本情况的基础,也是“人心政治”建设的现实依据。我们制定民族政策、发展民族理论始终都无法脱离这一现实。民族地区作为国家的生态保护屏障、资源储备基地以及边疆安全防线,是我国取得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受到制约,我国的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势必会受到影响。

       从人与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看,人在区域发展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该角度来讲,民族地区的发展也是由不同民族的自身发展来主导的。在此过程中,民族与民族之间产生的互动关系尤为重要。在历史的演进中,各个民族彼此交往交融,形成了“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习近平同志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就指出:“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正所谓“家和万事兴”。和谐、团结的民族关系是实现各民族自身发展,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中国梦”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中国的历史发展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2]从中国古代先贤们的思想来看,人心与执政兴国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孟子就认为:“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管子也认为:“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治也者心也,安也者心也。”(《管子·心术下》)这反映了孟子、管子对人心向背与国家治理关系的基本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群众史观时,也认为“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3]这说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其思想与活动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为“人心政治”建设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人心政治”是关乎国家政治发展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根本问题,既涉及微观层面各民族的切身利益,又牵动宏观层面的国家建设大局,因此只有处理和把握好人心这个最大的政治问题,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下民族工作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与考验。

       二、新时期“人心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强国兴邦,取得了辉煌成就,这与党的领导始终能够赢得人心密切相连。基于党的民族工作实践,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在“人心政治”建设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可为我们深入认识民族问题、推进民族地区工作,以及探索中国特色民族问题的治理道路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在教育宣传中争取人心

       发展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正确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关键,其中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是其核心内容。因此,围绕这一内容而开展的我国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一直备受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从宣传教育的内容来看,其中包括:其一,对我国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民族工作特别是民族问题治理,必须依托法律,这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成熟的表现。2008年中宣部、国家民委专门印发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对全国范围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做了统一部署与安排。其二,对民族团结的教育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我国公民基本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已经逐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2008年,国家颁布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9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强调在我国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必须达到“三进”要求,即“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其三,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宣传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内容丰富,①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秉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我们党的领导干部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4]

       从宣传教育对象来看,重点涉及以下内容:其一,对普通民众的宣传教育。这其中既包括少数民族,也包括汉族,力求实现广泛的社会效应,不能单方面只针对少数民族群众,而忽视汉族群众,同时消除地域差异,加强对地处边疆等偏远地区群众的宣传。其二,对国家干部的宣传教育。国家干部是民族政策的直接执行者,而领导干部对民族政策的执行力度直接决定“人心政治”建设的现实效应。因而对干部的宣传教育力求实现整体化,即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5]

       从宣传教育的形式来看,形式直接影响效果,缺乏适当的形式,宣传教育就变成了“喊口号”、“空架子”。就总体而言,我们的宣传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力求能够做到各民族喜闻乐见。一是依托历史遗址、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设立教育基地等;二是通过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等,唱响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旋律;三是举办全民参与的社会活动,如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月”、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表彰活动等,提升宣传教育的社会参与性。

       综上所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各民族相互团结、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进一步弘扬,“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二)在经济发展中赢得人心

       发展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中心任务,是化解民族矛盾与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经济发展,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总量由1984年的680.9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647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17倍,年均增长10.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63.5亿元增加到8436亿元,增长了131.9倍,年均增长18.4%,②民族地区经济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民族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民族问题也将长期存在,而民族问题在不同历史阶段,所表现出来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具有当时的社会历史特征,这是由民族这个社会共同体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我国当前的民族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汉族和汉族地区相比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上,特别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多种因素(宗教、文化、意识形态等)相互交织,使得民族矛盾日益复杂,但经济发展问题则始终是民族矛盾的典型性表现。

       采取多项举措形成合力,力促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加大了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力度,出台了诸多政策措施。

       第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1980年到1988年,国家对民族8省区实施定额补助,其数额每年递增10%;从2000年起,在专项增加财政对民族地区政策性转移支付的同时,还将民族地区每年增值税增量的80%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民族地区;从2006年起,在对8个省区、30个自治州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又将53个非民族省市所辖的民族自治县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自“十一五”以来,累计安排民族8省区财政扶贫资金342.4亿元,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4亿元,累计在5个自治区投资1190多亿元。[6]

       第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从民族分布来看,我国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200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这标志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式实施。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西部大开发进入了新时期。在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青藏铁路、西电东送以及西气东输等一批标志性工程纷纷建成,加强了西部民族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

