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防审核和验收是消防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筑电气是一个重要项目。建筑电气消防审核和验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消防审核和验收的成效。本文主要对建筑电气消防审核和验收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审核;验收;问题
1前言
我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在进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系统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技术文件交给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施工完成后,做好施工、检验、调试,并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竣工后,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报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2建筑电气消防审核和验收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2.1消防电源及用电负荷的选择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安全可靠是关系消防设备能否保证火灾时不间断供电的前提。《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对建筑的负荷等级作出了相应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对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供电电源的要求是:"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害。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消防审核实践中,常常感到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不容易掌握、运用原因是规范对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电源供电的要求较为原则,即两个电源不能同时损坏。而实际上。我国目前的发电厂几乎都是并网发电。电力网是大地区级网甚至是国家级网。因此。无论从地区电力网上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近几年当城市发生大范围停电时,所谓的一级负荷用电单位也难逃其害便是证明。笔者认为,如果两个电源为10kV,并取自城市两个35kV或110kV区域变电站,即可以认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要求;或者虽然取自同一个110kV变电站,但两个电源分别取自两个分列运行的变压器后的两段母线上,也可认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要求。如果是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则除由两个电源加备用自投(BZT)的供电方式外,尚应增设柴油发电机组等作为第三电源。
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比较容易掌握,因为它的规定非常具体。《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依据规范要求,可较容易地进行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审核及验收工作。
2.2消防系统中对电线电缆的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而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低压弱电系统,采用总线传输工作方式,特别是在报警系统比较庞大时,导线的质量尤为重要。如果导线的电阻值过大,绝缘不好,会影响到系统的调试和运行,甚至不能正常工作。因此,导线进场前,应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质量等进行详细检查,并按产品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在对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审核,验收工作中,应加强对导线产品及施工质量的审核、检查。确保整个系统的施工质量和正常运行。
2.3消防系统在布线中应区分不同电压等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在有些工程项目中,设计或施工穿线时常常出现把报警线和电话线穿在一起,广播线和电话线穿在一起,模块的控制线和受控设备的控制线、动力线布在一个管内或线槽内,报警线、广播线、电话线等在线槽内布线时不分类捆扎、不加隔板等情况。这样做很容易造成线路内相互干扰,甚至可能对系统造成破坏。在消防检查和验收中应对此类现象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
2.4对线管的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明敷时,应按消防联动控制线的布线要求,在线管或线槽外加防火涂料,也可以使用耐火线槽,施工中往往被忽视。对此应给予重视,发现不按要求施工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5对接线的要求
规范对模块的安装没有要求,施工中模块的安装位置较为随意。模块常放在吊顶内或直接安装在受控设备上,不好识别,不易检查维修;有时模块还直接安装在强电设备的控制箱内,安全性差。笔者建议在不同报警区域内,使用在墙上明设或暗设的专用金属模块箱,将模块安装在箱内,对模块进行保护。在模块比较集中的部位,如消防泵房、管井内等。此外,把多个模块装在一只箱内集中管理也不失为一个妥当的办法。
2.6施工过程中模块箱安装位置的选择
对楼层显示器的安装位置不重视,经常安装在不易引起人们注意或者看不到的地方,如走廊尽头、楼梯间或者无人值守的房间内等。笔者认为,楼层显示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或消防人员必须经过的场所,如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对于宾馆、酒店可以装设在楼层服务台处;而当无楼层值班人员,但在楼梯口能够看清全部走廊的通廊式办公楼等情况下、写字楼、教学楼。设置识别着火层的灯光显示装置以取代楼层显示器则更为经济、直观。
2.7对消防楼层图形显示器的安装位置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建筑物的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等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同时规定: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笔者在消防检查、验收中常常发现,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将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和设有电话塞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作严格区分。
2.8光警报装置的设置位置
火灾光警报装置(如着火层的灯光显示装置或声光警报装置等),有时因设计图纸不清,安装过低,有时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在同一墙面上,距离过小。应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规定,将火灾光警报装置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 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墙面上,必须安装在同一墙面上时,距离应大于lm。
2.9设置消防专用电话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规定:建筑物的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等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同时规定: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在消防检查验收中常常发现,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将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和设有电话塞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作严格区分。如某工程项目中公共走廊上装设的是不符合要求的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同时,在一些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中,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室、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设置电话塞孔的也不少见。在消防审核验收中对此类问题应予以及时纠正。
3结语
综上,介绍了建筑电气消防审核和验收工作中经常发现的一些设计和施工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目的是为日后提高建筑消防电气审核、验收水平,提高建筑消防电气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周展.建筑电气消防施工及验收中的常见问题[J].电子制作,2014,22:216.
论文作者:姜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0
标签:火灾论文; 负荷论文; 机房论文; 报警系统论文; 电源论文; 模块论文; 导线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论文;