       第三,深化兴边富民行动。“治国必治边”,边疆的发展关乎国家稳定大局。2000年,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全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纲要(2001-2010)》。自这一战略行动实施以来,试点范围由最初的9个边疆省区的9个试点,扩展至136个边境县和新疆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就支持资金而言,2000年至2010年,累计安排补助22.1亿元,兴建项目2万多个。[7]

       第四,深入开展对口援助。“治边先治藏”。西藏、新疆等民族边疆地区的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前沿区域。国家先后四次召开西藏工作会议,不断加大对西藏的支持力度,同时国家先后召开两次新疆工作会议,促进新疆的经济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据统计,新疆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的经济增长。西藏生产总值2013年达807.67亿元,连续第5年实现百亿级增长。[8]

       此外,国家还在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族地区扶贫,以及深化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这些政策的落实,优化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活力,切实改善了少数民族民众的生活,各族群众真正享受到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实惠。党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努力中赢得了人心。

       (三)在制度保障中稳定人心

       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实现各民族平等,是民族工作的核心。为此国家建立了一套健全而完整的制度与法律体系,将少数民族基本权益置于法律和制度框架的保护中。

       首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经过长期探索、反复比较,依据国情、尊重历史、顺应民意而做出的正确抉择。[6]1984年5月,在我国宪法规定基础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专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启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制化进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又将这一制度确立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政治制度。跨入新世纪后,党和国家又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不容置疑的基本经验。[9]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强国富民的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成为我国国家民主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基本权益。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法律,内容包含少数民族成员的人身自由与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以及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等诸多方面。据统计,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截至2011年8月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80多部,[10]使少数民族的基本权益切实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党和国家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为各民族进步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的同时,也不断完善维护少数民族地位与权利的法律体系,为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的人心所向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当前加强“人心政治”建设的路径

       鉴于近些年来某些民族问题的复杂化和一些极端事件的出现,学界诸多学者都对我国的民族问题给予了大量关注。其中对当前的民族政策既有批评与质疑,如建议取消民族身份、实行“第二代民族政策”、效仿西方民族政策等,同时也有肯定与建设性的探讨,如必须继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等等。本文认为,在借鉴以往我们党积累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坚持立足于具有我国自身国情的国家民族政策,同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人心政治”建设道路。

       (一)“人心政治”建设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两个结合”

       几十年的实践证明,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制度保障。从“人心政治”的角度来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障了少数民族自治的权利,安稳了人心,又实现了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的权利,凝聚了人心。历史的经验一再表明,“民族自治”并非简单地等同于“民族自决”,这不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民族工作中的“人心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两个结合”,即坚持统一和自治的结合、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11]在民族自治实施过程中,要正视二者的关系。如果一味强调“一个民族,一个区域”,那势必会引起地方民族主义的泛滥,破坏民族团结,导致国家分裂。

       (二)“人心政治”建设需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各民族的“四个认同”

       建设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要积极培养各民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既强调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贡献,提升各民族的自尊感,增进彼此之间的文化借鉴与学习,同时坚持对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价值取向,实现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以及制度自信,推动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在宣传教育方面,“要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精耕细作,润物细无声”。[12]要格外注重对青年学生的教育。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贯穿其整个成长过程,通过通识教育的传送,将民族团结就像DNA一样,“融入血液,透入灵魂”。

       (三)“人心政治”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民族地区的民生建设

       “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13]当前我国日益凸显的民族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民族工作中的“人心政治”建设也势必依靠改革来推动。在改革进程中,必须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根基。要做好民族地区的民生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14]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发展,民生凝聚人心、顺应民意。要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带来的丰富成果,从而进一步夯实“人心政治”建设的物质基础。

       (四)“人心政治”必须依法建设,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进程

       “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15]“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16]首先,要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制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与水平,不能因民族身份因素而放弃判别是非的基本依据。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防止任何人依靠特权,践踏法律权威。同时,不断增强各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规范社会行为和秩序,使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文化传统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包容,避免伤害民族感情事件的发生。在民族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中,要使公平、平等、正义等基本价值理念深入人心,保证“人心政治”建设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注释:

       ①关于中国共产党民族观形成及演进过程的详细论述,详见青觉博士论文《中国共产党民族观的形成与发展》,中央民族大学,2004年。

       ②数据来源: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4-12/12/content_1028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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